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钱小可抬起手,手心搭在了江同彦的膝盖上。
江同彦皱着眉看着他搭在自己膝盖上的手:“我有洁癖,请你拿开。”
钱小可非但没有拿开自己的这只手,还把另一只也给搭到了江同彦的另一个膝盖上。
“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
“江总,我觉得这样不行。”
“是,是不行,”江同彦说,“你终于也看出来了?那赶紧的吧,从楼上跳下去,死吧。”
钱小可很认真地说:“不行,我还不能死,我死了你怎么办?”
“……朋友,不要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你在我这儿的地位还不如一根香菜。”
“你很喜欢吃香菜?”
这什么脑回路啊?江同彦都懒得吐槽了:“我很讨厌香菜。”
钱小可翻了个白眼。
“别扯开话题,说认真的呢。”钱小可说,“你有没有听过这么一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
“没有。”
“意思就是,谁闯的祸就谁收拾烂摊子。”
江同彦有点儿闹心:“你的意思是,我是烂摊子?”
钱小可“啧”了一声,拍了一下江同彦的膝盖:“你能不能抓对重点啊?像你这样的,在大学考试肯定年年挂科!”
“那你不会好好说话?讽刺谁呢?”
“你!”钱小可也烦了,他一把扯开挡在江同彦身上的浴巾,“我给你治病吧。”
江同彦下意识去捂自己的那个部位:“你小子还耍流氓?”
他说话时,嘴里叼着烟,烟灰就这么抖落下来掉在了身上。
怎么说呢?
钱小可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之所以会有这个反应,是因为觉得光着身子抽烟的男人,很性感。
以前钱小可跟周末讨论过这个问题,周末说:“你怕不是喜欢渣男哦。”
周末告诉钱小可:“一个真心爱你的男人在做完之后应该抱着你继续卿卿我我,而不是光着屁股去一边抽烟,只顾着自己抽事后烟的,大部分都是渣男!”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钱小可还是觉得裸体抽烟的男人很性感。
尤其是,烟灰掉落在诱人的肌肉上,这画面……
“你爸爸是米开朗琪罗吗?”
“你爸才是米开朗琪罗!”江同彦用手指戳他脑门儿,“不对,你管我爸是谁呢?跟你有关系吗?”
钱小可嘿嘿一笑,说:“江总,我认真的,给你治病。”
江同彦对上他那双带着笑的眼睛,虽然很想辱骂一下这臭小子,但又不得不承认,这小混蛋长得甜,他骂都骂不出口。
所以说,颜控真的很要命。
“治你个头。”江同彦伸手要去拿被丢到了一边的浴巾,结果被钱小可抓住了手腕。
钱小可说:“从小我妈就教育我要做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既然是我把你弄成这样的,我就不应该逃避。”
江同彦冷眼看他,等着看这小子到底想搞什么幺蛾子。
钱小可说:“我给你摸摸吧。”
“啊?”
“反正你还要在这里待一周,我每天都来给你摸摸。”钱小可说,“这事儿没准儿就跟颈椎病按摩似的,有个治疗周期的,当初咱们俩那么努力都没让它站起来,可能是因为时间太短。”
江同彦觉得脊背发凉:“你要对我做什么?”
“我给你按摩,”钱小可说,“今天咱们先试试,我凭感觉来,等我回去上网找找学习资料,多学习学习,没准儿哪次就成了呢!”
说着他就真的伸出了罪恶的手。
而江同彦,完全没反应过来,后背贴着墙,手里夹着烟,眼睛看着钱小可,脑子里面炸开了五彩斑斓的烟花。
钱小可:“这个力道,还行吗?”
江同彦:“还……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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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这种感觉应该怎么去形容呢?
