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马德里,有件小事,不知道你有没有了解?我自担任易先生的属下以来,他每年夏天都会去马德里附近的一个小镇,呆上一两天。我知道这个的原因,是每逢夏季,他都会带同一种手工咖啡,作为礼物送给公司的同事。”
把手机上拍到的咖啡包装发给闻征看,楚洋看了看时间,委婉道:
“差不多该回去,我来这边是工作,不好缺席太久,抱歉。”
“没有,谢谢你过来。”
闻征知道他出差的地点不在马德里,是特意抽空过来跟他谈,忽然开口问:
“还有最后一件事,假如你真的对裴思宇有好感的话,听他谈起杨学时,你一点不生气吗?”
“我没有立场生气。”楚洋看向窗外,露出一个苦涩的笑:“我和他既不是男朋友,甚至不确定算不算朋友。”
这两人真太纠结了,闻征心里吐槽:该不会是只顾“深度交流”,没怎么聊过天?!
站起身,闻征和楚洋一起走出咖啡厅,始终还是想在帮裴思宇一把:
“如果你一直把自己定位成既不是男朋友也不是朋友的话,那谁也没有办法迈出下一步,总有个人得先表达出真实感情。”
楚洋脚步一顿,沉思片刻,转头向他伸出手:“谢谢,我会考虑的。”
送走楚洋,闻征仔细看刚才对方给他看的咖啡包装照片,上面似乎印有店的地址,是在离马德里两小时车程的一个小村落。闻征后知后觉,记起自己小时候曾去过那里:那边有一个专门培育设特兰矮马的马场,很多小骑手都喜欢去,他六岁的时候就是在那里学骑马。
正好明天早上不需要上课,闻征索性在路上叫来一辆车,向小镇的方向出发。
西班牙的初春已是五彩缤纷,绿油油的草地上冒出星星点点花苞,沿途的景色越来越熟悉。
傍晚时分,小车停在那所小小的旧餐馆前,闻征踏下车那一刻,不知为何心中狂跳:
他是来过这里的。
hola!
踏进门那刻,十几个人热情向他打招呼的声音令人精神一振,今晚餐馆里很热闹。闻征和老板娘聊了几句,意外得知今天是餐馆里的三十周年庆典。
被拉着和好几热情的陌生客人合照碰杯,闻征才勉强脱身,试图跟老板娘问起,记不记得有一个每年夏天都会来这里的华国男青年。
老板娘的英语口音很重,他听不大懂,到后来他被热心老板娘带到一个留言墙上,指着上面满满的照片叽里呱啦说了一通。
上面贴有各种年份的照片,闻征一眼便看到了显眼的中文字:易
留言是去年,非常简洁的一句话:我打算给他建一个马场。
心中一动,闻征小心翼翼掀起彩色的留言纸,竟被他意外发现,原来贴纸被叠起来,下面还有,是在上一年的留言:他获得了欧锦赛亚军。
吸了吸鼻子,闻征这时已可以肯定,这个“他”说的是自己。宝贝地从墙上把厚厚的一叠留言纸片取下,看上去至少有十几张。
最底的是一张黑白照片,边框已经微微发黄,但看出被主人保存的很好。
看清照片上的两个小人时,闻征的手不由颤抖不停,心跳得快要破开胸膛。
潮水般的记忆蓦然涌上脑海,没错,这里才是他和易承昀第一次相遇的地方,两人朝夕相处了至少一整个夏季。
照片的背后写着,是两行歪歪扭扭的拼音、夹杂着一两个中文字:
闻征要和易承昀结婚。
一边眼睛发涩,闻征一边又忍不住笑出声:
比起现在,照片上的两人像换了个样,六岁的闻征比易承昀高一点,黑黑瘦瘦的;而易承昀那时像个矮矮、胖胖的小白团子。
当时明明是他先撩的人,照片里他大胆亲在易承昀脸上,怎么现在就被反压了呢?
但看到照片后那年的留言时,闻征脸上的笑容无声凝固,那是七岁的易承昀的字迹:
明约好今年要在这里见面,为什么他没来?
不仅仅往后那年,从七岁到十五岁,将近十年,易承昀的留言只有一句话:他今年也没来。到十七岁那年,则变成:他不记得我了。
脑子里轰隆一声,像有什么倒塌,闻征记起,那是两人在澳洲遇到之后。
“你终于来了。”这是易承昀当时对他说的第一句话,那个人到底是什么心情?
狼狈和老板娘道谢,闻征跌跌撞撞冲出餐馆,想也不想就拨通易承昀的电话。
他完全没有注意到,现时在华国国内,已快凌晨一点。
然则易承昀在铃声响过一声后,便迅速接通,熟悉的、低沉的嗓音:“怎么了?”
