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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人士生存指南 (余哈利Hurry)



“很重要?”沈凌志像是抓住了什么执念,他上前两步,宽大手掌握住彭靖的肩膀,不可置信地发问,“那我和他,谁更重要?还有…还有那个高中生,他对你也很重要吗?”
彭靖耳边嗡嗡作响,他开始听不清沈凌志一直重复的话,只能傻傻地盯着沈凌志那双眼睛。

他为什么要拿自己和郭川比较?又为什么要在乎江岱?
为什么要强调更重要这三个字?
彭靖发誓,他在进门前已经想好自己一定要对沈凌志发脾气,他试图用生气告诉沈凌志,他不喜欢摔门的沈凌志。

在过去的每一天里,彭靖很少感受到来自沈凌志的暴躁与不耐烦,他总是温厚善良,笨拙地对彭靖好,会把他因为初冬天气而冰冷的双手捂在自己手里,也会买暖和的被子,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帮彭靖烧洗澡水,他把一切温暖的东西都捧到了彭靖面前。

如果抛开他们所做的隐秘又饱含情欲的事,这一切放在朋友的框架之中,完全是合理的。

彭靖深知这一点。

他像一个有执念的小偷,一点点地偷走自己的记忆并反复分析,分析那些被拎出来的记忆是否能有力地佐证,沈凌志是不是也对他有感觉,一旦失败,他就会把这些记忆还回去,仿佛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这件,愚蠢又难以克制的事。

彭靖要更多更多暧昧的话语和经历,来给自己打气。

“阿靖,”沈凌志声音低下来,语气失落,“我…我,我以为我会是最重要的那一个。”

彭靖大脑一片空白,喉咙干涩,但他还是开口说话了。

“沈凌志,”彭靖听到自己声音格外的冷静,“你以前不是问我,为什么我在牢里那么久,身上却没变糙,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坐了六年牢。”

“因为…郭川会帮我,他不让人欺负我,”彭靖张了张嘴,继续说下去,“他今天出狱,我只是想带他进来坐坐。”

彭靖觉得呼吸有点困难了。

“对不起,”沈凌志看起来有些不安,他无措地松开彭靖,“我不知道…”
“他对我是很特别,但你,永远是最重要的那一个…”彭靖眼前一片模糊,他死死地用指甲抵着自己的手掌,强迫自己说下去,但他变得只会低声重复永远两个字,像是要把过去没有说出口过的永远一次性说完。

他在小县城的体育场边无声地和沈凌志说永远陪着他,每一个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的晚上,他都对沈凌志说永远。

彭靖很想永远和沈凌志这样不清不楚地生活下去,但是那样太痛苦了。

沈凌志给他创造了一片风雨交加的大海,向上是爱情,向下是友情,他是这片海上唯一的人,彭靖顺着海浪起起伏伏,他迷茫地扑进浪花里,在每一次以为要沉入海底的时候,海浪又会将他高高托起,然后,再一次,把他拍下去。

是要向海底,还是向天空,彭靖不知道。

于是他只能在海中沉沉浮浮。

“彭靖,彭靖,”沈凌志像是一个得到了最想要的糖果的孩童,他把彭靖揽进自己怀里,高兴地用侧脸去蹭彭靖耳后的细碎软发,“你也是,你也是我最重要的人。”

“你不能这样,”彭靖抽抽鼻子,眼睛里有水掉下去,“你不能这样知道吗?”
“什么?”
彭靖推开沈凌志,他已经没有了任何刚开始的愤怒,只是虚虚地站在沈凌志面前,小声地,抽抽搭搭地向沈凌志控诉。

“你不能,你不能对我好,不能抱我,不能说我对你最重要,不能给我买被子,”彭靖说不下去了,他感觉自己的眼泪怎么也掉不完,于是后面的话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说完整,“你不能在做了这些事情之后…什么都不给我。”

“彭靖,”沈凌志想伸手给他擦眼泪,“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也不能给我擦眼泪。”
彭靖躲开了。

他们开始陷入从未有过的沉默。

“我是说,”彭靖不敢看沈凌志,“我是说,我喜欢你。”

是那种,被大家骂做变态的喜欢,不被你接受的喜欢。

他抬起头的时候看到沈凌志缓慢地眨了一下眼睛。

“我想要你也喜欢我。”

可以吗?
彭靖怎么也问不下去了,他眼睛里的水再一次滚了出来。

“我不知道…你说的喜欢是什么。”

