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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装照被宿敌捡到后[娱乐圈] (栗鸢)


  行李箱里原本就装着不少行李,江龄也塞了条特别容易折叠的长裙进去,裙摆是轻纱质地的,层层叠叠了好多层,用料很足,像是戏里如玉那件“花魁”装的增强版。
  陆诩之反复告诉他,他穿裙子很漂亮。
  所以当他跪在地上,裙摆和其他什么东西一齐蹭到腿上的时候,他像戏里一样冲着陆诩之喊哥哥,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疯了。
  大概是疯了吧,陆诩之想。拍戏中途从剧组跑回来已经够疯狂了,没想到他们还会在这幢鬼屋一样的没有人气的旧房子里做这种事,直至精疲力竭。
  之后,陆诩之关了灯,替江龄也拉开窗帘。夜深人静,没人知道他俩在这间旧房子里,屋子里漆黑一片,就算从外面拍摄多半也看不清楚,他们可以松弛一下,像个普通人那样,大剌剌地往地上一躺,相互拥抱,亲吻,连衣服都不必特地整理,裸着也没人看。
  “捡到卡片那天我就看出是你了。”陆诩之很想点支烟,可惜手边没有,只好舔着自己的牙根解馋。他单臂屈起搁在脑后,看着窗外的夜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你左边锁骨窝里有个痣,我见过。再说,那张照片我也有印象。”
  “我都不知道那图怎么流出去的……”江龄也靠着他。这一天精神上的大起大落和身体上的劳累让他拿不出半分力气,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地,听着像撒娇。
  “前端加密不代表后端不会被爬虫爬到数据,很正常。”陆诩之说,“没什么,反正你发的照片都没有脸,不会有人认出来的。”
  “你不是认出来了么……”
  “我是我。”陆诩之偏头一笑,“我是你男人,这能一样?”
  必须要说,当他放肆地说出这句“我是你男人”的时候,江龄也的心脏狠狠跳了一下。
  他喜欢这种直白的情感表达,或许是因为没有安全感的缘故,这样的直球能让他感到确定。确定就会心安。
  所以他选择扑过去吻他。
  当人和人产生最亲密的肢体接触以后,很多行动就会变得大胆。放在以往,借江龄也一百个胆子他也不会主动扑上去,但今晚他不仅扑了过去,甚至边亲边挪地方,爬到了陆诩之身上。
  长而层叠的裙摆在地板上开成了一朵花,被月光勾勒出轮廓。
  “天亮你是不是就要回剧组了。”
  “嗯。”
  “我应该善解人意一点,让你早点休息的。”
  “听这话你好像想做点不那么‘善解人意’的事,”陆诩之闻言轻笑,“说说看,想让我做什么?我考虑一下。”
  “……要我。”江龄也不停地亲他,是急切也是堂皇,“再要我一次。”
  陆诩之抱着他笑了半天。
  “那我自然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只要江龄也还需要他表达确定的爱意,他就愿意“舍命陪君子”。
  在天边露出青色,红裙染成素白之前,这一整夜都可以不停下。
  ……
  夜色最浓的时候,陆诩之捡起自己皱得不像话的衣服穿上,从江龄也的行李箱里找到像样的外套给他披上,一手半搂半抱着累到睡着的江龄也,一手提着他的箱子,艰难地回到了隔壁。
  跟701不同,702是陆诩之常住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他任劳任怨地给江龄也洗了个澡,擦干以后放到主卧的床上。此时天已蒙蒙亮。对待自己他就比较随便,冲了个十分钟的战斗澡,换上干净衣服,把脏衣服丢进洗衣篓,下楼去买早饭。
  整理好一切,他才灌了杯从金拱门买来的美式咖啡,开着车走了。
  一剧组的人在那儿等他,要不是他昨天跟吴晓勇说家人病了,吴晓勇也不会愿意放他出来。
  倒是没撒谎——江龄也是他半个“儿子”,是他未来的伴侣,当然算是家人;精神疾病也是病,病人没毛病。
  要不是看在江龄也病恹恹的份上,他也不能对小孩儿那么温柔。
  喜欢是喜欢的,重要是重要的,嘴贱——那也是要嘴贱的。陆诩之就这个狗脾气,不怼人难受,今晚可谓用尽了洪荒之力控制自己。
  他甚至在走前很细致地留了字条给他的小宝贝儿,因为江龄也7年多没来,屋子里很多摆设都发生了变化。
  江龄也这一觉睡到了中午,陆诩之替他拉了半截窗帘,醒来时,他看见刺目的金阳洒在床尾,有点热。
  空调遥控器就在床头,旁边还垫着纸条。他打开空调,彻底醒来,拿过字条开始看。
