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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契约 (巧克力香菇)


  二十多分钟后,大鸟回来,从窗纱角落的破洞钻回来,站在谭振的膝头,说:“我知道了,那个地方叫 ‘晓峰湖’。”
  “晓峰湖?”谭振咂摸着这个名字,如果他没猜错,晓峰湖应该就是自己的本名“满晓峰”里最后那两个字了。
  “走,去看看!”谭振立刻来了兴趣,隐隐觉得游记里说的“故居”很可能和自己有关,连忙穿上外衣就往外走。
  他带着小雅,打车到了那个被叫做“晓峰湖”的地方。是个公园没错,但是却没有什么人,显然公园也长久无人打理,杂草丛生,野鸟、野鸭三三两两地在几百平大的水面上游着。
  他环顾这个被喧嚣都市遗忘的公园,走在被荒草遮盖的石子路上,看毫无章法疯长的树枝,心里酸酸的。
  这里,曾经是他的家吗?
  那个被烧坏的满家?
  突然,站在谭振肩头的小雅捏了一下爪子。
  爪子锋利,一下子就捅破了谭振身上的衣服,抓得他痛叫一声。
  “你……”
  “你看,那是谁?”小雅一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脑袋偏向前面的芦苇丛。
  谭振快步走过去,撩开眼前的一片芦苇,只见揉着鼻子转过身去的人竟然是余星。
  “你怎么在这?”谭振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那么吃惊。
  余星吸溜着鼻涕,叹气,许久才调整好情绪转过身来:“你知道了吧?”
  “知道什么?”
  “这里就是你曾经的家。”
  谭振虽然在从小雅口中得知这里被人叫做“晓峰湖”后,就隐隐约约觉得是自己的家没错,可这话从余星的口中说出,感觉又不一样了。
  “你查到了?”谭振问。
  余星把一沓影印好的资料给谭振,一个人头也不回地朝湖边走去。
  看来是没错了,谭振在心里想。余星应该是早一步查到了些什么,然后来这里确定,却不料和自己碰了个正着。
  谭振往旁边残破的凉亭走去,在掉了漆的围栏上坐了下来,一页页仔细翻看余星带来的那些东西。
  二十年前,A城地产商满洪晟,在这里为自己的儿子满清华迎娶了同样富商出身的林家小姐林荣悦,同时将自己的事业正式交给了这位独子。
  两年后,满清华与林荣悦的骨肉在这里顺利出生。
  那是家里三代单传的独苗,健康白净,第一声啼哭宛如利剑出鞘,气势凌人,正和老爷子心意。
  于是,给这个小家伙取名叫做满晓峰。
  晓峰在万千宠爱中度过了三年幸福的幼儿时光。从咿呀学语到撒欢儿奔跑,这个地方到处都留下了他的嬉笑和脚步。
  在晓峰快速成长的那三年里,初掌满氏企业的满清华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商业奇迹。
  满家在整个A城的地位迅速攀升,一跃成为地产翘楚。
  满清华觉得这一切所得,都和他顺利娶得林荣悦为妻密不可分。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在儿子满晓峰三岁生日那天,他邀请A城政商界的名士来自家宅院,为这个满家三代单传的独苗庆祝生日。
  然而,令人扫兴的是,那天傍晚开始,就窸窸窣窣地下着小雨,到了天黑更是越下越大,原本计划好的焰火表演无奈只好取消。
  夜晚,宾客散尽,满清华亲吻儿子,抱他去自己的房间里睡觉,却不料成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送给儿子的吻。
  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半夜堆放在后院储物间里的焰火被引燃,而在大雨中人们睡得很沉,等到察觉的时候,那火焰已经沿着木头建造的回廊烧透了后院,前院也迅速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谭振坐在凉亭的栏杆上,一阵风吹过,后背渗出的汗水瞬间变得冰冷。几十页关于满家火灾的调查报告,读得他眼睛发痛发痒。
  他抬头环顾这一片公园,早已没有了当年满家豪宅的踪迹,可那被熊熊大火灼烧的场面似乎就在眼前。
  谭振对这里确实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不但是对这里没印象,就连这里一起生活过三年的家人他也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他叹了口气,把火灾报告卷起来,默默走向蹲在湖边的余星。
  “谢谢你。”谭振拍拍余星的肩膀,“看样子,我真是天煞孤星的命呢,到现在,就算知道了自己的根也没有个亲人可以取暖。”
  余星的眼睛还是红的,他清了清喉咙,说:“振哥,对不起,什么都没有帮到你。”
  “已经很好了,至少,这一次断了我任何念想,不会再奢望。”谭振说着,紧了紧手里的报告,递还给余星,微微地笑着。
  余星看逆着光的谭振,心里酸酸的,稍一侧身抱住了谭振的膝盖,鬓角依靠在谭振的腿上:“振哥,不要这样说,我很难受。”
  谭振蹲身,抚摸着余星的发顶,就像以前还是少年时那会儿,笑着说:“你忘了,你振哥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这些对我来说不过是个故事,根本谈不上打击。”
  余星揉了揉发酸的鼻子,把头抬起来,和谭振一起蹲在那个名叫“晓峰湖”的旁边,一起把目光投向远处。
  “这个公园叫 ‘晓峰湖’公园,应该是按照我的名字满晓峰取的,你看,我多富有。”谭振说着,两手撑开,看似要把一片湖全都圈在自己的怀里。
  “哈哈,”余星看谭振口气轻松,跟着放下心来,苦笑着说,“你真富有呢!”
