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碟片里的时间更长,有两个小时,是经过剪辑的,但仍是没有字幕。还是那些琐碎的日常,摇晃的镜头,或许由别人来看是相当无趣的,但对于辛宛而言是再珍贵不过的东西,他好几次差点掉下眼泪,又被高中时候的自己笑到。
镜头里的他太傻了,每次看见宋珩都是跑过去的,镜头晃得要命,语气雀跃,叫“宋珩”,大喊“我太想你啦”。不避讳别人目光,眼中好像只有那一个人,干净得让人心软。
镜头里十七八的辛宛开心明显,不开心也明显。有次他们吵架,是因为宋珩对他说话有几句重了,辛宛生闷气,那个镜头是宋珩拍的,他耳朵都是红的,低着头不说话,脸颊有些婴儿肥,手感该是软的。宋珩哄了好几句,才听见他“哼”了声,抬眼看镜头,语气很认真:“你下次不能再说那种话了,你再说的话,我真的会生气很久。”
“不说了,”宋珩说,“你别生气了。”
辛宛笑了笑,又忽然想,现在他会这样说话吗?
不会,可能会本能地躲起来。
周围昏暗里,辛宛勾住了他的手指,低声说:“我记得当时你大一,我每次去你们学校找你的时候都会很开心,自习都写不进去习题,还会把要和你说的话列个清单,但每次都用不上。”
“每次来还会买奶茶,”宋珩说,“冬天还要喝冰奶茶。”
辛宛笑起来,又很快安静下来,垂眼抠着地毯的软毛,故意装作开玩笑的语气:“你会不会更喜欢那个时候的我?”
这是他长久以来的心结,是他在当初选择不告诉宋珩失忆真相的根本缘由,或者说是自卑,居然是在同过往的自己做比较,很好笑,但的确如此。辛宛的试探并不高明,连眼睛都不敢看向他,宋珩按住了他的左手,放到了自己腿上,指腹摩挲着手腕内侧的疤,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
“照你这么说,”宋珩随意开口,“你应该也更喜欢那个时候的我。现在的我和以前并不一样,不是吗?”
辛宛愣了愣,又慌乱地摆摆手:“你怎么会这么想?你一直都很好啊。”
“如果我真的那么好,那你提出分手的时候,我就该察觉到不对劲,你在矫治所里想让我救你的时候,我也该出现,从医院把你接回来的时候,我也不应该逃避事实,让你等了那么久,”宋珩继续说,“我并没有那么好,是不是?”
比起怀疑自己,宋珩若无其事地说自己的坏话,是让辛宛更难受的事情,他使劲摇摇头,攥紧了他的手,语无伦次:“不是,人都不是完美的,你也不是无所不能。但你还是把球球带回来了,答应让我追你,还带我去茶卡盐湖。”他捋不清,只顾着急了,近乎是央求地看着他的眼睛:“我真的……特别喜欢你,你很好的。”
喜欢是种奇怪而盲目的情绪,对于爱人,连带着缺点都会变得可爱,辛宛能回想起宋珩千千万万种好,连他早晨翘起的头发都会觉得好看,好像他整个人都是熠熠发光的存在,或许正因为在光底下,他无法忍受自己的一点阴暗,想要般配,想要一样明亮,甚至不认为这是苛刻。
宋珩静静地看着他,忽然伸手揩了揩他的脸颊,叹了口气:“既然知道你和我都不是无所不能的,那为什么不能相信我也会那么喜欢你,包括你的所有。”
“我……”辛宛这才意识到那些问句的真实意图,一时如鲠在喉,眼眶有些红,他抓住了宋珩的手,“对不起。”
“再多相信我一点,相信我也会那么爱你,”宋珩亲了亲他的脸颊,“我们慢慢来,好不好?”
碟片播放到1:22:12,在那一刻,辛宛忽然想,没有人能一直保持少年纯真的模样,但他在宋珩这里,或许永远不必长大。
?
