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寅一口应下:“行啊,过几天搓一顿去,我正馋酒呢。”他还拉上陈利莘,“咱把陈导和副导也捎上。”
陈利莘老赌棍,说:“再来我家组个局,小姜打麻将手气好,杀杀老居的威风。他最近不知拜了哪里的庙,赢大发了。”
姜回挑眉,开玩笑:“居老师,你新书跳票半个多月,不会因为跑去通宵麻将了吧?我可要去你围脖那爆料了。”
居寅一本正经:“没有的事,我这是忙正事才耽搁。我开新和陈导开新的时间重叠了,你可别误会。”
“是是是,我的错我的错。”陈利莘跟着遮掩。
姜回寒暄了一通,临了:“陈导和居老师以后可要多照顾点我家孩子,还小呢,小孩。”
“一定一定。”
尸鬼这角色不敢说十拿九稳,八成是没有问题,姜回心满意足地带着班顾打道回府,怜爱地看眼自己心爱的小摇钱树,虽然还小,已经能为自己创造经济价值了。
班顾也很兴奋,走出陈利莘的工作室:“我什么时候有钱?”
“……这才到哪?合同都没签呢,你就想要钱?陈大导的戏,很多小艺人那是塞着求演,就你惦着钱。”姜回冲他直翻白眼,又纳闷,“你这么缺钱?”扫眼班顾,在心里吐槽:你丫今天全身上下除了袜子,每件单品都是五位数打底,好意思哭穷。
班顾失落:“我连银行卡都没有。”
姜回沉默良久:“小班顾,你真不是在炫耀 ,想让我羡慕嫉妒恨?”他现在已经放弃思考陆城和班顾之间的关系。
血缘关系?绝逼是没有。
狗男男关系?班顾才十六,陆城不像是这么牲口的人。
想来想去,还是“父子关系”有点靠谱,陆总这分明是养儿子,就是放纵了一点,当爹的一点都不负责任,让“儿子”沉溺电子的游戏和碳酸饮料之中。班顾再这么喝下去,别不到六十就骨质疏松了,跌个跤,都能摔出个粉碎性骨折。
他什么时候得跟陆城好好沟通,孩子是要约束的。
班顾盯着姜回变来变去的脸色,心头警铃大响,隐隐生起不好的预感,跟姜回保持 两步距离,警惕得不肯靠近。
被当贼防的姜回恨恨地翻着白眼:“陆总下午要来公司接你吗?”
“不来。”班顾摇头。陆城这几天忙成了狗,他自己公司有事,还要和特物处一块商议对付齐述的办法,天天早出晚归的。
“那我先把你送回去?”
“不,我要自己回去。”班顾拒绝。
“嗨,送你,我还不落好?”
“我觉得你要跟陆城说我的坏话。”班顾决定要离居心不良的姜回远一点,“而且,我现在会坐地铁,我还会换线,你可以把我送到附近的地铁站。”
“我他妈长着滴滴司机的脸?”姜回抱怨归抱怨,还是开车把班顾送到最近的地铁站放他下车。
班顾一下车,逃也似得溜了。
姜回冷哼几声,小摇钱树直觉敏锐得可怕,可惜,就是思维方式出了点小问题,他见不到陆城,还不能电话联系?
.
班顾把姜回甩得远打远才觉得安心不少,顺便晃进一边的M记买吃的,这两天他已经抛弃K记转投M记的怀抱,端着餐盘上楼找空位,对坐在窗边的人大眼瞪小眼。
“啊?”沈思年?班顾低头,果然看到了躲在座位底下的小骷髅狗,这回它没咬自己的尾巴骨,把自己的腿骨咬了下来,按在爪子下,咬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沈思年看到班顾也有点怔愣,默默地把自己餐盘往旁边移了移,空出一张桌子。于是,班顾过去在他对面坐下。
“你面试得怎么样?”沈思年有点没话找话。
“还行。”班顾有点心虚,他们好像是竞争对手,而且,按姜回的说法,这个角色应该就是他的。
沈思年好像对这事不怎么上心,问过就算,拿着一根薯条在蕃茄酱上蘸来蘸去半天没送进嘴里。
班顾被恶心得够呛,眼珠随着沈思年手里的那根薯条转,实在忍无可忍,偷偷放了一丝阴气过去,沈思年手一抖,薯条掉在了桌子上。
班顾板着脸,瞪着死鱼眼,扯过一张纸巾,盖在脏兮兮的薯条上。
“……”沈思年,“你有……洁癖?”
“一点点。”
沈思年明显不信,伸手把自己餐盘上的食物摆得端正一点。
“……”班顾眨了下眼,想辩解自己没这么龟毛。
沈思年抿了抿唇,看了眼班顾,忍不住又问:“班顾,你怎么知道我养狗?”
