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是他。我本来也不是很想见他,何况现在我有半秋了,见他就更不方便。我知道你本科的时候跟他有点儿不愉快,所以打电话问问你,如果你不想去,我再问下别人。”
他说得没错,艾长乐跟这个高剑华在话剧团的时候的确闹过一次矛盾,但事情过去好几年了,他早就抛之脑后,没放在心上。
“没事儿,我去呗,毕竟还是老团长。你把时间地点告诉我,到时候带他去看看什么博物馆之类的,他那人挺爱老古董的。”
他爽快地答应下来。想着高剑华本科之后去了国外念研究生,老熟人这么久时间不见可以叙叙旧。就连思虑周全的薛真也是这么想的,谁又料到这场老熟人的叙旧,居然还发生了一个插曲?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什么是一次“嘿嘿”不能解决的
第93章
“乐乐,好久不见。”高剑华拉着一只18寸的小型行李箱从机场出来,看到艾长乐的时候摘下了墨镜。
艾长乐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团长。”
二人一同朝出租车站走去,“别叫团长了,退休这么多年,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了。”
艾长乐觉得改口很别扭,“嗯......有点不习惯。”
高剑华噗嗤笑了:“我就随口一说,你要觉得叫团长顺口也行。”
艾长乐欣然点头,“好啊,团长。”
高剑华比之前成熟很多,毕业几年,已经从一个青涩的大学生变成一个内敛圆滑的男人了。听说他在国外读完了研究生,回国后找了一个很不错的工作。从这身行头来看,这个“不错”应该是很高的水平。
他跟计划的一样,带高剑华去了博物馆,又沿着江边走了走,去了几个A市比较出名的地标。
晚饭过后,高剑华想去逛一下商场。艾长乐看了眼时间,八点,薛真今天轮到晚班,现在还没下班。故而他避开了中央商城,去了一个地段比较贵的步行街。
反正不是他买衣服,高剑华又消费得起。
“听说你签了大公司?”
二人边逛边聊。
艾长乐大方承认:“嗯,闻卿工作室。不过现在还是个小透明,接到的戏东西不多。”
高剑华似乎对国内的娱乐局势比较了解:“戏不在多,在精。而且背后靠着这么一个大公司,不愁以后没戏接。”
他说着叹了口气:“想当时在话剧团,我每次都喊得最厉害,让大家一定要热爱表演。结果到头来,我带的那一届只有你还在。”
艾长乐觉得没什么,喜欢的东西和工作本来就不是必须重合的:
“还好啊,佩佩他们几个在休息日也会去排练话剧,只是没当成事业来发展。不过话说回来,团长你现在的工作是哪方面的?”
“人力资源管理,跟我专业挂钩。以后要在A市工作一段时间,如果合适的话,应该会一直在这边了。”高剑华正说着,眼睛落到了一套模特身上的衣服,“这套你穿应该好看。”
销售见缝插针地凑上来:“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套衣服是刚出来的新款,主打年轻活力的,很适合这位先生的肤色。”
艾长乐婉拒:“我衣服够穿,不用买。”
高剑华冲销售抬了下手,让她把衣服拿来:“试一下吧,万一穿上真不错呢?”
