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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离个婚[重生] (连朔)


  叶绯仔细回忆晏枭那个钥匙链,因为当时觉得太旧,所以他特意多看了几眼。不是错觉,包括那块红色斑点,都和他照片上的一模一样。
  可是他的东西为什么会在晏枭手中?他们那个时候又不认识……
  不对!叶绯的眼睛骤然睁大。
  晏枭是松市人,他高二暑假去过松市旅游。
  叶绯拼命调动陈旧的记忆,晏枭,晏枭……
  叶绯忽地站起来,连带倒了背后的椅子都没发现。
  他想起来了。
  他们早在七年前就见过。
  作者有话要说:吸毒的通报有参考警方官方通报。
  车是没有车的,虽然绯绯在床-上-很带感,但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硬盘里sad。。。


第47章
  
  记忆就像一道闸门, 不去碰触永远是封闭的。而一旦打开,所有以为遗忘的过往都会倾泻而出。
  七年前,叶绯十七岁。
  高二暑假的时候, 为了赶在高三前浪一波, 约了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松市旅游。
  松市地处北方,相对于经济飞速发展的凤市来说, 要落后很多。但整个城市的旅游资源却非常丰富, 不仅自然景观壮丽,人文景观也很出色。
  叶绯白天爬了一天的山,还被谷瑞嘉这个傻子拽着, 走了几百道台阶去拜了姻缘寺, 晚上回到酒店时,腿都是软的。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觉,却被一个不请自来的人搅乱了清净。
  叶绯长得好、性格好, 成绩不错,家里又算小富, 因此在学校里非常受欢迎,每天跑过来递情书的男男女女不知凡几。
  但他天生开窍晚,喜欢篮球、喜欢打游戏, 唯独对谈恋爱没兴趣。其他人见他这样, 慢慢也就放弃了, 唯独一个人除外。
  梁承玉是叶绯隔壁班的同学,高二下学期才转过来, 当时还在年级里引起了轰动。无他,梁承玉长得太帅了。挺拔又干净,完全符合女生心中理想的初恋形象。
  这位初恋男神对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辞色,却偏偏看上了叶绯。从第一次见面起, 就对叶绯穷追不舍,无论叶绯怎么拒绝都没用。
  这次更是通过叶绯的朋友,得知了他的去向,直接追来了松市。
  叶绯大晚上忍着浑身酸痛被朋友叫下楼,本以为发生了什么急事。结果一出门,就碰上了手捧大束玫瑰的梁承玉。
  “叶绯,做我男朋友吧。”梁承玉将那束玫瑰塞到叶绯怀里,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周围看热闹的人纷纷开始起哄,包括叶绯那个朋友。
  “答应他,答应他!”
  “别矜持了,这么帅还犹豫什么!”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亲一个亲一个!”
  ……………………
  自以为的深情不是浪漫,而是骚扰。
  叶绯那时候正值中二期,性格最是叛逆。冷眼看着这荒谬的一切,只觉得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根本控不住。
  一句话不说,抓着那束花往垃圾桶里一丢。不顾朋友在身后的叫喊,寒着脸抬脚就走。
  松市夏季的夜晚,街边大排档坐满了喝酒撸串的人,桌子底下有胖胖的流浪狗在摇着尾巴讨食;服务员阿姨一边上菜,一边跟熟客聊自己刚考了双百的小孙子;才下班的白领擦掉口红,豪迈地一口啤酒一口肉,言谈间,笑声传出去老远。
  热闹又充满了烟火气。
  叶绯边走边看,心情慢慢平静了下来。
  他在街角停下,四下看看,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走到了哪里。正打算随便拉个人问问,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尖锐的女声:“你看看给我们家孩子伤的!没爹没妈的小畜生就是没家教!”
  叶绯心情本就不好,这句没妈恰好戳到了他心上。他微微敛目,拨开人群走了过去。
  一个满脸横肉的中年妇女,正拽着一个穿初中校服的瘦弱男生破口大骂,她旁边站着个和她有三分相似的男生,眉眼间尽是得意。
  打眼一看就知道,应该是两个男生在学校发生了矛盾,其中一方的家长找了过来。
  “就你横是不是?”中年妇女伸着两根手指,不停地往男生脑门上戳,“你再横一个给我看看?”
  男生脸色发白,尽量镇定地解释道:“是他先欺负我的,我书包和课本都被他踩上了脚印。”
  “还嘴硬!”女人瞪着眼,唾沫星子满天飞,“踩了你不会擦干净吗?这点小事用得着动手?”
  周围有人劝她,骂两句出出气就算了,孩子的事情让孩子自己解决。
  她冷笑一声:“孩子个屁!这没爹没娘的玩意迟早是监狱的料!”
  叶绯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直接把那个男生拉到了身后,嘲讽道:“那你这么嚣张,是有几个爹啊。”
