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至俊回去后,肯定会把这件事告诉父亲,而以对方的脾气,不管他再怎么解释,结局都是一样的。
可是,他已经给过孟冬凌机会,是对方不愿意碰他,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再多管闲事。
余岑这样想着,又整个埋进被子里,闭上了眼睛。
他自打生病后,总是非常嗜睡,闲来无事就能睡上一会儿。
这次也不例外,等余岑醒来,时间已经又过去了一个小时。
他坐直身体,就闻见了菜的香味,余岑穿上拖鞋,正准备循着味道去看看孟冬凌在做什么。
凑巧一抬眼,他就看见了书桌上,叠好的衣服。
是他先前穿过的,也是险些让对方给撕坏的那件。
不过幸好,只扯掉了一颗纽扣,余岑又看了眼身上穿的,才想起这件衣服本不应该在这里。
他脱掉后,原本也就不打算再要,于是只借着生气的缘故,将其发泄般的丢给了孟冬凌。
余岑停住脚步,将衣服翻过来看了看,在摸到那颗完好的纽扣时,他的心跳也不由自主的慢了一拍。
他有些不确定,忙把衣服整个平铺在桌上,的确是五颗扣子,一个也没有少。
余岑顿了顿,就发现最上面那颗,好像有些不一样,纽扣有些歪,线也不怎么平整,分明是重新缝上去的。
这间屋子里,除了他,也就只剩下孟冬凌了。
余岑抚摸着那粒扣子,站了好几分钟,才又怔怔的流下泪来。
他放下衣服,起身往厨房走,果然看见了正在熬汤的某个人。
余岑伸出手,从身后抱住了孟冬凌,他闭了闭眼,哽咽着开口:“标记我吧,就现在,别问为什么,你只要照我说的做就可以了。”
孟冬凌拿勺的手停了一下,他转过身,就看见哭花了脸的余岑。
厨房还是有些不方便,他于是牵着余岑,将人拉到了客厅,颇有些无奈的问:“Omega都这样爱哭吗?还是只有你。”
余岑没管对方的玩笑,而是提高声音,一字一句的喊道:“你不碰我,那就滚,我不用你给我治病,我只要你睡我。”
他伸手指向门口,眼睛里带着决绝:”二选一,你是要我,还是现在就离开。”
孟冬凌搂过余岑的肩,替他擦了擦眼泪,又笑着打趣:“怎么睡一觉起来就成母老虎了,突然这么凶。”
余岑受不了对方这种开玩笑的态度,他推开孟冬凌,转而哭的更加厉害。
“孟冬凌你还不明白吗?我爸爸是在骗你,他根本不需要你和我结婚,也没想要留你陪着我,他唯一想要的,只是你的腺体!”
“你现在就是个容器,你不碰我,你就可能比我先死,你懂吗?”
余岑扑进孟冬凌怀里,心里更是钝痛,他边哭边抬起头,颤抖着手去解自己的衣服。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完全契合,百分百的信息素适配度,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找一个匹配度相对来说最高的人,再通过医疗技术,凭借后天的加工,研制出能治他病的针剂,这才是他父亲的计划。
第65章 番外篇 孟冬凌
我曾经见过他,但他显然已经不记得。
父亲是个赌徒,输光家里的钱,是他反复在做的事。
八岁那年,母亲因受不了无休止的毒打,和他离了婚。
我至今还记得,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说,冬凌,假如你是个Omega,我肯定会带你走。
现在想来,我只觉得好笑,其实我明白她的意思。
她认为我的身体里,也流着和父亲一样暴力的血液。
她怕我打她,所以宁愿选择,杜绝这种可能性。
用一个美化过后的理由,来掩盖抛弃的本质,这就是大人常做的事。
那天是星期五,我没有回家,而是跑到了附近的山上。
我喜欢坐在山最高的地方,去看整个县城,那让我找到短暂的安宁。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脏乱的衣服,身上还带着被擦破的伤口。
尽管如此,这些也掩盖不了,他那张稚嫩却灵动的脸。
他说他们班过来夏令营,不小心掉了队,希望我能送他回去。
这一片是有名的开发区,但其实并不完善,当地人都知道,所以我想,他并不是本市人。
我注意到他受伤的腿,于是问他为什么还要费力爬到最上面。
他说这是父亲教他的,站的高,再呼救,别人看见的几率就会大大提升。
“哥哥,你能送我回去吗?”他的声音清脆,望像我的眼睛也无比动人。
那时我就想过,假如他以后分化成Omega,那么应该没人会拒绝他的任何请求。
可我却来了逆反心理,莫名想要逗一逗他,我盯着他满含期待的眼睛,故意摇了摇头。
“不能,实话告诉你,我打算过一会儿,就从这里跳下去。”我捡起身旁的石头,做了个往下扔的动作。
他像是被吓到,整个人都呆呆的看着我,等反应过来后,他又立马一瘸一拐的,想要来拉我。
“别……你别这么想,要不然我送你回去,反正我爸爸肯定会找到我的。”
在当时的我看来,他的这种自信称得上是可笑。
我于是半带嘲讽的问:“你这么确定,他会知道你在这儿?”
