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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记的金丝雀 完结+番外 (chord)


  秦冕转身,精贵的软底小牛皮在空旷的大理石地砖上落下空响,哒哒声一声,两声,三声。
  “秦先生。”熟悉的声音,带着空阔回音,突兀在身后响起。
  秦冕回头,白鹿正好小跑到他跟前,喘着气,“对不起,我好像迟到了。”
  他衬衫的袖口卷到手肘下一点,还一本正经穿着西裤和皮鞋,燕尾服外套就搭在手臂上。白鹿的脸很红,鼻尖细小的汗珠肉眼可见,蓬松的刘海被风吹成中分竖在脑门上,有些滑稽。
  那声听起来十分诚意的‘对不起’,几乎瞬间抚平秦冕胸口未名的郁懑。
  “你……”他本想说‘你怎么才来’,可注视着白鹿的眼睛,话到嘴边却变成,“穿成这样你不冷?”秦冕又皱眉,“你原本还打算去会所?”
  白鹿诚实地点点头,“是啊。不过……”跑得太急,他仍在喘气。
  秦冕面无表情等他说下去。
  好在这张冷脸白鹿也不是第一次看,他努力调顺呼吸,“我不太满意合同的内容,可是……可是今天,我的确是想见秦先生的。”
  秦冕的语气柔和下来,“为什么想见我?”
  白鹿捋了捋额前刘海,静静注视着同样注视着自己的男人。
  剧院里的音乐响起来,隔着厚重墙壁仍然听得真切,想必台上帷幕的花穗已经拉开。
  秦冕以为他破天荒要说什么好话,不料对方突然又换上那副无懈可击的精致笑容。白鹿的眼神分明深情,勾人心魄,可语气却轻佻欠揍,他说,“因为我缺钱呀,没有人跟钱过不去吧。”
  观众席上如雷掌声响起来,主角已经站在独束聚光灯下接受赞美和期待。
  “进去吧。”秦冕说。既然白鹿肯来,至于什么原因,他姑且都愿意接受。
  白鹿犹疑着跟上他,“可是门票……我好像弄丢了。”出门匆忙,戏票和合同至今还无辜躺在抽屉里。
  一声鼻息,秦冕轻哂,“那个座位可不便宜,你就是转手卖了我也理解。”
  白鹿并不解释,只贪婪盯着男人生动的侧脸,“对啊,票被我卖了。所以我该怎么进去啊,秦先生?”油滑得像跟男人撒娇的口吻。
  秦冕回头看他,让人读不出情绪,“我的票也丢了,好在我这张脸就是门票。”
  白鹿感慨一声,心中了然,“没想到秦先生平时也看这些。”
  “我以为你会喜欢。”秦冕拒绝检票员的好意,亲自替白鹿拉开剧场偏门,“不约在这里,难道直接去我家?”
  “……”
  电影散场时商场正好响起当日停业的背景音乐。时间不算晚,于是大伙商量着要不要去哪里吃个夜宵。
  高扬本想问问白鹿什么时候下班,若是时间合适自己就等他一起回家。手机已经掏出来,还没来得及拒绝众人提议就被胖子勾上肩膀,“高扬你肯定去的吧,算你一个啊,要不干脆就上回那家烧烤?”
  高扬抖虱子似的把一大坨肥肉从身上抖下去,瞠目道,“干嘛呢干嘛呢,我老婆旁边看着呢!”
  小冉挽着另一个女孩,回头笑笑,“哥你别欺负他,高扬跟我们一块儿去吧?”
  胖子是小冉表哥,大他们两岁,在本地念大专。
  “成吧,一块儿去。”女朋友已经发话,高扬索性打消等白鹿下班的念头,站进深夜养膘党的队伍。
  胖子开车,高扬牵着小冉坐在后排。胖子装模作样开了天窗,嘻嘻哈哈跟大家科普装逼和兜风的区别,尽管自己兜了这么多年也还没兜到个潜在对象。
  高扬一路盯着窗外,在路过剧院门口时,他惊讶地瞪大眼睛。
  首先注意到的是停靠在对街,一辆黑色的高档轿车,车身独特的流线型几乎瞬间锁住人眼球。视线再稍稍平移就能看见后车门侧站着的男人,漂亮的侧脸简直同白鹿无二。他刚俯身坐进去,另一个男人也跟着上车。虽然前后只几秒钟时间,高扬还是看清楚了,那人穿着的正是那身熟悉的燕尾服西装。
  不多犹豫,他掏出手机拨通白鹿的电话。
  “高扬?”
  “哥,你在哪里?”
  “……”那边愣了愣,很快又说,“我在工作,怎么了?”
  “哦……那,你下班了吗?要不要一起回去?”
  “还没有,你先回去吧,不用等我。”
  “哦……那你早点回家啊。”
  “嗯。”
  高扬还没挂上电话,就听见胖子嚎一嗓子,“卧槽什么情况?我裤子都脱了高扬你说你要回家?”
