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完就后悔 (爱哈哈的小刀)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爱哈哈的小刀
- 入库:04.10
而且评论区还吵了起来。
谢恒这个人,喜欢的粉丝喜欢到疯狂,死心塌地,不喜欢他的人则反感至极,因为他太真实了,真实到不屑去讨好任何人,包括资本和粉丝。
喜欢他的人爱极了他的狂拽炫,不喜欢他的也讨厌极了他的狂拽炫。
谢恒的微博简介是:管这么宽,吃你家大米了?
由此可见其张扬的性子。
谢恒所到之处必然引起一波骂战,
都说粉随正主,谢恒的粉丝向来战斗力强,而且团结凝固力也很强,一点儿亏都不吃,骂起人来毫不嘴软。
沈莫看了一会儿摇了摇头,倒没觉得有什么意外,这很谢恒。
沈莫等来外卖,然后打开电饭煲,扑面而来的香味让他愣了愣。
米饭的清香当中夹杂着腊肠独有的诱人的香气,而这股味道特别熟悉。
沈莫觉得自己一定是出现了错觉,于是用筷子夹起一块尝了尝。
腊肠与腊肠的味道是不一样的,过年时去到任何一家吃到的腊肠味道都不会重复,配料手法不同做出的腊肠是不同味道的,所以有时候吃到某一个味道是永远也忘不了的。
沈莫身无分文穷途末路的时候,二手书书店的水电费都交不起。
在他那里白吃白住混了半个多月的人有一天拎了一袋腊肠回来,还带回来五百块钱,帮他交了水电煤气费。
于是之后的半个月,每天都是腊肠蒸米饭。
两个人穿着宽大的t恤裤衩,端着碗蹲在破旧的二手书书店门口,看着对面汽车站人来人往车走车停。
少年一边吃一边说:“我觉着你写书永远火不了。”
沈莫那时候真的懒得理他。
十八岁的人真的是话唠又多动,一刻也闲不下来,窜上蹿下,还时不时出去打架生事,半个多月时间将周围的痞子混混得罪了个遍。
吃饱饭的人将碗筷一扔,又要往外窜。
沈莫随手抄起旁边的拖鞋甩在他后腰上,“你又去哪儿?”
少年捂着腰瞪着他,“我不出去赚钱,跟你似的蹲在屋里做白日梦?”
那时候沈莫也不过是二十多岁的年纪,被人三番五次在自尊心上踩踏,难免没有面子,冷着一张脸,“我乐意做白日梦,你管好你自己吧。”
少年说完那话就后悔了,看沈莫确实恼了,又凑过去哄,“哥哥,我错了,我不是故意的,你放心,我能赚钱养你。”
作者有话要说: 谢恒:姓贺的看过来,我的礼物他不止收了,还吃了。
贺吉:……我特么想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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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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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莫这段时间食欲不太好,今天却吃了两碗米饭。
吃完饭,沈莫将碗洗好后,接到了经纪人的电话。
电话里经纪人说赵总昨天晚上被人打了,现在在医院,公司让沈莫做代表去医院探望一下。
赵总被人打了?
沈莫眉头微蹙,这未免也太巧合了些。
为了防止沈莫不去,经纪人特地开车来接他,要是搁在以前,沈莫绝对是不会去的,但是今天他什么话也没说就上了车。
赵总住的是私立医院单人病房,沈莫和经纪人到的之后屋外还有很多人排队等着探病。
赵总的秘书看到沈莫倒是挺开心,打算带沈莫进去。
沈莫摆摆手,“不急,等一会儿无妨的。”
“赵总这是怎么了?”经纪人与赵总的秘书还算相熟,小声问道。
秘书四下看了看,也压低声音,“应该是被人给阴了,套着头塞着嘴打了一顿,右手被踩了好几脚呢。”
“报警了没?”经纪人问。
“没有。”秘书摇摇头,“好像是霍青行做的。”
“霍青行?”经纪人一愣,“你不会是说……霍家的霍青行吧?”
