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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记的金丝雀 完结+番外 (chord)


  管家陪他呆了一会儿,说季先生常年失眠,最近一年尤其厉害。他的医生已经不敢再开安眠类的药物,可季先生不晓得从哪里又搞到一些。他的心脏和肺部一直都有问题,这回吃多了药量,导致呼吸骤停。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白鹿在季昀床前站完整个下午,脑袋里一片空旷,直到太阳下山。没开灯的房间愈发阴晦,光亮和温度一点点被夺走,直到他再也看不清躺着人的那一张脸。
  临走时候,管家将一样东西交与他,还说季先生立了遗嘱,如果白先生愿意作为‘义子’的身份替老人送终,他可以得到一笔相当可观的份额。
  白鹿接过对方递来的一枚圆扣,看上去普通,劣质,还有划痕。应该是他某件衬衫上的东西,也不晓得是落在会所还是这间屋里,竟然一直被人细心地收捡起来。
  眼眶莫名一热,勉强上翘的嘴角也不够自然。他恭敬地行了个礼,时间很长,“纽扣我拿走了,其他的东西,我没有资格。”
  他终究没敢问出,那一句‘吃多了药量’究竟是多了多少。是一个让人惋惜的意外亦或者……打从开始,就是一个蓄意的准备。
  这世上真正能给人温暖的东西不多,愿意真心待他的人,又少了一个。
  刚一离开别墅,白鹿就浑身发抖,疲惫地搓了把脸,他突然想回家了。
  这时候公寓是不敢去的,他想起了高扬和爷爷,才想起老人已经快一个月没有催他回去吃过饭了。
  白鹿徒步到家已是晚上十点,敲了半天都无人应门。走道里挨家挨户,隔着巴掌大的地方。连续不断的敲门声音,一不小心就吵到隔壁,连对门的防盗门都稀开一个口子,探出个女人的脑袋。
  这人白鹿见过不止一次,对方也应该记得住他。
  “不好意思……”白鹿压低声音跟人道歉,“我忘带钥匙了,我爷爷耳朵不好。”
  谁知女人直接开门就出来,上下打量他一眼,“你是不跟你爷吵架又离家出走啦?”
  白鹿一愣,“怎么了?”
  “哎哟造孽哦!”女人一拍自己大腿,一口不晓得是哪个地方的方言,“我跟你说哦,你走的那么多天,出大事啦!”
  强烈的耳鸣使白鹿好长时间只看得见对方翻卷的嘴唇和齿缝中蹦跳而出的唾沫。脑袋里除了穿透五脏六腑的轰鸣,他几乎听不到一点声音。
  走廊昏黄的灯泡仿佛突然刺眼,有一瞬间竟晃得他想要流泪。逼仄的天花板下,两只肥胖的灰蛾争得你死我活,不断撞上玻璃,为了这一刻短暂却冰冷的光明。
  “里面的老头儿好像挝了一跤,没爬起来,就是几天前的事咯。他孙子第二天晚上才回来,人都厥过去不晓得多久啦。闹哄哄的,一直闹到半夜,来了救护车和两个抗架子的。倒是当天就送医院去啦,但现在还没回来呀。我跟你说啊……”
  白鹿从头到尾只觉得十分不真实,像做了一个可恶又荒诞的梦。这一天似乎发生了好多事情,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倏地想起山上那些脱裤子尿他的恶童,他觉得自己可恨极了,此时此刻,就该有人来尿醒他。
  女人心满意足说完,打了个油腻的饱嗝转身回屋。原本紧凑的走廊终于只剩下白鹿一个,他像一座敬业的雕塑,连眼睛都忘了去眨。待到走廊里的声控灯泡亮了又歇,亮了又歇,才后知后觉,一点点找回麻木不已的身体。
  不隔音的铁门之后,仍然传来女人的声音。像在讲她新买的衣服,像在炫耀刚做好的头发。语气轻快极了,像在朗诵一篇令人愉悦的诗稿。
  “一把年纪啦,也搞不懂能救活不啦。”


第一百一十六章 知冷暖,知取舍
  记不得听谁说过,人哭多了会见风流泪。
  白鹿从来不是个爱哭的人,即便当年得知男人死在山脚的消息,也只是红了一夜眼睛。
  前年在学校画室重逢,秦蔚曾打趣过他一回。说他当年总是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才让人忍不住想要欺负。
  白鹿如何回忆都想不起来自己曾经的模样,半开玩笑半认真说,“如果白花花的眼泪不能变成白花花的钱,那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哭。”
  这话听似正确又不太正确。
  遇见秦冕之后他才晓得,人体的水分变成眼泪只需一秒时间,是个水到渠成的生里反应,并非想象中人为可控。这几年来,他哭出来的次数的确不多,其中九成还是生理泪水。但每回流泪似乎都与那人有关,就像是遇见他了,才生出一双矫情的泪腺。
  白鹿找回身体知觉的同时,双脚已经不由自主地跑起来。在他的认知里边,如果高扬找不到他,一定会去跟秦蔚求助。白鹿一想起秦蔚,脚下就有了方向——秦家的医院。
  有钱人泡妞总爱把兜风的时间定在夜晚。一来是为了方便兜完开房,再者也因为夜风缱绻,不经意间捎来花香酒香,隔座美人的体香以及城市独有的烟火气味,吹得人一脸粘腻又一脸的甜。
  吹散汽车尾气的夜风吹过白鹿的脸,他就迎着这样的风,闻着这样的味儿,边跑边哭,只时不时抬手,抹干净眼泪。
  他不晓得自己在哭啥,也没工夫仔细去想。他只知道人生匆匆,经不起耽误。生活教会他不少,比如所有一眨眼的选择,都得用一辈子来面对。
  跑进医院时正好踩到凌晨的点。门诊大厅空了,白鹿在急诊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他想要的信息。
  准备换班的陈哲倒是眼尖,一双视线毒辣老练,黑麻麻的人堆里面,硬是一扫就把白鹿锁定出来。
  同一时间,白鹿也回头看见了他。
  方才一眼尚不觉得,再看一眼就吓一大跳。陈哲眼前的白鹿脸吹干了,眼睛肿了,一身的汗水从皱成咸菜的衬衫洇出水痕。这哪里看得出来是个众星捧月的香饽饽,简直狼狈不堪又面目可怜。本欲出口的调侃都被他硬生生地憋回肚子,“你又逃难……啊不是,你怎么又来了?”