江同彦中文水平实在不怎么样,他搜肠刮肚也只能说:微妙。
至于究竟怎么个微妙法,大概就是像雾像雨又像风,像夏天的火球冬天的冰。
总之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刺激。
钱小可做这事儿没什么经验,加上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个矜持保守的人——虽然这话说出来可能没几个人相信,但他自己对此坚信不疑。
钱小可说:“我……头一次,手生。”
江同彦后背贴着墙壁,大气儿都不敢喘,然而没几秒钟,他就开始忍不住大喘气儿了。
钱小可又说:“今天就当是演习,在咱们先感受一下,今天回去之后我好好学学,明天咱们再正式开始。”
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有什么正经事儿要做呢。
钱小可摸得挺卖力,真拿出给人治病的架势了,他突然觉得要是有一天自己真的把江同彦给摸好了,江同彦应该给他送一面锦旗,上面就写:妙手回春。
他是挺希望江同彦能好起来的,否则他这心里头也是真的过意不去。
俩人就这么弄着,江同彦在精神上已经高潮,然而身体却表示:十分平静甚至有一点想笑。
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太让人抓狂了,江同彦觉得在身体恢复之前,他或许应该先找个心理医生聊一聊。
钱小可一开始是蹲在那里摸,后来觉得腿麻了,就干脆坐在了地毯上。
这事儿刚开始的时候呢,钱小可也是有点儿害羞的,毕竟是个纯情的人,给人家摸这个,真挺不好意思的,手指头往那上面一搭,脸瞬间就红了。
如果这种事情放在正常一点儿的两个人身上,那接下来可能就是干柴烈火一场激烈的不可描述,然而,到了他们俩这里,连做这种事情都显得格外正直正义正气凛然。
钱小可是在救死扶伤。
江同彦就是那个硬不起来的伤患。
医患关系如此紧张的当代社会,他们俩是不会有故事的。
钱小可就害羞了那么几分钟,之后就开始抱怨:“你怎么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啊?”
江同彦皱起了眉。
钱小可弄了一会儿,又开始抱怨:“能不能行啊?我胳膊有点儿酸了。”
江同彦咬住了嘴唇。
钱小可继续给他弄,不过这会儿明显没之前那么认真了,懒洋洋的,持续抱怨:“怎么一点儿效果都没有呢?你是不是男人啊?”
江同彦抬手,“啪”地一下打开了钱小可的手。
钱小可的手背被拍红了,本来有点儿委屈,后来一想,是自己说话有点儿不太好听,这事儿不能怪人家。
“那啥,”钱小可说,“你别生气。”
江同彦脸都青了,扯过浴巾盖住自己:“你走吧。”
他这模样,真真的弱小可怜又无助,将近一米九的大男人往房间角落一缩,竟然活生生让钱小可看出了反差萌来。
钱小可:“那我不能就这么走了的。”
□□还没拿到呢。
江同彦听不到他的内心OS,以为他是觉得自己这毛病“治疗”没效果,出于“男人的责任”所以才不走。
“不用你在这儿惺惺作态!”江同彦抬头瞪他,“我算是看出来了,你根本就不是想给我治病,就是想羞辱我!”
江同彦活了三十年,好歹也是个天之骄子,走到哪儿都是走路带风的大佬,也是有姑娘小伙喜欢的——当然了,他喜欢的都喜欢沈徽明。
但不管怎么说,他江同彦也是个体面人,从小到大没受过这种委屈,没遭过这种罪,更没让人这样羞辱过。
“赶紧走。”江同彦说,“以后有缘没缘的,咱也都别再见面了。”
怕了。
惹不起总该躲得起吧?
原本江同彦这次回国来一方面是跟程森把最后这个项目做完,另一方面是谈回国工作的事,他都已经准备答应程森回来帮忙了。
当然,他回国工作这事儿跟钱小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完全是为了方便照顾爷爷奶奶,他觉得,做人啊,孝为先,既然爷爷奶奶非要落叶归根,那他就回来陪着,伺候着,不然离这么远他也真的不放心。
但是,现在因为这个钱小可,他都快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只能暂时先对不起爷爷奶奶了,他这个没出息的孙子跑路先。
钱小可坐在地毯上,也皱起了眉毛。
“你那什么表情?”江同彦不悦地说他,“你还委屈上了?”
“没有,不是委屈。”钱小可说,“我真的没有羞辱你的意思。”
他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真诚一些:“我是真的想把这事儿解决了,不然我睡觉都睡不踏实。”
“是,你确实应该觉得不踏实。”江同彦怒视他,“想想是谁把我害成这样的?以后我就算是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你。”
做人的时候先逃,死了再来寻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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