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刀伤,身上被捅了三刀, 最后一刀插在了心脏上。”法医在现场对金柱的尸体进行初步的检验, 金强在一旁撕心裂肺地哭喊, 跪倒在地, 孔毅站在一边, 面露不忍。
被金柱踩到的那个胖子此时吓得脸色惨白,不住的哆嗦,拉着警察对天发誓说跟他没关系,吴言调取了候车室的监控,锁定了一个背着行李袋, 带着黑色棒球帽的男人。
“嫌疑人就是他,你们看——”吴言把监控视频放大, 在金柱从厕所出来撞到这个人的时候, 视频画面中清晰地看到这个人从衣袋里掏出了一把折叠匕首,迅速的朝金柱的身上捅去, 这个人出手稳准狠,最后一刀直接毙命。
孔毅对吴言说道:“吴副队, 这个人出手很迅速,而且用刀娴熟,应该是被雇佣的职业杀手。”
吴言赞同孔毅的说法,他眉头紧锁,叹道:“沈哥说金柱身上应该有重大突破口,可现在他死了, 我们还是慢了一步。”
正在两人愁眉苦脸之际,一个警察推开监控室的门进来,对吴言说道:“金强说要见沈队!他说他爹留下了遗言,只能见了沈队才说!”
孔毅皱眉:“为什么非得见了沈哥才行?跟他说沈哥在忙,有事找吴副队也是一样的。”
那警察迟疑了一下,小声说道:“他说——他说他不跟吴队这个挖墙脚的破铲子说话,要见只见沈队。”
吴言:“……”
孔毅:“……”
警察局内,金强坐在问询室里,眼睛哭得红肿,手里紧紧的攥着一个小布包。沈琮岚推开门走进来,看见金强这副颓废的样子,微微叹了口气,让一个警察去办公室的冰柜里拿一个冰袋过来,给他敷敷。
冰凉的触感接触在金强的皮肤上,让他打了个哆嗦,清醒了不少。
“你要见我?”沈琮岚坐在了他面前,给他递了一杯茶。
金强盯着茶水,过了一会儿问道:“你们有酒吗?”
沈琮岚回答:“你现在的状态不宜饮酒,还是喝点茶比较好。”
金强没说话,他靠在了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把手里一直紧攥的小布包扔给了沈琮岚:“我爹说了,他要是死了,就把这包东西交给你。”
沈琮岚打开布袋子,掏出了一张纸,这是一个泛黄的存单,汇款的时间是1989年3月5日,汇款金额一万元,在汇款人的地方,明确地写着邓建的名字。
“这——这是?!”
金柱在体育馆的时候,撒谎没告诉他真相:原来他很清楚当年买通他弄伤何华的人究竟是谁。邓建当时是秦丰的助理,兼任经纪人,说白了就是一个给秦丰打工的,真正能拿得出这一万块钱的人,是秦丰。
金强苦笑道:“那天离开体育馆之后,我爹就有些不对劲。他说他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方法,不过也很危险,如果弄不好就会出事。后来,他一个人偷偷摸摸的打电话,我有次偷听到什么‘你们的秘密’、‘拿钱我就闭嘴’什么的话,我以前也干过勒索敲诈的事,不过顶多几百块闹着玩,我没想到我爹这次居然把命搭进去了。”
沈琮岚没说话,他默默的把这张存单放下,在小纸包里又掏了掏,然后拿出了一张泛黄的老旧照片。照片里是一张被烧的焦黑的人,横躺在地上,死状惨不忍睹。
沈琮岚见过不少死尸,但他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还是略微有些犯恶心。这个尸体看上去并不大,右手拍得很清晰,很小,是个女人。
“这个死者是谁?”沈琮岚猜到了什么,急忙问金强。
金强摇摇头,茫然道:“我不知道,我没见过这张照片。”
沈琮岚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确定这张照片里的人就是当年的死者潘凤凤。可是这张照片并不是什么重要的证据,为什么金柱要把这张照片和收据放在一起,他想通过这张照片告诉警方什么线索?
沈琮岚仔细的盯着照片,这张照片的拍摄角度偏向于尸体的右侧,镜头对准的是尸体的上半身。沈琮岚突然将视线集中在了尸体的右手上,照片中清晰无比的拍摄到了尸体无名指上带着的戒指。
“等等,这个戒指上——是不是刻着字?”
