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什么?”陆明朗惊了一跳后厉声道。这么大的垃圾桶翻了,他得花好长一段时间收拾!
沈宴珩抓住他胳膊,一把把他按在了旁边的墙上。两片嘴唇仿佛带着导航仪似的,一下子就把他的给堵住了。
陆明朗只觉得脑子轰地一声,整张脸都红了个透。沈宴珩送他去送他回来开的都是摩托车,这里停了大量的自行车,人来人往,稍不小心就会被人看到。
陆明朗抵上他的肩膀一把将人推开,沈宴珩却仿佛疯了,抓住他的手强硬按到他背后,压着他的身体发疯似的固定着他的下巴在他嘴里肆虐。
陆明朗觉得他牙齿都把自己的嘴唇磕破了,而且带着些热汗的手还在他身上摸,从他有些紧的衣领里拼命往里钻,但因为领口有限的原因,没摸到要紧处反而还把他颈后勒疼了。
“你他妈疯够没了!”陆明朗两辈子都没尝过这么血腥的吻!沈宴珩盛怒之下根本没有章法,不知道咬或磕了他多少下。
如果说他不把他弄得这么痛陆明朗说不定还会有点儿感觉,但他这样他痛得什么感觉都没有了,只想把这个疯子给踹开。
沈宴珩红着眼睛道:“没疯够!”“呲”地一声,陆明朗领口的线都崩开了。而沈宴珩觉得上面摸不到,就往下面去摸。
这混蛋的力道可比一般人大得多,陆明朗觉得自己身上的肉都被摸得疼了,沈宴珩那哪是摸?说掐一点都不过分。他在纠缠之中属于男人的血气一股脑的涌上来,对着他拳打脚踢,要把他给踹走,虽然没几下落在实处的,但是能把他分开就都用上了。
沈宴珩一个不耐烦按住他的肩膀,“嘭”地一声,陆明朗脑袋撞墙上了。
痛!
忽如其来的撞击陆明朗都懵了,他停下了一切挣扎顺着墙根慢慢蹲了下去,捂着自己的脑袋眉头皱得死紧。
沈宴珩动作也停了,气喘吁吁,但很有些无措,他跟着陆明朗一起蹲了下去,道:“你……你没事吧。”他想去摸摸陆明朗的头,看上面有没有肿出一个包来。
陆明朗“啪”地一声把他的手打开,骂道:“你给我滚远一点!”
沈宴珩站了起来,走出几步,然后他走出几步又回来了,道:“很严重吗?我带你去医务室?”
“你滚就行了!”
沈宴珩心头也是一股气冒了上来,蹲下去就把他给提溜起来了。
陆明朗被他再压在墙壁上简直是震惊的,他没想到沈宴珩能混到这个地步!
再次强吻,但是这一次沈宴珩把手臂垫他后脑勺上了,免得他再撞墙。
陆明朗脑袋上的疼痛都还没消掉呢,虽然那疼痛还不像沈宴珩摸他时的难以忍受,沈宴珩按着他使劲地亲。舌吻什么的技巧知道的全部都用上了。沈宴珩开始还感觉被他按着的身体在不断挣扎,亲了一会儿发现陆明朗的挣扎止住了。他睁开眼,发现陆明朗睁着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眼睛里也有点儿红。嘴唇相贴间,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滑落下去。
沈宴珩以为那是眼泪,有些惊慌地退开一步。
但等他退开一步后,却发现那是血……
陆明朗的嘴唇惨的要命,上下都有伤痕还有的地方肿了起来,最肿的那块就是流血最多的那块,血液几乎是滴状地往下掉。
“对,对不起……”沈宴珩有些惊慌,从口袋里掏出餐巾纸想给他止血。
陆明朗一字一顿地道:“放开!”
沈宴珩就把他放开了,看他直接用手背抹去自己的嘴上的血。
这样大的伤口只抹一下自然没用,陆明朗反而还蹭了一手的鲜红,皱着眉头心情差得要命。
沈宴珩还想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听到你说你答应了爷爷,所以才……”
“闭嘴!”陆明朗恶狠狠地瞪着他,仿佛恨不得再踹他两脚一样。
沈宴珩还想再说,陆明朗指着那被他踹翻的垃圾桶道:“这个你自己收拾,别来烦我!”
他直接丢下他跑上了楼,衣服中间和裤子上都滴上了血,手上还有不少的血迹。
葛江山看见他带着血迹这么跑进来时都吓了一跳。
“陆明朗,你杀人啦?”
陆明朗迁怒似的瞪他了一眼,从柜子里拿出换洗的衣裤,动作时弄得柜子“砰砰”的。
寝室里就葛江山一个人,他有些心头惴惴,但还是过去道:“你……你是不是和人打架啦?”
陆明朗深吸了一口气,道:“没事……”他带着恼恨地抖落开衣服道,“被只疯狗给咬了!”
