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朵/怀了总裁的孩子以后 完结+番外 (唐采山)
许之铮让众人靠着边站,从庄赫的手里拽过奄奄一息的庄城,踢了一脚他的腿弯,让他跪着。
庄赫向后退了几步,喘息着,沉了会儿气,说道:“朝着这座宅子给我忏悔,当初我们的老爷子是怎么教你的,无论发生什么,兄弟都应合力保住庄氏的产业,你呢?”
庄启严和林尔也已走近,林尔张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落魄的庄城,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庄启严拍拍他的肩,说:“他,绑架了庄点,还想毒死父亲,从今天起,他便不是庄.家的人了,你不必担忧。”
庄城软绵绵地跪在地上,他听见了庄启严的声音,抬头望了过去:“哼。”林尔看看庄启严,又看看庄城,却没想到和庄城来了个对视。
庄城忽然挣扎着站起,弯着腰向林尔猛冲过去,但还未跑两步,便被许之铮挡了去路,庄城出右拳回击,许之铮从腰间拔出匕首,狠狠地划了一下,庄城的右手立刻溢出鲜血。
许之铮的脚踩在庄城的右手上,问:“死不悔改?是这只手拿的枪么?”
庄城的手指甲扣紧砖缝中,鲜血染红了手,他的手,早已沾满他人的鲜血,此时此刻,用自己的血来祭奠那些逝去的人,正好。
“上次,毁了你一条腿,没想到这么快就不瘸了,那么今天,索性废你一只手。”刀尖在庄城的手指间来回滑动,“反正你这只手作恶多端。”
说话间,许之铮手里的刀快准狠地插,进庄城的手中,狠绝地挑断了他的手筋,庄城发出嘶哑的叫吼。
林尔抿着嘴唇别过头去,不想看到这血淋淋的一幕。庄启严摸摸他的头,将他揽进怀里,说:“走吧,我们回去。”
林尔刚点完头就被庄启严拦腰抱起,也顾不上旁人的目光了,林尔主动将自己贴紧庄启严的怀里。
第六十六章
林尔被抱着回到房间的这段路,林尔是有些担心庄启严吃不消的,明明看起来体力已经透支,却还是抱着发胖了二十斤的自己走了好长一段路。
“来,宝贝儿,躺好了。”庄启严将林尔轻轻放在床上,自己则是脱了衣服,就在林尔面前这么一件件地脱掉,最后只穿了内裤去洗澡了。
林尔默默地斜卧在床上,等着庄启严。庄启严冲澡很快,十分钟不到便一丝,不挂地带着一身热气出来了。
“呀!!!你怎么光着?!”林尔将眼睛捂得死死的,这么刺,激的景象,他真的是第一次见。他发誓,他真的只见过庄启严的半裸,体,就连那次发生关系也是穿了一半衣服,尺度这么大的画面今天是第一次。
“以后终归要看到的,现在多看看慢慢习惯就好。”庄启严虽然这么说,但还是找了一套睡衣换上,免得那人的耳朵又要变红,“好了,睁眼吧。”
林尔缓缓坐起来,拿着干毛巾帮庄启严擦头发,问道:“赶紧睡一觉吧,醒了告诉我怎么回事吧,我听秦臻说……庄点不见了。”
庄启严抖开一条薄毯,将自己和林尔盖上,答道:“现在说,也没关系,我看见你就有精神了。庄点是被庄城绑架了。”
“啊?!庄点不是……为什么?”林尔早就知道庄点是庄城的儿子,并且他早已发觉庄点和庄.家的关系不仅这么简单,因为庄点的存在和秦臻完全给人不一样的感觉。此时此刻,他已经混乱了。
“庄点是庄城领养的孩子,这次庄城故意将公司搞得一团糟,分散我们的注意力,绑走庄点,还试图毒死父亲,与我争夺庄氏。”庄启严很平淡地说出这番话,边说还便让林尔和他一起躺好。
“我现在躺着有点不舒服,你帮我买一个睡枕垫着吧。”林尔调整了下睡姿,最后将腿叠在庄启严的腿上,才好些,“那他,为什么要绑架自己的孩子?”
庄启严将人往怀里抱了抱,说:“庄点从来就没有被他当作孩子看待。我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庄点,那时候,庄点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虽说以养子的身份进了庄.家,但一直被庄城严格看管着。”
“一开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去上了大学,便很少再回来,难得回来几次,五次最多只有一次能看见庄点。现在想想,我很对不起他,为什么我不能早点发现他的处境呢?”