沈琮岚把照片对着灯光,仔细研究,仅凭肉眼,他只能隐隐看到戒指上写着字。他急忙离开问讯室,让吴言把技术科的人找过来,问他们能否还原这个戒指上刻着的字。
技术科的两个技术员对着照片研究了一下,面露难色:“沈队,这照片实在是太旧了,要想还原这个戒指上的字,难度很大。”
“能做多少做多少,尽量还原出来。”沈琮岚说:“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都得帮我还原出来。”
两位技术科的同事欲哭无泪,只得拿着这张旧照片去技术科熬夜加班。沈琮岚心里有种预感,这个30年前的案件真相很快就要浮出水面了。
医院病房内,高莲已经醒了。李管家和几个保姆在医院里守着高莲,袁秋也被临时安排在医院做“临时保安”。秦丰在许庚的保护下先回了秦家宅院,毕竟眼下是非常时期,只有在秦家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
高莲醒了之后,整个人变得更加憔悴了,即便是吃了安眠药,也会在半夜被惊醒。当高莲第三次从睡梦中惊醒的时候,袁秋端着一杯水走了进去,放在了高莲身边。
“医生说,要让你每隔半小时喝水一次,尽量早些把毒素排出体外。”
高莲有气无力的点点头,端着水一饮而尽。袁秋斜倚在床边,月光照在高莲的脸上,显得她异常的惨白,但即便病的如此憔悴,高莲依旧美丽动人,她真的是很漂亮,岁月在她脸上并没有留下多少沧桑感。
“听说您年轻的时候是个舞蹈家?”袁秋斜倚在床边,站在月光下,褐色的眼眸闪闪发亮:“如果您没有早早地嫁给秦丰,您应该会一直跳舞吧?”
高莲的手微微顿了一下,过了一会儿,轻描淡写的“嗯”了一声。
“您和潘凤凤是很好的朋友吗?”
听到潘凤凤的名字,高莲嘴唇微微哆嗦了两下,她喝了一口水,深吸一口气,有气无力的说:“我现在不想谈这些。”
袁秋轻轻扬起嘴角,褐色的眼眸愈发明亮:“既然您不想说,现在又睡不着,不如我跟您讲一个故事怎么样?”
袁秋站在月光下,他帅气的脸隐藏在阴影里,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有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缓缓地流泻而出:
“从前有两个好姐妹,关系很好,其中一个爱唱歌,另一个爱跳舞。她们在学校里形影不离,是亲密无间的姐妹花。”
“后来,她们同时遇见了一个男孩,男孩幽默风趣,长得又帅又体贴,姐妹花都陷入了爱河。男孩儿觉得爱跳舞的女孩长得漂亮,性格温柔,就将爱跳舞的女孩娶了回家,做他的老婆。爱跳舞的女孩放弃了自己的舞蹈生涯,一心一意的陪伴在他身边,给他洗衣做饭。”
“爱唱歌的女孩没有放弃,她想方设法想要跟这个男孩儿在一起。为了离他更近一点,她选择跟男孩儿的好友结婚,于是,他们两对夫妻四个人便经常在一起。”
“爱唱歌的女孩心里很清楚,男孩并不是那种规规矩矩的人,他看上去温和儒雅,其实是一个内心渴望狂野和刺激的人。于是,她想方设法的接近他,带他放纵,带他疯狂,带他体会前所未有的刺激和快感,终于,男孩沦陷了,他再也放不下爱唱歌的女孩,在他心里娇妻成为了无趣的累赘,只有爱唱歌的女孩能带给他快乐。”
“于是,男孩儿出轨了。他一次次的和爱唱歌的女孩儿幽会,沉浸在她前所未有的魅力里无法自拔,很快,他不再满足一周只有几次的相会,他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袁秋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可是男孩儿爱面子,他不愿意背上背叛的污名。女孩儿也一样,她不想被人戳脊梁骨。于是他们两个合谋,想出了一个偷梁换柱的办法。”
“男孩儿用一把火烧死了爱跳舞的女孩儿,并把罪名嫁祸到自己的朋友身上。爱唱歌的女孩把自己变成了爱跳舞女孩儿的模样,作证说烧死的人其实是爱唱歌的女孩。”
“就这样,男孩儿杀妻,变成了他好友杀妻,男孩儿如愿以偿的和爱唱歌的女孩儿长相厮守,而爱跳舞的女孩到死都不知道杀自己的人是谁。爱唱歌的女孩变成了爱跳舞女孩儿的模样,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她真正成为了男孩儿的妻子。”
袁秋望向病床上那个几乎已经毫无血色的女人,褐色的眼眸倏地带上一抹厉色,明亮的瞳仁在月光下熠熠生辉,目光仿佛如利剑。
“您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是不是匪夷所思,骇人听闻呢?”
袁秋语气低沉:“高莲女士,不、或者我应该叫您——潘凤凤女士才对。”
病床上,女人手中的杯子滑落在地,咣当一声,摔得四分五裂。
作者有话要说:柯罗:我好像很久都没出来了。。。呜呜┭┮﹏┭┮
第100章 迷茫(二十二)
袁秋的视线停留在摔得粉碎的玻璃杯上, 过了半晌,他不由得笑了:“我得承认,在我讲这个故事之前, 我大概只有6成的把握。您真的没让我失望,我现在终于有9成以上的把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