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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天才联萌 (昨夜晴风)


说实在的,别看他是个大家伙,本性竟然又胆小又迷信(杀手组织挑选成员的水平着实堪忧),把他吓得魂不守舍、活像一团稀泥那样瘫软太容易了。
难怪夏洛克偏爱高智商犯罪,成天跟这种大脑组织与肌肉组织负相关的货色交手,他不能保证自己的智商不会被拉低。
蝙蝠侠一身黑气的回到221C,尽管他早就换下了那件增加了隐身效果的新型蝙蝠装,但蝙蝠侠那浓郁幽暗的气息,仍然像一条高级领带般的缠绕着他。
直到克拉克抬起幼犬般的蓝眼睛,越过梅林祖母的眼镜冲他表示友好和关心时,他才得以彻底变成布鲁斯·韦恩。
“Let's have dinner?诺森伯兰街上安杰洛那一家怎么样?”小记者试图提找个话题,无疑不算成功。
“我们不吃英国菜,我的堪萨斯男孩。”花花公子轻佻而不失绅士的弯下腰,右手在胸前优美的一挥,这是邀请的姿势,“要说还有什么比英国人做^爱还差,那就是他们做的菜。”
绯红涌上小记者的脸颊,两朵红云托起他摇摇欲坠的眼镜似的,最终他决定拿上司的管家来辩护:“可是阿弗做的菜很好吃……”
“阿弗不是英国人,他是英国特工,我亲爱的。”布鲁西宝贝儿能把天气谈论得色^气满满,也能把诸如“亲爱的”之流的字眼说得像“今天天气不错”。
接着,他随心所欲的放下喝了两口的大吉岭红茶,把一只优美强壮、与纵^欲享乐毫不沾边的手,漫不经心的搭在乡下男孩肩头——触感结实匀称,完全不像疏于锻炼的新闻工作者——就像他在哥谭最高端的宴会、晚会和酒会上,揽着名叫“安娜”或者“安妮”或者随便什么名字的模特或明星那样。
小记者发出一声类似幼犬呜咽的含混悲鸣,这给布鲁斯带来了极大乐趣,于是他变本加厉的对可怜的克拉克横加折磨。
“Let's have dinner.”布鲁斯少爷更加沉稳优雅、确定无疑的说。他把目光胶着在对方的眼镜上,仿佛要用眼神把那副品味崩坏的哈利·波特级别的眼镜扒下来似的。
克拉克紧张的抓着头发说:“Er……good idea……”
“要吃什么价位的,我的美国男孩?我带你去吃法国餐、鹅肝酱怎么样?”
“那是莱克特博士的品味!”小记者吸了一口气说,“为什么总装作自己是个除了享乐之外一无所知的笨蛋和浪子,布鲁斯?你并没有你试图表现的那么糟糕。”幼犬般的蓝眼睛不满的眨动着,小镇男孩仿佛永远也直不起来的后背舒展着,缩在肩膀里的脖子也挺拔的伸了出来——无所不能、无所不为的布鲁斯忽然发现,原来克拉克比他还要高。
某一瞬间,布鲁斯感到了逼人的压力,而这成功的挑起了他的战斗本能。
“而你,我的乡下男孩,也绝不是这不合身的西装和眼镜所能概括和呈现的。”男主人懒洋洋的摆了摆手,“不像你试图让人相信的笨得一无是处。”
“……谢谢你,董事长,好歹我也是个记者并且没打算给我的职业抹黑。至于你,布鲁斯·韦恩,天之骄子,聪明过人,接受过智力与体力的专业训练……为什么你如此热衷于扮演头脑空空、除了运气和脸蛋外一无是处的公子哥儿?在哥谭,每个人都大声或无声的宣扬这个认知。”
“正中下怀,克拉克,被轻视为一个舔了幸运女神脚趾的低能儿,总比扮演不能等闲视之的实业家来的轻松。”
“看来幸运女神还真偏爱帅小伙儿,否则你怎么轻而易举的赢取了她的欢心……”克拉克镜片闪烁的嘟嚷着,“但这里已经不是哥谭了,布鲁斯,出了这间公寓甚至没人认识你,为什么还要戴着‘布鲁西宝贝儿’的面具?”
“积习难改,亲爱的克拉克。”面具随着单词一个个蹦出而缓缓飘下,每说一个词,布鲁斯就更加不像“布鲁西宝贝儿”一分。所有的表情都从那张迷人端正的、典型的东岸人的脸上抹去,就像海浪抹去沙痕一样,“正如让你摘了眼镜、换件衣服、昂首挺胸比要你裸^着上身在白金汉宫跳草裙舞还艰难。”
克拉克微微瑟缩了一下——好像被某种寒冰凝成的针刺痛了——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他头一次感受到了讽刺和孤独。
还有些微的,从心底的缝隙中缓缓流淌的,点滴的感同身受。
在这个心灵世界失衡的瞬间,布鲁斯搭在他肩上的手,让克拉克莫名其妙的松了口气。
“谢谢你,布鲁斯,还好你也来了。”小记者轻轻吹了口气,额前柔软的黑发飘起几丝,“我们去吃中餐吧,约翰和夏洛克倾情推荐的,据说物美价廉,能让食客们把舌头吞下去。”
