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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剧院之王 (向家小十)


  他含笑盯着阿尔看个不停,觉得他这样愤慨的样子也可爱得要命,所以,别说只是抱怨下电影不好了,哪怕说有狗在天上飞,可能也只有一个‘你说得对’的回答了。
  但阿尔没察觉到某人的注意力已经不在谈话上了。
  可能是出于掩盖某种不自在感,或者说压根就是逃避不熟悉的情感问题,他一直顺着话题说了个没完没了:“舞台艺术明显更具生命力,在舞台上的演出,每一场都是崭新!想想吧,一个人走进剧场,坐在座位上,在幕布拉开之前,谁也不会知道这一晚演员的状态如何,编剧和导演有没有合谋着改个小剧本,再或者,剧组是不是闲着无聊加个小彩蛋……然后,大幕拉开,一个异世界向你敞开。也许在那一天,演员突然想要给大家一个惊喜了,所以,这家伙就从观众席上猛地站起来,像佐罗摘掉面具一般,帅气地摘掉帽子,高声唱出震撼全场的第一句……”
  “耶稣基督啊!”
  等他说到这里,反而沉浸在这个话题里了,还用手按住胸口,一副激动不已的样子,眼睛亮晶晶地像个孩子:“你能想像吗?那像是收到了一个惊喜,一个礼物,独一无二的,别人没有,只有你有的礼物。而且,假如喜欢的演员刚好站在旁边……我的天!这辈子圆满了。”
  兰迪终于笑出声:“你这么喜欢,下次可以这么玩一次啊,我一定选择站在你旁边。”
  阿尔闻言不由看了他一眼,然后,痛心疾首地遗憾起来:“可你不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呀。”
  “见鬼,我不是?我竟然不是?那你最喜欢的演员是谁?”
  “查理帕森斯。”
  “谁?没听过。”
  “他演过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哦,我是一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我的嘴,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注】”
  “哎,好女儿!说得好,说得好!”
  “去你的!”
  两人对视一眼,那种努力找话题不冷场的气氛终于打破,齐齐大笑起来。
  阿尔终于放弃吃那个又冷又硬又干的三明治了。
  他将三明治扔到了盘子里:“说点儿什么吧,要不然我都后悔和你吃饭了。”
  “对不起,我的错。”
  兰迪立刻道歉说:“临时起意,没想到这家餐厅这么不靠谱。”
  “先生们,我觉得那就不错了!”
  一直坐在收银台那边算账的餐厅店长立刻发出了抗议:“你们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大半夜的能有三明治吃不错了!而且,我还提供热牛奶了呢。”
  “那真是感谢。”阿尔回答。
  “算了,别管它了。”兰迪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下次我带你吃好的。你吃鱼吗?吃过金头欧鳊吗?这种鱼的鳞片闪闪发光,肉质雪白紧致,味道鲜美,可以做海鲜汤,还可以烧烤。啊,对了,还有胡瓜鱼,那是肉质最细嫩的鱼种之一,剖腹去鳞,再用牛奶浸一下,裹上面粉油炸,炸至金黄起锅,装盘的时候垫上白色的餐巾,真是色香味俱全……再有火鸡,说实话,火鸡肉质一般,身上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鸡翅,但如果做块菌烹火鸡,将块菌裹上烤咸肉,加胡椒粉、盐和五香粉,塞到刚刚宰杀的新鲜火鸡肚子里,烤熟,块菌的味道会非常鲜美,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阿尔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心想:“真行,饿着肚子让我听这个,我现在更饿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理智上是吐槽的,可他支着下巴,听着听着,脸上就忍不住地露出了一抹自己都不知道的傻乎乎笑容。
  更为有趣的是,在听兰迪介绍了一番食材后……
  在第二天,阿尔居然还意外获得了一个‘填缺’的机会。
  那天,他正在柯蒂斯先生家请教问题。
  伯尼布朗先生找上门说:“阿尔,帮个忙。”
  “您说,只要我能做到。”
  “《生活报》那边,有个专栏作家病了快一个月,急需找个人来代替,你看看能不能帮忙写点儿什么?”
  “天,您这根本不是找人帮忙,是在帮我的忙了。”
  阿尔十分感激地说:“我当然愿意啦,只是不知道水平够不够做一个专栏作家?”
  “再行也没有了,上吧。”伯尼布朗先生鼓励地说。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我当然是没问题的,只是,这个专栏是关于什么的呢?戏剧评论吗?”
  “不是,美食相关就可以。”
  “……我能收回自己刚才的话吗?”
