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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弟弟 完结+番外 (摩童)


  当然这些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隐约觉得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但也不是很明白,只能暂时把这秘密埋在心里。
  直到有一次,他终于为了那个蝴蝶发夹和隔壁小姑娘起了争执,还把人小女孩头发都揪下来一小撮,惹得她嚎啕大哭。
  他父母以为他是故意欺负小女孩,扒了他裤子狠狠一顿打,押着他上门道歉。
  沈伟不愿意,他也觉得委屈,明明发夹是自己在门口捡到的,他偷偷戴自己头上被小女孩发现了。于是他想问她借一下,并再三保证戴一会儿就还回去,可小女孩却不愿意,还说他是小偷,是变态。
  于是沈伟就生气了,扯了女孩的头发。
  大人们围了一圈,议论和责骂声混在一起,吵得他耳朵嗡嗡作响。
  沈伟不管别人说什么,反正他从头到尾就两句话:“为什么我不能戴蝴蝶结?为什么男孩就不能戴发夹?”
  他父母震惊了,所有人都震惊了,他们终于意识到这孩子是不同的。
  沈家夫妇把儿子关在一间两平米的小黑屋里三天三夜,大门用铁锁扣着,墙上只有一个小小的透气孔,一天送两顿饭。
  沈伟不停拍门,用脚踹,用指甲挠,又哭又闹地把喉咙喊破了都没人搭理他。
  最后他蔫儿了,浑身力气被抽干,只觉得从喉咙到身体都像被卡车碾过一样。他被在黑暗里迷迷糊糊睡过去,浑身发冷,他没法思考,但忽然又觉得就这样不醒对他而言,或许更轻松。
  沈伟在半梦半醒里听到他妈的哭声,经久不息地在屋里回响。
  这一病就过了大半个月,等他身体好了,他父母拿了很多报纸给他看,那些照片里的人被套上牌子,揪着头发游街,胸口是大大的“流氓罪”三个字。
  沈伟看着那些东西,脑袋是懵的,只听他妈一边抹眼泪一边说:“妈和你说,我们改好不好?你这是要被人戳脊梁骨骂一辈子的,是要被抓起来浸猪笼的呀……”
  “你看看你哥哥姐姐,为什么就不能学学他们?”
  沈伟死死咬着牙不吭声,最后被父母剃光了头发送到体校,还对他下了封口令,禁止他以后再谈这个问题,否则永远别进家门。
  体校对沈伟的诱惑更大。
  面对青春洋溢的肉体,他有抑制不住的心动,更有生理冲动,这是他没法回避的。但他觉得羞耻,因为他父母,因为那个年代所有的信息都在告诉他——他是不正常的。
  他每天都过得胆战心惊,不敢和别人一起上厕所,不敢和大伙儿一起洗澡,更不敢交朋友,他没法融入其他人,没法违心地和他们一起讨论漂亮姑娘,甚至连晚上睡觉都不踏实。
  他怕一不注意就暴露了自己的秘密。
  就这样,沈伟在沉默里度过了整个青春。
  体校毕业后,父母帮他开了个后门,到体制里上班,每天朝九晚五,看起来很正常。
  父母以为他好了,偶尔也会帮他介绍对象,他倒也不会直接拒绝,顺着父母的意思去看了,只不过最后都不了了之,对外只说缘分没到。
  父母劝他要求不要太高,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一点都不心动。环肥燕瘦在他眼里如过眼烟云,只有夜半偷偷藏起来的杂志上才有他想要的东西。
  沈伟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要这样过了,要孤独终老,要提心吊胆地带着这个秘密走进坟墓。
  但他也知道怪不了别人,这就是命,生了就要受着。
  机关里的荤话不少,成年人用颜色玩笑和八卦打发无聊时间,沈伟大部分时间都不太参与,依然保持着独来独往的习惯,只在某次聊天时候,无意中听人说起一个公园,专门是“那种人”的聚集地。
  沈伟一下来了兴趣,他竖起耳朵偷偷记在心里,几天后就请了病假跑过去。
  他在公园门口徘徊,既紧张又害怕,但更多的是激动,隐秘的不为人知的兴奋感充斥了他的身体。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看到蝴蝶发夹的时候,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公园后面有个小山坡,上面三三两两的聚的都是人,有些人看他是生面孔,眉清目秀,浑身还散发着青涩的甘甜味就上来搭讪,沈伟有点慌,结结巴巴跑开了。
  这是他第一次被同性示好,像突然捅破了一层遮羞布,又像是找到了伙伴终于觉得不孤单。
