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了半天还是觉得小腹有异样感,江向笛索性放弃,下楼自己弄了点早饭。
吃完饭,他把昨晚的衣服和床单都洗了晒好,还把阳台上的花草都浇了水。
江向笛还挺喜欢摆弄这些花花草草的。他不太能接受养猫或者养狗。
其中有一盆是仙人球,长得跟刺猬似的,而且表皮是一种深绿色,刺也根根粗而长,显然是已经生长了好几年,是颗成年的老仙人球了。
仙人球好养活,再怎么干涸、或是泡在水里,也能活,于是一直养了很多年。
在一堆绿色植物里,这颗仙人球长得不算出众,而且这幢房子真正意义上的主人,靳北,也从来不会来看这些。
江向笛给它把小球都拔掉,看着秃秃的一颗球,才满意地回去补了个回笼觉。
他不常做梦,入睡不久后却罕见地梦到了以前。
因为私生子的身份,他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上学的时候都是寄宿,暑假的时候就去外公外婆家住。
初中学校不太好,宿舍条件相对艰苦一些,到了高中好了许多,至少寝室干净,床都是新的,换了新的纱窗,阳台没有那么破旧。
但是江向笛第一次把蒲望之带过来的时候,对方还是露出了一瞬的目瞪口呆。
蒲望之无法想象眼前长相精致的小少年在这样朴素的、甚至有些艰苦的环境里生活和长大。
不只是物质上,更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被欺负的受伤和孤寂。
那时候的江向笛身形瘦削,穿着洗的发白的校服,干净却话不多,面冷着,正好是最叛逆也最排斥外界的时候。
他拿了新作业本,声音闷闷的,带着点变声期的哑:“走吧。”
蒲望之看了他几秒,似乎若有所思,随即跟着他的脚步下楼,手插在口袋里,说:“今天我做的你不要学。”
江向笛:“嗯?”
“下次课本被撕掉的话,你还是要去找老师。”蒲望之说,“或者找我。”
“谁敢再撕你的作业本,我就再给他撕掉一次。”他有着格外英俊深邃的眉眼垂下来,是让人安心的眼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江向笛仍旧不笑,像个冷酷叛逆的少年,眼神有点嘲讽。
蒲望之伸手摸了把他的脑袋,黑发意外地柔软,“小朋友。”
江向笛一愣,随即拍掉了他的手。
第二天,江向笛起晚了,下床打开窗户,看到阳台上放了个仙人球。
嫩绿色的表皮,一圈刺都还是软的,像是刚浇过水,水珠折射出清晨的日光,温暖而明媚。
楼下站着的男生双手插着口袋,嘴角勾着。
这个他们学校出名的帅气阳光、温柔的学霸校草,头一次不容拒绝,颇有点强买强卖的意味,对他说:“送你点小东西。开心点。”
江向笛几乎想不起来了,蒲望之对他说过最早的话是,开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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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大晴天,中午也是非常炎热。
小唐正在用餐区吃午饭,被一个小姐妹拉住:“小唐,江组长被主编骂了,你快去看看!”
江向笛在杂志社的人缘很好,他长相好,性格温又有风度,很讨大家喜欢。
但是杂志社的主编一直对他很不满。
他没背景,但他犯错少,严谨认真,总是被挑些无伤大雅的刺。
“早上开会,怎么没来?”
江向笛点头道:“身体不舒服,没能赶过来,真抱歉。”
主编拍了拍桌子,严厉斥责道:“一句道歉就完事了?领导过来点名叫你你不在怎么办?昨天我去你们小组查出来稿件内容造假,这两件事你准备怎么负责?作为一个老员工你是这么工作的吗小江?”
江向笛没说话,早上的会议他确认过,领导根本没来过,稿件内容的责任更不在他,况且最后还是他及时交了成稿弥补了错失,不过这些他解释了,主编也不会听。
“我也不为难你,这个月的绩效就别想了,组长也不用当了,我准备换成小枫。她已经是正式员工了。”
江向笛神色不变,挑了挑眉。
这种情况以前也有,一年前他参加了一个专题项目,半路被主编踢出去,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白费了。
主编敲了敲笔:“我现在虑给你安排什么职务。”
她看了眼江向笛,却从对方脸上看不出半点情绪,漠然,随遇而安,脸色看起来有点不太好,茶色眼睛里有种近乎沧桑的心平气和。
主编觉得自己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什么都没发生。
就在这时,主编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
主编怒道:“我这儿是随便谁想进来就进来吗?!”
