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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大赦天下 完结+番外 (苍白少女)


贾政有些怒了,冷睇着林之孝,“你总说是大哥说了这样那样的,我却是不信的。大哥是我的亲兄长,打断骨头连着筋,就算分了家,哪里就能绝情到这种地步?我看,是你这奴才心怀不轨吧。”这个刺儿头,着实让人讨厌。
“对呀。林管家,大伯再怎么样,跟父亲也是亲兄弟,难道还比不过你一个奴才。你莫不是打着大伯的旗号,离间他们的兄弟之情,心里打着霸占荣国府的主意呢吧!?”贾元春一直都默默地看着,这时候忽然插嘴了。
她六月份就要入宫小选了,此时正是活动的关键时刻。他爹摆宴,主要是为了她铺路的,她自然关心这事。贾赦是皇帝宠臣,虽然不在京中,但旁人多少都会给他些面子的。若是单凭他爹那个六品小官,谁知道有没有人卖他面子啊。
“堂姑娘既然问起来了,那奴才还真要为自己辩一句。”林之孝暗暗地又佩服了赦大老爷一下,怎么就能准备得这么充分呢!
说着,他便从怀里摸出一本折子来,大大方方地交到贾政手上,一点都不担心他会毁尸灭迹。
为嘛?!
赦大老爷出征前不是进宫送小闺女了嘛,顺路不是去见皇帝老儿最后一面了嘛,顺便不就讨了一点小福利了嘛。就比如,借了皇帝老儿的玉玺办点私活儿什么的嘛……
一本半指厚的折子,贾政看不到一半就有撕了它的冲动,但是看着那鲜红的玺印……
他不敢!