销售在一旁添油加醋:“是呀先生,不买没关系,试了如果感觉好看起码也知道自己适合什么类型的衣服嘛。”
两个人跟唱双簧似的一来一往,双重攻击之下,艾长乐拗不过,硬着头皮进了试衣间。那套衣服穿在他身上的确好看,牛油果和米白的拼色,显得他皮肤很白。卫衣的尺寸也不大,在臀部往上的位置,裤子也比较有型,显得他腿比平时看起来更长。
但他看了眼标签,5798,乖乖,果然死贵。
艾长乐不是没有上千的衣服,但只有两件,一件是羽绒服,一件是大衣,都是给深冬下雪天准备好的装备。他虽然偶尔放纵一下,但不会在一套看得过去的秋装上花这么多。
但高剑华不是这么想的,在让艾长乐试衣服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有了决定
“挺好看的。”他满意地点头,然后朝收银台走,“我去买单,就当感谢你今天给我当了一天的导游。”
艾长乐本来想着用什么理由拒绝,但高剑华这么一说,他赶紧追上去。
“不用了,我不缺衣服。”
他觉得很奇怪,就算是好哥们,出来逛街也没有随便给对方买衣服的道理。
高剑华看着他,劝说:“就当是我送你的礼物。”
他的话虽然温和,但态度却很强硬,一边说话一边掏出钱夹。
艾长乐却很果决,扣着他的手:“这个礼物太贵重了。而且我有男朋友,随便收别人的礼物不合适。”
后面那句,他似乎是故意说出来的。
他把自己的卡掏出来,抢先递给收银员:“你好,麻烦刷这张卡。”
高剑华的手撤了回去,在听到“男朋友”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睛里仿佛扎了根针似的,刺痛。
从商店出来,艾长乐的脸色已经不怎么好看了。他活到二十几岁,不是没有见过生性热情,喜欢送别人东西的人。但今天高剑华这一出总有点逼迫的意思,让他很是反感。
高剑华也看出他不高兴,穿着笔挺西装的人一时间局促了起来,好在他的工作经常跟不同的人打交道,脸上才没怎么表现出来。
“抱歉,刚才是我唐突了。我看你穿着好看,所以才想帮你买下来。没想到会冒犯到你。”
唐突,冒犯,他把在职场用来搪塞顾客的话说了出来,将两个人的距离拉得更远了。
艾长乐觉得自己刚才的确有点过激,于是姑且认了这个不能再官方的台阶下,“没关系,我也冲动了。”
高剑华拎着之前买的几袋子东西,无声地在心里叹了口气:“还想明天约你出来喝咖啡,看来是不行了。”
艾长乐道:“明天的确不行,我有事。”
“猜到了。”
“我真有事。”
“约了男朋友?”
“嗯。”
“好吧。”二人说着已经走到了地铁站,高剑华停下脚步,“就送到这儿吧,我待会儿去拿行李,然后直接回酒店了。你也早点回家。”
艾长乐看了眼时间,的确不早了:“那你回去注意安全,我走这边搭公交。”
“等等。”高剑华从兜里摸出一个扁平的盒子,正面朝上递过去,“老朋友这么久不见,你又陪了我一整天,不送一份见面礼怎么也说不过去。”
艾长乐看着那个精致盒子,感觉里面的东西不便宜:“这个......”
高剑华看出他的迟疑,笑着解释:“里面是块表,放心,不贵,只有两百多。本来想送你一个稍微贵重点的,但是你在这方面感觉比较保守,所以把这块表给你。”
说完他还意味深长地加了一句:“乐乐,你已经拒绝过我一次了,表就拿着吧。”
两百多的石英表,倒是可以接受。
艾长乐接了过来,“谢谢团长。”
盒子上的LOGO不是表的牌子,估计是没有送收纳盒,高剑华另外找了一个。
他顺着步行街走去车站,这一带的奢侈品店是整个A市最多的,衣服包包化妆品,首饰皮鞋运动鞋,活跃在贵妇和贵公子消费名单上的牌子几乎都能找到。他只想着赶快回家,洗个热水澡好跟闻卿视频。但路过一家男装店时,他的目光被橱窗里的一件外套吸走了。
那是套在模特身上的一件大衣外套,复古的单排扣样式,黑色翻领,整体设计简约,一看就让人觉得很舒服。店家给模特搭配了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能将前襟的线条看得很清楚。
艾长乐盯着那件外套几秒,心里只在想一件事——在模特身上都这么好看,在闻卿身上肯定更好看。
“先生,喜欢的话可以进来试试。我们会根据您的喜好和特征,给您推荐合适的款式。”
老板眼尖,本来看街上人少打算早点打烊,但看到眼睛都掉到那件大衣上面的艾长乐,便挥手让店员等两分钟。
“那件黑色的外套,可以取下来给我看看吗?”
“好的,没问题。”老板对店员使了个眼色,让人去脱下来,“这件衣服卖得很好,现在断码了在打折。只剩这件L号的了,先生要试试吗?这个码子对您来说可能有点大,如果您喜欢,这边可以给您推荐一个类似的款式。”
艾长乐摸着上面的料子,觉得整个人都躺在羽毛里似的,“不用,我给我男朋友买,他穿L的。”
打折下来四千多,虽然肉疼,但他却觉得比给自己买一百件衣服都开心。
喜欢一个人,真的有那种想往他身上套衣服的冲动,看他穿着自己买的衣服的帅气的样子,委实有一种无法明说的成就感。
时钟转到了第二天下午,艾长乐搭乘班机去看闻卿。俗话说,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他跟闻卿已经分开六天了,整整18个季度!
“卿哥,怎么样?拍戏累吗?”
艾长乐到的时候闻卿还在拍戏,抽不出来空,成家俊便把房卡拿回来让他先进房间休息。那天闻卿的工作量不大,没有排夜戏,六点多就回到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