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起实验来,时间过得特别快。林知夏写完试验记录的最后一个字,抬起头,惊觉窗外已经黑透。
“生物真有趣,是吧?”叶云漫说,“我很小的时候,我妈从池塘里采了水样,教我用显微镜看里面的藻类和昆虫幼体,我就迷上了这一门学科。你是怎么选择这个专业的?”
林知夏很诚实地说:“老师说学生物很赚钱。”
叶云漫哈哈大笑,声音清脆悦耳。
“但是现在也真的喜欢上了。”林知夏有些羞赧,“大概因为生命里的奥秘太多,探索不尽,太有挑战了。我喜欢挑战。”
“也喜欢赚钱。”
“是的。钱也要赚的。”林知夏笑,“我将来要赚很多很多钱,让我爸和我朋友都过上好日子。”
“你的朋友就是那个绿眼睛的混血小帅哥吗?”叶云漫问,“他的名气也好大。我在十八中的时候,女生们经常议论他。他长得可真好,都可以去拍电视剧。”
“其实有好几个星探来找过小狼的。不过他不是那块料。”林知夏说,“他最不耐烦对着镜头搔首弄姿了。”
“你们感情真好。”
“一起长大的。”林知夏的语气一时很温柔。
叶云漫看了看表:“哎,都这个点了!我家里人可能都在校门口等我了。小夏也赶快去食堂吃饭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什么?”林知夏惊讶。
“那个混血小帅哥呀。”叶云漫朝教室外望,“他刚才说要等你吃饭的。你没听到吗?不过现在不知道他人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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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没走远。他坐在综合教学楼的大台阶上,拿着一台钱维安孝敬给他的PSP在打游戏。
林知夏匆匆跑来的脚步声被他捕捉到,耳朵动了动,却没抬头。
“你是吃了还是一直在等我?”林知夏喘着问。
盛朗没理,板着脸。
“小狼不高兴啦?”林知夏莞尔,揉了揉他的脑袋。
“别摸。”盛朗挥开了林知夏的手,继续打游戏。
“唉,是我错了,一做实验就忘了时间。”林知夏好声好气地道歉,“走吧,去食堂吃饭?我请你一个鸡腿赔罪。”
盛朗把游戏存了档,抬起头注视着林知夏,碧眸里闪着复杂的情绪。
“你不和那个女生去吃饭?”
“叶师姐要回家吃饭。”林知夏说,“她身体不好,不住校。你问这个做什么?”
盛朗没吭声。
林知夏有些小习惯,又可以说是好教养。比如他对敬佩的、有好感的人,称谓上会有所不同,不会直呼其名。
林知夏认识很多高三的学长,但是他只管叶云漫叫师姐。
“不饿吗?”林知夏轻轻踢了踢盛朗的脚,“我饿死了。走啦,吃饭去吧。”
盛朗没动:“饿过了,没力气。你自己去吃吧。”
这么一头野狼似的生物,平时饿一整天都还能上蹿下跳的,居然会晚吃一顿饭就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
林知夏被盛朗逗乐了。
他拉扯着盛朗的胳膊:“没力气就更要吃饭。我再给你加一根鸡腿,成不?”
盛朗稳如磐石,屁股跟涂了502胶水似的黏在台阶上。
“靠,你还跟我耍脾气呢?”林知夏猛地用力一拽。
盛朗起身踉跄一步,将林知夏扑倒在了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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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衣厚软,缓冲了撞击。
林知夏并没有摔疼。
盛朗就更不疼了,他整个人都伏在林知夏身上的,高大的身躯将林知夏密实地覆住。
一股馥郁且亲切的淡淡甜香从林知夏的领口散发出来,钻入盛朗的鼻端。
下方的身躯很瘦,但是出奇地柔软。林知夏的大衣是敞开的,体温隔着毛衣和秋衣传递而来。他的姿态也是放松的,毫无防备地任由盛朗将自己压住。
想要起身的念头瞬间就被贪恋击溃,盛朗反而收拢了手臂,一头埋进了林知夏温暖的颈窝里,悄悄地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平时碰不到的机遇,也是他平时不敢做的动作。
“小狼?”林知夏轻推了一下盛朗。
盛朗太沉了,热烘烘地、全方位地压着自己,像一头大狗把自己给扑住了。虽然不至于透不过气,却难免觉得有些怪异。
还没到晚自习时间,综合教学楼里空寂无人。
雪亮的白炽灯,光洁的花岗岩地板,整个大厅都是他们俩的。
“我说你一个纯爷们,学什么不好学小姑娘撒娇?你臊不臊得慌?快起来!地板磕得老子背疼。”
盛朗伏着一动不动,手臂还拢得更紧了点,含混道:“头晕。”
“怎么啦?”林知夏揉了揉盛朗的头,有点担心,“饿到低血糖了?那赶紧挪开。我书包里还有半根士力架……卧槽你怎么又咬人?我是鸡腿吗?”
