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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徒 (久陆)


  说是翻新,也就是把原来的旧瓦片换一换,漏的地方补一补,添了几张淘来的沙发跟桌椅,墙皮重新涂了一层大白,几个房门换成了新的,又是十几年过去了,新的也早就旧了。
  房子翻新,当时还都是林知乐跟他一起弄的。
  他跟林知乐,前前后后加起来,在这也住了十年。
  对这里太过熟悉,周寻知道,再往前走几步就是正门对着的地方,也就是厨房加客厅,原来,角落里也放些杂物。
  现在,他跟林知乐,只一门之隔。
  “谁?”
  一句话让周寻停住了想抬腿进门的脚。
  声音是从厨房里传出来的,低沉暗哑,就像被谁掐着喉咙强迫着开口一样,这跟记忆里的声音有些出入,但周寻还是能听出来,是林知乐。
  周寻再也迈不出一步。
  “是谁?”
  林知乐没有听到应答,自己走了出来,推开门,跟周寻面对着面,四目相对。
  周寻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他顾不上,林知乐就在对面,冷然站立,面无表情。
  周寻不矮,一米八几的个子在普通人里算是高的,但林知乐一米九的身高,还是给他一种压迫感。
  跟落着鸡毛的周寻相比,林知乐得体的多。
  一身合体修身的套装,外穿长款羊绒驼色大衣,一看就是面料柔软,制作精良,价格不菲,以前他俩在一起时,买件上百的衣服都要考虑半天。
  脚上踩着黑皮靴,紧紧包裹住小腿末端,更显身高腿长。
  周寻咽了口唾沫,在静默的氛围中,稍显尴尬,他微微抬眸。
  林知乐头发短了,也瘦了,他本来也没胖过,属于怎么吃都吃不胖的那种。
  不得不承认,不一样了,眼前的林知乐,虽跟周寻记忆中的人一样俊朗,深邃的眼眶,英挺的鼻峰,薄而凌厉的唇角。相比过去,多了不少攻击性,就跟冬日的雪松一样,冷峻毅然。
  林知乐眼角下方原本还有一颗黑色的小痣
  奶奶说那是泪痣,周寻以前最爱吻的地方,就是那颗小痣。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吻那颗小痣的时候说过:这里不是泪痣,我的小崽子永远开心。
  如他所愿,后来的小崽子,只有快乐,周寻也从没见过林知乐哭过。
  现在,林知乐的鼻梁上戴了一副银边眼镜,镜框正好遮住了那颗小痣,周寻窥探不到。
  他紧抿嘴唇,努力想要透过镜片,找寻那颗小痣,但只看出了林知乐的眼底温度跟外头的老北风一样,一眼不能多看,否则能将他冻死。
  周寻被他的眼神冷得手足无措,一副如临大敌的备战模样,“你...回来了...”
  声线黏糊,胸口梗硬。
  “嗯。”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林知乐侧了侧身,“不进来吗?”
  “进。”
  “我来给奶奶上坟。”林知乐等周寻进去后把门关好后说。
  “你还记得?我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早就不记得了。”周寻语气发酸。
  厨房还是以前的那种的大灶锅,灶台有些高,下面是烧火的灶坑,铁锅沿儿正在冒着滚滚热气,屋子里都是赤白的水蒸气,雾气腾腾,模糊了彼此脸上的细微表情,看不真切。
  这样的模糊感,反而让周寻放慢了呼吸。
  “烧的什么?不会是枣糕吧。”周寻问。
  以前奶奶就是用这口锅做枣糕给他们吃。
  “不是,天冷,我就烧了水,什么都没有。”
  “我就说呢,没有味道,也不可能是枣糕。”
  林知乐会做枣糕,跟奶奶学的,味道一模一样,奶奶去世后,一直都是林知乐给他做。
  厨房里有个木头方桌,在窗子旁边,以前他们用来当餐桌的,吃饭,写作业。
  周寻走到木桌旁坐下了,偏头向外看,窗户上结满了冰凌儿花,看不清楚外头,他转回头,搓着手,其实他不冷,就是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跟动作。
  林知乐也没再开口,坐在灶台旁的小板凳上,背对着他,他人太高了,背影宽厚,脊背微微弯曲着,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委委屈屈。
  他时不时往灶坑里加柴,两人都不说话,屋内温度很高,周寻没坐一会儿,就觉得后脖颈在微微发汗,但他顾不上脱了身上厚重的衣服,他压根也没想起来。
  他的注意力全在林知乐身上
  “什么时候回来的?”周寻问。
  “三天前,”林知乐说,“前几天下暴雪,出不去,就住了几天。”
  怪不得他还要烧水,太冷了,不烧暖和了,没法住人。
  周寻环视一周,看到了灶台上的确有一些米面跟几颗大白菜挂面之类的食物,地上还有一个行李箱,旁边放着水蓝色的脸盆。
  “你来还带这些东西?”
