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自己应该是喜欢他的吧。
陈冬现在还不是很明白这种感觉,只是据说这样就可以和陈夏一直一直在一起了,对于这件事,他还是很开心的。现在肚子还不太饿,他在屋里转了转就跑去了阳台,这面窗户正对着街道,以前陈夏晚上加班,他就喜欢趴在这里等,也说不清到底在等什么,只是觉得有人要回家的感觉很好。
半小时后,陈夏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
过马路的时候,陈夏知道他在窗口等,还特意抬手和他打了个招呼。
陈冬趴在窗台上,心里的暖意一时胜过一时,只不过下一刻,街角那边突然冲出来一辆重型卡车,紧接着嘭的一声响,陈夏重重坠落在地。
事后调查,卡车司机酒驾,然而对于陈冬而言,这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他的感情始于一个浅尝辄止的亲吻,终于一个摔得四分五裂染血的蛋糕。
送别陈夏的那一天,陈冬冷静的一滴眼泪都没掉,井井有条的处理着一项又一项的麻烦事。陈夏的同事都知道他的存在,在此之后也对他多有照顾,陈冬只是觉得生活里少了个人,心里有点空,除此之外一切还好。
但在某一天他睡得昏天黑地、醒来后下意识的给陈夏的手机发了条信息,然而手机却在身边响起来的时候,一直以来积压在心底的情绪突然爆发。
陈冬记得那天自己哭了很久很久,喜欢吗?他似乎是知道了这种感情,只是那个喜欢的人再也不在了。
……
因为担心陈冬,余安一宿没有睡好。
第二天他起得很早,照例叫来了早餐,本来陈冬现在不喜欢被人打扰,但是考虑到他昨天晚上就没有吃饭,余安怕他饿坏了胃,只好过去敲门。
“冬哥?”余安轻轻敲了三下,“你起来了吗?我叫了早餐,多少吃一点吧。”
屋内无人应答。
余安犹豫片刻,试着握了一下门把手,发现并没有从里面锁住,“我进来了哈。”
屋内一片漆黑,床在靠里侧的位置,门口的光照射不到,余安只能大致看到个模糊的人影靠在床头,“我把窗帘拉开?”
陈冬没有反应。
余安来到窗前拉开窗帘,外面的阳光瞬间照进屋子。
“冬哥……”
余安眼眶一热。
以前他们总说陈冬保养得当,四十多岁的人保养的不输二十多岁的小年轻,那张脸欺骗性十足。然而只过了一宿,陈冬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那种疲惫感,仿佛让人老了十多岁,原本乌黑的头发已经全都白了。
“天亮了啊……”
陈冬眼中全是红血丝,阳光刺的他眼睛不舒服,嗓子也十分干哑。
他微微阖目缓了片刻,重新睁开眼睛,发现余安一脸伤感的看着自己,勉强笑道:“没事,老年人心态稳,这都不是事。”
陈冬从床上爬起来准备去洗个脸,到了卫生间,才看到镜子里那个自己。
“唉……果然老了啊……”
不仅头发全白了,眼角皱纹也多了几条。
“小夏,我要是这个样子去见你,你还会认得我吗?”陈冬摸摸眼角的皱纹,自言自语,“算了,我能认出你就行,反正不管我变成什么样,你都不能嫌弃的对吧。”
收拾好自己,陈冬懒洋洋的来到餐桌旁边,余安已经在这里等他了,先给他盛了碗粥,“喝点这个养养胃。”他几乎是一天一宿没吃东西,喝点白粥是最好的,然而陈冬的目光却投向了一旁的蛋糕。
水果和小蛋糕都是为他们特意准备的,陈冬犹豫片刻,伸手连盘子带蛋糕端到了自己面前。
“冬哥,你不是不吃蛋糕的吗?”余安自认绝对不会记错,这件事是江年特意和他说过的,而且之前过节的时候,事务所买了块大蛋糕,陈冬也是一口未动。
“谁说我不吃的,哦,之前是不吃的,现在不是想吃了吗。”
陈冬拿起叉子切了一小块放到嘴里,奶油的味道很绵很甜,本来应该是他最喜欢的,然而这种味道刚在舌尖处化开,胃内就一阵翻涌。他强行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将这块蛋糕吃了个干干净净。
“鸭舌帽是说埃蒙斯今天过来吗?”
