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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安歌/论重生后如何改造一只渣攻 番外完结 (初可)


  “我是真的要去买东西。”他也没精神找其他原因,只好这样说。
  叶佩渝不是那没脸没皮的死大个子,他都拒绝成这样了,也未再坚持,下自行车,陪他一同走到十字路口,两人分开。
  安歌的确是要买东西,他去买刀。
  他真的仔细想过,什么样的东西才能把那东西剁下来,不过是在上辈子。上辈子他想过很多次,要把缪柏言的那东西剁了,终究舍不得让他疼。
  他也买了刀。
  最后那把刀,割的却是自己的手腕。
  果然很锋利,一刀就死回来了。
  安歌凭着记忆,找到那位老铁匠,买了把同上辈子那把很像的刀,将刀放到书包中,这才抬脚回家。
  他们家在城市中心,回家的路上,经过许多热闹商场。
  其中一家商场的巨大电子屏上正响起隆隆掌声,安歌下意识抬头看了眼,似乎是什么颁奖典礼。这样一眼,一个蓝眼混血的高大陌生男人映入他眼中。他一愣,停下脚步,听颁奖人宣布最佳新人奖得主——金澍。
  屏幕上是那人的名字,与已经起身往台上走去的俊朗身影。
  安歌有些懵,上辈子,没这人。上辈子,他是国内娱乐圈最火的混血男演员,他从未听说过,也未曾见过此人。他也曾得过这个奖,得了这个奖之后,才真正开始了他的电影之路。
  台上的颁奖嘉宾共有两位,刚刚宣读得奖名字的是女演员,安歌认识。这会儿给金澍颁奖的是另一位,是宁休,是安歌只在影像作品中见过的年轻了好几岁的宁休。安歌再看看周围,很多年轻女孩都在抬头看,似乎金澍很红?
  安歌没再看,转身背对电子屏,慢慢往家走。
  名叫金澍的男演员虽同他一样是混血,却是完全不同的长相与气质,但此人的存在算是替代了他安歌的存在吧?他安歌应当的确不会再进那个圈子了,可是这件事并无法令他高兴。他走了会儿,回头再看一眼那个大屏幕,金澍在致辞。
  安歌想到自己拿奖的时候,哪怕是在上辈子,也是近十年前的事了啊。
  他是真的喜欢演戏的,这也是他做得最好且唯一能够做好的事。
  可只能演戏的浮华的上辈子又令他无比惧怕。
  人就是这样矛盾啊。
  人生又是这样迷惘。
  夜里又下了一场雨,安歌半夜醒来,再也睡不着,索性爬起来开了台灯画设计稿。病好了,他也该想想赚钱的事了。画了没一会儿,身后门响。他们家太小了,妈妈睡在客厅,他睡在卧室,两人都是小床。
  他本想睡到客厅去,妈妈坚决不同意,因为卧室的书桌要留给他做作业。
  有什么动静,都很容易听到。他回头看,妈妈扶着门框,睡眼还有些惺忪,却满是担忧:“童童怎么不睡?做噩梦了吗?”
  安歌有些心疼,不能等两三年等房子拆迁了,他自己无所谓,可妈妈这么多年连个齐整些的房子都没住过。不待他起身,妈妈已经走到他身后,看他面前摊着的纸,看了会儿,迟疑道:“童童在画画?”
  安歌坐着仰头笑道:“我看到有个设计网站在征稿,得一等奖的话,稿子不仅会被征用,还会给好几万的奖金呢!”
  妈妈也笑:“一等奖多难啊?”
  “我觉得我可以的!”
  妈妈笑得更高兴,并不打击他,顺着说:“我想也是!我们家童童那么厉害,眼光又好,做什么都能做好!”
  安歌听到这话,心中又有些酸。他的眼光不好,好的话,上辈子也不会看上缪柏言。
  他面上却还在笑:“妈妈,等我将来赚大钱,给你换大房子住啊。”
  妈妈这次真的笑出了声,点头:“好!妈妈等着童童给我换大房子住呢!”
  “妈妈不信吗?”
  “信啊……”妈妈温柔地摸他一头卷毛,眼中的确满是信任。
  无论如何,他在妈妈眼中永远都是最好的,这辈子会永远都有这样一个人从始至终地信任他并爱护他,他再也不会孤单。
  傍晚的坏心情,终于散了。
  两人又说说笑笑一阵,妈妈催他睡觉:“好了好了,赚钱重要,我们童童养身体也很重要!明天还要上学呢,快睡吧,早睡早起才长个呢。”
  “妈妈,你觉得我将来能长多高?”
  妈妈将他拉起来,把他推到床上,想了想说:“怎么也能长到一米七五吧!”
  “哈哈,妈妈,我觉得我能长到一米八。我预测我将来的身高是一米八三!”
