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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记的金丝雀 完结+番外 (chord)


  何亦起身,指给他看餐桌上的两个食盒,“方姨白天做了点心,她记得你爱吃这种甜味,特地让我拿一点过来。”
  “谢,谢谢……”白鹿刻意避开那人所站的位置,拎着背包就要上楼。
  “白先生是去遛狗了?”何亦并没解释自己已在这里坐了整个下午,“我来的时候狗笼子好像一直都空着。”
  “啊……嗯,我……我把它拿去染毛了。那家店的人气特别高,排了好久的队,晚一点我会接它回来。”白鹿揉着后颈,还没上楼,就看见自己收拾好的行李,大大咧咧摆在楼梯旁边的位置,尤其显眼。
  他这两天忙着整理各种出国的资料和收尾这边的生活,完全没有顾及这些东西会不会给人看见。倒也不怕被人晓得,只是要做的事情太多,不想花精力与人揪扯。反正是要走的,扯不扯都是明天的飞机。
  见何亦也看到箱子,白鹿只得硬着头皮与人扯谎,“先前想出去散心,结果没有成行,东西就一直堆在这里也没心情收拾。”幸亏对方不晓得自己说谎会红耳朵的规律,像是信了,嘱咐他两句吃饭的事情,临走之前还不忘传达秦冕明天会提前回家的消息。
  待人一走,白鹿松了口气。
  回不回来又有什么区别,他们已经很多天没说过话了。不晓得从哪一天开始,听见那人的消息已不再是纯粹的欣喜,像奶油掉在地上的甜筒,像抠不出蟹黄的秋螃,像缺一口香菜的牛肉面。
  秦冕对他来说,已经不是无法拒绝的味道。
  白鹿绕着熟悉的公寓走上一圈,最终偷偷溜进男主人的卧室,做贼似的打开那排曾也属于他的衣柜。他取下一件干洗后仍然留着好闻香气的男士衬衫,稍一低头,重重允吸上面的气味,像饥寒之人在汲汲温暖。
  该是最后一次触手可得对方的私物,白鹿怕自己后悔,终究没舍得将衬衣挂回原处,而是偷偷塞进了自己的箱子。
  意料中的失眠来得并不匆促,好在这样的夜晚不少,白鹿早就习以为常。脑海中走马观花闪现十年过往,曾经的大喜大悲于此时此刻都成了心底平静滑开的褶纹。他知道今夜不可能睡着,从床上坐起的瞬间就决定出门再看一眼这座城市。
  没有将来一定会回来的打算,就像义无反顾决定离开。他本就是颗无根的草,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轻易地留下来。
  兴许是想起何亦走时欲言又止的表情,白鹿出门之前稍有犹豫,还是存了个心眼,将唯一的那只拖箱也一并带上,提前存去机场。
  再次到家已是早晨八点,草草冲了个澡。浴室的镜面氤氲不开,勉强照出一张眼窝内陷的暗沉的脸。一边侥林木森幸着从此不必‘以脸待人’,一边顺手把方姨头天做的点心挨个加热一遍。白鹿还是头一回正儿八经坐在桌前,一口一口用力吃掉。
  等到九点刚过,他果然听见门口响起钥匙开锁的声音——九点是何亦周末起床,从家里开车过来最合适也最常见的时间。
  何亦开门见到白鹿,像是松了口气,又像觉得自己大惊小怪。毕竟昨日在这间屋里看见的听见的所有东西,都给他一种白鹿即将要走的错觉。
  白鹿见人发呆,冲他笑笑,一点没有被人打搅的不悦,手里还捏着半个没吃完的点心,“何先生喜欢吃甜的东西么?还是热的,还有好多。”
  何亦终究不是白鹿的对手,跟这人闲聊几句就掉以轻心。甚至听说白鹿打算去学校还书时还专程开车送他过去。
  他看着白鹿的背影消失在图书馆门口,可一等半个钟头再不见人出来。
  一小时之后,何亦终于相信自己又被白鹿骗到,那人竟然在他早有预感的情况下仍然成功地跑掉了。
  秦冕刚下飞机就接到何亦的电话,他皱了皱眉,并不太相信对方所说,“他不会走的。”秦冕正好取到自己托运的行李,一边跟同行的客户告别,一边与何亦通话,“应该只是出门而已,他没有可以去的地方,也不可能舍得离开。”
  何亦那边的语气却不淡定,“白先生这回可能真的走了,昨天我看见他收好的箱子就放在门口……”
  秦冕没注意看路,迎面撞进一个旅行团的队伍。差点跟他挨到的导游举着印有团队LOGO的彩旗,一边挥舞一边扭头冲身后熙攘的人群指引领取行李的转台。
  “他没刷过我的卡,他的身上也没有钱。”秦冕没听清何亦的后半句,被迫捂住耳朵以隔绝周围喧攘的噪音,“你刚才说什么,什么不在家里?”
