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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 (靡宝)


  姓马的肯定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可只有这次被顺利逮捕归案。他没能对盛朗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估计不会判多重。好在盛朗废了这畜生,算是替天行道了。
  “张叔叔,”林知夏收了伞,走进了派出所,“我捡到了一块钱。”
  永安的孩子,哪怕捡到了半分钱都死死捂口袋里的,谁会交给警察叔叔?
  张茂明笑,知道这孩子是来找他套话打听消息的。
  “怎么,你那个姓盛的朋友又惹事了?”
  林知夏摇头:“他不是我朋友。我就是见义勇为。”
  小孩儿规规矩矩地在办公桌边坐下,干净清秀小脸蛋,乖巧又文弱,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用弹弓把马福生打得满头鲜血的样子。
  淤泥里长出来的莲花,不仅又白又漂亮,还浑身带着刺呢。
  “叔叔,”林知夏问,“我一直很不放心。我把那个男人打伤了,也会被判刑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张茂明笑着说,“要看事情的严重性。就拿你那个叫盛朗的朋友说。他虽然把对方戳得一身都是窟窿,但是伤口都不深,属于轻伤范畴。而且他还没满十四岁,当时又置身危险的环境,又被人下了药,神志不清醒……总之,你们俩都不会有事的。以后多听家长和老师的话,好好念书,不要再打架了就是。”
  “哎!”林知夏脆生生地应了一声,掏出一块钱放在桌上,敬了个礼,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这什么?咨询费吗?”张茂明啼笑皆非,摇着头写报告去了。
  -
  林知夏撑着那把折骨的大黑伞,淌着积水往按摩店走。
  “嘿,姓林的。”有几个少年站在屋檐下冲林知夏叫,“听说你被变态抓了,被玩了叽叽?”
  男孩们的笑容里充斥着一种无知而又浅薄的戏谑。
  在永安是没有什么秘密的,更何况盛朗的事在派出所立了案。各家各户的大人都听了一耳朵,回家提醒自家孩子多注意些。
  至于林知夏,因为报案有功,还被派出所的民警表扬了。
  只是不知怎么的,话传到了有些人的耳朵里,就变了样。
  林知夏置若罔闻,面无表情地朝前走。
  对方在他经过时,朝路边吐了一口浓痰。
  “听说盛朗也被那老头玩了屁股?”林知夏听到他们说。
  “男人玩屁股是怎么样的?”
  “我见过!”一个公鸭嗓的少年大声嚷嚷,“我在我舅的小旅馆里,和我表哥一起偷看过。”
  “怎么样?怎么样?”
  “就是玩屁股呗!”公鸭嗓嘎嘎地笑,“就玩你拉屎的地方。被玩的那个鸭子叫得好大声。”
  “喂,姓林的,你和盛朗当时谁叫得声音更大?”
  林知夏在充满恶意的笑声中走远。
  “真没劲儿。”男孩子们悻悻,“好学生呢,才瞧不起我们。”
  “他没盛朗好玩。我看柴哥的人又在到处找盛朗了。怎么回事?”
  “有个柴哥的人笑他,被他丢到金河里去了……”
  林知夏拐过街角,走到了社区菜市的门口。
  路过灌木丛的时候,林知夏的脚步微微一顿,停了下来。
  那一排灌木长得就像六七岁小孩儿的嘴里的牙,一个少年蜷缩着身子躺在花坛的泥水里,无动于衷地承受着暴雨的冲刷,露出来的肌肤五彩斑斓,很是被柴哥的人上了点颜色。
  林知夏歪着脑袋看了片刻,不确认盛朗还醒着没。
  “喂。”他唤了一声,“你没事吧?”
  盛朗迟钝地抬起头,眯着眼望着眼前的男孩。
  林知夏穿着白色T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白生生的面孔在着灰蒙蒙的雨天里似乎发着光。
  这么干净。干净得令人讨厌!
  “滚——”盛朗咆哮,如一头被冒犯了的狼。
  于是林知夏甩头就走了。
  林知夏挽着一个大布口袋,慢悠悠地逛着菜场,货比三家,还和老板砍价。他买了蔬菜又买肉,又买了一斤鲜切面,准备回家做卤肉面吃。
  等林知夏出了菜市,盛朗还在原地。大概疼过了,能伸展开身子侧躺着,睁着眼望着天,俩眼珠呈现墨绿色。
  盛朗和他对视。
  也许是太累,也许是身上的伤太痛,这狼崽子没力气亮獠牙,只等着林知夏先发难。
  可林知夏撇了撇嘴,挎着一袋子菜,扬长而去了。
  盛朗:“……”
  -
  盛广全遁地而去,旅馆也转租了出去。
  承租的那位李老板做的也是和盛广全一样的生意。他倒是不介意让盛朗继续住楼顶,可张茂明严正声明,盛朗是个未成年,得跟着监护人生活。
  盛朗如今仅有的亲属,也就是他外婆了。
  盛朗的外婆姓赵,但是大伙儿都习惯称她“狼外婆”。
  狼外婆在北区开一个小杂货铺子,靠着微薄的收入过日子。老人家身体不好,需要定期透析,赚的钱只勉强够医药费,实在没法照顾盛朗。
  不过在永安,就没有柔弱无助、坐着等死的人。
  这瘦小佝偻、像个地精似的老太太,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到租旅馆的李老板前,把房产证一亮。
  “这房子是我女儿和女婿共有的。你租这房子,只有我女婿签字不算数,还得有我女儿签字。柴哥?我正打算代我女儿把这房子租给柴哥呢。你说他来了,是赶你还是赶我?”
