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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对我负责啊 (木槿潇尘)


  两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厨房里的烧水壶正在咕咚咕咚煮热水。
  于暮之在思考怎么办,虽然他完全不介意甚至挺想和付泽睡一床的,但他怕付泽不习惯,毕竟付泽还没恢复记忆。但另外两个房间被他改造的明明白白,是塞不下一张新买的床的,他该怎么说服付泽去睡床,他睡沙发呢?
  “我睡沙发吧。”付泽先开了口。
  这当然不行,于暮之不同意:“你是病人,需要好好休息,你睡床吧。而且我最近睡沙发都睡习惯了,你不能跟我抢。”于暮之家里的沙发可比医院里大多了,还有个贵妃榻,还是挺适合睡觉的。
  “不行。”付泽也是很坚持的人,哪有让主人睡沙发的道理。
  两个人僵持不下,最后付泽问:“我们以前怎么睡的?”
  “睡一起啊。”于暮之答得很快。
  付泽第一次来于暮之家留宿的时候,也坚持过睡沙发,于暮之当然不肯,有这么大个男朋友不抱着睡岂不是浪费了?
  那晚付泽睡在贵妃榻上,于暮之就从房间里跑出来硬是要钻进他怀里。那塌只够一个人睡的,两个人挤着谁也睡不好,最后只能是付泽妥协,两个人一块去了房间里睡。
  在那之后付泽来留宿就都是一块睡的了,等后来被于暮之勾着做了之后,两个人就会在这床上纠缠许久,再相拥着进入梦乡。
  有时候床单被□□脏了,都是付泽收拾的。
  付泽嗯了一声:“那你不介意的话就一起睡吧。”
  付泽轻描淡写的话语宛如一道惊雷劈在于暮之头顶,一起睡?没有记忆的前男友还愿意跟他一块睡,这是太过坦荡没有任何多余的心思了还是也对他有感觉?
  于暮之一不留神就想多了。
  “于暮之?”
  付泽喊到第三声,于暮之才回魂。
  付泽问:“你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他能有什么好介意的啊,他巴不得呢。
  于是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于暮之让付泽去收拾一下东西,他则负责来准备午饭。于暮之说这话的时候一副我很会做饭的样子,实则他是个厨房杀手,连煮饭都掌握不好水量的那种,更别提烧菜了。
  所以付泽在衣帽间整理他的那些旧物的时候,于暮之给他常去的一家私房菜馆打了电话定了餐,特意叮嘱了是病人餐,要少盐少油。
  本来可以让家里的孙姨过来做饭的,孙姨毕竟在他家做了这么多年的健康饮食,肯定很会做病号饭。但鉴于他一直没时间回去和爸妈好好聊聊付泽的事,所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他还是先不要“动用”孙姨这员大将。
  于暮之叫餐就花了十分钟,等着也无聊,他就去了衣帽间打算看看付泽整理得怎么样了。
  于暮之进去的时候,付泽正坐在地上,在翻面前纸箱里的东西,手里还拿着一只布艺兔子。
  那兔子有点眼熟。
  能不眼熟吗?那是于暮之当年偷摸着学了两个礼拜完成的手工布艺兔子,等做完的时候十个手指都被扎了个遍。
  于暮之想买镶了金的兔子都行,可偏偏他男朋友是个不会收贵重礼物的人,所以他只能做手工表心意了。
  时隔这么多年看到这只兔子,手指上仿佛又传来被扎破的疼痛。
  于暮之走过去,在付泽对蹲下:“你还留着啊?”
  “这是你送我的?”付泽捏了捏兔子边缘并不齐整的缝纫边,“你做的?”
  于暮之已经能从付泽的神情中看出来他没有想起来了,只是问问而已:“嗯,做了两个多礼拜呢,不过我不太会,做的有点丑。”
  “不丑,很可爱。”付泽语气认真。
  和当年的夸奖如出一辙,于暮之索性也盘腿坐在了地上,他从付泽手里拿过那只小兔子:“要不,你猜猜我为什么做只兔子送给你?”
  “你喜欢兔子?”付泽自己是不喜欢兔子的,准确来说,他对小动物都不怎么感冒。
  “勉强算对吧,”于暮之时隔七年,第一次对付泽说他当年为什么要送兔子的原因,“我小时候一直觉得自己挺像兔子的,虽然长得好看,先说明这不是自夸啊,是我爸妈说的。”
  付泽还附和了一句:“是好看。”
  “……”于暮之,“你别打断我,就是虽然好看但是我胆子很小,小时候亲戚要抱我下我就哭,他们凶我也也要哭,反正就是个爱哭鬼吧。我妈就觉得我跟她小时候养的兔子好像,很胆小,又黏她。后来有次晚上我妈哄我睡觉叫儿歌,刚好唱到小兔子乖乖,我妈一想还挺合适就直接给我取小名叫乖乖了。”
  除了自家人,还没人知道于暮之这小名是怎么来的,连成渝都不知道。
  “所以,你就是这只小兔子?”付泽伸手捏了捏兔耳朵。