林尔凝神听着庄启严说起这段往事,听着庄启严沉重的语气,林尔的心也揪了起来。
“然后,就这么过了两年,许之铮从军校毕业,准备留在特种部队,入伍前有了闲暇时间,会经常来这个宅子找我,庄点和许之铮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许之铮跟我讲,说茗竹轩的阁楼里怎么有个可怜兮兮的小孩,都瘦得皮包骨头了,像只索命小鬼一样。”
说道这里,庄启严锁着眉轻哼一声,像是在嘲笑那时的自己:“我还不信,和许之铮一起去看了那个小孩,结果就是庄点。那个场景,是我、许之铮、庄点这一生都不堪回想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被锁在阁楼的暗房里,房间里只开了口书本大小的透光洞口,庄点靠在那儿,手里拿着许之铮之前递给他的食物,一点点掰着吃,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吓得立刻将东西藏起来。”
“庄点的警惕性很强,只肯和许之铮说话,后来许之铮告诉我,庄点就这么被庄城一直关着,庄城为了不把人逼疯每个月便放出来一两次。庄点的右脚被铁链子扣住了,身上尽是淤青和吻痕。”
林尔的呼吸几乎将要停滞,他的眼眶湿湿的,他不敢将庄点现在的模样和那个可怜的小孩联想在一起。
“许之铮也是花了很久才获得庄点的信任,庄点告诉许之铮,他被锁在阁楼里很久很久了,他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不过他大概推测了一下,有一年多了,因为庄赫种的花开完了一遭,上次他出去的时候,看见好多花又重新开了。”
“庄城将庄点领养回来只是为了发泄他的兽,欲的,记起来的时候将人拖出来蹂躏一番,不记得的时候就将人遗忘在阁楼里,不管冷暖死活。再后来,我和许之铮将人救了出来,父亲知道了之后勃然大怒,打断庄城一条腿,将他驱逐,但是为了庄氏的名誉,以协助分公司为由隔断他与庄氏的正常联系。”
“我能理解父亲的做法,他不能为了将庄城送进监狱而葬送庄氏的所有,让庄氏暴露在风尖浪口。庄点也这么留在了庄氏,与我们像家人一样,生活在庄氏。”
林尔沉默不语,他理解庄赫的做法但是却不能接受,毕竟理解与接受是两回事。庄启严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又继续说:“最近,我和父亲了解到庄城的动机,早早地准备好了这一天,并且也查到他在领养庄点前,还领养了别的孩子,有一个,至今不知踪迹……在外地的这些年,他的私生活混乱,这次,父亲会亲手将他送进监狱,让他好好赎清自己的罪孽。”
林尔这次放下心,他想,庄城这次不将牢底坐穿是不可能的了,只是他久久没能从庄点的过去中走出来,明明遭受过了最黑暗的暴行,却依然能笑得这么灿烂,林尔抱着庄启严默默地咬牙忍着眼泪。
“所以啊,坏人真的太多了。如果你哪天忽然不见了踪影,能把我急坏。”庄启严捏了捏林尔因为情绪的起伏而红透的耳朵,说:“我好累啊,这三天,我只睡了五个多小时。”
“睡吧,我陪着你睡。”
“小耳朵,我好累,小耳朵……”庄启严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房间里回归安静。
林尔听庄启严叫他“小耳朵”,他伸出手摸摸庄启严的耳朵,再也忍不住,躲在毯子里悄悄掉眼泪。
第六十七章
许之铮将遮阳的窗帘打开,夕阳金橙色的光芒敷在庄点的脸上,。
“怎么还没醒?快醒过来,我给你做晚饭吃。”许之铮捏着庄点的掌心,看着他安静的面容,想着他们这一路走过来,想着他与点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想着他被打理干净,穿着新衣服埋着头害羞的样子,也想着慢慢变自信变开朗的他。
假如小耳朵是一根坚韧的橡皮筋,它产于最粗糙繁忙的流水线,外表平淡无奇,却总外露着让人想拉扯它的情绪,换句话来说,这是根对孤独的孩子充满吸引力的平凡橡皮筋。而庄启严就是这个孩子。平常时,小耳朵可以忍受任何或轻或重的拉扯,当受到最极致的压迫时,小耳朵便体现出了橡皮筋精神,或反弹或断裂,反弹,毫不留情地弹击敌人,断裂,一损俱损,以最后华丽而完美的回弹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点点不是,他不是小耳朵,他是一块惹人怜的玻璃。多少个365天,它横竖着装饰在庄家大宅的某个地方,别人以为它很坚实,反复地擦洗它,触碰它,都很好。可这块玻璃脆弱得狠,击碎它只需要一份来自这个世界上最原始的力量。玻璃一被击碎,狂风暴雨便灌进庄家大宅这个恒温大棚。点点害怕暴力,从始至终都害怕,当受到毁灭性的拳头时,他只能碎去。
“点点,天都要黑了,怎么还没醒?许大哥给你做吃的好不好?”许之铮摸了摸庄点的额头,心里在担忧,不知道庄城给庄点吃了多少药,药效还要多久才能过去,“我把晚饭做好,你就醒,醒了就能吃上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