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犬员像是完成了一个什么艰巨的任务,笑嘻嘻地摆摆手:“好好相处啊,我先走了。”
哈崽轻轻一跳,整只狗都蹭到了夏熠身上,亲热地给了主人一大口亲亲,随后,他又蹿了下去,左顾右盼一圈,似乎是在找什么人。哈崽踩着轻盈的小碎步在办公室里溜达了一圈,左闻闻,右嗅嗅的,最后在邵麟工位下乖巧趴下,蜷成了一团黑白毛垫。
办公室里时有人路过,见着狗总是忍不住去摸一摸,逗一逗,但哈崽只是偶尔动动耳朵,愈发没精打采了起来。
夏熠招呼了两次,哈崽都没过去,直到他拿火腿肠引诱。谁知,哈崽叼走火腿肠,又无情地回了邵麟工位,缩成一团毛垫,气得夏熠鼻子发酸,又不好在办公室里发作。
哈崽一直在邵麟桌子底下趴到下午,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事情有点不大对劲。他四处蹭了蹭,最后还是用鼻子顶开了收纳盒的盖子,前腿扒在盒上,把自己整个脑袋都埋进了进去。不一会儿,“哗啦”一声,哈崽打翻了箱子,夏熠好不容易收拾整齐的东西又撒了一地,有几本书,一个陶瓷杯,一小袋咖啡粉,以及一件夜间披的防风外套……
“行了行了,”夏熠大步过去,轻轻一抽哈崽脑壳,“人都走了,你还给我添乱!”
哈崽瞪圆了双眼,委屈巴巴地“呜”了一声,又低头嗅来嗅去,鼻尖长久地停在了那件外套的袖口。夏熠伸手刚要收拾,哈崽竟然还一口咬住了袖口,拉扯着不肯交给对方。
“给我——扯啥呢你!”
哈崽突然响亮地“汪”了一声。
“艹,”夏熠低声骂了一句脏话,“你还凶我!没教过你吗,办公室里不准乱叫!”
夏熠一手还拉着衣服,哈崽就咬着衣服、带着他一路跑了出去。哈崽四处嗅来嗅去,最后一头冲进走廊里的会议室,纵身跳到桌上,这才松了口,丢下衣服,围着烟灰缸打转。
“下来,给我下来!”夏熠急急忙忙地去抱哈崽,“谁准你上桌了,你这只笨狗,我可算知道你考试是怎么挂科了——”
他还没说完,哈崽又扭头“汪”了一声,神情颇为不满,很有几分“骂谁笨狗?你才是笨狗!”的味道。
夏熠竟然还无师自通地听懂了:“……”
哈崽伸出一只爪子,搭在邵麟的外套上,又伸出一只爪子,把烟灰缸推到夏熠面前:“汪汪!”
夏熠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他抓起邵麟的衣服,放到鼻子下嗅了嗅,只是会议室里本来就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烟味,这会儿他什么都闻不出来。哈崽这是什么意思?他在邵麟外套的袖口,闻到了这个烟味?
夏熠的目光落到烟灰缸里,烟灰里躺着三个烟嘴,其中两支没有抽完,露出了烟嘴前五毫米处一圈金红色的花纹。
夏熠自己不怎么抽烟,但刑警外勤在外,口袋里多少会给兄弟们备上几根。在他的记忆里,似乎从来没见过邵麟抽烟。那么,这件衣服的袖口,又怎么会染上烟味?
而且,夏熠认得那烟上的一圈花纹。
那是郑建森特别钟爱的一个牌子,而且由于价格昂贵,被他们下面一群小弟戏称为“红金”。郑建森自己平时都舍不得抽,全拿来开会时孝敬领导了,或者有什么人立了功,他才会敬一根红金。反正,在局里受郑局一根“红金”,都是有面子的事。
难道,邵麟在不告而别之前,私下见过郑建森?
夏熠越想越不对劲。他拿起烟头与邵麟的衣服,对哈崽吹了一声口哨,就径自上楼敲开了郑建森的门。
“哟,小夏,找我怎么不提前打声招呼——”郑建森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见哈崽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你怎么把狗也带进来了?!”
狗狗在办公室里嗅了一圈,精准定位那一包拆了口的“红金”,矫健一跃,咬着烟盒就跑到夏熠身边,疯狂甩尾巴。
郑建森:“……”
夏熠一关门,把邵麟的大衣抛在郑建森的办公桌上,黑着一张脸:“你要不先和我解释解释,邵麟这件衣服上,为什么会有你这烟味?在他走之前,你们是不是还见过?”
郑建森怒道:“你这是和领导说话的态度吗?!”
夏熠心头突然一片雪亮。如果郑建森全然不知情,如果郑建森从来没有私下见过邵麟,他第一反应必然是彻底否定,与如今头顶最大嫌疑的叛徒划清关系,而不是和他纠结什么态度问题。一念及此,他眼眶突然都红了,低声骂道:“你和我说实话。你要是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现在就让狗子把你办公室给拆了!”
