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见我就摇尾巴 完结+番外 (这个痴也啊)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这个痴也啊
- 入库:04.10
林霁睁着双眼,无辜地看着江澈,急得抓耳挠腮,却愣是没能说出一个让江澈留下来的理由。
“我饿了。”江澈看见这幅场景,突然这么说道。
林霁立马就反应过来,江澈这是给自己台阶下,立马就夺门而出,“我去给你做饭,你喜欢什么我都还记着。”
“傻狗……”江澈笑了一声,环顾了一下房间,厨房开了火,他就坐在了林霁的床上闭上了眼。
手指在床上不断敲着,江澈起身走出房门,开始在公寓里转悠起来。
林霁还在厨房里忙活着,江澈就随便开了一扇门看了看。
这刚一打开门,门里就传出一股颜料味来,江澈就好奇地走了进去。
林霁把厨房里何安顺买来的菜煮了煮,太久没做饭他都有些手生了,等出来的时候却没见江澈的人影。
他的心总是悬着。
见着自己的画室门开着,林霁就跑了过去,看见江澈站在自己的画布前好像站了好久的样子。
江澈听见动静就转了身,看见林霁呆呆地站着门口看着自己。
江澈指着林霁的画,道,“这你画的?”
林霁忽然想到什么,想否认却不能,事实就摆再眼前,江澈这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嗯,我画的。”
“没什么新意,原来那个人就是你啊,”江澈笑,“你干嘛模仿我的画风?还画得这么丧。”
“我,”林霁百口莫辩,放在身侧的拳头收紧,紧紧绞着手指,“我……”
江澈紧紧盯着他看,林霁只是我了半天,愣是没说出别的什么话来,江澈摇头笑了一声,就不打算追问了。
“不想说就算了。”
林霁垂头倒是看得江澈不忍,经过他身旁的时候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头,“走了,吃饭。”
听他这么说,林霁立马就抬起了头,开心地摇着尾巴似的跟在他的身后,“我煮了你以前最喜欢吃的!”
作者有话说
冒泡!
等两人和好然后发糖再交代一下其他,这本书的正文就完结啦~
第一百三十二章
“人总有一天会死的,于是我每天都在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时候会离开,渐渐的人们会遗忘我,就像我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今天是我回国的第五天,巡回展还有一天就要结束了,我不知道要不要就这么顺势回去。
父亲眼见着一面比一面苍老,突然想留下来陪陪他,可留下来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明明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明明有很多想要表达的东西,可却通通说不出口。
但出国之后也许易文涛还在等着自己,他算是唯一一个自己现在还能比较清楚记得一个人五官的人,也许是与他待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久而久之的心理暗示吧。
他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长情的人,他手上的那支手表是他生日的时候,相识了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那件生日礼物让我记忆犹新,不是因为他的生日我记得有多清楚,很对不起他的是,因为这块手表是易文涛生日的时候我和林霁一起去手表店给他买的。
林霁那时候哭得很委屈,我的心一阵一阵跟着揪疼。
易文涛很喜欢那块表,但是我知道自己亏欠他的地方实在太多太多了。
有些事情不能够太确定,就像我当初决定出国的时候,面上和江骏琛装得很镇定,其实心里异常忐忑,除了偶尔几乎算不上数的出差以外,就几乎没有出过远门,光是想想在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心里就足够慌乱的了。
可是我那时候选择了遗忘,选择把恐惧也一并遗忘掉,那种遗忘是自发性的,我曾经在学生时代看过很多类似的例子,失忆和智力这种东西并不只存在于书本上,人体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真的能在自己痛苦的时候出来义无反顾地保护自己。
但是我知道,我连这种东西也是不能够奢望的。
一直以来,并不存在什么忘不忘记,大概……大概就是躺在手术台上以为自己真的要走了的时候,曾经死心过。
也许是我命不该绝,也许是因为医生的医术高超,当我醒来发现病房里空无一人的时候,我脑袋像是被水泥封满的气球,直直下坠,却又死命压着神经,痛苦和很强的撕裂感,侵蚀着我的四肢百骸。