  高扬懒得解释,只垂头盯着手机若有所思。身边的小冉一脸疑惑,捏了捏他手心,“你哥怎么了?”
  高扬喃喃,“没什么,就是突然……突然有种现场抓包的感觉……”
  白鹿竟然瞒着他和陌生的男人……约会!
  一年多以前,奶奶骨灰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和白鹿第一次坐下来一起喝酒,那也是白鹿头一回开口说自己的事情。
  高扬和白鹿,原本是这世界没有交集的两个陌生人,因为白鹿恰好租了自家闲置的阁楼而认识。
  那时候的白鹿消瘦过度,俨然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他苍白的皮肉似乎永远无法填满空阔的蔽体衣衫,羸弱得像是一阵风就能轻松带走似的。
  如何贴切形容好呢?
  类似于一种极致的病态美。
  爷爷奶奶心疼他,在粗略了解白鹿难处后坚持不收那几百块一月的便宜房租。说他既然是个大学生,若是有空可以帮着看看高扬的功课。
  真诚是一种可以跨越任何阻碍的沟通。白鹿将将走完人生最低谷的黑夜,这种被人仔细珍重的好意,是如何都无法轻易拒绝的。
  高扬从爷爷口中得知,白鹿同自已一样,父母早不在世上。如今又因某种原因辍学,赶着提前进了社会。也许是准备不足,混得并不容易。
  他那时候还念初中,白鹿虽然年长,却比自己更内向安静。两人认识几星期后才有过正式交流。高扬第一声叫他哥哥时,白鹿明显惊慌,但他还是笑了,露出一脸好猜的青涩,像是从心底接受这个弟弟。
  高扬曾问他想不想家。白鹿模糊其词,只温柔拍着他脑袋说,这里就是我的家啊。
  直到奶奶骨灰回家那天,白鹿才第一次主动说起过去的事情。虽然不尽周全,一到关键的地方又总是言所不详。他的故事像雾里看花,始终神秘。
  即便如今,高扬知道的东西也十分有限。每个人都有无法改变的过去,再亲近的人也会彼此保留。
  白鹿老家在南方一个小县城边上,他提过一次,高扬早忘了名字。
  辍学以后吃过很多苦,可具体是什么,他总是搪塞说自己记不清楚,都过去了。
  白鹿谈过两段感情,一个是大学室友,另一个是个有头有脸的大老板。再问详细的,当事人只笑而不语,反倒侃他怎么跟个女人一样八卦。
  白鹿身边还有一个“失而复得”叫秦蔚的学长,他对白鹿好得要命,多数时候连高扬都羡慕不已。
  在会所工作后,白鹿又重新租了房子,高扬理解他的工作性质也知道他素来洁身自好。
  所以当他看见白鹿轻易上了陌生男人的车时,还是忍不住惊讶。高扬第一反应是:那个英俊的男人会不会就是与他谈过感情的大老板?
  那他该是狠心辜负过他。
  白鹿当年消瘦易折的模样无论多少次回想起来,高扬都忍不住皱眉,他根本不相信爱他的人能在那种情况下抛弃他。
  当初他舍得对白鹿不闻不问,如今白鹿变好了,他是不是又忍不住回来找他?
  高扬不自觉噘了噘嘴,他凭什么?


第二十二章 白鹿仍旧是那个谜
  张姨没料到秦冕会带外人回家,在白鹿进门的瞬间,就直愣愣盯着这个漂亮的男人看。
  秦冕倒是不以为意,换好拖鞋,将寒意料峭的毛料大衣抖了抖,挂在门口的立式衣架上,“两杯热茶,送到书房来。”
  张姨回过神来,赔笑两声,“我这就去准备。”
  秦冕的公寓是宽敞的复式跃层,仅一个书房就比白鹿租的地方大了一倍不止。三面墙壁都做满欧式书柜,藏品少说上千册。连书柜顶部和天花板相接的地方都严丝合缝贴满细腻的墙布。
  比之房间内无处不在的奢华精致,白鹿却首先想起医院那间特殊的病房,真不晓得秦先生看过多少本书。
  书房除了张姨和秦蔚,这还是第一次有外人进来。秦冕从不在家宴客,可此时白鹿坐在这里,他却并不反感。
  白鹿坐在独座沙发上,动作有些拘谨,双腿自然闭拢,一副听话乖顺的模样。
  他坐姿过于端正,西裤绷紧时自然露出一截纤细脚踝。秦冕毫不掩饰就盯着他小腿看,似是欣赏。
  白鹿挨冻一路,屋内温度还未上来,不自觉搓了搓手。
  秦冕随手将手边的波西米亚厚织毯扔给他,“搭腿上暖和。”
  “谢谢。”他看了眼墙上的奢侈品钟,不徐不疾开口,“秦先生说想跟我谈谈,可合同中并没有清晰的时间约定,现在距离零点还有一个多钟头,不如就谈到那时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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