  “那只狗也不在,他连狗都带走了。”
  秦冕一愣,终于停下脚步。抬手遮耳的动作恰好挡住他一侧视线,以至于走在队尾,戴着鸭舌帽的白鹿轻易地与他擦肩而过,而不被发现。
  白鹿穿着连帽的卫衣,天空蓝的牛仔,是一身并非男人熟悉的休闲扮相。像一朵潜于草木的奶紫色小花,十分轻易就被人看漏。
  谁都没有看见对方,相互地,完美地,匿在人流之中。
  秦冕被身后一个熟悉的笑声引去注意,他蓦然回首,在人群里寻觅声音的源头。同一时间白鹿正好蹲下身体,捡起不小心掉在地上的护照。
  只是两秒的间隔,秦冕发现自己听错了声音。而白鹿起身的瞬间,男人已经收回视线。
  两人目视前方,背向着越走越远。
  秦冕踏出机场的瞬间,仍然还能听见不远处飞机降落的轰鸣。白鹿走到机场最高的地方,面贴玻璃窗静静站着。他仰起脸来,迎着窗外耀眼的冬阳,见一架刚刚降落的787在跑道上飞速滑行。
  前有‘秦失其鹿’,楚汉之争。霸王用了四年时间仍然把握不住江东和虞姬。而今日秦冕失去白鹿,也不过只隔着几十米远的距离。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这回白鹿是真的走了,走得干干净净,毫不拖泥带水。没有像样的告别,如每一个坚定想要离开的人,再不回头,也无从留恋。
  只怪归途太窄,人心太窄,挤不下的都是过客。他只要最好的爱情,不肯将就,也从不妥协。
  十年的时间可以从头到脚改变人的模样,而白鹿的十年却像假的。他的眼睛仍然明澈,心思仍然清纯,他从不停歇地期望更好的生活,脚下也从不停止地一步步向前。
  这世上有很多规则,却没有一条是说,卑微的人就没有做梦的权利。
  秦冕站在空无白鹿的公寓里时,仍然不敢相信对方已经不在的事实。他想过很多可能,却唯独不信白鹿会走。
  争吵,冷战,两败俱伤,他还没放手呢,白鹿凭什么舍得离开?
  这个男人难以自知却深有自知之明,他就是那团光火,站在哪里都注定吸引蝴蝶。身边来过却主动离开的人实在不多,除去白鹿,只有一个赌气跑回美国的炮友。而对方在回国两个月后又来电话,声泪俱下,说他悔了,说他可以不要身份。
  看吧,不怪他秦冕自负自妄,他有资本,从出生的时候就决定好了。骨子里的骄傲是从心脏脉络开出来的花,身边漂亮蝴蝶都寻味而来,挤破了头。白鹿显然是其中最幸运的一个。在秦冕的认知里面,没有人可以违心地拒绝好运的倾斜。
  可白鹿还是走了,连同他曾来过的痕迹都被抹掉得干干净净。往日最遭嫌弃的臭烘烘的狗味,随着冬天来临,气温骤降而逐日清淡。
  秦冕翻遍了整个公寓,除了一个插在电脑上忘记拔走的U盘,仿佛这个家里根本没有白鹿生活的痕迹,连拖鞋和睡衣都被他提前处理。U盘的容量不大,正好装满一份笼统的台湾社工工作简介和两百多张白鹿当年网拍的相片。
  某天应酬结束,秦冕深夜回家,先后拒绝司机跟秘书提出的照顾请求。他把自己反锁屋里,借着凛冽销骨的酒意,叫了一声不可能再有人听见的‘鸣鸣’。
  “鸣鸣。”
  直到最后一刻他才确信,白鹿是真的走了。那人不跟他好了,他被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给甩了。
  秦冕仰头靠在沙发上面,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痛彻地笑出声来。
  这个男人多骄傲啊,虽然从头到脚都不痛快,但也不至于发泄到撒泼耍混。他不再频繁地拒绝各种邀请,正经的,不正经的,上档次的,没档次的,只要抽得出时间,统统都去。他得证明没有白鹿,他照样是他自己。酒吧,餐会,夜店,哪里都行。但凡见到有姿色有身材,看得顺眼又下得去嘴的,当晚就可以把人带走,在附近开个酒店跟人上床。
  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无法做到最后,只要身下人一个动作不好,一声叫床不甜,他立马穿回衣服,指着门口让人拿钱滚蛋。
  午夜梦回,躺在凌乱而空旷的酒店床上,秦冕时不时还会错觉白鹿仍然在他身边,仿佛那人从没有走远。毕竟此时离开绝对不是聪明人的做法,而白鹿多聪明啊,他凭什么在这样简单的问题上选错答案?
  翅膀未硬,羽毛不满,他一无所有,他根本飞不起来。
  秦冕找遍了学校,甚至找去骆河的别墅都没捞到确切的线索。两个月来,他甚至不清楚白鹿究竟会去哪里,能去哪里。可又不敢细查,像是潜意识里已经知道那人不会回头。秦冕太了解他了,如果白鹿决定离开,一定不会呆在离他太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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