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上课前,杨母跟林维桢促膝相谈快一个小时,翻来覆去就是让他把杨薇引到正道上。林维桢思来想去,就用何清举了个例子——
一个坚定学医、追求理想的五好青年。
“我一直觉得,不管谁说‘我有一个朋友’,都是在举自己的例子,或者瞎扯,”杨薇吃了一口米饭,接道,“林老师不是学医的,那我就当他在胡说了。想不到真的有学长这么一个大神啊!”
“是,”林维桢感叹道,“他还有个外号,叫两百八。”
杨薇咬着筷子:“为什么?”
林维桢:“因为他理综能考到两百八。”
杨薇又发出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
“妈呀,”杨薇衷心地鼓了鼓掌,“你们这是什么高中,学霸产出公司吗?”
“对,”林维桢笑道,“每天在何清的peer pressure下,活的可不容易了。”
杨薇端起一杯可乐:“我敬两位大佬。”她咕咚两声喝了小半杯,忽然发现哪里不太对劲儿,问道:“所以林老师,你是理科班啊!”
林维桢低头,灯光斜斜地映在他脸上:“是啊,理科班。”
何清顿了顿,想说什么,最后还是没吭声。
高二文理分科的时候,他自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班老九班,但那时全班都以为,林维桢是一定要学文的。他数理化并不拔尖,却是全年级出名的才子,语文和英语作文次次被贴在墙上,历史书的缝隙知识都一清二楚,连地理老师、后来文科一班的班主任都曾开玩笑说:“林维桢,来我们一班吧。”
后来高三保送,全班都以为林维桢一定会提前上岸,毕竟他说过想要继续学语言,而小语种是保送名额最多的专业。
“其实要举例,”林维桢笑道,“我也是个例子。走了这么多弯路,还是高考来了自己喜欢的地方。”他眨眨眼,又说,“是不是很励志?”
杨薇一噘嘴:“但我想学设计啊,学医和学法语,至少都是社会认可的好专业,尤其是学医,多少父母都希望家里出个医生。”
何清想到顾晓燕,转了转杯子,没多说话。
“我报志愿的时候,也想过学医,”林维桢瞅了何清一眼, “就是觉得,哎,一辈子都学不过何清了,算了吧。”
何清笑着摇摇头,帮林维桢把可乐满上,给了他一个“赶快让肥宅快乐水堵住你的嘴”的表情。
林维桢朝何清一举杯,满足地喝了一口。
鱼火锅还在滋滋冒着热气,杨薇扒拉完最后一口米饭,接着道:“不过自从我妈知道我有考法语高起班的念头,真是快把林老师当自己亲儿子了!其实我也挺喜欢法语的,总比物理有意思,啊,愁啊,我才刚高一,怎么就这么愁啊!”
林维桢看着她一副天要塌下来的样子,笑道:“其实有的选,已经很不容易了。”
杨薇沉浸在自己的青春愁苦里,并没有觉得情况有多好。想到糟心的物理卷子,觉得整个人更不好了。
林维桢道:“大部分人是为了生活选了一个最合适的专业,而不是最喜欢的。喜欢是个奢侈的东西,为了喜欢,是要放弃很多的。如果能坚持一份喜欢,做到极致,大概是最好的事情。”
杨薇揉揉自己的粉色卷毛儿:“那大佬们,你们都很喜欢自己学的东西喽。”
何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放下筷子,听林维桢说起话来。
林维桢一转头,恰好看见何清干净的眼神。
“喜欢,”他认真道,“当然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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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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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下意识觉得这话有哪里不对,但他还没反应过来,便听杨薇接道:“我爸妈一个工程师,一个化学老师,总觉得学理比文科高一等,还感叹为什么我不随了他们的脑子。”
林维桢问:“那学校呢?”
杨薇一歪头,想了想:“学校倒还好,可能是我们语文老师太有人格魅力了,满腹经纶一身才气,一点都没有过去文人的酸腐味,就因为他,不少摇摆不定的同学都想学文。”
林维桢晃了晃杯子里最后一块冰,笑道:“挺好,我们读高中的时候偏见更多。学生、家长、甚至不少老师,普遍觉得选理科更好。大学选专业和未来找工作只是一个方面,很多人潜意识会觉得,理科学不好的人才去学文。”
杨薇瞪大了眼睛:“那妥了,我要是在你们学校,就是理科学不好,最笨的一批。”
一直没吭声的何清突然道:“我从没这么觉得。”
杨薇做了个夸张的崇拜表情:“真的吗,两百八学长!”
