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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耳朵/怀了总裁的孩子以后 完结+番外 (唐采山)


  “走吧,我带你去做几身衣服。”
  庄启严迈出长腿向前走着,林尔也赶紧跟上,边跟边说道:“不,不用了吧,我有衣服,上次你还给我买了。”
  “再做几件,等到几个月后再穿。”
  “好吧。”好吧,反正就当是为了他孩子做的。


第三十四章
  林尔没事的时候,百分之七十的时间都在看书,来香山的这一个多月,林尔已经将庄启严书房里一小层十几本书都看完了,有轻松可读的通俗小说,也有哲学入门,坐下来看看书静静心,也是挺好的。
  庄启严从书房外走进了,怀里抱着一只笔记本,轻轻唤了声林尔。林尔放下手里的书,看着庄启严翻开笔记本,放到他的面前。
  “来挑挑婚服。”
  “这个,就依你吧,我都行。”
  庄启严放在键盘上的手顿住了,林尔瞧他的表情好像没有刚刚进来时的高兴了,立马噤声。
  “这场婚礼也许对你来说只是走个过场,可对我来说,这是人生大事。”
  “对,对不起。”林尔小声地道了歉,虽然觉得有些怪怪的。
  庄启严看林尔被自己套进去了,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打开笔记本上的文件夹,点开几张设计图给林尔看。
  “这些衣服的美感我很喜欢,风格也是我喜欢的。”林尔看了后总结道。
  庄启严轻笑道:“他跟你一样,都很低调,也很温柔。”
  “谁?设计师吗?”林尔问道。
  “嗯。”庄启严答。
  “哦。”林尔回复。
  两人最终挑好了婚礼当天用到的三套,当场便确定好,发给对方紧急加工了。
  “婚礼场地也选好了,就按你说的简单自然点的去办的。”庄启严合上电脑,坐在书桌旁,边说着话边翻看了一下林尔正在看的书。
  “嗯,都听你的。”
  “都听我的?”
  “嗯。”
  “那都听我的,要不和我领个结婚证?”庄启严三指撑着头,侧着身子一脸玩味地说。
  “不要!”林尔没再理他,将他晾在一边,继续看着手底下的小说。
  庄启严凑过头去,下巴缓缓靠近林尔的耳边,随着庄启严的愈来愈近,林尔的身子也越来越僵,当下巴快要碰到林尔的肩头时,庄启严停住了,很诱惑地在林尔的耳边一字一顿地说道:
  “这本书里的主角最后……死了。”
  林尔咬牙,用胳膊肘捅了一下庄启严的腰部,看似用力其实克制住了力气:“你真是……”
  剧透的人都是王八蛋!太卑鄙了!林尔这么想着。
  “你真是……好烦。“这一句话改口得有些像调^情。林尔话出了口,反应过来后便后悔得不行,他忽地站起身,确是有些生气了。
  林尔也是接近一米八的个子,虽说瘦了点,但好歹也是个健康的男人,此时此刻,他真的想和庄启严来一场男人间的较量。
  “怎么?真生气了?”庄启严也站了起来,但似乎察觉到了林尔眉宇间的不愉快。
  林尔抬头看了眼比他高出半个头的庄启严,光是皱着眉,也不说话。
  庄启严试着用哄Bonnie一样的方式哄着同样快要炸毛的林尔,伸出一只手在林尔的头顶摸了两下,“不逗你了。”说完把书塞到林尔手里,说道:“继续看,下面有惊喜。”
  奔着庄启严口中所说的惊喜,林尔把自己关在书房看了整整一下午,直到看到结局主角没死的时候,林尔心里乱得像个被奶豆玩弄过的毛线球一样,合上书闷闷地拍了一下桌子。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个人那么不正经。”林尔趴在桌上,小声嘟囔着,他发觉庄启严好像一直在慢慢从他固有的刻板印象中脱茧而出,逐渐在他的脑海中形成一个崭新的形象。
  不正经男一号庄启严此刻正在楼下打着电话,秦臻坐在庄启严身后的沙发上,扒着沙发背等着他打完电话。
  “怎么样?回来吗?”秦臻问道。
  庄启严点点头,“其他婚礼的宾客都已经通知过了吗?”
  “请柬都发下去了,两周后婚礼准时开始。”秦臻一脸开心,欢呼着:“终于把舅舅说的庄^家老大难给嫁出去咯。”
  “别说我,你也是老大难。”
  秦臻会心一笑,这庄少爷今天竟然能回怼自己了,看来心情不错啊。