  陆诩之的字很漂亮,有股独属于他的味道,像是随意,又有筋骨。江龄也从字迹里品味他这个人,不自觉地笑。
  陆诩之说桌上有早饭,如果凉了就拿微波炉热一下。早上药店没开,如果身上疼就等醒来后给他打电话,他来想办法解决。
  疼倒是……还好。
  江龄也感觉了一下,掀开被子下床。
  陆诩之帮他洗完澡没给他穿衣服,他自己也这疼那疼的不想穿,就披了件外套。
  事实证明逞强不可取,走两步就能体会到躺下时感受不到的痛,好在屋里没人,他龇牙咧嘴也好,疼到跳脚也罢,都不会有人嘲笑他。
  就这么一步步挪到桌边,吃了个早午饭。
  金拱门凉了也不会很难吃,他一边吃,一边慢慢地看房屋陈列,看记忆里和现在不同的地方,借此找回他和陆诩之赌气的那些年里,失落的熟悉感。
  然后笑起来,傻子似的。
  吃完饭,他挪去字条里写的游戏机的位置,抱着游戏机回床上。抓几只宝可梦,再打个道馆,抬头一看时间过去了两小时,放在枕边的手机上有消息。陆诩之左等右等没等到回应,按捺不住给他发消息。
  【陆诩之:醒了没?】
  【江龄也:醒了。】
  回复发出去没多久,电话就响了,他接起来:“喂?”
  “什么时候醒的?”
  “……”江龄也犹豫片刻,决定不说谎,“两小时了。”
  “起来两小时了现在才回我消息?”陆诩之一声冷哼,嗤笑道,“小孩儿,天亮了就不认人啊。”
  江龄也合理怀疑如果不是在剧组的话,他可能想说他“拔X无情”。
  “……我吃完早饭以后,打开了宝可梦。”江龄也诚恳认错,“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对不起。”
  陆诩之:“……”算了算了,毕竟是宝可梦,他又能说什么呢。
  他往边上走了两步,压低声音:“身上疼不疼?”
  “躺着就还好。”江龄也知道他意思,“不用买药了,我不想见人,休息几天就好……反正陶哥说了这几天不给我排工作。”
  “如果有恶化的情况就跟我说,别逞强。”陆诩之没太强求。
  “好。”
  说起陶柏轩,陆诩之想到昨天的情况,简短地跟他说了一下:“既然你醒了,记得给你的经纪人打电话。”
  “……知道了。”原来昨天见到陶哥不是错觉,江龄也想起来就有点尴尬。
  “我今天很困,下戏之后和你说,可能聊几句就回去睡觉。”陆诩之跟他汇报,“以后的话,每天下戏以后我给你打电话,你要记得接。”
  江龄也抿了下唇,没出声。
  “怎么了?”
  “你不用那么担心我,昨天哭了一场,我已经好多了。”江龄也说,“那些回忆折磨我那么多年,我也有在好转啊。”
  从开始的大脑保护性失忆,对那段记忆完全没印象;到想起来就精神失常好几天;再到想起来就产生应激反应……实际上,症状是一步步减轻的。
  本来他就觉得他快好了,快点到23岁,慢点到25岁,他肯定能完全好起来。
  而某些事某些人则加速了这个过程。
  “我从认识你开始,就一直在给你操心,你也不用太担心我,我已经很习惯了。”陆诩之说完忍不住乐,“好了,听话。”
  “……哦。”
  他还有挺多事想说,奈何还在拍戏,没聊几句就得去忙了。江龄也没缠他,他还想着没打完的宝可梦。
  得知他没事以后,陶柏轩放了心,暂时没来打扰他,江龄也因此获得了一星期完全空闲的时间,把两个版本的宝可梦新作都给打通了。
  一周后,谈明成打来了电话。
  “龄也,”他语气有些担忧,“我听小陶说,你要把公寓卖了?”
  一星期的时间足够冲淡某些情绪,这几天江龄也修养得挺好,陆诩之还会每天定时定点替他叫外卖送到家门口,据说找了很安全的渠道,总之,几乎把江龄也当成猪在养。
  他心情还行,便大方地回答了问题:“公寓进了私生,不是第一次了,我觉得不□□全……反正这两年赚得还挺多?我让陶哥帮我看看新房子,想换一套。”
  “唉,是舅舅对不起你。”
  如果当初不是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江龄也是不会去参加那个选秀的,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侄子太懂事,谈明成总是对他很愧疚。
  江龄也:“没事,换一套就好了,我又不是没钱。”
  “唉,也是,想换就换吧。”
  谈明成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更加小心翼翼:“还有件事啊,舅舅以舅舅的身份,想私下问一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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