哈崽瞬间骄傲地挺起胸膛:“汪汪汪!”
郑建森:“……”
大约是受不住夏熠那灼热的目光,郑建森忍不住别开了眼睛。半晌,他长叹一口气:“瞒着你并非我本意,是他要求的。”
“什么意思?!”夏熠心跳砰砰加速,又气又急,一拳砸在了郑建森桌上,旁边的金属笔筒都跟着一跳,“你一个当局长的还要听他要求?他要求什么你就答应什么?这天大的事你们一块儿瞒我,凭什么?!”
郑建森似乎是早料到他会这个反应,也不想与人争辩。
“他说他一上岸就会传回消息。”郑建森负手背过身去,“但我还没收到任何消息。”
夏熠失神,忍不住喃喃:“为什么……”
郑建森突然提了一个看似毫不相关的问题:“蓬莱公主号是什么时候出事的?”
“……前、前年五月?”
“没错。之前我也和你说过,就在这间办公室里——警方盯上蓬莱公主号,是因为犯罪组织‘海上丝路’沿线几个头目,会定期在公海,且仅在公海上会面。这个会议两年一次,上次咱们没能把人逮住,最近听说又会有一些动静。”
夏熠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良久,他才再次开口:“既然他们要开会的事儿,警方都知道了——那他们又怎么可能——去相信碰巧在这个时候‘反水’的邵麟?”他剑眉深锁,语气愈发急切:“这特么不是活生生地把人往虎口里送么?”
郑建森长叹一声:“……他说他有办法。”
与此同时,太平洋赤道某处。
这几天天气一直很好,阳光肆意,落在深蓝的海面上,碎成几乎刺目的银光,人在甲板上不戴副墨镜都睁不开眼睛。大船在海面上温和地起伏,邵麟穿着一身橙黄、红与白相间的夏威夷衬衫,黑色大裤衩,踩着人字拖靠在栏杆上。不知来自何方的风吹起他的刘海,又卷向远方海与天亲吻的尽头。
贺连云的大船比之前的渔船稳很多,他偶尔还会觉得晕眩,但基本已经克服了晕船问题。
唯一的问题是——
邵麟在心底盘算着:当时,贺连云和他说再行驶三天,会有一架直升飞机接他们回一个名叫“埃尔斯”的小岛。那一整个小岛都被贺连云给承包了,相当于是他们的大本营。贺连云说,他可以在那边休息一段时间,再等林昀回来。
可是,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邵麟依然没有看到那架直升飞机的影子。甲板的栏杆都被太阳晒热了,他只觉得掌心暖暖的,又琢磨起了这些天与贺连云的对话——
时光里鲜血淋漓的真相,到贺连云嘴里就变成了轻描淡写的三言两语。他说,当年林昀的“反叛”,不过是他们两人一手策划的夺权大计。贺连云是家族中的第三子,出生时便体弱多病,再加上性格温和,与他那几个嗜血残暴的哥哥迥然不同。海上丝路最早的缔造者,也就是贺连云、以及他几个兄弟们的父亲,认为贺连云不应该管理任何黑道业务,只需坐在金砖上,安逸地过完一生。
一方面,贺连云不甘父亲的安排,另一方面,他对海上丝路的业务野心勃勃,并且希望与时俱进,取而代之,以线上自由贸易的方式重振整个集团。只是,他迟迟不能在组织里,取得自己应有的位置。
林昀最开始是他的保镖,但后来卧底身份不小心暴露,却被贺连云极力保下。按贺连云的话说,若非如此,林昀都活不到邵麟出生。贺连云救下林昀,却是有着大计划的——也正是十七年前,林昀反水,将不愿与贺连云合作的异党一并拔除。只是,邵麟的母亲Emi,也不幸死于十七年前那场乱斗……
贺连云说,林昀是他最好的兄弟。他们甚至还存了两罐彼此的血液,以证兄弟情深。
贺连云的这套说词,与邵麟本来掌握的信息并无出入,但是,这就一定是真相吗?
他正思索着,只听身后玻璃滑门“格拉”一声。邵麟侧过头,见贺连云穿着一身宽松的沙滩衬衫缓步走来,手里拿着一个淡粉色的玻璃高脚酒杯:“喝么?波尔科夫桃红。”
邵麟心中一动,这是林昀最喜欢的香槟。他转身换了个姿势,只是微笑着摇头。
“不抽烟,不喝酒,那些安神的药片也没见你吃过一点,”贺连云慢悠悠地抿了一口香槟,也不知话里是否有话,“你太紧张了,我的孩子,你大可以再放松一点。”
邵麟倒是拒绝得坦然:“我从来都不喜欢自我麻痹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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