“恰好我偏爱亚洲菜,克拉克,而且中餐最得我心。”布鲁斯从善如流的说,一个类似“总算说了句合我心意的话”的笑容稍纵即逝,“中国人不受宗教那虚无缥缈的约束,因此各种奇妙食材的运用,再配合指尖舞蹈般的刀工,对煎炒烹炸焖和煮的炉火纯青,总能拼接和提炼出最多姿多彩的口感变化。”
“哦上帝,除了筷子!”克拉克半真半假的抱怨着,“我宁可用牙签!”
布鲁斯打了个电话,正准备在他那七辆天价豪车中选一辆,就听到小记者哀怨的嚷嚷起来:“你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你不能拒绝走这么短一段路,那家中餐馆就在贝克街尽头!”
“哦——”亿万宝贝长长的拖着腔,把尾音变出华丽和震颤的意味,他彬彬有礼又不失殷勤的勾起手臂,冲呆滞凝望的小镇男孩扬了扬下巴,“你愿意陪我散步吗,最美丽的克拉克?”
被称赞为“美丽”的男孩,非常不美丽的扶了扶眼镜,如同被毒蛇吸引的鸟儿,完全依照布鲁斯的指示,挽起了男主人的手臂,服从了公子哥的心血来潮,把“凭什么让我扮演女性角色”反过来复过去的,在两片曲线浑然天成的嘴唇和堆珠砌玉的牙齿间咀嚼。
当他们在著名的、221B邻居联名推荐的中餐馆里坐好后,布鲁斯轻松自得的从椅子里倾侧着上半身,像一只美丽无害的、懒洋洋的、血统高贵的黑猫。他用可以称得上真正友善的口吻说:“希望你已经适应了伦敦的天气和生活,克拉克。”
“相当不错,几乎没有任何可抱怨的,比我在大都会和哥谭租过的房子都好得多——没有任何昆虫目和啮齿类动物骚扰。”
布鲁斯放声大笑——不是那些还没他皱眉好看的空虚笑容,而是确确实实的、从胸腔最深处发出的大笑——他对穿着旗袍的女侍者说了几句中文,克拉克这个中文半吊子(得益于他在西藏呆过)听到了“e”和“g”,鉴于这里是餐厅,类似的发音有极大的可能是“鹅”和“鸡”。
上菜速度并不快。公司最底层的小白领,与他最高级别的上司面对面坐着,竟然没有大眼瞪小眼的面面相觑,不得不说这是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的恩赐。
一个瓷盘子被端了上来,随之而来的还有两碗亮晶晶的米饭。克拉克深情凝视着湿润微红的块状物,不太确定的说:“排……排骨?”
“蒸排骨,确切的说。用生粉、梅子酱、盐和葱姜调成调味汁,把排骨裹好上锅蒸。”布鲁斯舀了一勺粘稠晶亮的汤汁浇在克拉克面前的米饭上,“汤汁绝不能被浪费。”
“梅子酱是什么,布鲁斯?唔……微微的酸甜,还有骨肉的浓香……”克拉克大快朵颐、口齿不清的说。
“腌好的酸梅捣碎而成。”亿万富翁并没有急着享用他面前的一份,他双手交叠贴着嘴唇,静静的、几乎是含笑的看着克拉克舔去嘴角的米粒,看起来那么的不布鲁斯·韦恩。
“这盘更加油光发亮的红色片状物是什么?”舌头和眼睛都不够用的克拉克努力设法说。
“烧鹅。在比你矮不了多少的缸里埋上木炭,把鹅挂在缸里烧。这需要对火候的严格掌控,才能达到肥而不腻,皮脆肉嫩的最佳口感。别,别直接吃,克拉克·小吃货·肯特,蘸着酸梅酱才酸甜可口。”
“这是什么鱼?”
“清蒸鲈鱼,蒸了两遍。第一遍清蒸,把汤全部倒掉,第二遍加油盐葱和调味酱汁,在油里爆。”
“为什么汤最后才上……我已经吃不下了……”
“一个小时才能煲好的汤,你确定要放任自己错过?”
“我……我还能再喝一碗!”
作者有话要说:好甜~
除了脸太长,卷卷的颜其实真心不错的~
感谢[蓝色的鱼]扔的地雷~发现自己竟然是菇凉唯一投过雷的作者好开森!

☆、第30章 我的身边没有正常人三十

Chapter30 一致对外
蓝色中掺杂了琥珀色的、敏锐而且有攻击性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克拉克雕塑般的手指(小记者正无意识的舔着手指上晶莹的酱汁),让人难以界定布鲁斯是惯性的扮演花花公子,还是真正为那只手所着迷。
直到克拉克心满意足的放下勺子——他正因消灭了最后一勺汤而微笑,布鲁斯才再度开腔。他向前稍稍探着身子,让眼睛在对方身上逡巡:“你瞧,这就是金钱的魔力和权力,小镇男孩。只要我付钱,中餐馆的老板就得按照我的心意弄来烧鹅的大缸和在英国难得一见的鲈鱼,就得按照我说的最古老也最正宗的方法花一个钟头煲汤——总之,金钱是打开任何一扇大门的钥匙,是通向天堂的通行证,只要钱够了,就能买来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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