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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 完结+番外 (机智的熊熊)


  阮慕阳:“……”
  阮慕阳一大早就被温初月摆着个臭脸塞了一堆事,一边梳头一边忐忑:“难道是早上装睡抓着他不撒手的事被识破了?”
  就这样,怀着满城心事的阮慕阳替主人梳头时,第一次扯断了他的头发,第一次领会了他的滔天怒意,也深刻领悟到“主人的头发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这一真理。
  最后温初月自己束好了发,阮慕阳低着头杵在一旁像是愧疚极了的样子,总算挽回他一点同情心,拿过阮慕阳挑好的玉冠戴上了。
  温初月整理好仪容之后,支走了阮慕阳,从抽屉最底层翻出一个香囊揣在怀中,端坐在铜镜前细细审视起自己来,衣服和发冠都是一水的纯白,他的衣柜里各色衣裳都有,但阮慕阳好像总爱给他拿白的。
  温初月自嘲地笑了笑:“或许他眼中的‘温初月’还是纯洁无暇的吧。”
  巳时刚过,温初月手上一卷书还没拿热乎,温府的人就来了。
  一辆八抬的大轿停在小院门口,轿帘上绣了两朵艳丽的牡丹,檐上挂了几个精致小巧的风铃,风一吹就“叮叮当当”响了起来,甚是热闹,几条街外都能听得到。平常只开一边院门第一次开了两边,两排着锦袍的侍卫列在门外,一身华服的温烨从轿子下来,亲自进门迎接。
  阮慕阳眼睁睁地看着温烨托着温初月的腰把他扶上了轿子,贴着他的耳朵对他说“你今天这身太素了,去我那儿换一件吧。”
  阮慕阳突然觉得心下像是空了一块,连着心的血肉被那名为“温烨”的利刃一刀斩断,整颗心止不住地往下坠。
  他无端生出一种预感,或许——主人不会再回来了。
  那个人本来就是个华丽优雅的人,和这破败的院落、一无是处的自己格格不入,他应该住在最辉煌的宫殿,穿着最美丽的云锦,发冠上嵌着最名贵的珠宝,晨饮朝露,暮醉夕阳,目光之所及皆为人间绝景,脚步之所至百花都会盛开。
  他好像生来就不属于这里。


第13章 伊人如莲(4)
  阮慕阳在主人第一次离开他的这一天,终于明白了长久困惑他的问题——主人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是神明。
  是信仰,是后半生的追随,活着的意义。
  是他愿意为之献上一切的存在,心脏也好,灵魂也罢。
  个中缘由早已无处可寻,许是第一次被他温柔的手抚摸头发,许是第一次见到他阳光熹微中毫无阴霾的笑脸,许是第一次吃到他亲手煮的粥。
  或是更早,在那桃花树下的笑靥第一次入了少年梦的时候,在被他用过于温柔的声线呼唤名字的时候。
  阮慕阳终于找到了神明,在神明即将离开他的这一天。
  而温初月却从牡丹花帘中探出头,对他微微一笑:“我不在的时候,好好看家,按时吃饭,出去玩也要早点回来,替我好好照顾桃子。”
  多么仁慈的神明啊——从来不吝惜对自己这种形如尘埃的存在展露笑靥,那过分美丽的笑容不知把他沉沦的心拯救过多少次,神明却毫不自知。
  阮慕阳站在院门口目送轿子远去,直到那欢快的风铃声余韵都听不见,桃子在他脚边挠他的裤脚,他才抱起桃子进了院中。
  桃子其猫,态度傲慢,目中无人,算是这小小别院中地位最高的活物,非温初月不让抱,其他人若是对它图谋不轨,都会惨遭猫爪攻击,即便是温初月想抱它,也得看它心情如何。若是在平时,阮慕阳是绝对不敢做这么大胆的动作的,毕竟他手臂上的抓痕都还没痊愈,可这会儿也不知道怎么的,大脑还未思考,身体就先行动了,反应过来之后桃子已经窝在他怀里了。
  而这猫大爷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没挣扎没亮爪子,伸出肉球在阮慕阳胸口轻轻扒拉了两下,把圆圆的胖脑袋往他臂弯里蹭了蹭——整个一只柔弱小奶猫的模样,如果不是它的太胖的话效果更佳。
  桃子这百年难得一见的温顺模样把阮慕阳吓得不轻,愣在原地半晌不敢动,屏住呼吸默默观察了许久,发现猫大爷确实没有反抗的意思,壮着胆子把手伸向了怀里的猫脑袋,预行宵想已久之事。
  谁知猫大爷非但没有抗拒,反而“投怀送抱”,转过脸在他掌心蹭了蹭,与他平时在温初月怀里撒娇的模样如出一辙。
  阮慕阳松了一口气,尽管桃子平日里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心里却还是记挂着主人的,它会愿意亲近自己,多半是主人走了,觉得有些寂寞罢了。阮慕阳来回抚着那毛茸茸的胖脑袋,低声说:“桃子,主人很快就会回来的,我向你保证。”
  桃子“喵”了一声,闭上眼睛呼呼睡去,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
