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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怯 完结+番外 (严格一点)


  陈则悉脚步一顿,回头看我:“去公司开会,开完就回来。”
  “要是让我发现你又偷懒不吃午餐,那就不爱。”他面无表情地说完就出了门。
  真是没有情趣。
  李湘宜送了我一支唇膏,很体贴地说秋冬季节干燥得很,让我润润嘴唇。
  妈的,我一涂才发现有颜色。
  打电话过去兴师问罪,李湘宜努力憋笑说觉得我涂上会很好看,我沉默半晌,咬牙切齿地表示自己没有化妆的癖好。又想起方小鱼曾经告诉我男人都喜欢妆容精致、前凸后翘的女人,当时我还十分鄙视地说他肤浅,结果方小鱼一句“你那个看起来性冷淡的朋友说不定也喜欢这种”把我噎得说不出话来。
  愣过以后我笑得拍桌,说全世界的男人可能都喜欢这样的,但陈则悉绝对不可能。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断定,语气里甚至有种百分百的肯定。
  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理由,大概是因为陈则悉看起来什么都不喜欢,是块来自北极的浮冰,连温度都没有,更别说喜好。
  “男人不都喜欢这样的吗?”方小鱼说。
  “你喜欢这样的?”我无法理解。
  “喜欢啊,”方小鱼这个小处男倒是坦诚,“没有男人会不喜欢吧。”
  我就不喜欢。
  我被方小鱼的话引得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
  陈则悉会喜欢这样的么?
  他对着我平坦的胸脯也能硬,那么对白花花的一对丰乳岂不是更有兴趣?
  或许陈则悉其实是喜欢女人的,穿着高跟鞋涂着红嘴唇的漂亮女人,温柔体贴,连身子都是软的,不像男人,摸起来硬邦邦的。
  我心中的危机感逐渐加深。
  虽然没有这样的癖好,但我也可以勉强为了陈则悉忍辱负重地穿高跟鞋涂口红。
  思来想去我心情沉重起来,打算真的实施这个计划,好让陈则悉多喜欢我一点。
  我拿着李湘宜送的唇膏对着镜子往唇上抹去,试到一半陈则悉回来了。
  我抿了抿唇,他看了我一会儿,伸手往我嘴唇上轻轻一抹,我愣了,再看镜子,红色的痕迹从嘴角划出长长的一道在脸颊上,而他的指腹也被染上了红。
  “你涂口红了?”陈则悉问。
  “你干嘛,我脸花了。”我不满地看着他。
  “现在是小花猫了。”他的手指压在我的唇角揉了揉。
  滚吧。
  为了报复他,我又涂了一层,踮脚在陈则悉的脸上小鸡啄米似的留下了很多口红印,连他的衬衫也没能逃离我的魔爪。我心满意足地看着他脸上被我亲自打上的标签,等着他擦掉这些有辱斯文的痕迹然后沉下脸数落我的胡闹,结果陈则悉没有立刻擦掉,只是凑上来亲我,把我唇上所剩不多的颜色全都分了去。
  我骄傲地冲他扬了扬下巴,“好看吗?”
  陈则悉点头,说涂口红是画蛇添足。
  我这么傻逼是因为谁啊?
  我轻飘飘地问:“你觉得我穿裙子会好看吗?”
  陈则悉狐疑地看着我:“你喜欢…穿裙子?”
  “不喜欢,”我说,“但是你喜欢我穿裙子吗?”
  他想了想,说,是你就喜欢。
  我捂着脸笑,“变态!”
  我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会把“流氓”、“变态”这样的词安放在陈则悉身上的人了。
  而他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在了解我以后还愿意爱我的人了。
  这样我们也算是彼此的唯一了。
  我每天按时吃药,咬碎那些白色的小药片,苦涩的味道在味蕾上炸开来,但是看到陈则悉就不觉得苦。他递给我一杯水,问我不怕苦吗。我笑着摇头,“甜的,不信你试试。”
  其实我害怕苦,但是只有这样才会让我觉得真实,苦的、疼的,那是一种活着的证明。
  “以后要吃药要喝水。”他说,“别这样,好不好?”
  我好乐意看他心疼我的眼神,连我自己都不觉得疼,他就先为我心疼了。我乖乖答应他,喝光了那杯水以示决心。
  洗完澡,脸上的水珠没擦干,顺着下巴滚进脖子里,我没管,滑着手机上的图片,问陈则悉好不好看。无一例外都是身材火辣的漂亮女生。他淡淡看了一眼说还好,我凑近了瞧他的眼睛,想看清他有没有说谎,可是陈则悉似乎并没有在掩饰什么,不管是回答还是表情都很坦然。
  “这样都不好看吗?”我自言自语般地说,重新审视起手机上的照片来。
  陈则悉反问:“这有什么好看的?”