  “隔壁王大娘给的。”
  “学业结束了?”
  “早就结束了。”
  “彻底回国了?”
  “嗯。”
  林知乐话不多,跟以前也不一样了,以前虽然也不爱说话,但是跟周寻话很多,有说不完的话。
  “现在在哪里?北京吗?”周寻依旧努力找话题。
  林知乐没立刻回答,停顿了几秒,才道:“不在。”
  “不在北京啊。”周寻自己低声说了一遍,说给自己听。
  “现在在哪高就?”
  “方氏集团。”
  周寻一愣,“你在你妈妈的公司?你以前不是...不是说,不会去吗?”
  “那时候年纪轻,不懂事,任谁,都不会放弃数亿资产的继承人不当,全靠一清二白的楞头劲儿摸爬滚打,我努力一辈子,兴许也顶不上方氏继承人的一句话。”
  周寻胸口发闷,以前的林知乐意气风发,对权力跟金钱并不十分执着,他们只想过安稳的小日子。
  “什么时候走?”周寻问。
  “明早会有人来接我。”
  又要走,如果不是今天刚好碰到了,他还是找不到林知乐。
  “去哪?”周寻声调变了好几变,“去哪?”
  “回海市,我现在在海市。”
  林知乐态度依然冷淡。周寻再也承受不住,蹭的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他本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能忍这些时候已经是他的极限。
  去他妈的寒暄,他跟林知乐有什么好寒暄的?去他妈的“好久不见”,他跟林知乐说什么“好久不见”?
  刚刚努力压抑下去的冲动,一下子冲破了脑门,汹涌难耐,他走过去一把抓住了林知乐的胳膊,用了蛮劲儿把他拖拽了起来,“还走?你还走?那时候为什么走啊?一走就是五年。”
  “分手的理由,我们在一起十三年,不是一条短信就可以的,不是一句“我们分手吧。”,五个字,加一个标点符号就行的。”周寻脸涨红着,咬牙切齿,歇斯底里。
  “我找了你五年,你知道吗?啊?你知不知道?”周寻的手劲儿越来越大,声音都劈了叉。
  “寻哥,你冷静一点。”林知乐深吸一口气,喉咙滚动了几下,抬起手把手臂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
  “我怎么冷静,林知乐,你要我怎么冷静,十三年,我跟你睡了七年,被你睡了六年,又找了你五年,整整十八年,我活着的大半时间都是跟你有关,我怎么冷静?”周寻羽绒服上的羽毛随着他胸膛的剧烈起伏,落下更多,“你今天必须得给我一个理由,一个你能让我接受的理由。”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你要一个理由,我给你三个(修)
  周寻用手胡乱抓了两把头发,揉巴了两下,头发乱了,他眉骨处的小伤疤也露了出来。
  林知乐看着那道小小的淡红色,手指不自觉地捏住了裤缝,用力搓了搓,指腹都被裤缝磨得开始发热,就在他想伸出手去抚摸一下那小处伤疤时,脑中开始不断闪现无数个午夜里,在他梦里的不停环绕的画面——
  床上昏迷的人,还有他手上,沾着血的烟灰缸。
  林知乐匆忙别开眼,片刻后再开口时打破了一直的清冷气,“理由?寻哥,都分开五年了,还需要理由吗?”
  “需要。”周寻把手松开了,但心还揪着。
  林知乐侧过身,正面对着周寻,最后换成了他一只手掐着周寻的半边身子。他弯了弯腰,身体前倾,把头轻轻搭在周寻的肩膀上,嘴唇慢慢靠近周寻的左耳。
  离得近,林知乐的呼吸显得粗重很多,气息喷在周寻耳朵上,周寻脸颊热得极快,耳垂粉红,这个姿势更像相拥,他们五年都没有这样抱过了。
  就在周寻以为林知乐可能会吻他的时候,听到了他一声嘲弄的嗤笑,“寻哥,你耳朵都红了,寻哥以为我要亲你吗?为什么非要个理由?你要理由,那我,给你……”
  林知乐还是贴在周寻的耳边。
  “第一,我从小就只认识你,小时候也是只跟在你身边,没见识,当然是非你不可了,可是后来我长大了,见得多了,怎么可能吊死在一棵树上。”
  “第二,你还比我大三岁,那时候我早就腻了,只不过差一个契机跟你提罢了。”
  周寻的耳朵紧贴着林知乐的脸颊,听到了他咽喉滚动的声音,还有自己逐渐变得粗重的呼吸声,跟已经到了嗓子眼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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