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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 (靡宝)


  林知夏看那些片名:《春光乍泄》,《蓝宇》,《断背山》……很多都听说过,却从来没看过。
  “你从哪儿搞来的?”林知夏问。
  “杨景行给的。”盛朗说,“他说都是讲我们这种人的故事,看了会有点启发。但是都是悲剧。我听着怪没意思的,一直没看。日子过得好好的,干吗给自己找不痛快?”
  “那看哪一个?”林知夏也觉得,他们俩才刚刚好上,就看别的同志情侣生离死别的电影,好像有点不大吉利。
  “随便选一个吧。”盛朗说,“看看他们过得悲惨,才更觉得咱们现在的日子好。”
  这道理也能说得通。
  “那就看《断背山》吧。听王悦灵说她看过,都看哭了,而且是奥斯卡获奖影片。”
  盛朗搬了张矮凳子放在床垫上,把笔记本搁上面,又去楼下厨房切了半个冰西瓜。
  窗外的知了吱呀吱呀地叫着,屋内的空调飕飕地吹着。盛朗把林知夏搂在怀里,两人靠在床头看电影。
  老破笔记本虽然噪音大,但是显示屏还管用。
  电影里,苍茫的蓝天,绿浪翻滚的山坡,棉花糖般的羊群,两个男主人公年轻英俊的面孔,都那么清晰鲜明。
  舒缓的音乐和语调低沉的对话中,故事娓娓道来。
  从两个青年相识,到偷尝禁果;从甜蜜短暂的恋爱,到不得已的分别。
  他们各自回归本来的生活,娶妻生子,本以为那只是一段年少时的迷情,直到再一次重逢。
  这一次,炽烈的感情再也无法被压抑住……
  盛朗将林知夏紧紧地搂住,下意识地吻了吻他的额头:“我不会和别的女人结婚的。”
  林知夏的手放在盛朗的手臂上:“万一将来出现一个特别对你胃口的女人呢?”
  “不可能。”盛朗说,“我对女人硬不起来。这不是浪费我这么好的配置么?”
  明明是个严肃又有点忧伤的话题,可林知夏还是噗哧笑了出来。
  电影里,两个主角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秘密来往。一面是符合世俗标准的生活,一面是隐秘的激情欢愉。
  “我也不会找别的女人。”林知夏低声说。
  盛朗翻了个身,将林知夏半压着,目光热切地注视着那双漆黑莹润的眼睛。
  “小夏,你和哥说,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脸皮薄就是这点儿不好,林知夏发觉自己在这个时候特别没气势,只能任由盛朗揉捏摆弄。
  “说呀。”盛朗果真伸手捏了捏林知夏的耳垂。
  林知夏无奈地笑了:“我也不知道。其实一直都迷迷糊糊知道自己不对劲,但是不敢去确认。那时候你整天把心眼妹挂嘴边,我还以为就我自己有问题……”
  “傻瓜。”盛朗嗅着林知夏颈窝里散发出来的甜甜的奶香,在他唇角吻了吻,“感情我们俩都绕了好大一个弯路,浪费了好多时间。”
  “也不是。”林知夏说,“其实是你昨天一逼我,我才猛地确定的。之前虽然也大致明白了,但是总觉得不真切。”
  “看来和你吵架还吵对了。”盛朗笑,“你弄清楚的时候有没有很慌,很害怕?”
  “是有点慌。”林知夏承认,“但是……”
  他抬手轻柔地抚上盛朗俊朗精致的脸庞,双眸里荡着清浅的笑意。
  “一想到对象是你,就又觉得很平静了。”
  盛朗注视着林知夏,眼睛像一块正在融化的绿冰。
  “我相信你,小狼。”林知夏说,“哪怕我们俩不能好,你也会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你这么帅,这么有趣的一个人,喜欢上你也挺正常的。我只是有点郁闷,自己和那些追你的女生一个样。我一向看她们不顺眼……”
  盛朗又低头将林知夏吻住。
  过了好片刻,唇才分开。盛朗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林知夏泛着红晕的脸颊。
  “别瞎想,你和她们连根头发丝儿都不一样。你是最特别的。”
  林知夏的嘴角盈着蜜一般的笑。
  “你呢?”林知夏问,“装得挺酷的嘛,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盛朗抽了一下耳朵,“那个,你还记得当初我带你去看旅馆客人办事的那次吗?”
