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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林/歌剧]致命美学 (寒菽)



一日喝下午茶看报时,道林看到了久违的达尔文先生的消息,他发表了关于进化论的论文,一时间议论纷纷。

发表了不久,达尔文的小儿子就夭折了。

有些风言风语传到道林耳中,人们说这是达尔文胡言乱语渎神的报应,他应当要虔诚真挚的向神谢罪。道林觉得这才是胡说八道呢,虽然他也觉得达尔文先生的论文难以理解,但也不能这样诅咒人啊……可再仔细想想,说不定也不是没可能,越想越叫他毛骨悚然。

直到很多年后人们仍在议论,达尔文先生的十个孩子非死即病,但彼时达尔文先生已经研究出这悲剧的原因是因为妻子是他的表妹,近亲结婚的恶果,并建议拒绝近亲结婚,证明了一切并非神的惩罚,而是出于科学的。可道林没想通的是,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信奉了科学一辈子达尔文先生在暮年开始信教?不过似乎不少科学研究者都会在晚年信教。研究了一辈子推翻神论的事,却在最后信了神,伟人的世界他真是不明白啊。

剧院的女演员和女舞者来来去去,这是个相当好勾搭青年才俊的职业,吉米夫人又招了一些新的小女孩换血,维持芭蕾舞团。

道林在家憋久了,也去剧院看看他们新排练的歌剧,这天也看的颇尽兴,请的是一位很有实力的女歌唱家,唱的宛转悠扬浑厚有力。

他到后台去逛,瞧见两个穿着白纱舞裙的小女孩在没人的地方说话,他看到两个柔弱娇小的背影,还是两个孩子呢,六七岁的年纪,她们打闹着,一串银铃般的笑声传出来。

金发女孩说:“啊,凡妮莎唱的可真好。”

棕发女孩羡慕地附和:“是啊,我也想唱的那样好,我想站在舞台的中央。”又说,“我偷偷学了那段歌。”

金发女孩立即鼓励说:“是吗?那快唱给我听听。唱来听听吧。”

棕发女孩被金发女孩抱着胳膊摇了几下,“好,我唱,你听听看。”并没马上开始唱,又腼腆地说,“我唱得不好,你别笑我。”

“好啦,我不会笑你的。”

然后棕发女孩唱起歌来,她唱的给人的感觉又有所不同,清澈空灵,她的右边挂着一块蕾丝布,光从那面打过来,镂空的花纹阴影落在女童光洁细腻的脸上,好似朵朵精致的花钿。

这真是个小美人胚子。道林想。

“你唱的可真好!”等棕发女孩唱完,金发女孩鼓掌赞美。

道林不准备打搅这对小姐妹,正要默默地离开,后退时不小心碰翻了一个箱子,突然砰的一声响。

两个小女孩都被吓得跳了起来,缩着脖子哆嗦,“对不起,我们偷懒了。”

作为一个绅士,道林可从不欺负女孩子,这下可不能转身离开,他走过去安慰两个小女孩,蹲下身,与她们平时,“是我要说对不起,我希望我没吓到你们。”

小女孩被哄的头晕晕,但显然已经没之前紧张,终于不像是要猎人的枪瞄中的小兔子了。

“好了,小淑女们,下回不要躲在这样的地方说话,你们是芭蕾舞团的吧,吉里夫人可要担心的。”

女孩们点头。

道林要站起身离开,又想起什么,他还蛮想知道这个唱歌好听又好看的小女孩的名字,在站起来之前问,“可以告诉我你们的名字吗?”

“我叫梅格。”金发女孩说。

道林看看她圆圆的苹果似的小脸,“你是吉里夫人的女儿吧。”

金发女孩用力点头。

棕发女孩则有点胆怯地说,“我叫克里斯汀。”

道林摸摸她的脑袋,“克里斯汀吗,真是个美丽的名字。”

第40章 Act.40番外

act.40番外·金丝笼

【注意·本章埃里克视角】

埃里克像是一个小影子活在马戏团里,每天分到丁点食物汤水,却跟吹气似的长大起来,手长脚长,只是瘦骨嶙峋,穿一件褴褛破旧的棕色衣服,蜷缩在角落,悄无声息的,仿佛一只竹节虫。

他记不得父母是谁,也有说他生母是个吉普赛女郎,放荡无耻。埃里克被当做猫狗可有可无地养着,给大人跑腿干活,练出一身力气,谁如果不开心就拿他出气,他终年到头身上总少不了伤口,好了伤,伤了好,反反复复,可一直没有死。最糟的一次被推倒在火堆,半边脸烧起来,眼睛好险没瞎,只这回伤的格外严重,差点就死了。然后不只是谁的主意,老板决定利用他最后的价值,说他不是人是小怪物小杂种。

