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不能把这个事情形容得美好一点。”汪平一口可乐咽下去,瞪着男生,“我是锄强扶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OK?”
“难道你看得惯你的学弟学妹……以及一些学长学姐们被外面那群杂碎欺负咩?”汪平质问他。
“就是,你不要和书呆子计较。”一个穿着运动裤,校服没扎好的男生勾住汪平肩膀,笑得很阳光,“我支持你啊,下次打架叫我。”
“学校里那么多被混混找茬的人,你真的以为你管得过来?”戴眼镜的男生摇头。
“怎么管不过来,擒贼先擒王,明天就去和弱鸡们的老大对线。”汪平喝了口可乐,高挑眉尾,非常嚣张。
后来季走才知道,其实他并不是汪平救过的第一个人,当然,也并不是最后一个。
当时学校里不知道多少人躲在一把名叫“汪平”的保护伞下。
这些无能为力的人一直躲到汪平和外面的混混头子打了一架,不打不相识地变成好朋友,这场校园暴力,彻底偃旗息鼓。
那一天,季走默默缩回了扒在汪平教室门上的手。
不合适,没资格,不应该。
季走在想——现在来找汪平哥,你究竟想要他怎么样呢?如他所说,罩着你吗?
季走不能接受自己是用这样不平等的姿态和汪平哥见面。
如果要见面,他一定要以很好的面貌,能够与他并肩时,能够保护他时,他才会见汪平哥。
季走转头就走。
从那天起,季走开始更认真地读书。
上天没有给他幸福的人生,但是给了他很好的头脑,季走次次周考,都是年级第一。
季走才初二,但即使是做高一的题目,也能考到一种不可思议的分数。
季走一边读书,一边悄悄地和汪平偶遇。
最经常见面的地方是学校外面的猪脚饭饭店。
汪平对这里的猪脚饭非常热爱,每天晚自习前都跑过来吃。
开始时,汪平和那天在教室的两个男生一起吃饭,后来加个混混头,四个人吃饭。
几乎是每天。
以汪平为中心的一群人打打闹闹,为了吃猪脚饭应该加红剁椒还是绿剁椒而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互骂傻逼。
他们坐在猪脚饭店中央的位置,几乎看不到在角落中,安静吃着饭的季走。
当然,季走也并不希望汪平哥看到他。
看一眼汪平哥,是他贪婪的奢望,也是他对自己每天努力的奖励。
但除此之外,他坚决不允许自己再用弱者的身份和汪平见一次面。
然后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似乎并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
市内非常优秀的学校不知道从哪儿弄到了季走的资料,想要把他挖走,直升高中,好好培养。
季走毫不留情,直接拒绝。
至少,在汪平哥上大学之前,季走一定不会主动离开他。
而未来,季走会看看汪平哥去了哪里,然后和他考一个大学——那时候季走肯定更高更帅更有力量,他会变得非常好,变得能够保护汪平哥。
如果,那个时候汪平是单身,季走一定会追他。
但如果汪平不是单身,或者追了,汪平还是不喜欢他。
季走想过这种可能性。
最后得出结论——那只要汪平哥开心就好了。
季走甘心做朋友,甚至甘心做路人,甘心什么都不要,偶尔在汪平哥困难的时候,拔刀相助,就像那天小巷里汪平做的那样。
季走想了很多不该他那个年龄想的事情,喝掉一杯一杯的牛奶和美式咖啡,认真读书,每晚感受到身体长高的疼痛。
一个暑假后,季走如愿以偿变高变帅,新学期走进校园的刹那,班上几乎所有女生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停留。
一切都在按季走计划进行——吗?
开学当天,全校被一个爆炸般的新闻点燃了。
汪平去北京了!