彭靖哭得更厉害了。

一切都结束了。

婚车·沈凌志·二十三
婚车·沈凌志
沈凌志沉默地站在胡威旁边。

胡威今天高兴得很,今天他弟弟结婚,给餐馆的每个人都发了红包,沈凌志捏着那个红色的薄套,忍不住打量一边穿得精神的新郎官。

看起来是很年轻。
小伙子眼睛有神又干净,他一直在拽自己的西装下摆,大手一点点抚平西装外套上少有的褶皱,胡威笑呵呵地拍着新郎官的肩膀,和旁边好奇的餐馆员工高声说笑。

很热闹。

外边有汽车鸣了好几声笛,旁边凑热闹的人都知道是婚车来了,人们挪着步子凑在马路边踮起脚看,新郎官显然紧张起来,他深吸一口气,脸上交错着稚嫩与即将成为丈夫的成熟,双颊涨红,拉开第二辆车的车门,站在车门口又被胡威拉住。

沈凌志很高,他不用走近,也不用踮起脚就能看见不远处送新郎官的场面。

作为兄长的胡威很激动,他一直冲新郎官叮嘱着什么,最后擦了擦眼睛,替弟弟把车门关上。

一直受家里人庇护的弟弟,终于有一天也要扛起属于自己家庭的重任。

沈凌志捏了捏拳头,他想起早上胡威和他的闲聊起来。

“志子,你是家里独苗啊?”
胡威嗓门大,抽着烟边等婚车来边和沈凌志扯谈。

沈凌志给问得一愣。

他轻轻摇摇头,犹豫了一会才开口:“不是,还有个弟弟。”

只是很久很久没见了。

算上在牢里的十年,也有十二年没见面了。

最后一次见面,他正收拾着行李准备离开湖北,正在上高一的弟弟推开房门看他暴躁地把所有衣服塞进那只旧箱子里,衬衫和短袖被揉成一团。

等拉上箱子,沈凌志不耐烦地推开堵在门口的弟弟就往外走。

沈凌云怯怯地叫了他一声:“哥。”

沈凌志没有搭理他,自顾自把门摔紧,然后头也不回地上了火车。

家里穷,全靠沈凌志他爸一个人在餐馆煮菜养活全家人,沈凌志高中毕业前家里还勉强供两个儿子一块上学,等沈凌志毕业了,沈凌云也上高中了,家里怎么也拿不出沈凌志的大学学费来。

他考上的那所大学不算什么好大学,所以放弃的话,也没什么舍不得的。

但沈凌志怎么也咽不下那口气。

接下来的一年里他脾气越来越差,和他爸打了好几次架,连带着看沈凌云也不顺眼,然后买了张票,彻彻底底地逃开了他们。

其实沈凌云对他挺好的。

他小时候总会分点零食给他吃,大概也是知道自己某种程度上抢了沈凌志某些怎么也要不回来的东西,无论沈凌志怎么对他发火也不顶嘴。

听说他的弟弟在学校里成绩很好,意气风发的很招人喜欢,但沈凌云在他面前,是一个只会平静地叫他哥的,讨嫌的弟弟。

现在想来,沈凌志也搞不清自己当初在恨什么了。

恨家里没钱,恨他有一个弟弟,恨自己只考得起那所放弃了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学校。

不清不楚地恨了一年,在牢里却怎么也想不起这些恨了。

十二年时间,现在想想,沈凌云大概也到结婚的年龄了。

“怎么不回去看看啊?”胡威吐口烟,大大咧咧地问。

“很久没见了,”沈凌志摇摇头,“回去了反而尴尬。”

胡威把烟在烟灰缸里按灭,大抵也知道沈凌志在尴尬些什么,他看了眼沈凌志,漫不经心地说话:“不回去也打个电话问问家里,家里人大概也担心你。”

“再说了,别老想着自己,那什么,”胡威给沈凌志壮胆,“坐过牢就怎么的,家里人不会在意的,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他们就高兴得不得了。”

婚车接走新郎官,胡威也要赶紧收拾自己去酒店看弟弟婚礼,大手一挥让餐馆员工都回去休息就急匆匆上楼了。

沈凌志走出餐馆,顺着马路往出租屋走,脑子里胡威的话挥之不去。

远远的又有汽车鸣笛声,沈凌志转头看,一列装饰得漂亮的婚车耀武扬威地闯过绿灯,大概是已经接到了新娘子,正往摆酒的酒店赶。

不知道沈凌云结婚了没有,要是结婚的话,是不是也能弄得这么气派。

沈凌志想进巷子回家,但还是硬生生停在了巷口处。

脚尖碾了碾地上的石头,沈凌志拔脚拐进了旁边的杂货店。

数了零钱给老板,沈凌志迟疑地拿起话筒却迟迟没有按键。

他想了一会,按下了第一个数字。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沈凌志索性一口气按完,话筒里很快传来嘟嘟声。

沈凌志心里默数,他决定如果三十秒没人接就把电话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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