  “不行。”
  “可我从来没写过美食。”
  “凡事都有第一次。”
  “可我平时根本不注意什么美食啊。”
  “现在开始注意也不晚。”
  伯尼布朗随口提议:“写写你平时在外头碰到的餐馆也行,比如,你昨晚吃了什么,哪个餐馆?餐馆的地理位置?食物水平怎么样?这些都可以写啊!写吧,难得的好机会,你要把握住。”
  阿尔只好回去写了。
  他按照伯尼布朗先生的指示,回忆了一番昨晚的‘美食’后,写出了以下描述:
  [XX街和XX街的交口处,有一家感觉还不错的小餐厅,二十四小时营业,里头有冷掉、干瘪、剩了可能超过一天的三明治,十度左右的热牛奶,以及店主不知名的自信。]
  [但之所以说这间餐厅感觉还不错的原因在于……当一位英俊堪比阿波罗的男子,在你耳边用性感的嗓音,低声地将什么金头欧鳊、块菌火鸡的做法徐徐道来时,你会遗忘一切烦恼。]
  这事险些把那位小餐厅自信的店长给逼疯了。
  他后来不得不在店门口立了一个显眼的大牌子,用于说明某些真相:[会讲美食的见鬼的阿波罗是客人自带,本店概不供应。]
  作者有话要说:
  【注】台词摘自莎士比亚《李尔王》,国王准备给三个女儿分嫁妆,大女儿和二女儿说得天花乱坠,三女儿说了实话,这句台词就是李尔王的三女儿对她爹李尔王说的,具体百度吧。


第104章 阿尔:你们不要笑我!
  阿尔无意中接下的那个美食专栏后来火了。
  这可能完全归功于他看问题的角度过于清奇了。
  正常的美食专栏作家总是会从美食的角度开始讲起, 谈论哪道家常菜好吃,哪个餐馆有什么招牌菜,某某美食有什么历史, 某某食材很珍贵等等。
  然而,阿尔不管是上辈子, 还是这辈子都根本不懂美食, 只知道怎么吃更容易填饱肚子。
  所以,一开始, 他就有心想要去找兰迪求助, 毕竟, 虽然某人偶尔会故意搞出点儿色香味不美的东西来捉弄人,但总得来说,毕竟是学烹饪的, 据说基础课业成绩还很不错,而且,早年跟着马特四处流浪, 各地美食没少吃,也算是见多识广。
  但很可惜……
  正如有些人喜欢美食不需要理由一样, 还有一部分人天生对美食缺乏相应的热情, 阿尔属于后一种。他偶尔也会把食物分为好吃和不好吃,可绝大多数时间, 并不会刻意去四处寻找好吃的食物,而是仅仅将之视为生存的必需品。
  等兰迪耐心详细地讲了一堆, 把各种好吃的东西形容得天花乱坠后……
  他得出的结论就是:“算了, 我做不到,我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吧。”
  所以,还是直接从身边吃过的餐馆开始写起。
  然后, 全部都是用第一人称,以小故事的方式来叙述整个用餐过程。
  除了第一篇‘自带阿波罗’搞出的笑话外,还有……
  唔,比如,香煎鸡腿肉。
  [我跟着柯蒂斯先生他们走进了一家高档餐厅,餐厅里头的服务员穿得都比我好。]
  [这家餐厅的招牌菜是香煎鸡腿肉,菜单标价是xxx,如果是在四五年前,我可能要不吃不喝地攒上一个月的工资,才能吃到它。]
  [但人人都说好吃,好吧,为了美食。]
  [可当它被端上来的时候,我惊呆了!又圆又大的雪白餐盘上,被切成小块的鸡腿肉孤零零地趴在中间,被一堆身强力壮的菜叶子层层包围,弱小、可怜、无助……]
  [柯蒂斯先生热情地招待我:“不用等我了,你先吃,快吃。”]
  [我假装口渴地喝了一杯水,才克制住三口就把它吞掉的冲动,然后,为了不失礼,或者显得过于饥不择食,我开始频繁地喝水,喝一口水,吃一小块肉……]
  [所以,请别再问我什么香煎鸡腿肉好不好吃了!]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厕所在哪?]
  惭愧的说,这篇文被柯蒂斯先生看到了……
  某天午餐的时候,这位老先生吩咐家里佣人给阿尔上了一大盘鸡腿肉,热情地招呼他:“来来,全给你吃,这次不用光喝水了……”
  除此以外,还有牛排。
  [……我实在忍不住地跑去问餐厅的经理:“为什么你们的牛排要卖这么贵?它到底和普通的牛排有什么不同呢?”]
  [这位经理先生侃侃而谈地告诉我:“你不知道,先生。我们的牛是精挑细选后又仔细饲养出来的,整个过程搞不好比东方皇帝挑选女人还要繁琐呢。首先,要保证牛的品种,比如,澳洲和牛吃起来油润肥美,安格斯牛更有嚼头;接着,在养育这些牛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它们长得壮壮的,还要为它们提供好吃的食物。通常来说,这是有讲究的,谷物饲料(含玉米)的牛比较肥,放到草场吃新鲜牧草的牛会比较精瘦;最后,我们还会定期给它们放音乐,来让它们的灵魂获得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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