  妈妈“噗”地笑出声:“这哪里预测得到!”妈妈再拉起被子给他盖上,柔声道,“无论童童长多高,都永远是妈妈的宝贝啊。乖乖睡,不要想那么多,妈妈永远站你身前呢。”
  这是看他惦记赚钱的事,心疼他吧。妈妈太温柔了,不知究竟是谁,忍心抛下这样的妈妈。安歌乖乖点头,不想叫妈妈担心,闭眼睡了。妈妈始终陪着他,最后关了台灯悄声出门时,安歌睁眼看她的背影。
  瘦弱却又是那样温柔与坚韧。
  哪怕是为了妈妈啊,彻底别再想上辈子的事了,好好活着吧。
  之后几天,严言竟然真的没有出现,有些出乎安歌的预料。
  他的刀一直在书包里放着呢,不过他又哂笑,他连缪柏言都无法看透,更何况这辈子才见过几面的愣头青?况且,不出现才好吧,省了多少烦心事。他只求,这人就此再也别出现。安歌放下心,与所有同学一样,开始期末复习。他太多年没上学,许多东西都忘了,复习得着实有些吃力,又不好去问同学,否则太容易露馅。
  他只好用更多的时间来学习,感觉反倒不赖,生活被学习充满,很充实。
  这段时间也经常考试,都是小试,除了英语与语文,他考得都不太好,尤其数学。没办法,十多年不学,语文与英语好捡起来,数学这种东西太难捡了。放学后,数学老师特地找他谈话,很担心他,谈话的时候,叶佩渝正好就在隔壁跟他们老师说话。
  谈完话,安歌心情也不大好,有些失落地走出办公室。走到一半,叶佩渝追上他,担心问:“数学没考好?”
  安歌叹气点头:“生了一场病,脑子变钝了。”
  叶佩渝笑:“哪有这么算的?”
  叶佩渝一笑,身边女同学们都往他们看来。叶佩渝习惯了,依然侧身看着安歌,边走路边说:“数学是要多刷题,你也别太有压力,一次考不好,不算什么,你以前的成绩都在那里呢。身体彻底好了,也就没事了,还是身体要紧。”
  安歌再点头,只能这么想了,暑假好好补吧。
  说话间,两人走到学校门口,叶佩渝提议:“明天周末,要不我们去麦当劳,我给你补补课?”
  安歌立即就想拒绝,偏偏就在右侧,要人命的一声“安歌”又响了起来。
  安歌下意识地闭眼,想到叶佩渝还在,又立刻睁眼,他根本不想往右侧看。他就知道,威胁也好,直接上手抽、上脚踹,都没用!清净了没几天,该来的,又来了!
  他没反应,严言已经走到他身后,又叫一声:“安歌……”
  叶佩渝往他身后看了一眼,问道:“安歌,这位是?”
  安歌没回答,只是笑着说:“那就约好了,周六早上十点吧,怎么样?”
  安歌终于应下邀约,也终于跟病前一样笑,叶佩渝不由也笑了,没再追问,点头:“老地方……”说完,他不再久留,看了严言一眼,再对安歌笑了笑,蹬上自行车走了。
  安歌的脸立刻冷下来,抬脚就走,严言赶紧跟上。安歌走多远,严言便缀了多远。
  等红灯时,他也站在安歌身后侧。安歌瞄见地面的影子,差点就要伸手进包掏刀了。身边严肃的交警打消他的念头,安歌深呼吸,默念“不气”,等会儿找个没人的巷子再收拾他。
  他“不气”了,偏有人要气他。
  眼看红灯要变绿,严傻子又开口了,竟还是落寞地说:“你对那个人笑得真好看啊。”
  安歌盯着交警叔叔看,警告自己不能当街掏刀。
  傻子继续落寞道:“安歌,你看到我好像总是很生气。”
  他也知道?!知道很生气,为什么还要往跟前凑?!
  安歌忍不住了,回头就往一旁僻静巷子疾走,他要掏刀了!


第9章
  疾走数十步,安歌一头冲进一条小巷,严呆子当然跟了进来。安歌火速拿下身后的书包,埋头就伸手进去找刀,刚摸到刀,身后递来一个玻璃杯。
  安歌抬眸,一愣。
  玻璃杯里头不知装的是什么,暗红色的液体,葡萄汁?安歌纳闷着,一时竟忘了掏刀的事。严言趁机走到他身前,低声道:“给你喝,好喝的,我,我自己做的。”
  安歌眨了眨眼,抬头看高高立在身前的严言。
  至今几面,他从来都是凶悍、高傲的,他还未在严言面前有过这番表情,呆子不由欣喜笑了。安歌又眨了眨眼,其实,他真的和缪柏言很像的,尤其笑的时候。安歌再自嘲笑,什么叫像,本来就是啊。安歌收回怔愣与纳闷,不客气地说:“你忘记我上次说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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