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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剑三]还我一身金灿灿 (莫子乔)



太一身上的火焰已经渐渐扭曲、颜色也发生了变异。

单纯用金红灼白去描述太单薄,那是一种几乎集中了世间所有绚丽之色、又仿佛回归混沌一般虚无缥缈的火焰。

叶荆自诩文武双全,虽然武道直到他莫名其妙来到这里时还是转不晕一只色狗,但文之一道,若有心科举,不说状元之才,起码傲视一干身份地位类似的世家子是没有问题的。

更难得的是,托他那丰富到敢说一句藏剑山庄单论私产无人能及的收藏之福,嗯,当然还有臭小子将本该自己打点的琐事一气儿推给叶晖等兄长的关系,叶荆有大把时间,从天眷者们那儿学到许许多多新词汇新知识。

但就算是这样的叶荆,也完全找不到足够赞美小太一火焰之美丽的语句。

当然,现在也不是赞美小太一的时候。

叶荆虽然不知道小家伙练了什么要命的招式,但也看出小家伙炸毛了,更知道他炸毛的原因。

这心里头虽然酸溜溜的,很想支持鸿钧去把太阳星上某只抢弟弟的大敌给呼撸成秃毛鸡——

只要三根尾羽算什么?最好连一根绒毛也不给他剩下哩!

但叶荆还是很理智的,至少在涉及这个宝贝幺儿弟弟的时候,作为哥哥的责任心会让他暂时抛开二货傻气之类的小缺陷,尽可能理智起来。

而帝俊之于太一,其逆鳞程度堪比叶英之于他自己,叶荆也是心知肚明的。

更心知肚明的是,他自己之于太一,只怕还不如叶凡之于他自己。

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但刷弟弟好感度确实是一件需要持之以恒的事情,特别是当那个弟弟心中已经有了一抹白月光的时候,

无论叶荆看那抹白月光多么比黏在衣襟上的饭粒还碍眼,在成为弟弟胸口的朱砂痣以前,为了顺利刷出好感度,他还必须急弟弟所急。

所以叶荆只得先冲太一眨了眨眼睛,借着与灭世黑莲的联系,暂时安抚下小太一。

而后赶紧转头,抱着鸿钧又是好一阵揉搓,一串又一串的好话砸过去,十分肯定鸿钧对他“恢复金灿灿”这个艰难命题的在意程度,哄得鸿钧懒得去管火焰还没全熄的太一之后,才嘿嘿笑着表示:

“小太一的尾羽很好,但若是整件衣裳都用尾羽做就没意思啦!我还是更想试试其他材料,例如应该在西方的那什么十二品功德金莲来着……

对了,鸿钧你知不知道那金莲在哪里?我真不贪心,不给我整棵,只要几辦花瓣也行啊?或者给我两颗莲子——那养出来的莲花应该也还是金灿灿的吧?”

叶荆这么问着,却不等鸿钧回答,已经开始遐想自己养出一池子金灿灿、想做衣裳首饰都随时有材料的好处了。

想得一脸傻样,太一嫌弃得火焰又弱了两分有木有!

鸿钧却很受用这小家伙几万年如一日的纯粹心性,

便咽下本待出口的话,不将那功德金莲还是莲子时倒险些真和他结缘、却阴差阳错在几寸之隔错过之事告知,

自然更不会去提那莲子如今已经由那苦竹叶汁滋养孕育,虽不过小荷才露尖尖角,也不是轻易能改变的缘分之类的。

倒也不是不知道让叶荆继续这般惦记着的坏处,但在鸿钧看来,叶荆与西方那俩已经有了大因果,不再拘泥这一点。

……只是说起大因果……

鸿钧仔细打量了太一几眼,他本待提点叶荆先去谋取的混沌钟,此时倒隐匿起来了,可方才小灰鸟暴怒之时、将之在头顶显现的那点时间,也足够他确定,那混沌钟虽没彻底认下小灰鸟,却也没别个生灵的气息——

唉!鸿钧这时候就觉得叶荆性子太纯粹也不好,都不知道趁火打劫的!

但再仔细一看,这灰到都变成深棕色的小鸟,眉心那点儿黑色莲花虽也算不得彻底认下他的,直到现在火焰减弱许多时,却依然燃烧着。

只不过这火焰也是黑色的,太一的面容又因为发眸衣裳燃烧的热量有些飘忽,那莲花印记的燃烧才不显罢了。

略一凝眸,还是看得出来的。

鸿钧叹了口气。

他指点叶荆往太阳星那儿去时,真的不是为了这个目的。

甚至可以说,是南辕北辙。

他想要让叶荆抢先一步谋夺太一兄弟的机缘,却不想,叶荆对帝俊对不以为然,给予太一的守护之心,甚至比天道由得混沌钟归太一一二量劫的守护,更为坚定。

可天道图的是趋势太一兄弟作为下一量劫的主角,叶荆又是图的什么呢?

