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好纱布,韩凛抬头看他,视线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随后便笑开:“小朋友,你长得和我真像,以后一定个小帅哥。”
随后,韩凛揉了揉他的头。
轻轻的,软软的,像喝了一大口暖暖的可可。
那是韩小君第一次被人那么温柔的摸头。
就那么一下。
韩小君记到现在。
韩凛的病人那么多,他肯定早就忘记了几年前的一个,和他长得很像小朋友,可是那个小朋友,从那天之后,就再也没忘过他。
后来,韩小君意外得知,那个他记了好久的哥哥,是他亲哥。
没人知道韩小君当时有多开心。
最温柔的韩凛哥哥,是他的亲哥哥。
这次他强硬地闯进韩凛和朝歌的生活,韩凛对他非常厌恶,所以一点没有韩小君记忆中温柔哥哥的模样。
他见过韩凛温柔的样子,面对那么凶的韩凛,只能难受地想,人都会变,韩凛也会变。
他以为自己再也见不到韩凛曾经的样子,可直到刚刚那刻,韩小君才意识到,韩凛从来没变过,是自己的过错,才让韩凛对他冷漠。
韩凛依旧是那个温柔的哥哥。
“大哥……”韩小君小声喊。
韩凛看他,没说话。
韩小君深深吸了口气,对韩凛和朝歌说:“我知道了,我会好好照顾小垃圾和小二中的,我保证。”
韩凛这才“恩”了一声,回应他。
朝歌在旁边偷偷笑,心里甜得像抹了蜜一样。
吃过饭,林都都不能再继续留下,林都都要走,韩小君自然跟着一起走,只能依依不舍地告别朝歌和韩凛。
朝歌看外面天色暗,干脆开车把他们俩送回家。
林都都和韩小君住一个小区,朝歌把他们送到后,两人下车道别,回家写作业去了。
朝歌开车回家,半路上拐了个弯到小吃街买烧烤,带回去和韩凛一边看综艺,一边吃宵夜。
“你后天走?”韩凛问。
朝歌点头。
韩凛搂着朝歌腰,手掌在朝歌软软的肚子上拍了拍:“回去妈该说你胖了。”
朝歌拍韩凛大腿。
“小脸圆嘟嘟,肚子肉嘟嘟。”韩凛拍得肚子“砰砰”响,“你听,西瓜成熟了。”
朝歌翻白眼,懒得理他,韩凛就爱说他长胖,乐此不疲。
[你今天,怎么会想着让韩小君来喂猫啊。]比起胖不胖,朝歌更在意这个。
“反正我忙起来,也没人能喂,他既然想赎罪,就让他来呗。”韩凛无所谓地说。
朝歌翻了个身,趴到韩凛怀中,眼巴巴地看他:[你不是不喜欢他吗,还让他来咱们家呀。]
韩凛捏住朝歌鼻子:“明知故问。”
朝歌对他笑。
韩凛冷哼一声:“反正你都不介意他之前做的事,我介意什么。”
朝歌听韩凛开始阴阳怪气,就知道韩凛是在故意犯作病,要他哄了。
朝歌捧住韩凛的脸,对着韩凛嘴巴亲了亲。
一对大眼珠子亮晶晶的,像小星星一样望着韩凛。
韩凛还有什么可生气的呢。
韩凛扶住朝歌后颈,欺身压下,一点点含吻朝歌的唇。
身后茶几上,是朝歌带回来的烧烤,焦香麻辣,韩凛亲着亲着,突然笑出声。
朝歌一副被打断的不爽脸看他。
韩凛摇摇头说:“抱歉,我只是突然想起了烤猪皮。”
朝歌嘴巴很肉,亲起来特别舒服。
软糯Q弹,就像朝歌买的烤猪皮,好吃又好笑。
他们继续接吻。
背后电视综艺里MC们哈哈大笑。
韩凛一个没忍住,又笑了。
朝歌气得掐他脸。
[你今天是被点了笑穴吗!]朝歌气鼓鼓地比划。
亲到一半,刚刚进入感觉就被打断,很难受的。
“我错了,谁叫他们正好在那边笑。”韩凛说,“我把电视关了。”
朝歌抱着手臂,坐在韩凛身上冷眼看他关电视。
息屏,韩凛摊手:“这下好了。”
朝歌复又搂住韩凛脖子,埋头亲吻。
韩凛解开朝歌衣扣,手掌从下钻进去,落到软软的“小西瓜”上。
朝歌被抚得后腰酸涩,软倒在韩凛怀中,脑袋歪歪靠进韩凛肩膀,他仰起头,含住韩凛滑动的喉.结。
下一秒,朝歌被韩凛抱起,大跨步走进浴室。
灯光昏黄,水雾缭绕。
朝歌急促的呼吸,被隐没在阵阵水声中。
又是一夜缠绵。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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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身体健康
两天后, 朝歌和林典一起开车回老家。
路上林典一直叽叽喳喳,和朝歌聊他和律师先生的故事。
“你不知道,我本来都打算放弃了, 但是想想又有点不甘心, 所以决定最后约他出来见一次面。”林典说,“普通约饭的借口,他肯定不会出来,所以我就编了个借口和他说,我需要面对面沟通的法律援助。”
林典也有驾照,只是平时很少开车, 这次为了能和朝歌唠嗑, 专门抢了驾驶座当司机。
朝歌在一边打字用AI说:“然后呢, 他出来了吗?”