“被狗咬了?那你得去打针啊!万一有狂犬病怎么办?我跟你说我特别喜欢小猫小狗,但要是被挠了被咬了都得去打针,尤其是猫狗一起养,哎,那叫一个痛并快乐着……不过我家仔仔们乖,就小时候闹腾了点儿。”
葛江山的声音渐渐地弱了,陆明朗面无表情地换了外面那件衣服,还没察觉到不对。
葛江山却已经凑到他跟前来了,狐疑地道:“陆明朗,你真是被狗咬的?”他盯着陆明朗的嘴唇。
虽然惨烈是惨烈了点儿吧,但怎么看怎么像是人咬的——这是哪个母老虎凶悍成这样啊?
陆明朗面色一阵青一阵白,斩钉截铁地道:“就是狗咬的!”
沈宴珩刚进宿舍就听见了这句话,葛江山一瞥见他就道:“哎沈宴珩你也来了啊!你看陆明朗多倒霉,哈哈哈哈,竟然被狗咬了嘴!”
陆明朗和沈宴珩都盯着他,葛江山“哈哈哈哈”地大笑了几声后笑声就渐渐弱了下去,他盯着沈宴珩嘴上的血迹,一个恐怖的猜想就浮上了心头。他惊恐地睁大了眼睛,一个哆嗦,原本想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操!这也太他妈魔幻了,难道陆明朗嘴上是被沈宴珩咬出来的?
第67章
“小江!小江!”
“小江?小江?!”
“哎,来了,来了!!”钟自江举着一大堆的碗碟,把托盘堆得满满的,几乎举过了肩膀,往会所角落的小房间赶。
他气喘吁吁地赶到地方的时候,穿着大红小礼服的女性站在门口抱怨了一句,道:“怎么这么慢?”
钟自江道:“这不是怕碟子滑下去吗?哎……璐姐,这些人是谁啊?怎么那么大的排场。”他一边把东西放了一边好奇地道。
光是几百万的他看不懂名字的红酒就开了三瓶了,为首的那人穿着得体的西装戴着闪亮的腕表……鼻梁高挺意气风发,俊美就不说了,主要是还那么有钱。听说这场聚会都是他办的。
“你当是谁?韩家的太子爷……”李璐叹了一声,道:“反正不是咱们能够攀上的,这次外包咱们老板可赚大发了。”
“是啊……”钟自江有些羡慕地道,当然没有想过什么攀上不攀上的,他来这儿勤工俭学,可没想惹事生非。
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瞧着他们在那儿应酬往来,心里总有些怪怪的,还有那个男孩儿……
跟在那个“太子爷”身边的男孩,和这里的一切都格格不入,就像闯入成人世界的小孩一样,仿佛是被人硬拉到这种场合来的。如果不是因为他在那群人的身边,他恐怕都要上去问他需不需要帮忙了。
钟自江其实并不想惹事,他当时去那儿送香槟,姓韩的那男人拿了一支,其他人也拿了一支,就那个男孩没有拿,但瞧他时眼中充满了求生欲,好像在求他帮忙一样。
——钟自江当然不敢多管闲事,于是只能在那男孩求助的目光下狼狈而逃,不过这心里,总有些放心不下。
“……沈老爷子是不是疯了!竟然想认一个大一的学生当义子。”李红阳咕哝着,道,“听说还是沈老六他的心上人,他那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自从他从上面退下去后,一心只当个生意人很久没出山了。要我看来,是不是真想认义子还不一定,也许是想敲打沈老六呢?”
“棒打鸳鸯也用不着认义子吧,当沈老六的情儿还不如当他叔叔呢。”
一堆人哄笑出声,有人道:“我他妈一想到沈老六要叫自己小情儿叫叔叔,嘴巴能咧好几个晚上!”像他们这些人,没有一个不在沈宴珩的阴影下成长的。沈宴珩在B市几乎毫无根基,但架不住他本人优秀,弄得他们父母老在他们耳朵边上提沈宴珩。
从小到大沈宴珩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而且还是那种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别人家的孩子。当初去他舅舅那儿的时候,沈丰兴看出沈家和对沈宴珩的上心,留了心眼,几乎把他留在了外省,根本就没让沈宴珩有插手沈家生意的机会——但是沈宴珩牛逼,训练什么都挺下来了,而且上学后学习成绩还好得要命,没在B市这教学资源丰富的地方读书,却考上了A大。沈丰兴本来是打算让沈家和把沈宴珩过继给国外的弟弟的,但是沈丰业都同意了,沈家和却一直不松口——等到沈宴珩考上了A大,过继的事就根本不可能了,沈家和太喜欢他了,想把他留在自己的身边。且沈宴珩没学金融前就展现出了非一般的敏锐眼力,坑沈宴斌的那几百万,在圈子里也不是什么秘密——这种天生的财富招人恨的紧,更别说家里还老是拿他们比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