林叔叔葬礼结束的那一年,我曾经想过如果以后遇到林家的两个遗孤会是个怎样的场景,其实无论怎样都好,我以为世界这么大,就算相遇可能也只是陌生人而已。
曾经那些杀人犯儿子的流言,自己的作品被人买去参赛最后又被人在网上一顿痛骂,我知道这其实都是有人在背后操作的,这么恨我和父亲的人,除了林家不会有别人。
可我竟然接受了,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不能做,原以为一辈子再不会和那家人有瓜葛,可终究还是抵不过命运的安排。
躺在病床上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做其实不值当,当初为了一个魏启明就已经毁掉了自己后半生,之后,我一度想找点什么来解脱自己,即使后来有钱了,即使买得起房,还能跟着几个富家公子到处挥霍光阴,但我其实并没有觉得这种日子是自己想要的。
害怕孤单,害怕寂寞,小时候就经常因为家庭关系到处被人排挤,在学校里甚至不敢说自己是单亲家庭,我也害怕在父亲面前提起,为什么别人都母亲,而我没有。
钱是好东西,钱能买到一些自己渴望的东西,我原以为我这一生只能这么堕落下去,可是谁知道自己顺着轨道奔跑的路上却多出一个林霁,他让我不得不停下来,重新奔跑的时候不得不改变原有的轨迹,他就像原本就生长在那里,自己舍不得碾碎他,我就只能改变我自己从而去保护他。
我爱他,就像当初魏启明卖了我的画,在我最需要人鼓励的时候离开了我,说着那些冠冕堂皇大义凛然的正常,十年之后我依旧忘不了他。
这就好像我爱林霁一样,即使知道他在和我闹把戏,我也愿意迁就他。
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有和别人一起没有的快乐,那是我一直以来的奢望。
我知道,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只是如果我在手术台上平安无事地醒过来,他一定会离开我,但是只要我出了一点毛病,他就会舍不得,他就会知道报复我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于是我就想起了学生时代钻研过的失忆,痴傻,开始自编自导了一场戏,
我一直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但是林东旭差点就揭穿了我的秘密,从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他是一个精明的男人,精明到可怕。
什么叫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怎么知道报应会这么快就会来。
也是,哪有人被车撞散了两次,还没有后遗症的。
其他的小毛病可以忽略不计,唯独面孔遗忘症让我感到恐惧,在国外的那一段时间,记忆力开始明显下降,脑子里的人开始逐渐变得模糊,更糟糕的是有时候站在镜子面前,我都不知道镜子里的人竟然是我,我可以严重到把自己都遗忘了。
再见到林霁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把他忘得差不多了,只是那个公寓,那个玩偶,那两件衬衫,让我又想起了许多事情。”
江澈坐在林霁的画室里停下笔,他坐在画室里朝阳的书桌上,用黑色的签字笔写完那些话,然后撕下来折好放进口袋里。
从知道自己的后遗症越来越强的时候,江澈每个星期都会写这样的周记,重复着倒腾来倒腾去,都是差不多的话,又不能每次都写一样的东西。
林霁就一直坐在江澈陪着他,江澈在写字的时候,他就坐在一旁画画。
他的身上带着一只小鹿玩偶,挂在裤子最显眼的地方,希望江澈不要把他忘记。
最近他跟着江澈紧,每天第一句见面的话就是,你好,我是林霁,每次见面都要重复好几遍。
害怕是没有用的,只能坦然地去接受,让江澈对自己的印象变得深刻一些,他才好让江澈能把自己记得牢一点,所以身上就会带一个很有标志性的娃娃,头发也留长了很个性,那小娃娃是江澈在两人还没交往的时候送给自己的,林霁把它称作定情信物,一直存得非常好。
“你啊,”江澈笑了笑,站在他身旁拍了拍林霁的肩膀,“你画的很好啊,但有没有想过不要再模仿我了?总觉得哪里就很奇怪啊。”
“可是我,”林霁垂下了头,“我已经习惯这种手法了。”
“还有,整个画面看起来阴阴沉沉的,”江澈揉揉他的头,“你怎么回事啊,好的不学坏的学。”
“澈……”林霁道,低着头乖乖任他摸着,声音小小的,不敢大声说话,就怕自己一时激动大声说了话吓到江澈,“你是不是还要出国去?”
“你觉得呢?”江澈倒是反问了他,“我要是出国去了,你想怎么办?”
“我和你一起去,”林霁自己坚定地说完,又抬头小心翼翼地看了江澈一眼,问道,“行吗?”
“随你。”江澈的语气很平淡,“你开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