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想跟我住在一起的话,”陆诩之捏着水杯的手紧了紧,脸上却是无所谓的笑,“我回去也行。”
“……这好像是你的房子。”
“送你也行。”
“……”江龄也没有夺人所爱的爱好,摇头拒绝了,“算了,你住就住呗。”
他只是忽然意识到,一个多星期了,他差不多可以搬回公寓了。
据说那个私生粉最终没有被送进精神病院,但是被家人带走,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在A市。这件事没有上报给公司老板,也没捅给粉丝知道,陶柏轩给他找了个“突发肠胃炎”的借口,向粉丝解释当日匆匆下播的行为。
一场风波悄无声息地过去,他住回去也很理所应当。
小时候曾以为一辈子都能随便敲开陆诩之家的门,长大后却不想这么做了。
陆诩之神色莫辨,“哦”了一声。
没再多说,他到厨房倒了杯水回来,像之前一样继续看手头的东西。
但江龄也却不自在了,又背了会儿台词,他实在坐不下去,起身准备上楼洗澡。
就在他踏上台阶的那一刻。
沙发上坐着的陆诩之突然开了口。
“小孩儿。”
他没动,也没往这边看,江龄也差点以为自己是幻听,愣了愣才停住脚步:“嗯?”
“如果我一直想不起得罪你的地方……”他拖了个长音,尾调喑哑低沉,像是某种大提琴的韵律,“你准备就这样和我冷战到天荒地老?”
“……”
那倒也不是。
其实这么多年,介意的事情早就不介意了。他江龄也长大了,知道成年人有很多“推脱不掉”、“后知后觉”、“身不由己”……与其说怪他,倒不如说是——
你哄哄我吧。
如果你能哄我两句,说一句当年的事对不起,我肯定就不介意了。
江龄也耸耸鼻子,低头看了眼脚上的拖鞋——他喜欢这种毛绒绒的拖鞋,所以陆诩之的每个家里都会至少有一双——片刻抬头,淡声说:“那也不是不行。”
说完上了楼。
脚步声消失在二楼尽头处,陆诩之这才抬头看了眼家中的楼梯。
半晌,头疼似的揉了揉眉心。
孩子大了,可真难哄。
原以为忌日这茬就算过去了,没想到第二天清晨,刚过6点,江龄也就听见楼下有轻微的响动。
他迷迷糊糊地下床,走到门口一看——
临时同居人穿着一身素色常服,人模狗样地躬身抱起桌上一束新鲜的百合花,正迈开大步向门外走。他狭长的眼尾下垂,表情淡然,简单的衣衫被挺拔的身姿撑起,举手投足间映出脊背处隐约的骨骼轮廓,越发显得冷然而性感。
江龄也呆了一呆,直到他走出门才反应过来,匆匆下楼追出门去。
“陆诩之!”
陆诩之回头,一愣:“你醒了?”
“你这是干嘛去?”江龄也没回答他的问题,面色有几分焦躁。
对方答得理所当然:“去墓地啊。”
“你去墓地干什么???”
“去看看‘忘年交’。”陆诩之说着笑了,“小孩儿,我每年都去,你现在才来大惊小怪会不会太晚了。”
“???”这个人干嘛啊???
江龄也是真的震惊了,他从来没去过,完全不知道这世界上除了他舅舅舅妈之外还有个人年年雷打不动地替他看望……他妈。
“不是,你去干什么?我都没去过……我是说,你没必要……”
他急得语无伦次。当年的事过去就过去了,哦,他是有点怨陆诩之没在他以为他会在的地方,但是这件事本来就跟陆诩之没什么关系——
陆诩之“哦”了一声:“你没去过,所以不让别人去?”
“……”江龄也愣住了,这哪跟哪儿?
“那你管我去不去,”他笑了,“关你什么事?”
“……”
仔细一想无法反驳。
但,“那是我妈……”
“也是我朋友。”陆诩之打断他,“虽然年龄有点差距,但的确是我朋友。我去探望她,还要跟你打申请报告么?”
他抱着花,嘴角映在花丛里,勾起一个揶揄的角度,语气懒懒的,“跟哥哥闹脾气,还要管哥哥去哪里,你很无理取闹啊,小孩儿。”
江龄也:“……”
不是,他这不是觉得麻烦他吗!
这叫善解人意好不好!