第三十五章
  婚礼的前三天,林尔仍旧每天气定神闲地看半天书,但他已经有两三天没见着庄启严了,估计正忙着呢。
  秦臻一大早从庄宅回来,带来了之前和庄琳一起定制的出席婚礼的礼服,拉着庄点在他面前试了一下。
  林尔看见那身衣服,一看便知道用的都是上好的绸子,也很贴合秦臻的身材,很简约典雅,很应婚礼的基调。
  秦臻这么一试,让林尔忽然想起来自己的婚服好像还没有消息,难道不用婚礼前试一下是不是合身吗?
  “我的婚服好像还没做好。”林尔对秦臻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秦臻笑笑,安慰着他,说道:“别着急,你的衣服不用试,做好了就一定是完美的。”
  “这么厉害?”那位设计师难道连自己变胖变瘦都知道吗?林尔指指自己的肚子,说道:“可是我的肚子,都有点冒尖儿了。”
  秦臻被他“冒尖”的说法给逗笑了,解释道:“就是因为这样,衣服才要在后面做呀,难道你没发现上次没有量你的腰围吗?”
  “好像是这样,我明白了。”林尔懂了,为了让衣服达到最合身的状态,腰围到最后才量,估计今明两天就有人找他量腰围了。
  林尔与庄启严婚前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婚礼前一天,他带着庄点来香山走了一圈,然后吩咐了他一些事情。林尔搬了个藤椅坐在院子里晒夕阳,静静地看着庄启严忙碌的身影。
  庄启严临走前,对他摆了一下手,背对着夕阳,看不清脸上具体的神色,朦胧的日光中,林尔只听见一句“好好休息。”除此之外便无他话语。
  秦臻在庄启严离开后不久也离开了,和林尔坐着一起吃了晚饭,不停地碎碎念着:“今天晚上你要一个人在这里了,不过明天早上我们又能见面了。明天早上应该是庄点过来接你,你不要太紧张啊,没事的,明天就是给家里人露个面,外人不知道你的样子。”
  “嗯,放心吧。”林尔忽然有些感动,他能感觉得到秦臻对他的真心,如果他能早些遇见秦臻,他们两个一定早就成为最好的朋友。但是,如果不是庄启严,他可能一辈子都和秦臻这种社会阶层的大小姐有交集。秦臻也打破了他对富商之家的小姐的固有印象,秦臻平时完全没有架子,穿的衣服也很少有名牌的logo,但林尔知道,秦臻的每一件物品质感都很好,完全私人定制着一切。所幸,秦臻的性格真的很好,很容易相处。
  晚上林尔睡前收到了秦臻的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庄点抱着Bonnie和奶豆,庄点特地给两只猫咪也穿上新衣服,Bonnie还是超重的一团,奶豆也大了好多,花色也越来越明显,肚皮上的肉也多了。Bonnie瞪着蓝亮亮的眼睛靠在庄点的怀里,毛绒绒的腿边躺着闭眼休息的奶豆,奶豆的脖子上系了领结,看起来像窒息了一样,滑稽得很。
  林尔掩不住笑意发了一条消息过去:“两只猫咪是明天的伴郎吗?”
  “没错!”秦臻很快就回复了过来。
  林尔调好了明早上的闹钟,阖眼前又看了一眼两只小猫咪,心满意足地睡着了。
  这一夜林尔睡得异常深沉,以至于第二天早上闹钟响起的时候林尔还恍惚了一下,感觉怎么一眨眼就第二天早晨了呢?
  林尔很想赖床再睡半个小时,但事实他不得不起床,简单梳洗后给自己做了个煎蛋,还没吃上两口就听到外面的车喇叭声,应该是庄点来了。
  庄点进来的时候,林尔正在水槽洗碗,庄点看他一点儿都不着急的样子,赶紧拉着他去换了衣服。
  “快,待会儿到了宅子还要换婚服,婚服昨晚上才送过来。”庄点催促着,林尔只得先去换了身能出门的衣服。
  坐上车,庄点哼着小曲儿将林尔带出了香山别墅。林尔扒着车窗,看见门前那抹月季红越来越远,他从来没想过,他会在这么个平淡无奇的早晨和另一个男人结了婚。直到眼睛越看越模糊,温热的泪水涌出眼眶、滴落于指尖、烙烫在心头,将过去几个月的记忆一点点清晰无比地镌刻在心里,包括那只还在水槽里,只洗了一半的碗。
  庄家的宅子似乎和往常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可直到林尔和庄点踏进主宅,林尔才似乎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庄启严从楼上缓缓走下来,绅士地伸出一只手,邀林尔上楼。林尔主动将手递给他,看他婚服已经换了一半,外套还没穿上,可还是这么完美。
  “庄叔叔他们呢?”林尔问跟着身后的庄点。
  庄点看起来有些不太愿意回答,瞧了眼庄启严,庄启严答道:“茗竹轩的叔叔回来了,他们先去见叔叔,一会一起去婚礼现场。”
  但一上楼,除了化妆师造型师和保镖一些人,秦臻也在那儿,秦臻看到人来了,将林尔带进一间屋子,边走边说:“理论上应该找个专门的地方做准备的,可我哥害怕在太公众的地方比较危险,就只能在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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