鸿钧真心不明白。

哪怕叶荆已经笑呵呵地揽着太一站到他面前,也不去管太一依然冒着火的衣裳头发,就那么揽着太一的肩膀,下巴还亲昵地在那黑莲花印记上蹭了蹭,看向自己的眼神几乎和与自己分享他身怀“遁去的一”一般得意,鸿钧也还是无法理解。

“鸿钧鸿钧,这个是我弟弟哦!独一无二的幺儿弟弟!”

很显然,鸿钧的不明白,丝毫不妨碍叶荆的洋洋得意。

甚至完全没看到太一眼中依然有火焰在烧,也理所当然忽视了鸿钧扶额叹息的无奈,一连串的好话往外撒啊!

什么高贵美丽又可爱、什么聪慧机警又伶俐,不要钱地往太一身上撒,问题是,怎么越听越像是在西湖畔兜售自种糕点干果的那位老大娘呢?

所谓老王卖瓜,不外如是。

问题是,叶荆不是老王,太一不是他家种的瓜啊!

鸿钧也不是买家,即使要买,他也更乐意将叶荆买回去吧?

自说自话自得意的傻孩子!

鸿钧在叶荆身上又盖了一个戳,但就算怎么都无法同频叶荆的思维,他也没真嫌弃这傻子,只是进一步确认:

“三清里头你最末……可就算要认弟弟,这金乌也该是两只吧?”

第44章 母亲

叶荆撇嘴:“那个和我抢幺儿弟弟的混……”

好悬想起再怎么都不能在弟弟面前诋毁他其他哥哥,叶荆将“蛋”字咽了回去,托着腮帮子故作深沉:

“据说小狐狸被驯养之后会只认某一片稻麦田,因为它们能分辨出每一分金黄麦色之间的微小差异。

金乌对我来说也是这样的。也许大金乌很好很好,也许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也很好很好的小金乌,但我的弟弟,只要这一个就够了。”

为了弥补之前差点儿当着宝贝弟弟诋毁他另一个宝贝哥哥的失误,叶荆说得真诚用心极了,黑漆漆的眼睛盯着太一看得时候好像有比太阳真火更温暖的东西在流转,他唇边啜着的那抹微笑也温柔极了:

“这么珍贵的宝贝,能得到一个已经是莫大的机缘,哪儿还需要另一个呢?何况做哥哥的,本来就该给弟弟最全心全意的爱啊!”

太一眉心的黑莲花火焰闪了闪。

话说他该感动吗?

可是面皮抽搐到不用法术根本无法抑制,太阳真火和灭世莲焰都很想喷这家伙一脸怎么破?

努力面瘫脸,太一很严肃:“帝俊才是……”

他本要说帝俊才是他唯一的哥哥,他自然也是帝俊唯一的弟弟,真要有谁将谁视为珍宝,也还轮不到叶荆。

但也许是之前鲜美的蛇汤还在口中回味,也许是眉心黑莲的感觉太让人安心,太一居然也会将到嘴的话给吞回去,只道:

“帝俊也只有我一个弟弟。”

于是鸿钧垂眸,散去指尖已经凝聚起来的一点什么东西。

于是叶荆弯腰,下巴亲昵地在太一隐隐有火焰燃烧的头顶轻蹭:

“是啊!帝俊现在是只有你这一个弟弟,可以后呢?他至少会有一大窝……”

伸出手比了个大大的、并不太规则的圆圈,叶荆强调:

“很大很大的一窝熊孩子!到时候熊孩子各种给他闯祸,他别说顾得上照顾你,不连累你和他一道给那群熊孩子收拾烂摊子就很好了。”

太一眼睛一亮:“真的一大窝?多久以后的事情?”

他是相信这笨蛋上清比他强的。虽然是个笨蛋,可论起修为法力识天数,盘古正宗再加上早出生、早化形,这笨蛋确实有些他只凭时间和努力难以企及的优势。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个太一追不上,一对金乌也还不是三清的对手,但如果真的能有那么很大很大的一窝……

那一大窝还只是兄长的孩子,还有他自己的孩子,他和兄长的属下,孩子们长大之后发展出来的势力……

混沌魔神以三千之多也没能堆死一个盘古,但太一相信,他日后能掌握的,一定不只三千那么多。

何况三清也不是盘古,也再不可能有哪个生灵、又或者哪些生灵联合得出一个盘古。

太一还是挺有信心的。

他一定能够成为洪荒最强的那一个,即便不是只凭单体实力。

虽然现在对于将这笨蛋上清彻底抽光面皮的原定目标已经彻底失去兴趣,太一对于强大的执念依旧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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