“我不是故意忘记的。”
闻征握住电话,极其丢脸地在街上半蹲下,用手捂住脸,怎么也说不出口。
“就……想问你睡了吗?”开口时,闻征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沙哑得不行:
“我还有几天就回去了。”
“比赛的事情还顺利吗?”易承昀听出他声音里的不对劲,不过没有刻意追问,而是放缓声道:
“你知道马德里附近的柏叶城堡吗?下次我们可以一起去。”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起柏叶城堡,闻征刚按捺下去情绪又快绷不住:“嗯,好。”
半倚在路灯杆上,大概是安静的夜晚、以及看见易承昀的脸,给了他勇气,他听见自己说:
“只是、很想听你的声音,你不要挂断好吗?”
第34章 (上)
“我不挂断。”
易承昀的声音听起来有一点模糊的鼻音,可能是因为半夜被吵醒的关系,但没有半点不耐烦:
“你现在在外面吗?你那边也是晚上,在哪里逛?”
“我在马德里附近,”
扶住路灯站直身,闻征把几乎到嘴边的话又也了下去,今天的事不适合在电话里草草解释,必须得等易承昀见面:
“柏叶城堡在的那个小镇,如果能在这个小镇找到地方住的话,就明天再回去。”
下一刻,易承昀便收到他发来的手机共享位置,一见熟悉的镇名,心下明白了七八分:闻征想起来了?
“你吃饭了吗?印象中小镇有一个温馨的家庭旅馆,装潢可能朴素一点,但老板的海鲜炒饭很好吃,我把位置发给你。”
把一旁的电脑拿过来,易承昀顺势打开明天的待处理事项,戴上耳机,对闻征提起:
“这几天你不在,宙斯看上去有点闷闷不乐,你看。”
收到他发来的小旅馆位置以及宙斯的照片,闻征心底不知不觉平伏下来,嘴角微微向上挑,回道:
“我要把这个当做头像。”
这条消息没发出去多久,他竟看见易承昀先他一步,把头像换成了宙斯。
只是他的头像是宙斯站起来向镜头伸出左手,而易承昀的头像则是宙斯凑到镜头边上,像要亲上来的样子。
闻征眼珠一转,悄悄把易承昀的备注改成:宙斯的爸爸;改好后,他像恶作剧成功的小孩子,独自捂住嘴偷笑。
按照易承昀给的定位,他很容易找到那家小旅馆,恰逢旅游淡季,里面只有他一个客人。当他在餐厅里坐定,才想起两人通话了快有一两个小时,他等下就要去睡觉倒没关系;但易承昀可能只睡了三四个小时,又要去公司。刚才的冲动过去后,闻征现时心底被别的情绪取代,尽管有点不舍,他忍不住开口道:
“我已经到旅馆了,你还是去睡觉吧。”
“还有,”闻征顿了顿,似乎因为第一次对易承昀说这种话,感觉很不习惯:
“你要注意休息。”
话一说出口,闻征别扭得声音都僵了,为不让易承昀听出端倪,不得不没话找话:
“缺少睡眠对心脏不好,像是要梦游什么的,熬夜会令身体机能下降,不持久。”
话音刚落,他顿时有种想撞墙的冲动:话说他们以前到底是怎么沟通的?!
易承昀:……
“这个我可以用行动说服你,是你多虑。”
电话那头似乎传来一声轻笑,闻征尴尬得头皮发麻,又听他说:
“那我现在把手机放到一边,等你准备睡了,你再挂断。”
如获大赦般松了口气,闻征愉快答到:“好!那你要去睡。”
“但我这里是半夜,中途醒来我睡不着。”靠在背垫上,易承昀微微勾起嘴角:
“我记得有人说他要唱摇篮曲才能睡得着,我觉得大概我也需要。”
“可、可是我不会。”怕在旅馆里弄出太大的骚动,闻征捂住手机,压低声道:
“你可是个总裁,怎么可以听摇篮曲?”
易承昀挑眉反驳:“总裁为什么不能听摇篮曲?你剥夺了总裁的人权?”
没想到,就总裁可不可以听摇篮曲这一点,闻征和易承昀居然从吃饭辩论到睡觉前,直到闻征服软,接受了易承昀“那你用数绵羊代替”的提议,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早上醒来的时候,闻征毫不意外地看到手机再度耗光点亮,看来两人又通话了整晚。
等他整理好随身物品,准备回马德里上课,充好电的手机弹出一条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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