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去哪儿?”
“砍人!”
“靠,等我们啊!”
唐暮帆把车停在路边等人,拿起车把手上挂着的头盔往后递。
“病号开门,送温暖了。”
他偏头,挤出一个比演出时敷衍百倍的媚眼。
“……”
姜桥接过,小心地绕过脑后的伤口,艰难地戴上。
吵闹的重金属音乐响起,是那群抄家伙的兄弟们跟了上来,唐暮帆的车飞速往前奔,姜桥抓住机会回头看,鼓手、键盘、贝斯齐活了,再看看他们车上的棒球棍,为何如此熟练?
这就是摇滚boy?
几个兄弟不问原因地跟着往前冲,等到唐暮帆把车停到他们演出的酒吧街,才有人问了一句。
“哥,咱们砍哪儿啊?”
姜桥回头,说话的人顶着一头小脏辫,是乐队的鼓手。
他视线还没收回来,就听见‘嘭’的一声。
他们昨天晚上演出的酒吧玻璃碎了。
“就这儿!”
“冲!”
两个人嘶喊着往前走,动静弄得极大,小脏辫鼓手那句‘我们半月演出费就没了’很快就被淹没。
姜桥这个本该是主角的人,竟然被这只年轻的小破乐队抛在脑后。
“人渣!畜牲!”
“老大你到底在骂谁。”
好吧,也不知道是在骂谁,反正最后大家都一起愉快的骂了起来。
姜桥站在路边,看着好友亲手设计主题酒吧变成一堆垃圾,听着他们噼里啪啦叮叮当当和全是星号的骂声,竟然一点不觉得粗俗,好似在初夏的季节里听了一场盛大的交响乐。
心头的乌云一点一点飘散,繁华的都市、纷扰的尘世开始缩小,最后他的眼里最后只剩下少年那单薄的身影,和青涩未褪尽的侧脸。
第2章 被养
唐暮帆撒谎了,他其实还有那么一点点积蓄,回去的路上他买了十几斤小龙虾,献宝似的从床底下拖出一行李箱的调味料。
“都是哥们大老远带回来的,赏个脸?”
“嗯?”
说赏个脸,姜桥还真的只是赏了个脸。他本来想意思一下帮个忙,后来发现这个清洗过程实在太复杂,便放弃了。
他坐在角度最好的位置,既不受油烟熏饶,也能将唐暮帆所有的动作和表情收入眼内。
一天前,唐暮帆抱着吉他卖弄的画面还清晰地印刻在脑海中,此时切洋葱的画面亦是同样的深入人心,谁能把围裙和摇滚boy联合到一起呢?
但很快,姜桥便发现这两件事本质上还是有共同点。
无论是舞台上还是厨房里,唐暮帆都不允许任何人的小眼睛不看他。
前期准备工作齐活了,唐暮帆开始炒龙虾,烦人的点便出来了,总让人姜桥递这送哪,甚至提前想到了姜桥认不出的可能,于是他会直接描述自己想要的瓶子是长啥样。
“黄色的瓶子。”
“蓝色的‘矮胖子’。”
“那个,那个,那个红色包装袋,”
姜桥觉得相当烦躁,可看着锅里颜色越发红艳的小龙虾,却因为这一份被动的参与感,竟然觉得他更加美味起来了。
跟经纪人闹僵后,姜桥订了个十国游,在国外飘了一个多月,想死了这一口熟悉的味道。
因为付出,也因为等得够久,这十几斤龙虾姜桥吃得格外的香。
大概还剩三分之一的时候,心思最细的鼓手小酒问了一句。
“老大,这位靓仔脑袋上还有伤呢,吃这样大油大腻的是不是不太好?”
唐暮帆舔了下唇边的红油,微皱着眉思索。
旁边头发染成奶金色的键盘说:“你现在才提,我合理怀疑你是想要多吃点。”
唐暮帆没说话,瞥了眼姜桥。
这人自创领巾,一个人霸占了他们所有的一次性手套,剥虾的动作优雅切熟练,整个人看起来比虾还有一丝。
于是唐暮帆把剩下的都推到了他面前。
“你想吃就吃,反正死不了。”
姜桥也是这么想的,于是吃到肚皮撑破,当天晚上拉到虚脱。
唐暮帆为了体现他的热情好客,把唯一仅有的单人床让给他,自己在床边打了个简陋的地铺,笔直的长腿支棱出来撒野。
姜桥后半夜的状态就是,小心翼翼地下床,堤防踩到他的腿,摸去卫生间,解决完再摸回来,小心翼翼地跨过他的腿上床。
不知道重复到第几次,姜桥虚脱地躺在床上时,唐暮帆突然坐起来靠着墙笑。
“蠢死你得了。”
“让你吃,你还真的吃到撑死。”
“你几岁吗。”
质问三连。
姜桥无力地捂着肚子,侧躺着看狂笑的唐暮帆。
刚好有一束路灯的光打进来,少年人清隽的轮廓,凸起的喉结,瘦削的肩膀,一切都清晰地映在他眼底。
唰——应该有这声音,又或者没有。
唐暮帆突然凑近,俊脸在姜桥眼前放大,是他动作太快,灯光还没反应过来,姜桥那一瞬间几乎要被他的光芒闪瞎。
姜桥虚弱无力地哼了一声。
有点难以入眠。
“要不聊聊?”