班顾没回答,看着沈思年衣服袖口:“你不热吗?”
沈思年一愣,下意识抬手要去捂袖口,手抬到一半,硬生生放了回去:“不热,我坐地铁来的,地铁里很冷,我特意穿了长袖的衣服。”
“哦……”班顾没反驳他的话,低了下头,小骷髅狗啃了半天的腿骨,估计没尝出滋味,从地上站了起来,它少了条腿骨,一个趔趄差点没摔散架,……“你的狗,是不是很不聪明?”
沈思年目光里闪过一丝怀念和温情,说:“我的狗叫小白,捡的流浪狗,白色的毛,可能不是很聪明,我教了好久才教会它不能随地大小便。但小白很护主,明明一点点大,但很凶,敢追着比他大一倍的狗咬……小白还特别喜欢吃鸡胸肉,吃到吐都要把食物塞进肚子里,可能以前流浪时饿怕了……”
班顾看了看好不容易把自己腿骨装回去的小骷髅狗,这……是装反了?
“你的狗怎么死的?”
沈思年又抿紧了唇:“被人打死的。”
寿终正寝也不会变成这模样?班顾点了下头。装反的腿骨,不大牢靠,动不动就掉,用另外三条腿支楞着身体的小骷髅狗对自己不稳固的身体充满了困惑,红宝石一样的狗眼里写了无数个问号。
沈思年想起爱狗,又失落又哀伤还有被他藏起的一点恨意,低下头,又问了一遍:“班顾,你怎么知道我养过狗的。”
“等一下。”班顾用阴气把一张纸巾吹到地上,装着去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小骷髅狗,站起身,“手脏了,我去一下洗手间。”
沈思年愣了愣,他很擅长观察,大约是觉得班顾的姿势有点别扭,冷淡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点希翼,想说什么,又硬生生忍了下来。
班顾抱着不断挣扎的小骷髅狗,避进洗手间,威胁:“你敢咬我,我就把拆了。”他怕活的狗,死成这样的,半点不带怕的。
小骷髅狗凶巴巴地空咬了几下,识趣地站在抽水马桶上不动了。
“这还差不多。”班顾对此勉强感到满意,动手把它装反的腿骨拆下重新装好。
小骷髅狗歪了下狗头,试探地抬起那条腿,用力甩了几下,见腿骨没有再掉地上,无声地叫了几下,摇了摇尾巴,用头骨亲昵地蹭了蹭班顾的手以示感谢。
班顾抱起它,很有几分喜欢 ,他虽然想不起来生前的事,但隐隐约约觉得十之□□也是怕狗,估计自己不管生前死后都很少和狗近距离接触。
小骷髅对自己的恩人很友善,被举高高也没怕,尾巴一摇一摇的。
班顾好奇地看着它眼眶里的红色眼珠,总算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眼熟,这材质跟陆城的尾戒十分像,就是狗眼发着红光,看不大真切。班顾有心想比较一下,抬手就把小骷髅狗的眼珠子抠了下来,刹时,刚才还活泼好动的小骷髅狗跟跟按了停止键一般,全身散了架,稀里哗啦掉了一地的骨头。
班顾捏着狗眼仔仔细细端详了半天,还拍了照片发给陆城。
陆城看到照片,立刻回了电话过来:“哪来的?”
班顾将小骷髅狗的事说了一遍,然后问:“陆城,你的戒指是哪来的?”他问得有些忐忑,有些发虚,他不知道陆城会不会告诉他。
陆城过了几秒,才说:“我尾戒的来历,记不大清了,从我有记忆开始,它就在我手上。”
班顾意外:“那……这是什么?”
陆城在那边又沉默了几秒,然后说:“班顾,这是血玉,你忘了,你也有?”
“啊?”班顾一愣。
“放在你玉枕边上的那朵血玉蟑螂花。”陆城说。
班顾结巴:“可可可……颜色不大一样,我的花血红血红的。”卧槽,小骷髅狗没了眼珠就散架了,他的蟑螂花也没在身边,他……他……他……不会也要散掉了吧,惊恐,“我……我要变回一堆骨头了?”
陆城在那边哭笑不得:“你要散架早就散掉了,还能等到现在?你的那朵花现在在我的保险柜里,甚至都不在你的地宫中,显然它对你没有什么影响。”
班顾长舒一口气,委屈:“陆城,万一我散掉了,你只能一根一根把我捡回去了。”忽地想起小骷髅狗装反的腿骨,心有余悸,“你会拼骨头吗?”万一陆城对人体骨骼不熟,把他装反了怎么办?
“……”陆城轻笑,“班顾,你有心脏,不会散掉的。 ”
班顾总算冷静了下来,对,他不是一般的白骨精,不怕散掉。
陆城又说:“你的那朵血玉颜色不一样好,可能是因为品质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