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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渡 完结+番外 (弄简小号)


  沈听知道,这八成是因为能抗事儿的宋诗倒了,老爷子想给接手小朋友的来个下马威。
  按照江湖规矩,初来乍到是要忍的。
  但“宋辞”一向拎不清,从被摸胸口的那一瞬间起,年轻的脸上便已隐隐有动怒的前兆,当对方的手伸向大腿内侧时,他终于忍无可忍,勃然大怒地一拳打向对方的鼻梁,骂道:“老子裤裆里的枪,你长成这样也配摸?”
  另一个握着枪的保镖,立刻举枪对准了他。同一时间,林霍也举起枪瞄准了对方。持枪的两路人,脸上都浮起互不相让的冷冽杀意。
  剑拔弩张时,门后传来低低的笑声。
  苍老粗哑的声音里,有种特别没诚意的假好心:“小朋友难免不懂事,放他们进来吧。”
  保镖闻声收了枪。林霍却刻意放慢动作,黑洞洞的枪口在对方的眉心刻意多瞄准了几秒,才悠悠地把枪放了下来。
  满脸不爽的沈听,一进门就看到了端坐在书桌后的老头。老头的身后除了一名孔武高大的保镖外,还站着一个四十岁上下,一脸谄媚巴结的中年人。
  这个老头少说有六十岁了,穿着一身青灰色的唐装,右手手腕上盘了串凤眼菩提。和林霍给他的照片一样,很瘦,脸上都是褶子,戴着副镜框很小的圆框眼镜,看人的时候像眼镜蛇盯住了猎物。
  他身旁围着仨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一个正为他捏肩捶背,另一个正动作娴熟地在连着书桌的茶海上,泡茶布水。还有一个则蹲在他腿边,青葱般的手轻柔地按着他瘦得跟竹竿似的腿。
  女孩们很年轻也水灵,却都穿着一袭不符年龄的高领开叉旗袍。特地设计过的一抹低胸,配上一路叉到臀部的开叉,衬得这些稚气未脱的姑娘们个个妖娆玲珑。
  沈听厌恶地磨了磨后槽牙,用不着靠近,隔着七八米远,他都能闻出对方身上那一股子人渣味。对这么小的女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这种猥琐而作恶多端的老头,建议逮捕后原地枪毙。
  林霍脸上浮现出读书人特有的斯文笑意,他朗声跟贝隆打了个招呼。
  贝隆虚应了一声,却连看都没看他,眼神一直锁在“宋辞”身上。
  被眼镜蛇般的一双眼紧紧盯住的沈听,挂着一脸没心没肺的笑,一点犯怵的样子都没有。
  如果把犯罪者比作眼镜蛇,那作为刑警的他,大概就是合法的捕猎者。再毒的蛇,拔掉毒牙,取出蛇胆,也不过是一滩冷血的骨肉。
  “以前就常听阿诗提起你,今天见了面,才知道什么叫‘百闻不如一见’。”
  “是吗?以前我也常听我哥提起您,坊间总有误传说您老身体不太好……”沈听的眼神扫过正趴在贝隆腿上为他轻轻揉着腿的小姑娘,若有所指道:“今天见了才知道,贝爷老当益壮,不减当年。”
  老头闻言发出的爽朗的笑声,前额到眼角的褶子,皱得像朵棕红色的菊花。他用干树皮般的手,拍了拍半蹲在腿边的小姑娘,揉腿捏肩的两个女孩立马都停了手上的动作,一脸乖顺地垂眼站在了两旁。
  那个负责泡茶的女孩娇俏地笑着,将已经泡好的普洱倒进并列放着的三个金黄色的小杯子中:“请爷喝茶。”
  三个杯子呈冷金黄色,行家细看便会知道,是早已经绝品的紫砂黄金段六方杯。
  贝隆的这一套做派,倒挺像封建时代的员外老爷。沈听在心里不齿地啐了一口。大清朝亡了一百多年了,这种还做梦“一树梨花压海棠”,专门祸害小姑娘的封建余孽,真该早点抓起来关死牢。
  “阿辞,坐。”贝隆不知道眼前这个颇有胆色的青年人正默默在心里给他量刑。他和善地抬起棕红色的手指,指了指面前的太师,椅示意对方入座。
  椅子只有一把。仿佛在暗示,身为秘书的林霍在贝隆面前不配占一席之地似的。
  林霍也不恼,握着枪无声地跟在沈听的身后,客气又戒备地站着。
  “阿辞,阿诗的情况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托您的福我哥的情况一直挺稳定的。就这么稳定地一睡不起,也不是不可能。要不然,今天也轮不到我来陪您喝这杯茶。”斜勾着嘴角的年轻人特别江湖气地曲起手指,用食指指节在茶海上敲了三下。——以手代首,这便算是第一次前来拜谒喝茶的晚辈,向长辈磕过头了。
  贝隆神色欣然地看着他,这个宋辞和传闻中不太一样。虽然浑身都透着痞气,嘴角也勾着散漫的笑,但眼神骗不了人。极黑的瞳孔,冷漠中带着点草菅人命的傲。用不着开口,便散发出一种——“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的不可一世。
  看来,宋诗确实把这个弟弟护得很好。小朋友不仅不懂规矩,更不懂得要收敛光芒。这样一个把野心写在脸上的青年人,一钓上楚淮南便急着亮出底牌,倒也不奇怪。