唐暮帆哼了一声,问他聊什么。
“你们几个……这是什么情况?”看起来好像也不是留学生。
唐暮帆开了一罐可乐,说:“小酒的女朋友要在这边当一年的交换生,他舍不得,我们乐队又不能分开,所以就一起过来了。”
姜桥听完只想说牛逼。
“你多大了。”
“快20了。”
不等他问,唐暮帆又掰着手指头跟他介绍:“键盘叫牛奶,刚过18岁生日,贝斯叫狒狒,19。”
牛奶人如其名,皮肤很白,半长的头发染成奶金色。狒狒戴着黑色边框眼镜,算是他们这群人里看起来最朴素老实的一个。
“鼓手就是小酒,那个小脏辫,17岁,爱上个学霸,可累死人了。”
姜桥以为十几岁的少年应该对爱情嗤之以鼻,尤其是他们这些如此不走寻常路的摇滚boy,却没想到他们竟然为了兄弟的爱情走钢索,来到这异国他乡过这样狗嫌猫不离的日子。
姜桥仔细斟酌,吐出来一句满分答案:“不愧是你们。”
唐暮帆低笑几声,笑声里地是藏不住的得意和狂傲。
虚弱的姜桥接下来的一周,度过了他人生中最为窝囊的一段时间,他被四个穷得叮当响的少年打零工养着。
姜桥并没有可以掩藏的身份,但这几个小伙砸竟然没有一个认出他,甚至也对他丢在床边的Hermes钱夹视若无睹。
酒吧街的活儿砸了,暂时还没有找到新的演出机会,四个人只能白天去最近的公园广场卖艺,晚上再去餐厅刷盘子,回来后还要跟每天都在企图涨房租的房东斗智斗勇。
姜桥因为面对小龙虾过分放纵,旧伤没好又添新伤,颓靡地修整了三天,才唐暮帆几人跑了一天行程。
让他非常惊讶的是,这几个少年非常享受着忙碌的一分一秒,哪怕在太阳底下暴晒,哪怕被商户驱赶,哪怕还没开张就被地头蛇保护费,他们眼中依旧不见半点颓意。
日焰正浓。
虚弱的姜桥有点撑不住,在一间咖啡馆外找了块阴凉地儿坐了下来。
服务员过来问他需要点什么。
“能给我一张纸,一支笔吗?”
侍应生捏着菜单纠结了三秒,微笑着点了下头:“oh yes。”
姜桥成功拿到了他想要的,尝试着落笔,却发现脑海中思绪搅成一团麻线,根本写不出合适的歌词。
中场休息。
唐暮帆从隔壁店端了两杯饮品过来,‘咚’的一下落在他面前。
姜桥看见带着侍应生热情洋溢的笑容走了两步,见他们竟然自带,于是又冷着脸回到店内。
姜桥小声质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唐暮帆叼着玻璃吸管,看着他沉吟半秒,点了下头。
“来。”
两人一人一杯端着回到他刚买饮品的店外,坐下时姜桥才发觉这个行为其蠢无比。
唐暮帆率先笑出声来,捧着肚子笑得后槽牙都能看见。
姜桥懒洋洋地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视线很随意地到处飞,最后还是落在唐暮帆身上。
少年叼着吸管,偏头看着形形色色的路人。
来到这里的大部分都是游客,他们脚步缓慢,或喜或悲,或麻木或欣喜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唐暮帆说:“旅行的意义不是放下和逃避,是在陌生的环境里找到渺小又真实的自己。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再回头看所有的悲痛都渺小得可怜。”
他说话时无聊地把玩着手中透明的玻璃杯,搭在杯身上的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为了方便弹琴,指甲修剪得很短,露出泛着淡粉色的指腹。
姜桥看见他的视线从旅人们身上收回,与自己对视。
“其实我是在放屁。”
“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一说,一个人永远无法想象另一个人内心正在承受着什么。大家都说熬过现在就好了,时间能治愈一切伤痛,但其实是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就是连一秒都熬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