  小动物特有的柔软触感仿佛有种特别的安定感,抱在怀中沉甸甸的,把阮慕阳那些浮躁的心绪一下压回了心底里。
  他想,或许,主人不在的时候,有桃子陪着也不会太乏味。
  “初月,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书上说天生白发并非什么不详之兆,只是一种病,可以用药水染黑,与常人无异,就跟用染料给布着色一样,很简单,也没什么副作用。”温烨难得有机会与温初月独处,打从上轿之后就一直喋喋不休,这会儿觑着温初月开始有点不耐烦了,急忙把话题抛了出来。
  温初月早点流落在外,和身有残疾的母亲一起生活,受尽了苦难,直到母亲重病过世,才被温府的人找到接回本家,那时他也不过十来岁。温府家大业大,父亲又重情重义,即便不能给他温家四少爷的名分,也能给他锦衣玉食、无忧无虑的后半生,可这一切都被那一头天生异于常人的白发毁了,二夫人变着花样编排他,温栎多次当面侮辱他,温府的下人都对他指指点点,就连父亲,看他的眼神也是冷的,温烨还曾撞见过好几次他伤痕累累地从父亲房里出来。
  至此,再优渥的环境也给不了他一丝宽慰,那清秀的脸上难见笑容。
  那时温烨自己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受折磨受委屈,什么也不能为他做,甚至在他独自垂泪的时候,都不敢上前宽慰几句——但现在不一样了,温家大部分生意都被他接手,父亲有意退位,二夫人再怎么作妖,家主之位也非他莫属了。等到那时,他就能给温初月一个安定的后半生,即便温初月的腿疾一生都没有治好,他也能照顾他一辈子。
  他这些年在外走南闯北,除了拓宽商路之外,还在不断地寻找治好温初月双腿的办法,办法找到不少,只是都没什么起色,温初月也相当抗拒,但这次不一样,他找到了应对白发的法子,不幸的根源能彻底断绝,他以为温初月会很开心的。
  可温初月只是不咸不淡地睨了他一眼,道:“你以为我这些年在温府受的屈辱,都是这头白发造成的?”
  温烨直视着他的眼睛:“难道不是吗?”
  温初月勾唇笑了笑,笑出一脸淡漠疏离:“我很喜欢我的头发,劳您费心了。”
  “……是吗?”这回温初月的拒绝连一点多余的解释都没有,一句话把温烨多年以来为他付出的心血全盘否定,温烨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明明近在眼前,却像海中月般渺远而不可及。
  温烨低头喃喃道:“阿月,你好像变了……”
  “温烨,你还是那么天真,”温初月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道,“方才我在书中看到一个故事,你想听听吗?”
  温烨抬眼木讷地看着他,点了点头,温初月接着道:“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山村里有一间庙,庙里有个老僧人,老僧人每次下山遇到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就会把他们接到庙里,给他们吃,给他们穿,把庙里的香火钱都拿出来供他们念私塾,将每一个孩子都视如己出。久而久之,老僧人收养的孩子多了,他的事迹便流传开来,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善人,人们被老僧人的善举所感动,纷纷来庙中参拜,庙中香火便旺盛了起来,老僧人也宽裕了,便把小庙修缮了一番,以便收养更多孩童。在人们饱受战乱折磨的年代中,老僧的故事逐渐流传为一段佳话。
  “许多年过去了,一个书生回乡经过山中,忽然风雨大作,书生想起那老僧人的事迹,便寻到庙中避雨,想见识一下这传闻中的至善之人,老僧人如想象一般慈眉善目,热情地迎他进了门,拿最好的斋菜招待他,还嘱咐他山中多野兽,夜里不要出门。庙中果然如坊间传闻,有许多孩童居住,各个精神饱满、元气十足,书生有感于孩童绕膝的场景,自请为老僧立传,以传颂后世。老僧难却书生盛情,只得任他多逗留一些时日。
  “书生在庙中逗留了月余,逐渐与庙中孩童熟识,偶尔会发现孩子少了几个,老僧便说是送到山下念书去了,书生虽觉得老僧不把年纪相仿的孩子一起送去念书有些奇怪,想到许是因为庙中香火有限,也没多做考虑。直到最后一天,书生奋笔疾书至深夜,总算将传记完成,他第一次没有听从老僧夜里不要出门的嘱咐,第一时间抱着一叠纸去找老僧,老僧却不在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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