再后来,他想起那个畸形人马戏团,觉得那里就像一个脓包,而他也是这脓包发展出来的腐烂,长相丑陋,口齿不伶俐。或许长大以后也会像一只老鼠生活在臭水沟里一样胡乱活着,或许根本长不大。

但埃里克并不甘心,即便是这样,他也想要活下去,无论是用什么方法,无论他人是死是活。这原本就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埃里克记得那一天,他刚从感染引起的发烧中恢复,奄奄一息,并没什么精神,迷迷糊糊半陷在睡梦中,可常年的警惕叫他在有人靠近时立即醒了过来,原本以为会看到大下巴的马戏团老板,他睁开眼,眼睛被倏忽的明亮光线刺得有那么一瞬间只有一片蒙蒙的白色,然后金发的小女孩银入他的眼睛。

“我叫玛琪。”那和气的微笑让他毕生也无法再忘记。

后来道林还不好意思的同他说,“我也没说什么不得了的话,你怎么就放在心上了呢。”

道林自己不在意,埃里克却一直记得,从没有人用那样尊重的平和的眼神和他说话,也不是高高在上的怜悯。

可那时也只是记着……埃里克想,小玛琪是云端的清露,而自己是沼泽的淤泥,只是因缘际会萍水相逢,即便知道再见之期何其渺茫,埃里克仍然暗自强记下这附近的路和建筑,决心将来要找回来。

埃里克很聪明,他也知道自己聪明,并且善用自己的聪明。譬如他曾见过一个绞刑师表演,单单是在旁边看了几次,就瞧出了其中的技巧,并且学会,最后实施在了看守欺侮自己的驯兽人身上。非常成功。

他是一直计划着要逃脱着腌臜地方的,可并不能鲁莽行动,他得找好适合的机会,找到离开的路线,攒下一部分食物,确保不会被抓回去,也确保在逃出去的起初不会饿死在街头。

似乎在遇见玛琪以后他的运气就好了起来,接连遇见好心人,有施舍他面包的围巾先生,还有被他盗窃了食物也没生气、反倒怜惜他音乐天赋教他音乐的肖邦老师,还有虽有点怪癖可善良正直博学广记的迪昂老师。

他也没有停歇下来休息,而是不停的学习学习再学习,他学音乐谱曲,学腹语,会制作各种机关暗器,还有一手过得去的易容术,也涉猎建筑技术,由善密室和镜子机关。学一切可以学的,技多不压身,总会派上用场的,只有不停的增强实力才能叫他睡的更安慰一些。

一年年过去,他也不再是当初那个未开化的小野兽,勉强也可算作个人样,有了各种生存的能力作筹码傍身。

可当坐卧在黑暗中,他却越来越频繁的想起小玛琪,心头也愈热起来,觉得自己现在其实也不是没有资格出现在玛琪面前了。

埃里克觉得小玛琪就像是支撑起他灵魂的柱子,有了这根柱子,他才慢慢地筑造起一室宫殿,而玛琪在最中心,他心口最柔软干净的地方。

所以,在他找到玛琪的家乡,听说“玛琪”死去的时候,刹那间宫殿轰然坍塌,刹不住冲动,当场活活将那出言不逊的老头给打死。

没了玛琪,他该如何是好呢?埃里克不知道,他像是被抽走灵魂,浑浑噩噩好一段时间,直到迪昂对他说:“你们不是还有一个约定吗?我记得的,说是要成为一个音乐家,就算女孩已经不在了,你如果完成的话,说不定能安慰她的在天之灵。”

埃里克便振作起来,一首接一首地写出曲子来,又创作出以玛琪为原型的歌剧。然而,纵使他而今是名声赫赫的魅影先生,纵使那么多人喜爱他的作品,又有什么意思呢,玛琪并听不到了。

肖邦先生曾弹奏一首给爱人写的歌,对他说,“如果你爱一个人,就写首歌给她吧。”

埃里克深以为然,只是可惜再也没有机会了。他想,或许他该去英国,找到玛琪的墓地,做一个守墓人,给她清扫墓碑的尘埃,栽一棵树,筑一片荫凉。

只还没行动,道林就突然冒了出来,毫无预兆,虽然他已经长大了许多,虽然他与以前大不相同,不是穿裙子的女孩,而是西装革履戴帽挺拔的小少年,但埃里克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怎么会认不出来呢。

埃里克找机会不经意地问了凡尔纳:“那天和你说话的金发少年是谁?”

凡尔纳没太在意地随口回答:“哪个?”

“长得特别好看那个。”埃里克说。

凡尔纳立即联想到道林身上,“你指的大概是那个英国人吧,是个勋爵,叫做道林·格雷。是歌剧院的客人,预定了几天后《玛琪》演出的观看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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