  于暮之轻咳了两声,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当年做这只小兔子,于暮之确实是存着一点浪漫的小心思的。他从小被叫乖乖,也知道自己小名的由来,所以他觉得兔子算了一个自己的代名词,当然了这仅限亲近的人。毕竟谁也不想被同学们喊乖乖,偶尔逗趣的时候还要故意喊你小兔子,那也太羞耻了。
  于暮之最开始要送给付泽的还不是兔子玩偶,而是他买的一个小金兔子,对他来说就是零花钱的零头买的,这还是他怕付泽会因为太贵不收而特意买了个小的。
  但最后,付泽还是没收,于暮之问他为什么,付泽当时捏了捏他的脸颊温声说:“太贵了。”
  “可是……”它才几千块。
  付泽只是看着他,轻声又重复了一遍:“暮之,太贵了。”
  “好吧,”于暮之无奈妥协,“那我送你别的,不准说不用,我保证不贵!”
  付泽这次没再拒绝他。
  保证不贵的于暮之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要送什么东西,好在很快有人给了他灵感。
  晚上的选修课大家都不会很认真,那会天气渐渐冷了,在上课时间偷偷在课桌下织手工围巾的女生也多了起来。
  对啊,做手工呗,买材料花不了多少钱,又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是满含心意的礼物,这付泽总不会拒绝了。
  不过织围巾这种高难度活动不适合于暮之,于是他偷偷上网去搜,看到有人推荐做布艺玩偶,简单又可爱。就是按照形状剪布料,再拿针线缝起来,最后再把棉花塞进去后封口,这多简单。
  于暮之行动力很强,当晚就在网上买好了材料,店家是同城的,第二天晚上就送到了。那晚付泽要去姜焕家做家教,送付泽回了学校之后,于暮之回家就开始鼓捣。
  在布料上画兔子倒是没问题,于暮之学过简笔画,画个兔子分分钟的事情。但画完了,能要剪的时候,于暮之一剪子下去兔子没了半截耳朵。
  于暮之一开始掌握不好剪刀的锋利程度以及剪的角度,一连剪坏五块布料也没得到一片完整的小兔子。好在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手笨,以防万一买了一堆布料,不怕不够。
  第六块的时候,于暮之终于得到了一片完整的小兔子,但兔子画小了。
  第七块,于暮之终于成功得到了一片满意大小的完整的小兔子布料。缝一个玩偶需要两片,第二片于暮之剪得就顺手多了。
  不过等他得到两片小兔子布料的时候,时针已经指向一点了。于暮之赶紧去洗漱睡觉,可想而知,第二天他又完美迟到了。
  好在这次是在大教室上课,于暮之趁着老师背过身去的时候偷偷溜到了付泽身边。付泽都习惯他这天天迟到的男朋友了,所以座位一直都是后面几排,方便于暮之从后门溜进去。
  付泽问他昨晚是不是又晚睡了,于暮之哪能说实话,就说自己打游戏忘记了时间下次不会了。
  因为不能被付泽发现,加上于暮之也不想让同学发现他这颗恋爱的少女心,所以每天只有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才有时间弄。
  对于手巧的人来说,缝一下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于暮之这个小少爷来说,他光学会穿线打结就折腾了一天。后面缝的时候更加,掌握不好距离和度,缝坏了好几块布料,也扎破了自己的手指。
  因为怕付泽发现,于暮之在付泽面前都差把手藏起来了,以前上课老偷偷牵人手,现在也不敢牵了,总怕付泽发现。
  好在于暮之隐藏完美,最终缝好了一只做工粗糙的胖乎乎的小兔子,在付泽生日那天送给了付泽。

  ☆、第 30 章

  “那这些也都是你自己做的?”
  于暮之也早就看到纸箱里的那些东西了,都是当年他做给付泽的小玩意,有不怎么好看的手工陶瓷杯,粘土人,还有他自己画的画。
  画是简单的简笔画和一些四格小漫画,于暮之送给付泽的时候只是一张纸,但如今这些纸都被妥帖地放在相框里保护着,可见主人的爱惜。
  于暮之想问一问付泽这是他什么时候弄的,但又记起付泽失忆了,问他他也不知道。
  “你画的?”付泽拿起一个相框,里面那张纸画的是四格漫画。
  于暮之点头:“这是我们相遇的那天。”
  第一格,一个矮一点的Q版小人撞到了另一个高一点的小人。第二格,矮小人在偷看高小人手里拿出来的材料。第三格,矮小人追着前面那个高小人跑。第四格,两个人小人面对面站着,矮小人头顶飘了个小气泡,里面写着“付泽,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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