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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王子胜重生 (可可战鼓)


这是从鞑靼人那里学来的一种军法,凡是吹响号角,主管数十个数之内不到的,都要一顿军棍。传说这样能严明纪律,应对紧急情况的不二法宝。
虽然心里很明白这是下马威,但是听到这一声声惨叫,还是觉得头皮发麻,仔细看看那大汉,再摸摸自己这小细胳膊细腿,不无遗憾,反抗是没戏了。比一比后台,自己有个好爹,人家有个好主子,这可是以前圣上潜邸之时的侍卫,打五岁就跟着圣上了,光这份亲密度就让人羡慕,再者,这人素来豪迈,就是御前对奏,都是这副模样。再看官职,自己就是个从六品的文书,跟在主将身后学点经验,人家都是独当一面的大将了。
唉!人生呀,如此无奈,罢了,大丈夫能屈能伸,自己还是老实待着吧,想必也就是三五日的样子,说不定还能学点有用的东西,排兵布阵可不是背书就行的。
毕竟这人可是从千军万马里搏杀出来的,一次是运气,次次都能活着从死人堆里出来,绝对是有过人之处,要是表现好一些,学到一二,足够自己受用一生了。


☆、第81章 新兵生涯
痛苦的新兵生涯开始了,本以为是几天的事儿,等到那位在台子上的人一开口,王子胜就眼皮直跳,果真不是善茬儿,而且感受到了足够的敌意,似乎并不喜欢自己这样子的世家子弟。
“老子姓左,左祥,字正刚,山东籍贯的,打小伺候圣上的,天不怕地不怕,明摆着告诉你们这群公子哥,老子巴不得你们集体滚蛋,省的日后影响了队伍,打败仗。”
王子胜站在人群里,就听得人们议论纷纷,这也太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了,这么难听的话,好像来了这里就是来捣乱的,当然大部分都是抱着镀金的心态来的,去战场上走一圈,捞上一票,就够吃半辈子的了,而且也拿的出手呀,将来也有和人吹牛的资本,至于忠君爱国,驱除鞑虏,保家卫国,这事儿估计没人会这么想吧,这儿都是口号而已,上了金銮殿说给皇帝听得。不过这么□裸的把遮羞布挑开,光明正大的拿出来说,还真是有点打脸。
就有那看不清形势,张狂到没有边际的人。例如这位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衣服都没有穿戴好,还不忘记拿出一把扇子,忽扇忽扇地,“你可不要这么猖狂了,我等可不是你手下的大头兵,来这儿就是卖命的。”指了指自己,“看清楚了,我可是寿山伯家的,祖上可是跟太祖太宗一起打过天下的功臣。”再指一指左祥,“你不过就是个泥腿子,还是老实点吧,省的将来给大爷跪下认错,还进不了大门。”
旁边一群走的近的狐朋狗友就一同起哄,还有的说:“当年要不是虽圣上一同出门的戴内相赏了一个馒头,早就饿死了,还敢来这里撒野。”
聪明人都和这几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拉开了距离,不动声色的移动脚步,王子胜再往后移动的时候,就不小心蹭了旁边的人一下,一看,对方也冲着王子胜微微笑了笑,这不是和自己同寝的那个家伙,倒是乖觉。昨天认识的时候,是叫许广仁来着,似乎也是个文书,就是不知道走的是谁的门道。
显然这些纨绔子弟没有做好功课,这位左祥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就见台上的人也不废话,直接将闹事儿的人当中给砍了,血从脖颈喷涌而出,好似天女散花,溅了前头的人一身血,当时就有那胆小的受不住晕过去了,还有那吓得两股战栗尿裤子的,最起码是安静了,没有人再对这事儿发表评论。
很明显,自己的小命更要紧。
左祥看了看校场的众人,这才满意,朗声道:“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的教头了,就是说你们都归我管了。不服气,可以,也省事,直接走人,我这面直接换人顶上你们的空缺;要是嫌弃太累了,也行,直接送各位少爷打道回府,绝对不会为难各位的。”
一时间,众人开始思量,有几个受不了的人,就站出来,被客客气气地送走了。还有一些本来就不坚定的,摇摆不定的,看到有了榜样,也站出来,离开了。一下子,校场就走了三分之一的人,显得空旷了许多。
左祥看了看,很满意地道:“我是个粗人,喜欢爽快人,不像各位歪歪唧唧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姑娘。”扯着脖子喊:“还有没有走的了?赶快走省的挨训斥。”说着还挥了挥手中的鞭子,打了个响。
直到中午倒是有一半人都离开了,王子胜望着那些离开的人的背影满心的羡慕,要是能躲开这个左疯子,就好了。
幸好,这左疯子终于是折腾累了,一挥手,将众人从新分了帐篷,然后冲着身旁的副官道:“中午给他们加两个肉菜,算是接风了。”那一脸施舍的表情,让众人恨得牙根儿痒痒,这是打发叫花子呢。