三月尾,辛宛去辛向东家吃了一次晚饭,这次小女儿大胆了些,主动给他递了糖果,因为藏了很久,硬糖有些融化,打开塑料包装的时候黏黏的,吃进嘴里是很浓的草莓味。辛向东的妻子没有再给他递红包,只是给他夹了许多菜,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褶皱许多,很温情的感觉。
大学里的事情很多,辛宛并不是每个周末都能回一趟漱月里,很多时候是宋珩来见他,门卫并没有察觉异样,甚至和他一起上过马哲课,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也不是没有坐过前排,但宋珩长相太显眼,总会惹得女生讨论,最关键的是他没有课本,坐前排容易让老师发现。
老师是个老头,讲课很枯燥,念PPT也慢,跟催眠没有两样。辛宛在记笔记的时候,忽然听见稍沉的呼吸声,侧目才发现宋珩撑着头睡着了,眼睫毛很长,他伸手碰了彭。
下了课,宋珩才醒,总结道:“你们这个课真挺无聊的。”
“没事,最后一排呢,”辛宛忍不住笑,“你想睡就睡,我替你打掩护。”
宋珩也要上班,要忙碌处理各种文件,他需要让自己在工作上出色,才能继续让家里人接受,他只陪辛宛来上过两三次课,但潘东还是眼尖看到了宋珩,凭借记忆回想起这人接过辛宛下班,只是没有往其他方面想,只是问:“这你专业哪个人啊,太帅了,挂表白墙要微信的评论都能过百吧。”
“不是,”辛宛不自觉地自满,“就我……我堂哥。”
“好家伙,基因不孬嘛,”潘东浑然不觉,还问,“你堂哥真的长得不错,要是能来咱音乐节,准能引不少小姑娘来看,也不用担心组织凉了。”他捣了捣辛宛,“让他来呗。”
音乐节是他们社团举办的,算是校级的活动,有联动其他学校,来观看的人也不限于本校的人,举办地在西湾的海边。辛宛的尤克里里拿不出手,也就没有报名节目。潘东这么一说,他的确动了心思,旁敲侧击地问了宋珩。
“你参加的音乐社团?”宋珩感兴趣地问,“学的什么?”
辛宛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学的尤克里里,那个简单一些。”
“回头弹给我听吧,”宋珩说,“答应我的话我就去,不然不去。”
在一起久了,宋珩偶尔会露出稚气的样子,和十七八没有什么不同,辛宛总是很想笑,也没有什么不答应的道理,于是约定好了日期,音乐节在四月中旬,宋珩会开车带他去海边。
为了能给他弹出像样的歌,辛宛练了很久,甚至指腹磨出了泡,的确太娇气了,这点宋珩并不知道,是他们宿舍里共同处理的,潘东拿打火机烧了烧针,颤巍巍地攥紧他的手指头:“你别乱动哈!”
李与闻捂着了眼:“你小心点,别戳着肉了!”
孟昌冷笑,手里还拿着创可贴:“出息你们,不就戳个泡吗?”
扎了泡,伤养了两三天又开始练,伤口愈合很快。在音乐节开始的前三天,辛宛能够弹下一首完整的歌了,潘东差点把手给拍断,又怀疑地问他:“你又不表演,你练习歌曲是给谁听的?”
孟昌看穿了一切:“还不是给女朋友?”
“辛宛有女朋友?”李与闻捂脸痛哭,“原来只有我们是单身。”
“哎,不是!”辛宛哭笑不得,“哪儿来的女朋友?”
性向辛宛并没有打算立马坦白,没有人会刻意说明自己是异性恋,那么同性恋也不需要那么刻意地挑明。如果发现了,他不会否认,但在发现之前,辛宛还是乐意和他们处在薛定谔的单身阵营里,这便于晚上开黑时当战友。
四月十三,最高温度19℃,天气晴朗。
音乐节在这一天举办,场所提前两天布置好了,不需要门票,完全是自娱自乐的性质。说好是下午三点来接他,辛宛却忘记了还有其余的舍友,以至于潘东招呼他一起坐公交车的时候,他一时没了举措,支支吾吾半天,连车子什么时候停在路边都没有发觉,还是宋珩出声叫的他:“辛宛。”
“哎!”辛宛猛地看过去,李与闻和孟昌没有见过他,倒是潘东热情地出声招呼:“辛宛他堂哥!哎,你来接他啊?”
“对,”宋珩扫了眼他们,约莫着得出结论,“你们也是去音乐节?”
“怪不得辛宛不肯跟我们一块坐公交车,原来是自个儿有座驾了,”孟昌很伤心,“孩子长大了,翅膀肥了,都不肯带相亲相爱的舍友一程了。”
辛宛求助般看向宋珩,李与闻大着胆子问:“他哥,你这车座能带我们一程不?”
“有什么不行的,”宋珩笑了笑,招招手,“走吧。”
按照辛宛的计算,在这天之前,他已经有两个星期没有和宋珩见面了,说长不长,但想念总是煎熬的,见面后的一切他都有计划,至少要在车上接个吻,然而潘东他们打破了这一切,一路上相当热闹,李与闻和孟昌都不是社恐,一人一句“他堂哥”叫个不停,宋珩回答得也耐心,没有人怀疑他们的关系。
辛宛也坦然接受了,等后座自己聊开了,等待红绿灯的过程中,宋珩这才侧目看向他:“怀里抱的是什么?”
“尤克里里,23寸的,”辛宛拉开了拉链,给他看了一眼,笑起来有酒窝,在这样鲜明清亮的天气里很显眼,“我学了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