来人大步走了过来,主编看到他,脸上的怒气顿时收敛:“赵心言,你过来干什么?”
赵心言是杂志娱乐版块的组长,他的背景深厚,人脉也广,因而主编不敢对他发脾气。
随着科技和电子阅读的出现,纸质刊物的销量逐年都在下降,他们家杂志作为能勉强支撑下来的老牌杂志之一,全靠娱乐版块支撑着。
赵心言底气很足:“帮帮我这被你为难的同事。”
江向笛头有点疼,听他们来回争了两句,赵心言说:“那这样吧,小江来我这里,我正好缺个助理。”
主编一愣,这不是职位更好了吗!娱乐版块的流量带来的绩效,肯定比新闻板块拿的更多啊!
她原先想给人安排一个更差的环境,而不是换一个更好更有竞争力的!
“就这么说定了。”
话落,赵心言直接把江向笛带了出去,说:“主编又刁难你了。”
“男人受点委屈罢了,”江向笛轻轻吐了口气,眉间的冷意散去,恢复了他平日里温和的样子,“你怎么会过来?”
“你那小助理小唐,忠心的很,跑过来找我搬救兵,”赵心言跟他关系不错,闲聊说,“我饭吃到一半呢,你陪我去吃午饭。”
江向笛被他拉过去,路上手机收到了一条消息,靳北发来的,说傍晚会过来。
江向笛皱了皱眉,连续两天都过来,会不会有点太频繁了?
他有些烦躁,不知道是工作不顺心,还是觉得自己跟靳北的交集有些过于多了。
但是他也不能不回去,靳北这人蛮横不讲道理,颇有些古代独断专行的暴君风格。
他正走神着,额头上突然贴上了一只手,赵心言说:“小江,你额头好烫。”
江向笛一愣,赵心言借来了温度计,一测发现是有点低烧。
赵心言说:“你下午来我这里休息,宽敞。”
江向笛摇头:“我就在桌子上趴一会儿。”
他嘴角带着笑,温和而善解人意,笑意却不达眼底。
熟知他的人都知道,江向笛外表温和没脾气,实际上比谁都倔强和执着,说定了便不会轻易改变。
距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赵心言拿着伞过来找江向笛,却发现人不在。
旁边的女同事说:“江哥说有急事,请假一个小时下班……没说要去医院啊?”
赵心言愣了一下,终于明白过来,江向笛不是对杂志社不上心了,是对钱不上心,工作只是出于负责,要走的时候却比任何一个人都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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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向笛从超市里买完菜出来,恰好撞上一阵雷雨。
正是上下班时间,打车比较困难,他又没带伞,一路回家几乎都淋湿了。
傍晚的暮色落下来,夜晚慢慢降临,厨房的香味溢散出来。
靳北过来的时候,见到的便是人在厨房里忙活的身形,日光灯亮着,手机似乎在播报着新闻和时间,总之是难得、让靳北从未想过和体会过的烟火气和温馨。
江向笛做饭很好吃,不是说像名厨一样做什么特别丰盛的大餐,也不做有名菜系。他做的很家常,却像是小火炖汤一养,每样菜都花了心思和时间,像是为了自己的心上人做到最好。
见到靳北过来,江向笛一愣,马上又扬起一个笑,他的眉眼弯起来,眼中都是温柔眷恋的光芒,“回来了?马上就可以吃饭了,先喝点什么?”
靳北脱了西装外套挂好,扯了领带,男人的下巴微扬,喉结滚动都是喷薄的成熟气息,“咖啡。”
江向笛说:“你的胃不好,就白水吧。”
靳北没意见。
江向笛一直记得他胃不好,就像记得他有头痛的毛病,以前的时候,也经常做饭叫人送到公司、或者发消息督促他按时吃饭。
他很会哄人,靳北有点吃软不吃硬,一想起来这人声音乖软地跟他说话、茶色眼睛里都是关切的时候,便会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去吃饭。
晚餐很合靳北的口味,倒是江向笛吃的不多,早早地放下了筷子,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靳北。
靳北出身豪门,自小受到最好的教育和培养,连吃饭的一举一动都很赏心悦目。
靳北说:“昨天宴会上的事,你不要在意。”
他说的是被嘲为替身的事,豪门圈子里流言蜚语一直没有停歇,江向笛不算豪门里的人,因而感觉不到。
江向笛一愣,他缓缓弯了弯眉,“哦,没关系,会给你添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