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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渡 完结+番外 (弄简小号)


  可尽管全世界都觉得,宋辞是块最最普通的烂泥料。
  但别具慧眼的楚淮南直觉,这个青年人肯定不简单。而且是各种意义上的不简单。——他精通军中格斗术,随身会携带军用望远镜。
  甚至,连刚刚那些看似随口开的玩笑,都让深谙话术的楚淮南忍不住怀疑,这是不是预先精心设计好的说辞。——这个吊着眼梢、勾着嘴角的青年人,仅凭三言两语的玩笑话,就非常精准地将黄承浩的人际交友圈摸了个遍。
  有沈听在,楚淮南又没端什么架子,从头到脚都是一副脾气很好、十足亲民的模样。
  放松下来的徐凯,胆子便大了一些,放肆地讲了个荤段子。沈听一脸秒懂地跟着乐,笑得连肩膀都略略上下起伏。
  他见牙不见眼的笑容,让楚淮南顿时觉得,自己是真心喜欢这个人的。
  喜欢到,有那么一瞬间,甚至会宽容地想,就算这个轮廓如刀削斧凿般分明的年轻人,真的只是宋辞。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他从未尝试真诚地爱过谁。一向喜欢神秘的人,喜欢有挑战的事情。
  但面对这个眉梢眼尾都是戏,一脸风流不自抑的青年人。
  冻了多年的胸口,总时不时泛出一种热气腾腾的暖意。
  宽容或放纵,猜疑或摸索。爱人的过程,就像拼Puzzle,不到盖棺,未见结局,谁都不知道,谜底究竟是哪一个你。
  楚淮南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双重标准的人。
  他的交友标准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他最讨厌无赖,讨厌纨绔,讨厌浪费时间做无聊的事情、却无法创造价值的少爷秧子。
  可他就是喜欢眼前这个言谈肆意,神采飞扬,却唯独跟风度优雅沾不上边的青年人。
  对方眉眼间偶尔泛起的、那股教人捉摸不透的冷淡,像个留了几辈子的烙印,烙刻在心上。用不着触碰,只无意间的对视,便能牵扯出一段酥麻、酸楚的痒。
  楚淮南是个琢磨人心的天才。早年失去双亲的经历,让他比近龄人更懂得如何与自己相处。
  他了解自己,因此一天比一天更明白,这个人于他,是个与众不同的存在。
  譬如,他并不喜欢纹身,却单单觉得怀里人纹在耳后的那个小翅膀,形状迷人,适合亲吻。
  又譬如,他最讨厌油嘴滑舌的说嘴郎中。可这个人,连胡说八道的样子,都让他觉得充满了活泼丰富的生命力。
  楚淮南暗暗期待着,期待有朝一日,自己能够亲手摘掉这个青年的面具。吻一吻他蜷缩在面具下,真实的灵魂。


第52章
  包厢里的其他几个人, 正天南地北地聊着天。谁也不知道被他们奉为上宾的楚淮南已经就“喜欢”这个议题, 在心里写了篇小论文。
  而作为论文主题的沈听, 眼尖地瞅见观众席的沙发区站着一名特别狂妄的看客。
  身材矮胖的男人不顾后排观众的死活, 特别没素质地站在沙发上,狂舞着手臂, 像棵在台风天气里左歪右扭、即将被连根拔起的树。
  沈听眉毛一掀, 指了指站在第一排正疯狂冲台上咆哮的人问:“那个胖头鱼是谁?”
  这个被沈听称作胖头鱼的矮胖男人, 穿了件黑白花纹的皮夹克,在人群中非常显眼。一颗加大号的脑袋,架在肩膀中间, 脖子短得可以忽略不计, 大脑袋的前额像被人用锅铲打过似的扁,稀疏的头发,服贴地贴在白色的头皮上。
  而在两颗小小的眼珠子中间,那管塌得一马平川的鼻子上, 还架着一副圆圆的框架眼镜。凹陷的鼻小柱底下, 是一张很不协调的大嘴——确实像条头大、嘴大的花鲢鱼。
  不知道自己在沈听这是金毛狮王的黄承浩, 直接笑喷了, “辞哥, 你这起外号的水平真的绝了!”