何清笑了下:“真的,哪儿有什么聪明和笨的区别,术业有专攻,让我去学文,可能够不到林老师分数的零头。”
林·知道何清高考英语一百三十分·维桢差点呛着,连忙抽了一张纸巾。
何清转过头:“你喝慢点儿。”
为了给学生打鸡血,林维桢忍了忍没拆穿他,索性和道:“高中班里有几个同学,文科真的很好,但因为各种原因也选了理,大学读机械啊,计算机啊,感觉也不是特别开心,正想着研究生跨考到别的方向,或者出国读研换专业——不过这种事情太个人化了,还是因人而异,听从父母建议,最后找到好工作的更不在少数。”
但杨薇不用做后者,林维桢想,一个难得拥有选择自由,不太需要考虑经济问题的年轻人,也确实有艺术天赋,为什么不鼓励她去试试呢?
现在有多少人,毕业做着和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呢?
即使有一种声音说,文凭只是块敲门砖,大学是通识教育,旨在培养能力,二十一世纪是斜杠青年的时代,在各个领域游走,何尝不是一种生活方式。
但那毕竟是四五载光阴,难以回头的路。“科班出身”四个字,是知识基础、人脉、资源,拥有不可想象的力量。
后面的话林维桢没有明说,但听话人自然会懂。杨薇若有所思,难得安静了一会儿。
一顿饭吃完,杨薇便与二人告别回家去了。林维桢绅士到底,把小姑娘送到了地铁站,他低头一看手机,时间已经跳到两点,微信消息张牙舞爪地往外冒。
何清站在他身旁:“下午有事儿啊?”
林维桢一按锁屏键,扯谎道:“没事儿,周末有什么事儿。”
盼星星盼月亮的一顿饭,最后吃成了人生分享会。林维桢哭笑不得,根本舍不得走。
何清点点头:“我刚才看APP,环球大厦好像新开了家弗兰克分店,要不去转转?”
林维桢爽快地应了声“好”。
“弗兰克”是一家连锁书店的名字,在S城颇受欢迎,装潢让人想起维多利亚时代,带着浓浓的英伦风。书店里有自家经营的小咖啡馆,顾客可以挑一本书,在环球大厦闹中取静,悠闲地读一下午。
林维桢大致扫了一眼,摆在推荐台的书他看过百分之九十。
何清随手翻了几本,又放下,转头道:“林老师帮我挑一本?”
林维桢喜滋滋地走上前:“你想看哪个领域的?社会学的话,《枪炮、病菌与钢铁》这本被很多人推荐过,戴蒙德是个演化生物学家,他讲人类发展史角度挺不一样的。这一块是经典作品,像《百年孤独》是马尔克斯代表作,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最近几年在国内又热了一把……这一栏都是小说,胡赛尼三部曲都挺好看,除了《追风筝的人》,还有两本叫《灿烂千阳》和《群山回唱》……”
林维桢正打算就着卡勒德·胡赛尼说两句阿富汗历史,手机就不争气地响了。
他悻悻地比了个稍等的手势,大步走出书店,站在栏杆旁接起电话。对面传来肖雯茜略带撒娇的声音:“啊……学长,我有没有打扰你?”
当然打扰了!
林维桢吸了口气,笑道:“怎么了,我在外面跟同学吃饭。”
肖雯茜:“学长你看下微信啊。”
林维桢这才想起来有一堆消息没回,他无奈地转身,看了店里的何清一眼,脑子里冒出一句“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诗。
戏剧社的大群、戏剧社管理层的小群、肖雯茜的私聊对话框全是小红点,林维桢一个个点开,发现他们是在通知今晚第一次排练的时间地点,原来预约的大教室和舞蹈社训练冲突了,肖雯茜在问提前两小时开始行不行。
也不知道肖雯茜从哪儿要来的他的手机号码。
林维桢陷入纠结,电话那头等到心焦的肖雯茜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学长,方不方便啊……”
手机突然震了一下,林维桢惊讶地点开何清的对话框。
何清:“有事儿的话就回去吧,刚好我下午要去趟实验室。”
一股失落感涌上心头,林维桢手指一顿,回了一个“好”字,又调整语气道:“方便,我现在坐地铁回去,赶得上。”
做好了被拒绝准备的肖雯茜惊喜交加:“学长不着急,你要是时间太赶了,我帮你带点吃的。”
林维桢扯了扯嘴角:“没事儿。刚才没及时回你,不好意思。”
肖雯茜激动地语无伦次,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林维桢好几次想挂断电话,都因着礼貌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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