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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哑巴今天说话了吗 (老鹿乱撞)


  朝歌到底还是没忍住,一把捂住韩凛瞎逼逼的嘴,大眼睛因为被逗笑弯成快乐的小月牙。
  剃毛还是不剃毛,这个问题暂时被他们放下,朝歌去厨房煮早饭,韩凛则抱着小垃圾到客厅,开始了每天的锻炼。
  小垃圾的摇摇车,再次发车。
  吃饭时,韩凛说:“等会儿先帮我剪个头,有点长了。”
  朝歌看了眼韩凛的头发,抬手比OK。
  朝歌大学的时候玩cosplay,剪头发的技术都是从一顶顶假发上学到的,不是朝歌吹,只要给他一张图,他什么样的发型都可以复刻。
  还没进美院的时候,朝歌就被班上的同学戏称人体复印机,这个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朝歌是真的爱画画,最开始学画天天临摹,勤奋让他很快就能一比一完美复制别人的画,后来他玩轻黏土,玩章刻,玩cosplay,还原二字就是朝歌的代名词。
  虽然现在朝歌画原创个人风格强烈,但是画同人时也绝不会丢了人物的神韵。
  如此这般,无非热爱。
  饭后韩凛洗碗,朝歌去准备剪头发用的工具。
  韩凛是医生,经常做手术,所以朝歌给他剪的发型一般都比较清爽,又不失稳重。
  朝歌称这款发型为,医生头。
  韩凛毫不犹豫地嘲笑朝歌的取名能力。
  太难听了。
  韩凛洗完碗就到卫生间,朝歌已经站在凳子后等他了。
  [坐。]朝歌比划。
  朝歌剪头发时很专注,小剪刀被他细长的手指操控,在韩凛头发间闪动。
  带来细细碎碎的痒。
  韩凛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朝歌,心里是满满的温柔爱意。
  很快,朝歌放下剪刀,用大刷子把韩凛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扫掉,再解开罩衣。
  他满意地看了眼镜子中的韩凛,对他竖起大拇指。
  “辛苦。”韩凛说,“我又帅回来了。”
  [你一直都帅,就比我差一丢丢。]朝歌用小拇指挤出一点点缝隙。
  “恩,比你差一丢丢。”韩凛笑,“你去准备准备,我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咱们出门。”
  韩凛没说要去哪儿玩,到地方后朝歌才惊讶的发现,韩凛居然带他来了个画展。
  [啊这……]朝歌站在门口不肯进去,[实不相瞒,这个人和我不对付。]
  韩凛还是头一次听说:“你认识他?”
  [大学同学。]朝歌比划,[我们理念不合,爱吵吵。]
  “你居然会和人吵架?”韩凛更惊讶的是这个。
  [也不是吵架,就是三观不合,不想理他。]朝歌比划,[浪费你一片好心了。]
  “那没事,我本来想带你来的也不是这个展,正好今天只有这个,还没来得及买票,你看里面也没几个人,估计不好看。”韩凛说,“那我们走吧。”
  [那我们去哪儿呀,韩医生。]朝歌挽住韩凛的手,下巴搭在韩凛的肩膀上,眨巴眨巴眼。
  “你想去哪儿?”韩凛问。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们去动物园吧。”韩凛说,“你最近不是在画一个动物森林的插画故事吗?”
  朝歌有固定的儿童绘本刊物的插画工作,最近几个月连载作者写的是一个在森林里的温情小故事,朝歌已经画了两三个月的动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猫和大鸟!好久没去了。]朝歌拉着韩凛就往前走。
  朝歌喜欢动物,特别是各种毛绒绒,他们恋爱初期约会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动物园。
  他们市区里就有一个市动物园,很大,慢慢走着能逛大半天,在郊区还有个野生动物园,更大,连着山,一早到山脚下往上爬,再爬下来,一天就没了。
  朝歌决定去市里的动物园,因为市里的动物园里有四五只熊猫,还有他们省最豪华,品种最齐全的鸟谷。
  韩凛开车,路程不远,他们花了点时间找停车位。
  因为是周一,人比平时少很多,朝歌在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两张票,就拉着韩凛进园。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欢的熊猫馆。
  他们市有熊猫基地,就在动物园隔壁,这里的几只熊猫都是在熊猫基地出生的,被这座城市的人看着长大,大家对他们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们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猫这个点正在泡澡,天气热,展馆里还放着几块冰块降温。
  “光吃不运动,和你一样。”韩凛说,“脸盘子就像十五的月亮。”
  朝歌头也没回,一脚踢韩凛小腿上,附赠国际手势。
  韩凛轻笑:“胖点好,捏起来舒服。”
  朝歌这下回头了:[再给你一次好好说话的机会,我的脸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韩凛说,“你在家那么辛苦,怎么可能没运动呢。”
  朝歌鼻息哼气:[算你识相。]
  “看,啃竹子了。”韩凛指向熊猫。
  朝歌立马回头观赏。
  朝歌喜欢熊猫并不是因为他们可爱,而是因为他觉得熊猫憨憨的,还会抠脚,特别像小时候住他们家不远的一个胖叔叔。
  那个叔叔每次干完活回家,就喜欢坐在门槛上,一边啃甘蔗,一边抠脚。
  大着肚子和笑眯眯的,和熊猫一模一样。
  那个叔叔经常给朝歌吃糖,还给他讲数学题,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钟,韩凛帮朝歌和熊猫一一合影,才带着恋恋不舍的朝歌离开熊猫馆,去往下一处目的地。