“嗯。”
陈冬点点头,随即沉默。
余安现在有点摸不透他的心思,主要是他不知道陈夏的事,想要安慰几句也找不到个切入点,就很纠结。
可没想到的是,陈冬和他主动提起了这个。
听完后,余安也沉默了。
“别这个表情。”陈冬笑道,“我跟你说这些也不是要交代后事,就是万一,万一有一天我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在他旁边。这么多年也没人陪他说说话,挺孤单的,他活着的时候天天忙,天天加班,有时候半夜局里一个电话就把人叫走,忙了那么多年,总算是能歇一歇了。”
陈夏的墓是个双人墓,是陈冬特意安排的,因为工作的原因,那些年俩人没能好好陪伴彼此,这些遗憾只能死后再去弥补了。
……
埃蒙斯是稍晚些到的这边。
鸭舌帽叫人给他们送来了新的衣服,换好后跟他一起上了楼。
“老板,人到了。”
鸭舌帽说完后并未进屋,而是给他们两个让开了位置。余安看到埃蒙斯就在屋内,与之前看到的照片相比老了很多,脸上皱纹犹如刀割一般,深且重,他坐在轮椅上,喘气也有些重,看样子身体好像出了点问题,包括拿着拐杖的手都有些轻微颤抖,但却始终保持着威严。
在他旁边还有个年轻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岁的年纪,比较绅士的感觉,从相貌来分辨的话,应该是埃蒙斯的亲属。
见到他们两个,埃蒙斯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就像是捕食者看到了猎物一样,这种感觉让余安觉得特别不舒服。
“我亲爱的孩子,去好好看看他们。”
旁边的年轻人听从吩咐,主动上前和他们握了握手,并自我介绍。俩人这才知道,原来这位就是埃蒙斯的小儿子。
“距离手术还有几天时间,这段时间你和他们好好相处,尤其是他。”埃蒙斯抬起手中的拐杖指了指余安,“他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有着无限的潜力,只可惜没有得到好好的开发。但没关系,当这份潜力属于你的时候,你就会爱上这种感觉的。”
“好的,父亲。”
这番话听得余安莫名其妙,小埃蒙斯回应一句后就重新回到了他的身后,而且对方也没给他提问的机会。埃蒙斯按下了桌上的按钮,未过片刻,鸭舌帽重新出现将他们二人带回了房间。
陈冬坐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余安也有点想江年了,事实上,只要他没事情做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去想。他知道江年现在肯定在想办法救自己,自己这边能做的要么是拖延时间,要么是多问点情报出来。
既然埃蒙斯让他儿子和自己多多相处,应该还是有机会的吧,就是不知道小埃蒙斯口风严不严。
可这事万一做不好激怒对方,会不会引起什么反效果……
余安想了想,随即否认了这个想法。
埃蒙斯千辛万苦把他抓来就是为了那个不知道做什么的手术,就像是鸭舌帽说过的,他和陈冬是埃蒙斯指名要的,往坏了想,实验体就他们两个,死一个对方都亏,埃蒙斯不可能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在确保了自己的安全后,余安决定和小埃蒙斯找个机会“好好相处”,但没想到的是小埃蒙斯比他想象的更主动一些,第二天吃完早饭就过来,想要邀请他一起去海滩散步。
第九十二章
小埃蒙斯今天穿着一身休闲装, 与昨天那套老成的西装相比,这个样子明显更符合他的年龄,只不过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让他看上去依旧有些严肃, 并没有同龄人那种青春活力。
余安现在根本没有拒绝的条件, 和陈冬招呼了一声后, 就跟着小埃蒙斯一起去了海滩。
今天的阳光很好, 海风也很舒服, 俩人并肩走在沙滩上,一个不说话, 另一个也不说话, 画面看上去有些诡异。再加上时不时的路过一队巡逻的守卫,更显得画风清奇。
“你平时来到海边都喜欢做什么?”小埃蒙斯突然问道。
其实说起来,余安就去过那么一次,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那次的情形, 回答道:“和我男朋友手牵手散步,聊天, 玩沙子。”
江年为了弥补小时候的遗憾,还特意跑到商店去买了个小孩子玩的沙滩套装,俩人找了个人少的地方开始堆沙堡。余安对设计这一块还是挺有天赋的, 至少从外表看上去非常像那么回事,江年就不一样了, 本来想在里面掏个中空,结果一铲子下去直接给沙堡铲塌了,气的余安瞪了他好几眼。
想起这些, 余安嘴角微微上扬。
小埃蒙斯早就注意到他手上的戒指,再加上他现在的表情,也猜出个大概,“你和你男朋友一定很相爱吧。”
“是啊,我们分开了好多年,重新遇到又重新喜欢上了彼此。”
余安站定脚步,想了想,故意说了一句,“本来过得好好的,结果被你爸爸给抓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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