  ☆、第四十二回行军路难于上青天惊煞人老爷领偏军

自古以来,行军路都是艰苦的。尤其是现在还未出正月,天气正寒,他们偏偏又是往北边走,自然越走越冷。
赦大老爷骑在马上呲牙咧嘴,他虽然是吃过苦的,但那是上辈子的事了。这辈子的前三十年,过得都是养尊处优的日子,身板子自然就养得娇贵了些。这不,第一次整日整日地骑在马上行军,对他的腰、臀和腿都是一种折磨和考验。
正月里的天气,仍然冷得彻骨。贾赦一点没有感受到春的气息,他紧了紧身上的大红披风,却仍挡不住往骨头缝里钻的寒气。不由得暗咒一声,这鬼天气!
对这样的寒冷赦大老爷并不陌生,记忆里的边城,比这冷得多的天就长达两个月。只是,他心理上能接受,生.理上却还没能适应,他还需要时间。
犹记得,上辈子在充军边城的路上,那是受老罪了。即便是使了钱,差役们也没有多少好脸色给他看,虽然不至于动手,可也没少骂.娘。而且,那时是全凭一双脚板走下来的,可没有骑马这样的待遇。
两相一对比,赦大老爷也就不觉得有多苦了。重生一回,大老爷决定做个知福惜福之人。心中正感叹着,忽然就瞥见了身边的云烈,大老爷的心猛然间就是一塞。
云大将军就骑着马跟在他身边,顶盔掼甲全身披挂,好一派威武雄壮的气概。赦大老爷对此相当羡慕嫉妒恨,即便脑子有点不清不楚,却一点不影响云烈的形象,骑上战马就是活脱脱一位大将。总之……比赦大老爷有卖相多了。
这是个该当天打雷劈的!整天吵着饿饿的,也不知道从小闺女手里骗了多少点心,那肚子是个无底洞一样。况且,他家小闺女还不到五岁,就被他勾得编络子了,日后还怎么得了?
赦大老爷冲着傻小子云烈冷哼一声,撇嘴将脸扭到一边,却又让他看到了另一个让他心塞的。
那个无耻的老太监,越发懂得享受了。大家都在军中,不是在马上磨腚,就是在地上溜腿儿,就他自己跟个大爷似的,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上。就这,昨天还嫌垫的褥子太薄了,让人再给他加一床。
个无耻的老太监!
偏偏那厮在军中威望还挺高,提起他的名字就没有不知道的。现下的这些大帅、将领什么的,在他面前统统都是小字辈。毕竟,老太监在还没太监之前,那也是堂堂的开国名将,在军中有着威名赫赫的,不比他爷爷荣国公差。
那日跟着他进营的时候,全军将领都出来迎接,弄得赦大老爷以为是来接他的,特意表现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结果……脸被打得好痛。
无耻的老太监为此狠狠地嘲笑了一顿,骂他没有自知之明,脸太大。这都好几天了,无耻的老太监见他就得笑一场,笑得大老爷暗搓搓地想要扎小人儿。没办法,谁让他打也打不过,骂也不敢骂呢。
特么的,当时老子一到大营门口,他们那一群就冲着老子围上来,老子能不弄错嘛。不就是有点自作多情了嘛,至于见一回笑一回吗?!
真是岂有此理!
在天色尚早的时候,元帅便下令安营扎寨了。此地距离边城已经不远,不过三两天的路程,赶得快一些的话,骑兵一日便能赶到。按照计划,大军会在此驻扎几日,以缓解军士们连日行军的疲劳。
因为时间尚早,用过了晚餐之后,许多将领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闲聊。说着说着,他们的话题便转移到了挂着副将头衔的贾赦身上。
“嘿,你别说啊,老贾家也算是又出了一号人物。起先,我听着那贾赦的纨绔之名,还琢磨着行军这么艰苦,那货不定能不能扛下来呢。没想到啊,他还真行,没听说叫过一声苦的。就凭这个,也不算污了祖、父的名讳。”有人觉得贾赦不错,算是条汉子。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说这话早了点啊。没上过战场,没见过血的,那可算不上从军的。现在就说他是个人物,你这评价也太高了点。要我说,什么时候见了鲜红的血和雪白的脑浆子,还能活蹦乱跳的,那才算回事。”也有人觉得不以为然,现在这些都还不算考验。
“也是,那老小子的运气就是好,不知怎的就抱上了皇上的大腿,来蹭军功都光明正大的。咱们这群爹不疼娘不爱的,得在前线亡命地冲锋陷阵,人家只要在后方运运粮草,军功就跑不了他的一份。真他娘.的!”更有人羡慕嫉妒的,人比人得死啊。
“得了,人家那是皇上看重的,又献上了珍贵的药方,混点军功就混点呗,反正也少不了咱们的份。皇上那是心里有数的,不会做亏待功臣的事。我跟你们说啊,贾赦那药已经在边城用上了,听说效果相当不错。就凭这个,咱们不定什么时候还指着人家的药救命呢。”
“张兄这是老成之言,你们别一个个的都不服气。个人有个人的缘法,这个比不得。不过,我就是有一点纳闷儿的,那贾赦为什么见谁都挑着大拇指呢?这是……已经佩服咱们都已经无以复加了?还是说在跟咱们混交情?”赦大老爷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
“屁!什么佩服不佩服的,他那纯粹是显摆罢了。你们没见他拇指上那扳指嘛,据说那是他儿子亲手做的,送给他出征的礼物。切,真不知道有什么可显摆的,老子的儿子前年就跟着老子上战场了,老子不也什么都没说么。”
闲聊的将领们都沉默了,一致用眼神鄙视这货。还你没说,光这事都听你说八百遍了,只要有机会就提一回,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
营寨安顿下来之后,贾赦就领着麾下的军士们盘点辎重,统计消耗的同时,也要计算存货还能支持多久。这是个琐碎的事情,赦大老爷其实不是很有耐心。就他来说,倒不如到战场上明打明地拼杀一场。
越是接近边城,体内的热血就好像在燃烧一样,越来越沸腾了。上辈子最后几年的记忆,好像一下子都活起来了似的,让他的心无比雀跃地欢呼,有一种……好像回家样的感觉。
大老爷不由得就捂住自己的小心脏,没事瞎蹦跶啥?!这儿可不是咱家,咱家那是富贵温柔乡,比这血雨腥风的荒天野地可强多了。可这根本不管用,小心脏该加速跳动还是加速,一点都不听他的话。
贾赦带着云烈在辎重营里溜达,见到有聚堆儿聊天打屁的就凑过去,拍拍打打开黄.腔,军汉们也很欢迎他加入。这位副将是私底下很能放得开,能跟他们打成一片。
当然,这并不能让他们铁心追随。辎重营的组成很复杂,有新入伍的新兵蛋子,也有久经沙场的老兵油子,更有不少各部踢出来的刺儿头。若想要这样一群人心悦诚服,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现在,赦大老爷就走在征服的道路上。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却是相当曲折。
自从见了那帮兵痞子之后,他就没有一天不跟人切磋的,那可真是拳拳到肉啊。那帮子混蛋是想把他当孙子打,不过老爷他是谁,还能吃他们的亏?任他们奸似鬼,也得喝老爷的洗脚水!
行军路上这些日子,辎重营的人对新来的这位副将印象不错,听说是个世家子弟,却能放得下架子,吃得了苦,手底下也有点真本事,这就行。
刚出正月的时候,边城的战事便已经开始了。刚开始的时候,战况并不激烈,双方都是在试探,待到三月中,战况忽然就激烈起来,就连辎重营的气氛也紧张起来。
他们不光是要从后方运送粮草至边城,还要将辎重运送到前方的军队手中。这样一来,时常就会遇见前来打劫的鞑子小队。既然遭遇了,自然要厮杀一场,自此赦大老爷带领的辎重营便让人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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