  李老板拿到盛家这旅馆本就比市场价便宜一大截,果真便宜没好货,附赠这么一个吓人的鬼婆婆。
  有这老太婆往门前一站,客人和小姐们都退避三舍,他还怎么做生意?
  狼外婆软硬兼施,和李老板迅速达成了协议:房子可以继续租给李老板,但是一楼的铺面一分为二,其中一间给狼外婆开铺子,不收租金。
  这一笔收入,至少够祖孙俩吃用和看病吃药了。
  林知夏以为,盛朗这下终于可以安定下来。现在看来,是他太天真了。
  一个狼孩,哪里那么容易就融入人类的生活中的。
  -
  林知夏回到家时,外面的雨丝毫不见小。
  他进了厨房,熟练地洗菜切肉,踩着一个小木凳子,炒好了一大盘肉臊子。
  暴雨让天色比往日要黑得早,路灯却是掐着点才开,现在楼下的巷子里黑幽幽的,像一条深不见底的峡谷。
  林安文跟着顺路的工友回到了家,林知夏捧出了一大盆香喷喷的面条。
  “哟,可以尝尝我儿子最拿手的肉臊面了。”林安文笑了,“怎么,今天有什么好事?”
  “奶站的叔叔阿姨奖励了我一百块。”林知夏说,“张叔叔宣传了我的事。说我见义勇为,不愧是少年先锋队员。我带着红领巾拍了领奖照,奶站的人会拿去挂宣传室里呢。”
  “这世上热心肠的好人还是多。”林安文感慨着,拧了帕子抹脸上的雨水。
  窗外刷地一声响,雨滴噼里啪啦地随着斜风刮进屋里。
  “这见鬼的雨。”林安文嘀咕,“下了大半天了还不消停,金河水都涨得快漫出来了……”
  林知夏望着黑洞洞的窗外。
  路灯还没亮。
  雨珠从窗口飞过的时候,折射着屋内的光,白晶晶的像雪花。
  父子俩坐在逼仄的客厅里吃饭。
  林家没有电视机,林安文用一台半旧的收音机听说书人讲着一个最近很火的谍战故事。
  林知夏吃得心不在焉的,把面条挑来捡去,好在林安文看不见。
  林安文听得入迷,捧着空碗一时忘了放下。
  林知夏却是没吃完就放下了筷子。
  “爸,我出去一下,你把碗放着,我回来洗。”
  “这么大雨,去哪里呀?”林安文叫道。
  林知夏扯了个谎:“我去小卖部看新闻联播,需要写一篇小作文。”
  -
  说也奇怪,林知夏出门没多久,雨就转小了。等他赶到菜场时,天空中只剩一点毛毛细雨了,银针似的飞。
  菜场的灌木丛里已没了盛朗的影子。看来他缓过来了,自己回去了。
  林知夏有些好笑,不知道自己急匆匆跑过来,到底想做点什么。
  出了那事后,盛朗从没谢过林知夏。偶尔碰到了,盛朗那一脸表情,好像他是被林知夏羞辱了似的。
  那少年和他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生存方式。
  他们就像江湖里的两条鱼,偶然相遇,一起冲过一段湍急的洋流,然后各自游向不同的方向。
  林知夏趿着拖鞋,掉头往回走。
  没走几步,路过菜场边一条巷子的时候,他又停下了。
  没有被铺面里的灯光照着的屋檐下,那个少年蜷着身子躺在阴影里,好像昏过去了。
  感觉到有人踢了踢自己,盛朗睁开了眼。
  那个小孩又来了!
  烦不烦!怎么走哪儿都能看到他。长得像个女孩儿似的,也和女人一样爱多管闲事!
  他在发烧,脚踝也疼得厉害。可他不能这样回去,会把外婆吓坏的。他只需要再休息一下,就能站起来了。
  林知夏低头望着冲他呲牙的盛朗,笑了起来,面孔漂亮而凉薄。
  “盛朗,你看起来就像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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