“我最开始是没抱希望的,因为我之前也约过几次, 但是他都说要么电话联系,要么文字联系,不需要见面那么耽误时间。”林典摇头, “你听听他说的是人话吗,和那么帅气可爱的我吃饭,能叫耽误时间吗?”
朝歌打字说:“毕竟是高岭之花, 我觉得他比方适难搞定多了。”
当初杨羽凡追方适的时候, 朝歌和林典都觉得虽然很悬, 可只要杨羽凡坚持还是有机会。方适对外冷冰冰的, 但他内热, 而且肯给杨羽凡机会。
而这个杜律师,简直就是个没缝的蛋,根本没办法靠近, 林典恨不得把他砸开。
“对啊,方适哥人多好,杜律师简直除了英俊帅气潇洒聪明有魄力有气质身材好人品好看起来好像在床上体力也非常好技术顶呱呱外,没有其他任何优点。”林典一口气说完,差点没背过气去。
朝歌:“……”
朝歌面无表情地打字:“那他还真是一个满身缺点的男人呢。”
“嗐,谁说不是呢。”林典摇摇头。
朝歌打字问:“之后呢,他答应你了?”
林典立马贱兮兮地笑起来:“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可是咱们404一枝花!”
朝歌也跟着他笑,打字问:“之后呢,你们约会的时候发生什么了?”
林典又丧起一张脸:“我刚刚那句话真没开玩笑,他除了那些没别的优点,我到地方之后,他特别公事公办,包括吃饭也一样,完全不聊任何私人话题,除了法律就是法律,他难道是行走的《刑法》吗?”
林典握紧拳头轻轻砸了下方向盘:“我决定了,以后就叫他《刑法》精。”
朝歌哭笑不得。
“他真的超无趣。”林典说,“但是……”
朝歌扭头看他,发现林典注视前路的双眼温柔,嘴角微微勾起,是幸福与憧憬的模样。
他说:“但是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我都好快乐。”
“小歌。”林典说,“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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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不堵,他们没多久就到了朝歌老家,刚进镇口,朝歌就看到他爸站在镇口大树下张望。
林典也看到了他爸,立马把车开过去,降下车窗喊人:“朝叔叔,好久不见,久等啦!”
“哟,小点点也来了啊。”朝爸爸对他打了个招呼,直接打开后座上车。
林典回头说:“对啊,诺诺生日怎么能不来帮忙呀,我可是诺诺最喜欢的哥哥。”
朝爸听得发笑:“对,诺诺最喜欢你。”
朝歌回头对他爸比了个手势,朝爸爸看了他两眼说:“小歌胖了啊。”
朝歌:“……”好气!
从镇口到他家很近,林典又开了几分钟车,他们就到地方了。
朝歌家现在是自建小别墅,去年才修好,里头敞亮空间大,被收拾得干净整洁。
朝歌拉着林典到处逛。
先是去看了妈妈,得到一句“乖儿子长胖了啊”,又气鼓鼓地去隔壁找邻居们问好。
两人一路问好,从两手空空,到满兜子塞满邻居给的零嘴,朝歌才带着林典走到自家的田里去。
“这炒南瓜子真的绝了。”林典嗑瓜子一样,磕着镇上大姨给他们的炒南瓜子。
朝歌点头,他小时候瓜子吃得少,反倒是炒南瓜子吃得多,镇上每家每户吃了南瓜,都会把南瓜子留下晒干,然后进锅翻炒。
又香又脆,好吃得不行,朝歌一般上学前揣一点在兜里,等上午第三节课后肚子饿时,偷偷咪咪掏出来和同学们分来吃。
回家路上遇到镇上的叔叔婶婶,也会给朝歌抓几颗填肚子。
朝歌爱吃水果,家里专门辟了块田种水果,这个季节正是西瓜和桃子成熟的时候,朝歌带林典出来,就是想搬点西瓜和桃子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