他重重的点头,像是怕我不信,又专门拍了拍胸口:“当然了,我爸爸最疼我,只不过,回去以后估计得受罚,但没关系,我不怕!”
他说话时,看上去就像涉世未深的幼童,一副天真愚钝的样子。
远处是连绵无际的山野,一簇簇的绿在我眼前晃悠,有飞鸟从枝头跃过,最终隐没在夕阳下的地平线。
而我身边,是陌生却话多的小孩。
我最终还是同意,送他回去。
一路上,他都在不停的说话,劝说我千万别想不开。
我全都笑着答应,等到了警察局门口,他像是终于明白过来我在敷衍,于是趴在我背上,死活不肯下来。
“你要是跳下去,家里人一定会很伤心的。”他还是不肯死心,想用亲人来打动我。
这恰好让我想起自己破败不堪的家庭,我没有犹豫,只再次拒绝了他的提议。
“他们早就不在了,没人会难过,快下来吧,打完电话,你就能回去了。”
“我会难过……我不想你死,所以你……别跳好不好?”他被我拉下来,反而伸手抱住我,在我怀里大哭起来。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当时他那样难过的原因,是由于母亲刚刚去世。
所谓的夏令营,不过是他撒的谎,而这里,正是他妈妈最后想来的地方。
可我依然为他的这种莽撞,给出了我的承诺,我答应他,会好好活下去。
人世间有千万种巧合,最好的一种,却不是属于我和他的。
后来我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读书上,从只能被父亲按着打,到我长得比他还高。
从大学,到再遇见他,中间隔的许多日夜,我已经记不清。
可午夜梦回,我分明记起他的声音,想起他落在我颈间滚烫的眼泪。
人们说,遗忘一个人始于听觉,从不记得他的声音开始。
那么我想,爱上一个人,是不是也从,铭记他的声音开始。
我考上了大学,是他所在的城市,但我依旧没有胆量去找他。
因为年少时,我曾在警察局见过他的父亲,那天,对方给了我十万,作为我救了他儿子的报酬。
那些钱,不是我作为英雄的勋章,而是在敲打我自卑敏感的心。
以至于每当我想离他近一些时,总免不了去思考,自己是不是有能力,给他更好的生活。
也是那时我明白,原来他说的都是真话,世界上不是每一个父亲,都同我的一样。
等余见山为爱子找适配信息素的新闻,闹的沸沸扬扬,我才知道他生了病。
和我想的一样,他分化成了Omega,可当我真正知道这件事后,却没办法高兴起来。
我找了在医院有关系的同学,伪造了我与他百分之百的匹配度,而条件是,让出保送名额。
那对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出国,我也能凭自己的能力考上。
大概只有这个理由,才能掩盖我对他心怀不轨的事实。
余见山听说找到了这个人,很高兴。这次,他给了我和父亲,每人一百万。
我是在那天的凌晨两点钟,再次见到他的。
他睡的并不好,脖颈上全是汗,我不知道为什么。兴许是疾病拖垮了他的身体,也损害了他原本的笑脸。
他和我打招呼,告诉我他的信息素味道,草莓软糖,的确很甜。
我说我闻不见,其实是故意的,我莫名想看他起来打我,想看他恢复到生机勃勃的样子。
从前那个哪怕瘸着腿也要爬到最高处,不停劝我好好活下去的小孩,自己却脆弱的,像随时会枯竭。
这真像一场梦,但这又不是一场梦。
我常常会忘记,这间屋子里有监控,尤其在看见他哭的时候。
和十三岁不同,现在他哭起来,再没有当时那种声嘶力竭,而只是委屈的看着我,连流泪也悄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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