  “方小鱼说男人都会喜欢。”我说得仿佛有理有据,又强调道,“他说你肯定也喜欢。”
  陈则悉似乎觉得有些可笑,挑眉看我:“你也这么觉得吗?”
  我诚实地说:“我不知道。”
  陈则悉和我在一起这件事已经足够不可思议,就算他说自己喜欢的其实是女人我也不会觉得意外。
  只是会有点失落。
  一点而已。
  陈则悉说:“我不喜欢。”
  我像在烈日下煎熬度过了无数个炎夏的植物,被人浇下一捧清凉的泉水,拥有了第二次生命。
  “真的吗?”我压上他的胸膛问,“你真的不喜欢?”
  “嗯。”
  我沉浸在不用穿裙子了的喜悦里,“真的真的?”
  “真的。”
  陈则悉摇身一变,成了全世界最可爱的人,我亲他的下巴,在他怀里蹭,被他按住,“不想睡觉了?”
  我乖乖保持着趴在他胸口的姿势不再动了,陈则悉的手落在我的后背上,我偷偷看他,他专注地看着手机上的邮件,过了一会儿便关掉了手机。
  “要不要给你讲故事?”陈则悉问。
  “讲点儿别的吧。”我说,“比如亲自念一念你给我写的情书。”
  我伸手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虽然换了一个家,但它还是放在最下一层,除了信封上那些小污渍,内里的信被我保管得很好。
  陈则悉常拿这件事笑话我,说我明明嘴上说着不可以,转身却又偷偷把信捡回去。我被逗得恼了,喊着我又不是只收过你这一封情书,我的课桌抽屉可是被情书和小零食塞得满满当当的。陈则悉也没被我激到,说我肯定最喜欢他写的,否则不会留到现在。
  陈则悉展开信纸,从称呼念起,他叫我名字的时候,我居然有点不自在。
  陈则悉的声音很好听,念情书的时候尤其如此。我好像看到高中时代的陈则悉穿着熨烫服帖的制服站在我面前,神情庄重又认真,不像表白,倒像是在国旗下演讲。
  我喜欢他笨拙的措辞,因为不懂得掩饰而流露了太多的情意,即使现在还是如此。
  他念完最后一个字,我说,我同意你追我了。
  “真不容易。”陈则悉低喃。
  “你以后还会给我写情书吗?”我抬头问他,忧心忡忡的,“该不会老夫老妻了以后你就不给我写了吧。”
  “会,”陈则悉说,“你想要,我就写。”
  “这可是你说的。”我笑着说。
  “我要睡觉了。”
  陈则悉把被子往上拉了拉,遮住了我的后背,“睡吧。”
  和陈则悉住在一起之后,睡觉忽然变得简单了起来,只要靠着他,我就能安心地让自己沉进梦里。
  我怕噩梦,但噩梦害怕陈则悉。他是我的安眠药,副作用是容易产生依赖性。
  我说,晚安。
  陈则悉摸了摸我的脸颊,也说了声晚安。
  我今晚一定会梦到陈则悉,在意识彻底模糊掉之前我这样想着。


第41章
  魏周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开店以后就全权交给我打理了,店虽不大,但日常事务也很繁琐。我在店门口贴了招聘信息,第二天就有人来应聘了,是个少言寡语但手脚利索的男生,我挺满意的,和魏周说了一声,他倒是很放心由我看着办。
  魏周说今天下班的时候会带着妹妹过来买点新鲜水果,我左等右等,终于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看到了马路对面打打闹闹的两个人。
  “哥,给我买!”
  “魏依依,你能不能先撒手。”魏周一脸无奈地走进来,手臂被魏依依挽得很紧。
  “稀客啊。”我笑着和他打招呼,“要买点什么,内部折扣哦。”
  魏依依看见我便立马松开了手,一双圆圆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你就是和哥哥一起开店的那个小陶哥吗?”
  我点点头,“你是魏周的妹妹吧。”
  魏依依有点羞涩地笑了笑,道:“叫我依依就好。”
  我应了一声,拿了两个塑料袋给他们,魏依依问我哪一种葡萄更甜。
  “你可以吃吃看,都还挺甜的。”
  魏依依走开后,魏周有些抱歉地说自己最近太忙了,没怎么顾得上店里,我笑了笑:“我以后主业就是水果店老板了,你用不着担心,尽管忙你的。”
  “新来的那个人怎么样?”
  “挺好的,店里也不需要太多的人,有一个就够了。”
  魏周这才放心,笑道:“有什么事记得告诉我,我好歹也算是半个老板,总要出力的。”
  我点头,魏依依挑了挑,又买了点其他的水果,结账的时候拿着手机一脸兴奋地问:“小陶哥,我可以加你的微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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