  沈听拿捏着表情,眉角眼梢都是戏。斜着睥睨他人的眼尾,是个锐利的、锋芒毕露的锐角。对宋辞这种城府不深的纨绔子弟来说,韬光养晦是不存在的,针尖对麦芒,才更符合宋辞的智商。
  论心智成熟程度,沈听一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人生在世,本该一层层地去体验世情。不同的年龄段都有独属于这个阶段的快乐。
  但在沈听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沈止一直忙于工作,本来就有角色上的缺失。而母亲又是个温婉柔弱的家庭主妇。
  小孩子就应该有小孩子的样子,这句话对沈听来说,非常的奢侈。
  他从小就被教育,要成为一个稳重的、懂事的、凡事能自己消化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还记得,小的时候曾被同学们扯进过顺口溜里。
  『沈听的爸爸是警察,每月工资二毛八,买不起鸡买不起鸭,沈妈妈气得想自杀。』
  他气得张牙舞爪,把起哄得最厉害的胖小子打得哭着求饶。
  沈妈妈擦着眼泪,带他去人家门上道歉,后来还反复叮嘱他,作为警察家属,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得学会忍。不要动不动就以暴制暴,简直像个流氓。
  从那一刻起,那个“忍”字,便被懵懂的孩子与委屈的辩解一起咽进了肚子里。那是妈妈流着眼泪叮嘱的“忍”啊。
  不“忍”不行的“忍”。
  后来,父亲因公殉职。命运为少年的成长又一次按下了加速键。残酷的苦难在摧毁天真烂漫、透支人生的同时,也用千锤百炼,让他忍出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
  因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掩饰自己真实的情绪,沈听得以冷静地做一个生活的旁观者,他揣摩人心,深谙世事,能演好每一个任务里的角色。
  贝隆所谓的喝茶,不过是想借机摸底,顺便敲打。继刚刚门口的下马威之后,喝茶时他又来了一出“忆苦思甜”,特别感慨地提起了许多旧事。开口闭口都是“我跟你哥打天下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我从来没穿过开裆裤,沈听在心里默默地想。他小时候,因为家中老人的反对,所以真的没有穿过开裆裤。
  尽管如此,在贝隆越发过分地炫耀资历时,他还是十分应景地做出了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打断道:“贝爷,我知道您老了,但好汉不提当年勇,总提十几年前的事儿,似乎也没什么意思吧?”
  贝隆脸上的笑容僵了一僵,不等他说话,一直站在他身后充当鹰犬的中年男人,顿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扑上来,怒道:“小兔崽子你说什么?!!”
  沈听慢条斯理地站起来,笑悠悠地从林霍手里接过枪,指着对方的下巴,缓缓上了保险:“说人话。”


第49章
  气氛一下子就微妙起来。谁都没想到, 这个传说中只会混吃等死的少爷秧子, 竟在言笑晏晏间突然拔枪相向。
  贝隆的保镖第一时间也想要举枪, 却被贝隆喝止了。
  再怎么说, 宋辞也是宋诗的亲生弟弟。他断不能因为一条走狗,就对名义上仍是天汇一把手的宋诗的家人动刀动枪。
  这团虚假的和气不是不能伤, 却也要掂量着来, 看伤得值不值得。
  本来想为贝隆出头的中年男人, 被手枪坚硬的枪口顶得表情扭曲,微微侧过脸,想向仍端坐在椅子上的主子求救。
  刚刚还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沈听, 笑容一敛, 眉眼间的戾气浓得化不开,手腕猛地向上一抬,沉声提醒道:“别动, 子弹不长眼, 从下巴进去, 运气好的话可以立马从颅顶出来。但要是运气不好——大概只能等你火化之后, 才能重见天日了。”
  “贝爷!”被枪指着的男人额上的汗小溪般地流了下来, 两条发软的腿,抖如筛糠。他不敢再乱动, 只两颗眼珠子急得乱转:“贝爷,您快让这小畜生, 不、不!是让辞哥、让辞哥把枪放下, 有话好好说!”
  “现在知道要好好说话啦?早干什么去了?”说话间枪口又微微一抬, 青年人俊朗的脸上浮出一股蛮狠又冷漠的霸道。
  一直没说话的贝隆,虽仍勉力维持着八风不动的样子,但脸色却已经很难看。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在他的地界上,便是宋诗当家时,也不曾有过这么大的“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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