  周围瞬间一静,随即响起扑哧扑哧止不住的笑声。
  女人恼羞成怒:“小-逼-崽子滚边去!这里这么多人,就你爱管闲事。”
  叶绯微微一笑:“街边也有这么多条狗,怎么就你爱乱吠。”
  “你!”女人被他气得脸红脖子粗,下意识就要抬手去打。
  “你动我一下试试,”叶绯躲都不躲一下,他扫了一眼女人的儿子,嗤笑,“到时候老子让你儿子连假aj都穿不起。”
  女人呼吸一窒,肥厚的手掌在半空中晃了两下,到底还是放下了。
  眼前这个男生虽然年纪不大,但衣着光鲜、眉眼张扬,看着就不是普通家庭能养出来的。况且……她儿子那双aj确实是假的。
  女人对叶绯微微有些忌惮,可就这么走了又实在不甘心。瞪着叶绯身后,色厉内荏道:“晏雄!我告诉你,你打我儿子的事不会就这么算了!”
  “你儿子是伤了还是残了啊。”叶绯瞥了一眼女人旁边的男生,男生立刻一缩肩膀,躲到了他妈身后。
  “怂货,”他不屑地移开眼,“踩人家书包和课本不就是找揍?不然这样——”
  叶绯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女人一眼:“我给你几脚,你也好好忍着,反正回家擦干净就行了。”
  女人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半晌,才一把拉过她儿子,对晏雄道:“什么东西!以后离我儿子远点!孤儿院出来的崽子,看着就恶心。”
  “恶心?”叶绯痞痞一笑,黄色的小卷毛在脑袋上飘来飘去,“怀了谁的孩子找谁去啊,关人家一个学生什么事。”
  周围人登时哄堂大笑。
  女人一口血卡在喉咙里,差点没憋死。她恶狠狠地瞪了叶绯一眼,拽着她儿子就走。经过叶绯身边时,壮硕的身体一斜,就要撞上去。
  叶绯正处在发育期,瘦得跟竹竿似的。这一下要是撞实在了,也够他喝一壶的。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拉进了怀里,躲过了女人的身体。
  叶绯埋在那个人胸口,鼻尖萦绕着他身上干净的肥皂味,一时之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枭哥,你来了啊!”晏雄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叶绯抬起头,正撞入了一双漆黑的眸中。
  “我叫晏雄,”叫晏雄的初中生在见到他哥之后,恢复了不少精神,叽叽喳喳地给叶绯介绍,“这是我哥……”
  晏枭眨也不眨地看着叶绯,打断晏雄的话:“我叫晏枭。”
  叶绯下意识地回了一句:“我叫叶绯。”
  “刚刚多亏了绯哥,”晏雄摸了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要不然我一个人肯定应付不来。枭哥,是绯哥帮了我。”
  晏枭说“知道”,又说“谢谢”,好像是忘了,仍旧没有放开抱着叶绯的手。
  “小事。”叶绯摆摆手,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刚刚那个人是我同学,”晏雄主动给叶绯解释,“因为我是孤儿,一直欺负我。我今天实在忍不住反抗了,结果他就叫了家长。”
  说到身世的时候,晏雄虽然掩饰得很好,但脸上还是透着些许黯然。他冲叶绯笑了笑,说:“枭哥不是我亲哥啦,我们在同一所福利院长大。”
  叶绯抬头看向晏枭,然后发现,从刚刚开始,晏枭的视线就一直落在他身上。
  叶绯从小到大被人看惯了,也没在意。拍了拍晏雄的肩膀,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正好瞄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家哈根达斯店,就对晏雄说:“没事,是那个人有病。走走走,哥请你吃哈根达斯,可好吃了。”
  晏雄连连摇头:“不用了不用了。”
  叶绯笑笑,找了个借口:“我想吃,你陪我一起。”
  三个人进了店,恰好碰上店要打烊,只剩下一个球。叶绯摸兜要给钱,这才发现自己从酒店房间下来时,就只拿了一个手机。
  他头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尴尬地举着手机,耳朵都红了。
  “我来结账。”晏枭说。
  一分钟后,他也僵住了。
  在2010年,哈根达斯对一般学生来说,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小小一个球要五十块钱。晏枭翻遍了所有口袋,只凑到了四十三块。
  “这下我们谁都不用笑话谁了,”叶绯拉着晏枭走出店,笑得直不起腰,跟他解释,“我不是你们松市人,是凤市过来旅游的。”
  “之前有个傻-逼,在酒店下面跟我表白,”叶绯解开手机上拴着的钥匙链,掂量了两下,“气得我什么都没带,就直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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