  回家的路上,谭振一直琢磨着一件事,期望永远不要太好,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变成奢望。有些东西原本就不属于自己,想要霸占着不放就是罪过。
  满晓峰这个身份,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既得不到一笔遗产,又没法与失散的亲人相认,反而徒增了许多烦恼,与其那样,他不如只做那个大货车司机的儿子。
  周末去老师家里学拉手风琴,拉不好琴就乖乖伸出手掌挨一顿鞭打。期待每次老爸出车回来给他买的新奇玩具;下午放学第一个奔进厨房,不管锅里的菜熟没熟叼起一块就往嘴里塞。
  那样的生活才是他理解的幸福呢。
  谭振脑袋里乱七八糟地想着,不知不觉已到了出租屋楼下。
  等他反应过来又一天过去了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那声响虽然与以往每一次没有什么不同,然而,谭振有一种强烈到窒息的预感,这一次一定是躲在某处的苏朗打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明天见!


第100章
  谭振拿出电话,那两个字在屏幕上不停闪烁,一时让他难以辨认。
  也许是期待的太久的缘故,他觉得整个人都在颤抖,好像从来没有过这样把心提到嗓子眼里的感受。
  谭振手忙脚乱地接起电话,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调:“朗……朗哥!”
  苏朗的声音却带着笑意,和以往一样充满磁性且温柔镇定:“你去哪儿了?”
  “啊?”谭振抬头看看出租屋黑着的窗,再回头看小路的尽头,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苏朗似乎就在不远处,在一片漆黑中注视着自己。
  “你在哪儿?”谭振紧张地问,“朗哥你在哪儿?这些天你去了哪儿,我这发生了好多的事情,你快点出现,朗哥……我很想你你知道不知道?”
  “阿振,”苏朗打断了谭振急切的呼喊,保持着原有的气息,平稳地说,“对不起,让你一个人受苦了,对不起,这一切都不是我的本意。”
  “没关系朗哥,没关系,都过去了,那些丧气的、无用的破事儿都已经过去了。我现在只要你,只要你回来,在我的身边,我想扑进你怀里,闻闻你的味道……”谭振说着,揪起穿在身上那原本属于苏朗的T恤衫,缓缓地蹲在路边,把头埋了起来。
  “阿振,”苏朗的声线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可是在情绪激动的谭振那几乎听不出什么差别,“我……恐怕要失约了。”
  “什么?”只那么一瞬,谭振的泪水已经噙在眼眶里了,随时随刻都能掉落下来。
  他一个人等了这么久,孤独了这么久,经历了这么多,一个人面对了兄弟的离开、养母的离去,和兄弟闹翻再和好,一个人捣毁了麻将馆……
  他一个人做了这么多,什么都不怕,坚强的顶过来了。可听到苏朗这句“失约”,心弦再也承受不住,最终还是“卡啪”一声——崩断了!
  他一个一米八几二十多岁的男人,就在那么一刻,觉得世界黑暗残酷到了极致,再也容不下他,连呼吸都是痛的。
  一屁股沉在路边,泪水肆意——这是他好不容易才重逢的小哥哥。
  这个世界上唯一宛如家人一般存在的人。
  他绝对不允许对方失约的啊!
  “阿振,你站起来!”苏朗终于也控制不住自己,声音开始颤抖,最后变成了呜咽,“阿振,地上凉,你站起来啊。”
  “你在哪儿?!”谭振又一次凭着心灵感应,察觉到苏朗应该就在附近,连忙起身去看。
  他紧握着手机,快步走到路口,那个苏朗曾经大敞着车门等他上去“交易”的地方,脑中闪现当日的欢乐场面,但那里终究是空的,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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