意外的发现让江龄也有点震惊,有点感动,还有一点说不出的不服气。
他人生最绝望的一天,想要找陆诩之陪着,却没能找到人。为了这件事,江龄也小心眼地记了他七年。
结果这个人七年来都有去给她送花,就好像给拼图缺失的那块涂了点填补的颜色,这让他感觉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好憋屈。
陆诩之的视线在他动摇的目光上掠过,又问了一遍:“那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江龄也赌气似的,一字一句地说,“我死也不去。”
“脾气真大。”陆诩之没强求,轻笑一声,抱着花走了。
不多时,车库里便驶出一辆低调的黑色宝马车,扬长而去。
经年累积的复杂情绪像旧屋里厚重的灰尘,即便有那一瞬间冲动的激荡,即便一时间飞得洋洋洒洒,最终还是会尘埃落定、回归寂静。
他捏着自己的指节,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直到麻雀来回飞落两次,才转身回去。
这一下是想睡也睡不着了,他洗漱完毕,抱起剧本坐到了客厅里,试图背诵台词。
然而眼神却频频往时间上瞟,不受控似的,不断思考着陆诩之走到了哪里,做了什么。等他换到第十五个姿势时,江龄也终于认命似的放下剧本,揉了揉眼睛。
“这些抛弃我的坏人,”他自言自语道,“想他们做什么。”
说完,他烦躁地抓了下头发,大步冲上楼,回屋锁上房门。
他翻到那条新买的小裙子换上,画了个简单的妆,自拍了十几张,才依稀觉得神经松弛了一些,能把那些台词看进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是开机仪式,他一定、一定得把这些台词背下来。
他江龄也,21岁,有收入不菲的工作,有造作任性的资本,不用再求着他们,留在自己身边。
……
陆诩之后来就一直没回来。江龄也台词背得差不多,发现早就过了饭点。他心情不太好,于是给陶柏轩打了个电话,打算去公司吃外卖。
现代剧的取景就在市区内,回公寓住比这里方便。跟陶柏轩确认过最近几天公寓那边都很风平浪静以后,他在离开前打包了自己的行李。
搬走这事他没想太多,本就是借住,何况知道陆诩之会祭拜他母亲之后,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不得劲。
到公司,负责他单曲的制作人据说蹲了他半个月,今天终于逮着了机会,死皮赖脸地坐下强蹭了他一顿饭,还非拉着他开了个音乐制作的短会。忙活一天,等回到久违的公寓,精神上江龄也已经觉得自己快要散架了。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接到的电话。
陆诩之冷质的声音从听筒那头流过来,挠了下他的耳朵,但内容,却并不让人喜闻乐见。
“小孩儿,”他问,“你回去了?”
“嗯。”江龄也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解释,“从公寓这边去拍摄地点方便点,一直住你那儿也太打扰——”
“打扰。”陆诩之打断他,重复一遍,而后意味不明地“呵呵”了两声,“嘟”一声挂断了电话。
江龄也:“……”
第16章
搬回来这个事吧,他没想太多。
……好吧,硬要说的话,有一点点赌气的成分。
但也就一点点。
结果陆诩之一副怒火中烧的口吻打过来阴阳怪气,他就不由自主地打了退堂鼓,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
就离谱。
这几年他已经无数次告诫过自己,人不能太弱气,不然看起来好欺负。既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无所谓对错,没必要因为陆诩之反省自己。
忙活了一天,本来就累,江龄也靠在玄关的墙上,低头思索了一会儿。
回到独居的家里,他就会像假孔雀脱了华丽的尾羽,露出沉默且无趣的本质——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觉得。也因此,他的公寓和搬进来时的样板房没有太大区别,只多添了一些家具。
四周有一种令他心安的安静,也因此,他能清楚地分辨出这里不是南苑,陆诩之也不在他隔壁。
对,没什么好反省的,过去那么多年了。
他伸手打开灯。
玻璃陈列柜里的射灯一并亮起来,落在中层架上的手表上,凝出一个刺目的光点。这个陈列柜里放着的都是他曾经收过的生日礼物,99.99%来自陆诩之,一年年攒下来,数量还不小。江龄也视线扫过,顿时沉默。
“……”
那他要不然还是稍微反省一下。
【江龄也:陆叔叔】
【江龄也:你是不是生气了】
发完他在沙发上等了十分钟。
结果没想到,消息石沉大海。
江龄也都快睡着了,跟自己说“再等两分钟”,撑着眼皮盯着手机看,结果半小时过去,还是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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