他决定备战艺考,进入演艺圈活动。
季走站在高三十六班的门口,看了一眼已经空荡荡的汪平的课桌,再一次转身。
后来的事情,除了动机,其实广为人知。
季走寻找了全国几乎所有在公开招募演员的导演,不管大的还是小的,他都投简历过去试镜。
最后,他和带着他去了威尼斯那位导演结识。
季走用自己的演技,以及未来会再免费为导演演一部电影的代价,拿到了他成为影帝的剧本。
季走的演技根本不需要磨练,他从小就尝遍了人间百味,知道每一个人该是什么样子,所以,他自然而然地成功。
史上年龄最小的影帝。
天之骄子。
媒体堆满溢美之词,似乎要把他描述成一个神。
但没有人知道,季走的影帝只是为了能够靠近一个人——一道光,某个下午,照亮过他的光。
钱,地位,双男主剧本,季走一个一个的得到,又一件一件地交换出去。
终于换回照亮过他的光,回到了他的身边。
季走缓缓睁开眼睛,疲惫地看着自己抵靠的车窗。
车窗不知道多久没擦了,一片脏兮兮的灰,几道雨的水痕滑下,连水里都是泥浆。
车里已经没有人了,空荡荡的。
城市道路上也没有车,不算宽阔的路上,也空荡荡的。
季走满身疲惫,他不想动,觉得心里很空很冷——每次他扫完墓都会这样,当初那种想要一走了之的疲惫感席卷而来。
“终点站到了。”车子一个急刹,停靠站台,司机粗噶的声音传来。
季走起身,满身灰暗,沉默着从后门下车。
下车时,季走耳机里面的歌跳到另一首。
“偏偏秉烛夜游,午夜星辰似奔走之友,爱你每个结痂伤口,酿成的陈年烈酒。”
季走下了一级台阶,看见不远处有一个蛋糕店。
买个蛋糕回去吧。季走想。昨天心情不好,汪平哥来找自己,也没说太多话。
今天要去和他道歉。
“入喉尚算可口,怎么泪水还偶尔失守。邀你细看心中缺口,裂缝中留存温柔。”
季走踏下公交车最后一级台阶,偶然抬起头。
公交车站也是灰色的,经年累月的灰尘扬在贴了广告和公交车信息的橱窗上,竖起来的一根铁杆锈迹斑斑。
一捧灰色之中,公交车的简易坐凳上,坐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人。
白羽绒服干净蓬松,和这个灰扑扑的公交站格格不入。
季走随便一瞥,正准备走,忽然顿住脚步。
“此时已莺飞草长,爱的人正路上。我知道他风雨兼程,途径日暮不赏。穿越人海,只为与你相拥。”
季走难以置信地看向坐在那里的人。
虽然兜帽遮了大半张脸,但是仅从露出的下巴和漂亮的嘴唇就能够辨认出——
坐在这里的,是……汪平?!
汪平没发现公交车到站有人下来,他插着耳机,应该是在听歌,低着头,脚打拍子。
季走愣在雨中,没有喊他,安静地看着坐在那里的汪平。
公交车缓缓开走。
随后,这个站台上除了他们两个,就再也不剩其他人。
季走站在那里看他,心里和眼睛除了汪平,也不剩其他人。
汪平听歌听得陶醉,摇头晃脑,抬起头偶然一瞥,忽然瞥见了站在原地,手脚僵硬的季走。
汪平一把扯掉了自己的耳机,立刻绽放出一个笑容,随后一跃而起。
“此刻已皓月当空,爱的人手捧星光。我知他乘风破浪,去了黑暗一趟。感同身受,给你救赎热望。”
季走看着汪平快步向他跑来,忽然感觉天地之间所有的颜色在这一瞬间往公交站疯狂涌来,把一切灰赶跑,替换成光鲜亮丽的色彩。
汪平小步跑到季走面前站定,手背身后,眼睛弯弯,侧着弯了弯腰,歪着脑袋。
“季走!”汪平说,“我等你好久啦!”
“我们出去玩吧!”
作者有话要说: 我感觉今天想说的都在文里了。
第27章 chapter。27
汪平说完这句话, 忽然看见季走耷拉在额前的头发丝儿上的水光。
“学弟, 你怎么了?”
一直下着雨的城市湿度极大,季走坐了一路公交头发都没干,刚刚下车又在雨中站了一会儿,整个人都湿漉漉的。
“下雨了也不知道带伞啊, 离了助理就不知道照顾自己。”汪平摇摇头,“还好我带伞了。”
汪平一边说, 一边非常帅气地扯开自己的羽绒服。
羽绒服衣角飞起,汪平伸出手, 刷地从羽绒服内袋中抽出了一把黑色的伞。
然后, 汪平动作潇洒地扯开绑伞的细带,对准空地, 帅气地一按开伞钮。
“砰”。
横在雨中的雨伞绽开, 一朵金黄色的向日葵在伞下怒放。
夏季猝然来临, 盛放的向日葵朝气勃勃地开在汪平与季走面前,充满了生命力。
“……居然还有花?”汪平看着小雨里这朵花, 有点尴尬——
天地良心!!!他是看中了这把伞漆黑朴素才拿出来的!!
“学弟。”汪平自证清白, 赶忙解释, “我声明啊,这伞是助理买的, 我真的不是什么喜欢花的奇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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