不过午饭一端上来,王子胜就有几分无语,这是人吃的吗?十个人一桌子,都是粗瓷碗盘承的菜,碗里面有个是大肥肉片子和一堆不知道什么的东西,之所以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倒不是这东西有多么稀罕,实在是黑乎乎地一团,分辨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尤其是还能闻到一股子酸腐的味道,令人作呕,这那里是人吃的东西,喂狗都未必有人吃。
幸好不要求必须吃完,王子胜就是意思一下,动了一筷子米饭,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没人会去真的吃饭,但也不急的离开,都是在官场里历练的人,完全可以笑谈风声,一点也不用膳食,却还极为热闹。
不过王子胜很快就后悔了,因为整整一个下午,都是在站着度过,全身铠甲,然后拿上长矛,长矛要求离开地面一尺,稍微一松懈,就会被身后站的教头赏一下藤条,简直是苦不堪言。不到半个时辰,王子胜就感觉胳膊越来越沉,酸困不已,再往后,觉得浑身的不得劲,尤其是这头盔,好沉的,压得脑袋都直不起来了,脖子都有一种缩回去的感觉。全身的铠甲加一起恐怕要有三十多斤重,这还是轻的,听说大将的铠甲都是整整四十五斤的,再加上一把趁手的兵刃,加一起岂不是要上百斤。王子胜心理腹诽到,那位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传说有八十二斤,绝对是后人夸大了,否者甭说是过五关斩六将了,就是拿上一天也该累趴下了。
王子胜努力地转移这自己的注意力,试图麻痹自己,让自己忘了有多么的累,胳膊已经开始在颤抖了,实在是拿不住了。队伍里已经有人撑不住,直挺挺地晕过去了,那一声绝对的惊天动地,但是没有几个敢随意张望的,毕竟藤条这东西和它的主人一样的不讲道理。
一天下来,王子胜只觉得这身子已经不是自己的了,闻到饭菜的味道,居然那么高兴,肚子一阵叽里咕噜的,也不管到底是什么了,就往嘴里塞,倒是有一大半是掉在桌子上的,谁让右胳膊已经不听使唤了,左手笨拙的用着筷子,十次里有三次夹到碗里就算是不赖了。
饭后,也不去讲究了,直接回到帐篷里,倒头就睡了,至于是不是十个大老爷们挤在一起,空气里无时无刻都有一股浓郁的男子汉味道,和硬邦邦地床板,没脱下的衣服,这都不是问题。
第二日,又是机械性的重复,一次次的藤条,换来了,深入灵魂的记忆。王子胜觉得以后忘记自己姓什么也不会忘记藤条的滋味。
半月的磨练,王子胜黑了不少,也瘦了不少,但是整个人都精干了,站在那里更有气势了,隐隐约约有几分杀气,似乎是脱胎换骨了。
本以为这就是终结的王子胜,发现一件事儿,那就是这个左疯子似乎并不想这样就结束,一群人,就开始了睡马圈的生活,美其名曰“深入了解战马的习性”,你试试在四面漏风的马棚里住上一个月,那味道,那感觉,简直无法形容了,还说什么鞑靼人就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会走路就会骑马了,马甩甩尾巴,就知道马是怎么想的,想比马还了解马的想法最重要的方法,也是唯一的方法就是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白天要全力应付左疯子的各项刁难,夜晚又要和马相互依偎,还要负责打扫马圈,喂马,给马洗澡,一系列下来,困得腰都直不起来,要是那点做的不太好,很不幸,你要从新来过。两个月过去,留下的人不过十之一二,整个校场显得空旷极了,和一开始熙熙攘攘的场面对比鲜明。
王子胜再次见到左疯子的时候,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自己居然撑下来了,然后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在这里,仰首挺胸,傲视一切。
左疯子看看底下的众人,开口道:“第一次见面,左某人就说过了,想混吃等死的人,不要在左某的眼前;同样的,能坚持到现在的,都是真正心狠手辣的人,只有对自己狠的人,才能对鞑靼人狠。”拍了拍胸脯,“既然各位已经通过了第一关,那么以后就是左某人的兵了,呆一起时间长了,就知道了,不是那种矫情的人,只要各位用心,一定会加官进爵,光宗耀祖的。”
一席话说的众人热泪盈眶,终于是熬出来了,不用担心收拾铺盖滚蛋了,霎时间,一群人狠狠地给了站在旁边的人一个拥抱,相互庆祝。整个校场都沸腾了,这次左疯子终于没有大煞风景,而是朗声道了一句上酒菜,一群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各各豪放不已,第二日起来,王子胜还有几分头痛,走路都走不了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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