  白鹿死死抓住这根穿着白大褂的稻草,手指用力地几乎掐进他肉里,“人……人呢?”
  陈哲被他剧烈起伏的胸口吓住,“啥?什么人?”
  “我弟呢?我爷爷呢?”
  同一时间,秦冕的公寓里面。
  他将将洗好澡出来,不急不徐地披了浴衣,系上腰带。刚喝了两口新开的拉罐啤酒,坐进书房,就听见有人敲门,‘砰砰砰砰’。
  恰到好处的力度和停顿,无一不衬出敲门人的良好涵养。
  “进来。”
  方书词将方姨炖的药膳鸡汤热了一遍,端上楼来,体贴又不失温柔地替换掉他手中啤酒,“老师该喝的,是这一碗。”
  秦冕微微皱眉,尽管不甚情愿,还是将鸡汤一口喝完。自那晚在学校失态与白鹿互吼之后,连续几天他每晚都喝酒。
  不多不少,喝到将将微醺就停嘴。也没觉得头疼或者身体不适,兴许与那晚的激烈对比,身体的难受着实微不足道。
  “你怎么越来越像方姨了。”秦冕抱怨一句,口气也不是不好。他夺回自己的酒罐,转身时打了个不深不浅的呵欠,“赶紧回去休息,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要是打得顺利下个礼拜跟我去一趟……”
  方书词不但没拿上碗离开,反而趁人转身的空档,大胆靠近从身后将他抱住。双手坚定而温柔地环在秦冕腰上,侧脸也紧紧贴在男人背脊。
  由于紧张而声音颤抖,“老师……我今晚留下来,好不好?”
  秦冕回头,对上一双楚楚秀气的眼睛。从这双眼里,看大他可以看见一个人的远望和野心;看小也看得见对方甘愿打开身体,任他发泄的暗示。
  这已不是头一回见着,只是这回他疲惫极了,如往常那样将人推开的力气,都懒得像模像样地拿出来。
  秦冕迟疑的几秒钟时间被方书词完美地抓住机会。他勇敢地踮起脚尖,啜吻这个男人优雅的嘴角。他闭上眼睛深情款款,小心翼翼又微微抖颤,他等这一个机会,实在是等了太久。
  秦冕全程睁开眼睛,平静地看着红脸的男孩从他嘴角亲吻到嘴唇。潮湿而小巧的舌头,精致又上翘的睫毛。也不晓得这人选了哪款牌子的香水,竟真让他生出些许念头。
  男人最熟悉男人的身体。方书词太了解他了,就像了解另一个自己。他分明顶着张饥渴难耐的脸,却欲做又不敢,以退为进,连每一次触碰都精心算计火候。这种‘纯情又淑女的勾引’于秦冕来说,相当致命。
  果然。
  男人深不见底的瞳眸亮了一瞬,他伸手挑起男孩下颌,指腹一寸寸滑过他饱满的下唇,随后两根手指也捣进他口中。
  方书词紧张极了,一边示好地含住手指舔舐,一边含情脉脉地等候‘发落’。
  终于,他终于听见充满力量又浑磁厚重的男人声音,像神圣的天籁,落进他的耳朵。
  “不要在这里,去床上。”
  陈哲开车比秦蔚还糙,趁着凌晨街道空旷,车速几度飙上一百四五。
  白鹿也不觉得不好,系着安全带,沉着死人一样刷白的脸。他手里还捏着陈医生的手机,半小时内,给秦冕拨去上百通电话未接,直到手机偃旗息鼓,失去最后一格坚守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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