“嗯,就是他。”秘书声音压得更低了,“留了一张名片,镶金边镂空的那种,一般人拿不到的,而且昨天晚上那边确实来人了,赵总什么也没敢做,名片都乖乖还回去了。”
霍家是做珠宝玉石生意的,生意往上可以追溯好几辈,做珠宝的就没有不知道霍家的。
霍家的店叫做珠玉记,牌匾据说还是当年皇上亲手写的。
这些都是坊间传说,真假不知道,但是玉石界龙头老大非霍家不可。
珠玉记店面不多,前些年主要是从事赌石生意,连锁店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做的,而主持连锁店生意的就是霍家的大儿子霍青行。
霍家在A市根基还不算太深,但是也没人敢招惹,毕竟敢做珠宝生意的,背后的势力绝不容小觑,更何况是业界老大。
当然,这几年霍青行手段狠厉,扎根是早晚的。
虽然秘书说这事儿与霍青行有关,但是沈莫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因为太巧合了。
但是既然没跟某些人扯上关系,沈莫也算放了心,对赵总的秘书说:“帮我把果篮送给赵总,祝他早日康复,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秘书傻了眼,追出去想要让沈莫进去瞧瞧赵总,愣是没追上,留下秘书和经纪人大眼瞪小眼。
沈莫离开医院后,招手打了个车说了地址。
车上,沈莫的手机一直在手指间转动。
从送腊肠到出现在新书签售会上,再到赵总被打,无论是巧合还是故意,总之,时隔五年,谢恒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生活当中。
五年前的那一夜是意外,也是蓄谋。
是诱惑,也是被诱惑。
说是一夜情也好,说是一夜炮友也无所谓,一切都是基于生理需求上的冲动,无关其他。
五年前的沈莫二十四岁,谢恒十八岁,沈莫年轻,谢恒更年轻,当时的两人都没发展出什么激情来,五年后的现在,沈莫已经马上要步入而立之年,而谢恒依旧年轻,就更不可能发生什么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年在沈莫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是谢恒陪在他身边,虽然小屁孩什么都做不了,但至少没让沈莫一个人。
炮友做不成,但到底他也喊过他哥哥。
十八岁就敢一分钱不带离家出走的人,沈莫对他实在是有些不放心。
沈莫拨通了小屁孩的手机。
铃声响了很久才被接起来,那边气喘吁吁,“打架呢,勿扰。”然后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沈莫:“……”
时间能改变一个人吗?
在谢恒这里答案是否定的。
*
谢恒一脚踹飞一人后,将手机塞回口袋里,指着对面三个人,冷着脸,“别再来了,再来我可不留情了。”沈莫好不容易给他打一次电话,就这么被破坏了。
“二少……”
“喊我什么?”谢恒瞪眼。
被打的那人干笑一声,“那要么喊你太子?皇上?”
谢恒睨着他,攥了攥手指,咔咔响。
那人忙求饶,“您就回去见见霍总吧,别躲了,总这么猫捉老鼠也不是个事儿……”
“你说谁是猫谁是老鼠呢?”谢恒一眯眼。
那人一巴掌抽在自己脸上,“呸,我这张破嘴。”
“告诉老头,要是再堵我,别怪我不客气。”谢恒甩下这句话转身打算走,就看到巷子尽头站着一人。
那人很高,比一八八的谢恒还要高不少,又高又壮,站在那里像座山一样。
那人看着谢恒憨憨一笑,“二少,得罪了。”
“卧槽。”谢恒暗骂一句,转身就跑。
也不是打不过,但是肯定很棘手,打一个还行,加上先前那些,要真打,谢恒肯定吃亏,所以还是先跑为妙吧。
一脚一个踹开挡路的人,谢恒随手一撑起跳,一蹦三米远。
*
沈莫手机上来电话时,正打算付钱下车,只听电话里谢恒吼着,“哥哥,我在附庸酒吧后面那条街上,被人追呢,怎么跑?”
沈莫转而又上了车,对司机道:“去酒吧一条街。”
“你现在的确切位置?”沈莫问。
“刚才跑过去的是一家小龙坎火锅店。”
电话里除了谢恒喘息不匀的声音还夹杂着风声,显然他正在奔跑的途中。
“往前跑,有一个绿色的牌子,牌子上有鲜花点缀……”
“看到了。”谢恒说道。
“右转,然后马上左转,有一家花园餐厅,这家有后门,直接从后门出来,往前跑一百米,就是附庸,你先进去。”
“好嘞,谢谢哥哥,么么哒。”谢恒说完挂断了电话。
沈莫给“附庸”的老板向北打了个电话。
那边响了半天才接起来,“喂……”
不等那边说话,沈莫打断他的话,问道:“你在酒吧吗?”
“在啊,正在……”
“谢恒可能马上过去,你帮我藏一下人。”沈莫再一次打断他的话。
“谢恒?哪个谢……”向北话音一顿,“我可能看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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