林知夏用力挣扎,盛朗反而顺势把手臂收拢,将他整个人抱住,压在身下。
真变态!
盛朗在心中唾骂着自己,可是身体却牢牢地将林知夏抱住不肯放。
理智在溃败,本能占据了上风。骨子里捕食者的血性让他想去掠夺、去占有。
林知夏颈窝里的皮肉那么光洁柔滑。盛朗的牙龈酸胀,只咬一口其实远不能满足。
他想将把这颗小奶糖叼进嘴里,反反复复品尝浓香和甜蜜。
盛朗知道自己真是彻底的变态,居然对最好的朋友产生了这么猥琐的念头,成为了自己最鄙夷的人的样子。
“小狼……”林知夏艰难道,“我……不好……喘气……”
盛朗这才松开了手。
必须起身了,再不分开,他又要有反应了。
一次有反应是意外,三番五次在贴身的时候有反应,林知夏总会起疑的。
况且已经偷到了甜头,虽然只有一口,但这满足感足够驱散一肚子的酸水,和枯等了大半个小时的委屈。
“我说你情绪一上来就爱动嘴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林知夏摸着被咬的脖子,“靠,有印子了!”
“有领子挡着,看不出来。”盛朗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
“看不到就能随便咬呀?”林知夏瞪了他一眼,“你真特么是条狗!”
盛朗嘴角愉悦地勾了起来,伸手抓着林知夏的领子,用力拢了一下,把那个牙印严严实实地遮住了。
那是他独有的标记,印在他唯一想霸占的人身上。
这也是连亲密如林知夏都不知道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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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了这么一场后,林知夏再和叶云漫一起学习,就给自己定了个闹钟,不会拖延太长的时间。
学习很重要,和叶云漫一起学习也很快乐,但是盛朗也很重要。
而任何感情都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维持的。林知夏的精力有限,所以更要合理地安排时间。
盛朗依旧每天像道影子一样跟在林知夏身后。
林知夏的课比盛朗多,除了生物外,还有一个理化班要上,每天下课天都黑了。
盛朗有时候就守在教室门口,有时会先去打球,然后踩着点去接林知夏下课,一道去食堂吃饭。
语文老师都拿他们两个举例,用来解释“焦不离孟”的意思。
他们俩依旧住校,宿舍只隔着两个门牌号。
除了睡觉,回宿舍后,盛朗都逗留在林知夏的寝室里,霸占着林知夏的床打游戏。
林知夏的卫生习惯远超室友的平均水平,每周都会换洗床单被套。他的床上闻不到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汗臭,反而有一股他独有的清甜的奶香。
盛朗觉得大概只有自己才闻得到这个股气息。
从小到大,林知夏对他来说都是最特别的那个人。可他对于林知夏来说,好像并不那么特殊。
谁都看得出林知夏对叶云漫越来越亲近。
林知夏和叶云漫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不仅课后一起做题,做实验。到了周末,林知夏还同叶云漫一道去科技博物馆看展出。
盛朗和孙明珠也跟着去了。
孙明珠是想体验一下学霸的生活,盛朗则纯粹是去盯人的。
林知夏推着叶云漫的轮椅走在前面,两人一路上都在热烈地讨论着生物学的各种话题。
孙明珠兴致勃勃地跟在他们身后听着。而盛朗则拖着大尾巴,抄着手,心不在焉地走在最后。
“盛朗是不是觉得无聊?”叶云漫很体贴地问。
“别管他,他就这副模样,整天装酷。”林知夏说,“师姐,你刚才说到那家研究T细胞的公司……”
叶云漫对生物科技的了解比林知夏多很多,哪些大学和那些科技公司有合作,哪些名教授自己成立了公司,她讲解得头头是道。
林知夏倾听的神情非常专注,凝视着叶云漫的目光明亮而热烈。
盛朗对这目光很熟悉。
那是林知夏看着喜爱、欣赏的事物时的表情。
比如毛爷爷钞票,比如满分的试卷,比如竞赛奖杯,比如浓香的棒子骨……
盛朗还是第一次看到林知夏用这种眼神看着一个人。
“你觉得叶云漫这个人怎么样?”盛朗问孙明珠。
孙明珠还以为自己产生幻听了。盛朗居然会和她讨论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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