  “我靠!那时候我们才认识没多久!”林知夏难以置信。
  “当然不是那时候。”盛朗说,“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我每次……有那方面的想法时,想的都是你……”
  “……”林知夏的脸更红,但是人却不羞赧了,“所以,这么多年来,你每次手冲的时候,想的都是我?”
  盛朗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一副等着表扬的架势。
  林知夏用力一翻身,脚丫子又朝盛朗的脸上踹去。
  “妈的,所以我当初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我就说我这么根正苗红的突然就变态了,肯定是被你传染的!你这个色情狂,老色狼,不要脸的臭流氓……”
  盛朗大笑着闪躲。
  反正林知夏力气就那么点大,他又皮糙肉厚的,被踹了也不疼。
  两人扭打着,把床上的凳子踢倒了,笔记本一头栽在了地板上。
  盛朗一声大吼,掀起空调被,三下五除二地将林知夏裹成了一条茧子里的蛹。
  “我就是臭流氓,老色狼。你今天才认识到我的真面目呀?”盛朗呲牙奸笑,“我告诉你,林知夏,你后悔已经晚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他把林知夏用力压制住:“不许动,现在老色狼要亲你了。”
  林知夏的双颊红扑扑的,目光雪亮。
  盛朗俯身,和林知夏结了一个绵长而温柔的吻。
  两个少年开始在亲密接触中一点点摸索,寻找着能取悦伴侣,又让自己快乐的方法。
  比如亲嘴这个事。过去林知夏一直很好奇,不知道该是个什么滋味,让人那么喜欢去做。
  而且在他的认知里,恋爱了后,先牵牵手,然后抱一抱,过一段时间彼此习惯了,才会亲嘴。
  哪里想到昨天刚把话说破,盛朗就跟一头饿了十天半个月的狼似的,扑过来把他给啃了。
  林知夏当时震惊又兴奋,老实说并没有品出什么特别的滋味。
  只除了:原来盛朗的嘴这么软呀……
  而盛朗还真是个接吻狂魔,一有机会就逮着林知夏亲。
  越来越细致,越来越温柔,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技巧突飞猛进,一日千里。
  林知夏都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感觉,反正盛朗一亲过来,他的脑子就立刻当机,生物电流滋滋乱窜,整个人就像一个漏了电的机器。
  “睾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么?”盛朗撑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说:“我们俩现在大脑正在分泌的物质……”
  盛朗听不懂这些名词,他低声笑着,说:“我大脑里现在只有一种物质,就叫‘喜欢你’。”
  -
  在林知夏的回忆里,他和盛朗刚好上的那几天,整个人都过得云里雾里的。
  大抵刚陷入热恋的人都这样,都被冲上头的多巴胺和浑身乱窜的生物电流给弄晕乎了,大脑半瘫痪,一切都跟着本能在走。
  他们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除多了情话和亲吻拥抱外,似乎和过去没什么不同。
  可恋爱的神奇之处大概就在这里。
  那些以往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突然焕发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惯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乐趣都翻着倍地增长,所有的平平无奇,都变得生动有趣。
  难怪所有人都想恋爱,因为这种快乐实在太美妙,太可贵。
  林知夏记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阁楼里腻乎了一整个白天后,终于走下了楼。
  他们两人手牵着手,在紫金色的夕阳中,沿着永安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走。
  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来错综复杂犹如一个大迷宫,对他们俩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森林。
  弯曲扭折的道路,重叠堆砌的楼宇,五光十色的灯牌。
  头顶是瑰丽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万家灯火。
  傍晚的永安炊烟缭绕,无比升平和乐。
  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清贫、暴富、高洁、市侩、愚笨、油滑、纯善、歹毒……
  这里的人有见不得光的各种交易,有不为人知的各种嗜好。男人喜欢男人,在永安的阴影里,这都还排不上号。
  也只有永安,能将这些人全部包容下来。
  两个少年走了很久很久,从晚霞走到星空,如果可以,他们能一直走到黎明。
  五指紧扣,肩挨着肩,无声地向世界宣告着自己的爱情。
  林知夏后来想,他们后来的路那么长,也挺曲折的,盛朗和自己都一路走下来了,就是从那天迈出了第一步。
  深夜退了凉。他们洗了澡后,光着膀子躺在楼顶的地板上,望着都市的星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林知夏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盛朗。
  他一直都知道盛朗长得特别帅,可两人相恋了后,就像对艺术的领悟突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林知夏对盛朗的容貌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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