  那天夜里风凉,吹一会儿就尿急,刚好小山坡下边有个厕所,位置隐秘,沈伟就跑里头上厕所。
  灯光昏暗,他没能仔细看四周,隐隐约约只觉得边上也有个人,一边解手一边瞟他。
  沈伟被看得发毛,只想解决完赶紧走人,谁知裤子还没提上,那人居然直接照着他下面摸过来了,这下真把他吓得不轻,用尽吃奶的力气一推,只听背后“哎呦”,他没心思再管那人怎么样,连滚带爬地跑了。
  他怕得要命,老实了几天,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又去了。
  不过这回他聪明了,大白天去,并且坚决不落单。好在他在那儿终于也交了一些朋友,他们中间有不少好心人,给他指路,开导他,看他年纪小也护着他,这样他陆陆续续接触了同志酒吧包括后来的同志浴室,那是那会儿别人告诉他的。
  那段时间他很快乐,好像终于在无聊沉闷的生活里找到了一丝色彩。
  一天,他照常去公园聊天儿,看到个熟人灰头土脸地过来了。
  沈伟看他脸色不好,就问他怎么了,那熟客看了他一眼,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摇摇头走了。
  沈伟觉得他背影有说不出的哀伤,仿佛被千斤重的东西彻底压垮了。
  当天半夜,他就接到那人电话,说自己得了艾滋。
  一个大男人,在电话里伤心欲绝,嚎啕成了三岁的孩子。
  沈伟之前隐约听说过这病,但没真正接触过。他不知道怎么安慰那人,只能心里跟着难受,答应他第二天陪他去看病。
  结果第二天就听说他投河自尽了。
  他跑去公园,只看到长长的拉警戒,从这头拉到那头。
  围观群众里三层外三层地堵着,说是尸体从河东头一路飘到西头。
  沈伟心里一空,阵阵发慌,好不容易亮起来的那点希望,又像是要灭了。
  他想起昨晚上电话里那人说的:“我为什么要活着啊,我撑不住了我不想熬了!太苦了!”
  真的是太苦了。
  沈伟嘴里发涩。
  他刚要走,就听边上又有人说:“哎,听说死的这个是那个……”
  其他人好奇:“哪个啊?”
  “那个,就那个。”说话的做了个手势。
  “哦,这个,那不是和那个谁谁一样么?我想想啊……刘国华!”
  又有人不解:“刘国华是谁?”
  “嘿,刘国华你不知道啊?刘国华!观音胡同那头有名的这个,听说离过婚,还劳改过两次,一次流氓罪,一次是好像是打死人了。”
  那时候同性恋是一种病,同性恋者叫“同性恋患者”,是可以判刑的。
  “那人家不是活得挺好,还开了家面馆呢,我看生意还不错。”
  “人和人那不一样吧?”
  “是不一样,还挺新鲜。”
  “那谁知道呢……”
  围观人渐渐散了,刘国华这名字却在沈伟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好奇,不仅是因为这是个同类,还因为,这男人听起来像是个传奇。


第75章 番外 活着2 1998年的冬天
  刘国华的小吃店在观音胡同开了十多年。
  店面小,也就够放五六张桌子,二楼是他自个儿住的地方,这么长时间格局一直没变过。
  店里主要卖的打卤面,后来生意好了,延长了营业时间,他就在胡同口支棱个摊位,又开始卖老汤馄饨和烤串儿。
  来的大部分都是些老主顾,刘国华的手艺了得,香菇肉片混着劲道的面条进嘴里,一口下去浓郁的汤汁儿就化开来,简直是享受。
  馄饨也是。
  特别是大冬天,一碗热乎乎的汤水,再配点儿小菜啤酒什么的,别提有多惬意。
  沈伟去了好几次,把他店里几乎每一样吃的都尝遍了,那滋味儿实在是难忘。
  当然他去主要还是想看看刘国华这人。
  听说他以前是混的,听说这一片儿很多人都怕他,至今还要买他三分薄面,听说他为人还挺仗义,所以店里回头客不少。
  这些传闻,再配上刘国华差点伤到眼皮的那道疤,让他整个人感觉更凶了。
  沈伟在给钱的时候,手心都冒了汗,老板却一眼都没看他,说了两次“六块三”,沈伟还愣在那人琢磨他的疤,他又短又硬的头发和高挺瘦削的鼻梁。
  刘国华终于抬头瞟了沈伟一眼。
  “六块三。”他重复了第三遍。
  “啊?哦哦。”
  沈伟很狼狈,抓了一把票子就塞过去,慌得像是偷了东西被抓包的贼。
  刘国华数了数,退回来两块。
  “给多了。”
  “哦,好。”沈伟去接找零,触到男人干燥温暖的指尖,冬日里北方干燥的天气带起一股静电,刺得他猛缩回手,热意从头顶蔓延到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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