26、天天开心
  
  逛了一上午,韩凛和朝歌直接在动物园里的小吃店,点了几份小吃当午饭。
  动物园里的食物味道普通价格还贵,朝歌一边吃一边对着韩凛做怪相,无声吐槽,连连摇头。
  “下次来玩,还是你带便当吧。”韩凛说。
  朝歌点头:[这个动物园除了动物,一无是处。]
  “也不能这么说。”韩凛把辣椒粉倒进炸土豆里,“这儿风景不错,挺闲适。”
  [虽然我很喜欢胖达,但是我喜欢来这里玩,是因为每次我来,都是你陪着我。]朝歌比划,[换哪个动物园都一样,重点是你。]
  “哇,小朋友今天嘴巴抹了蜜。”韩凛说,“甜到我了。”
  [走走走,看小鸟去。]朝歌脸红红,一段剖白说得心跳加速,恨不得埋进韩凛怀里再也不要出来。
  市公园的百鸟谷是特质的一个仿真山谷,从入口进入后,就仿佛置身山林,时不时就会有几只、甚至一群小鸟飞过。
  百鸟谷很大,进去后有很多条线路可以走,朝歌和韩凛选了条人少的路,并肩散步。
  [早知道来公园,我就带上相机了。]朝歌比划。
  “事出突然,我也没想到今天那么巧,画展只有那一个。”韩凛说,“不过不拍照也没事,就全身心放松下来,好好玩。”
  朝歌点头,指向前方的枝头。
  那里蹲坐着一只脆羽小鸟。
  [是它!]朝歌兴奋地抓住韩凛。
  “谁?”韩凛茫然地看向那只鸟。
  [你忘了吗,我们第一次来百鸟谷时,进门看到的第一只鸟就是它。]朝歌自信满满地比划。
  韩凛惊了:“这你也能记得?”
  [因为它右腿上有个疤,特别像小桃心,所以我记得。]朝歌欢欣地望着那只鸟,[当时我看着那个小桃心,心里就想啊,这一定是天意,连大自然的生灵都在告诉我,要紧紧把你抓住。]
  韩凛跟着朝歌,也回忆起了当初的场景。
  那时候他们俩还没确定关系,刚从日本回来不久,正是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暧昧期。
  韩凛在日本就发现朝歌喜欢动物,所以回国后就带他来市动物园玩,没想到朝歌虽然是本地人,但却是第一次去这个动物园,喜欢得不得了。
  不过那时候韩凛满心都放在朝歌身上,仗着自己比朝歌高,站在朝歌身后,痴.汉似的,视线就没离开过朝歌。
  他对自己看过什么鸟,着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韩凛看向前方枝头的那只翠羽小鸟。
  这只鸟的腿上果然有一块颜色浅淡的疤,从他们这个位置看过去,正好是一颗小小的爱心,非常小,不注意肯定看不见。
  “谢谢你哦。”韩凛对那只翠羽小鸟说,“因为你,朝歌才想把我抓牢。”
  朝歌笑起来,羞恼地用手肘怼韩凛:[才不是!]
  “说起来,我虽然对这鸟没印象,但是我对外面的松鼠记忆非常深刻。”韩凛说,“第一次和你来公园,你中途去上卫生间,我在外边等你的时候,就看到一只野生松鼠,蹲在树杈上甩尾巴。那小脸肉嘟嘟的,跟你一模一样。”
  [你才像松鼠。]朝歌眯起眼,[我可瘦了好吗,你别光看脸呀,你看看我的腰。]
  “不用看。”韩凛说,“每天晚上抱着睡,我还能不知道你腰有多细吗?再瘦下去,等妈他们上来玩的时候,该说我照顾不好你了。”
  [爸妈才不会这样说。]朝歌侧趴在韩凛手臂上,惆怅地比划,[爸妈好久没来玩了,我有点想他们。]
  “那请他们上来玩吧。”韩凛说,“正好今年体检还没做,顺便来医院检查下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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