  徐凯也被“胖头鱼”这个诨名,逗得前仰后合, 捧腹解释道:“那个‘胖头鱼’就是丁俊啊, 这儿的老板。”
  宋辞和丁俊本来就不熟, 资料里没有的人, 沈听认不出来也挺正常的。但他很快就注意到,胖头鱼身旁坐着一个长得挺帅的年轻人,看起来比徐凯还要再小一点。
  正当沈听寻思着,这人好像有点儿眼熟时。徐凯瞄了眼楚淮南,又偷偷朝他使了个暧昧的眼色。
  沈听立马想起来,这个在胖头鱼的衬托下五官显得格外端正的青年人叫作丁朗,是丁俊的堂弟。
  资料显示,这个丁朗是目前世上最常见的那种富二代。二十岁出头,心肠不坏,品行一般。除了喝酒、社交、彬彬有礼以外啥也不会。而他的父母也都才五十几岁,并不想放权。
  双亲的婚姻早就已经出现问题,但因为财产的缘故,不能离婚。于是,名存实亡的一家三口,便只好继续捆绑在同个户口本上,貌合神离、各怀鬼胎。
  从某种程度上说,像丁朗这样的富二代,其实连农村的留守儿童都比不上。
  虽然同样一年只能见父母几次。但留守儿童好歹见到的都是父母温情的一面。
  可丁朗的父母都是事业心很重,对自己和身边人要求很高的企业家。
  丁朗每次见自家爹妈,都跟面圣似的。在秘书或司机的陪同下,战战兢兢地等上半天。见了面还要被他们挑毛病。
  他从小到大见到的全都是父母特别严肃、挑剔的那一面
  当然,关于丁朗的信息,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丁朗曾经热烈而疯狂地追求过宋辞。
  然而,宋辞虽然混账,却深知:找床伴这种事儿,要找些旁人来,怎么玩都可以。但玩弄的对象绝对不可以是家世相当、对待感情还非常认真的丁朗。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
  这个丁朗和宋辞的社交圈有不少的重合之处。俩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宋辞不想惹这个麻烦。
  因此,这场轰轰烈烈的追求,以丁朗的惨败告终。
  在下一场比赛里登场的比特犬,是黄承浩的心肝宝贝。这只凶狠的斗犬与主人同名,花名“皇城号”。
  “皇城号“刚满两岁,正处在犬只最最年轻力壮的年纪。它脾气暴躁、蛮力也大,横起来两三个训犬师才能拉得住,是斗狗场里出了名的烈性子。
  而作为斗犬,它的爆发力和持久力也相当惊人,是个当之无愧的常胜将军。
  临赛前,有个小弟打扮的人趁添茶水的空档,附耳对黄承浩说了几句话。
  黄承浩立刻站了起来,连声说着失陪,而后跟他一起出了包厢。
  在黄承浩离席后不到一分钟,沈听也跟着起身去了趟洗手间。
  由于场地限制,VIP包厢本身的面积也并不算大,洗手间设置在包厢外的走廊尽头。
  沈听插着口袋,借着找洗手间的由头,一路不远不近地跟在神色鬼祟的黄承浩身后。
  对方七拐八拐地进了另一个房间。
  趁着开房门的功夫,沈听迅速瞥了一眼前来应门的人。
  是他?
  沈听心下一动,等房门关严实了,才无声地贴了上去。
  门上有个猫眼。走廊无人且房门处于监控死角。
  在迅速分析周围环境后,沈听掏出了那个设计得十分精巧的军用望远镜。望远镜在两次折叠后,变成了一个只有半个手掌大小的猫眼反窥镜。
  透过猫眼,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刚刚来应门的那个中年男人,正翘着二郎腿百无聊赖地抽着烟。
  在跟黄承浩说了几句后,他站起身,从黑色的夹克内袋里掏出了一个牛皮纸颜色的自封袋,递了过去。
  黄承浩接过来打开,用镊子从袋子里取出一张彩色的小纸片,放在光下反复检查。
  沈听一眼就认出来,那张邮票大小的纸片是“僵尸”!
  黄承浩口中可以买到“僵尸”的门路,是贝爷那儿的人供的。
  而且,这个“僵尸”的卖家,沈听在前不久才刚刚见过。——是那个在贝爷的书房里,被他用枪指了指,就吓到尿裤子的马屁精。
  在拿到“僵尸”后,黄承浩一行人又去了趟犬舍。
  沈听没有继续跟,他避开场内的监控,在高处找了个隐蔽却视野清晰的狙击位,用望远镜监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犬舍里,一个训犬师模样的男人将“皇城号”从笼子里放了出来。
  虽被双排拇指粗细的铁链拴着,但“皇城号”依旧攻击力十足。即便面对它真正的主人,也仍然龇牙咧嘴地露出了尖锐的獠牙,并时不时地发出一两声低沉的咆叫。
  黄承浩心情很好,信手从一旁的铁盘里,挑了块生肉丢过去。
  “皇城号”稍一伸脖子,那块肉便落入它的口中,几乎没有咀嚼就吞了下去。
  一直跟在黄承浩身边的那个小弟,将一枚“僵尸”递给了训犬师。
  训犬师喝了句指令,又猛拉了两下狗链,“皇城号”才不满地甩了甩头,慢吞吞地坐了下来。
  而后,训犬师蹲下来往它探出的舌头上,贴了枚“僵尸”。
  ……
  四五分钟后,黄承浩独自出了犬舍开始往回走。沈听便也收起望远镜,转身回了包厢。
  在回包厢的路上,迎面碰上一位正埋头拖地的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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