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把名字和人对上号的夏尔过于激动,差点就直接尾随法拉第回实验室去了。不过他好歹管住了自己的脚,装作镇定地继续问:“我瞧他的打扮,工作似乎很辛苦?”
换做是别人,班克斯爵士还真不一定能注意到。但法拉第已经在戴维手下工作了六年,从一个没受什么教育的铁匠之子到做出能发表论文的研究成果,不可谓不励志。而且,班克斯年事已高,在皇家学会会长这一职上也干不长了;下一任会长,呼声最高的就是戴维,他当然熟悉。
所以班克斯对此很有话说。在两个人走出穹顶建筑的过程里,他竹筒倒豆子般地把他知道的都告诉给了夏尔:从法拉第的穷苦出身,到法拉第的宗教信仰,再到法拉第在实验上的完美表现。
夏尔一边听一边点头,但内心已经要兴奋地呐喊了——
教科书上的法拉第!年轻的,活生生的!
这时候,我们就不得不解释一下,夏尔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原因别无其他,就是因为他本科念的是机械。毕业以后,他进了一家国际重工企业做技术员,一路从车间主任做到了亚洲区的CEO,期间进修了个EMBA学位。因为他工作能力强,升迁很快,以至于这时候也就三十来岁。
这阵势,成为霸道总裁指日可待……
等等,画风不对呀!应该这么说:事业如此得意,妥妥儿一个人生赢家有木有!
好吧,重点歪了,掰回来。作为一个机械专业的毕业生,法拉第的大名简直如雷贯耳——只要学过电磁学必修课,不认识法拉第才有鬼好吗?电磁现象,磁光效应,电荷守恒定律,麦克斯韦方程组……
好吧又扯远了。这事其实就一个重点,就是——
大名鼎鼎的法拉第,现在居然还在做化学实验助理!求赶紧研究电磁学,求赶紧发明发电机啊!没电的生活,简、直、令、人、崩、溃!
说实话,让夏尔说出发电机的原理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如果有必要,他还能画出各种发动机图纸,从双缸的到四缸的,带活塞的或者用杠杆的,都没问题。
只不过,知道原理和能做出来是两码事,试验成功和工业化又是两码事了。夏尔觉得,如果他潜心研究,大概也能做出个什么来;但他最擅长的并不是这个,投入产出比实在不合适——如果他一开始就献身于科学事业,没做好自家的葡萄酒生意也没弄掉洛甘和苏歇,现在葛朗台家就濒临破产了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夏尔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他本来就不是科研方向的,当然不会考虑自己上,而是考虑其他谁能上。
然后现在,一个最合适的人选蹦出来了——
有谁比法拉第更合适?要知道,发电机原本就是他发明的呀!
这正是夏尔不想自己去做的另一个原因。他学过的许多知识现在还没研究出来,如果就那么据为己有,总有种剽窃的心虚感。而现在,如果他能促使法拉第的研究少走弯路,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出于这种心理,夏尔没忍住多问了几句,关注重点完全不在化学上。
这样,班克斯爵士就发现,夏尔对法拉第很有兴趣,而且更关心法拉第的业余爱好。虽然他觉得夏尔的这种兴趣好像有点莫名,但他觉得这不是件坏事——
维克托让夏尔来,就是抱着投资某项技术的心,故而准备了一大笔钱;而他看好法拉第,觉得这个年轻人定然有所建树,差的就是个慷慨大方的赞助人。
那么,两边凑一块,不是正好吗?
班克斯爵士在心里盘算了一把,觉得夏尔这里说不定更容易同意,法拉第那头却可能要费点功夫。但不管怎样,这是件好事,他推动一把也毫无问题啊!
这样一来,夏尔就得到了很多继续到化学馆的机会。戴维不常在实验室,通常情况下只有法拉第一人做实验,隔壁实验室的沃拉斯顿偶尔会过来串门。
这正中夏尔下怀。他从班克斯爵士那里知道,法拉第出身贫寒,但是个虔诚的桑迪马尼安教徒(基督教的分支),一点也不趋炎附势;相反地,他最讨厌因为手里有权有钱就看不起做研究的人(这时期的科学家普遍生活窘迫)。
所以,拿钱砸一脸也许能轻易说动其他人,却绝对没法说动法拉第。
“但如果是你的话,我想没太大问题。”班克斯爵士这么告诉夏尔,“你和其他人不一样;要我说,你真是我见过最博学的商人了。我相信他会发现的。”
夏尔有点惭愧,因为班克斯爵士这么说是建立在他表现出的化学常识上——他的常识在这时代可不算常识啊!还得时刻谨防说漏嘴呢!
不过这种低调的打交道方式显然的确对法拉第的胃口。他们认识两星期之后,法拉第主动邀请夏尔去旁听他给穷人朋友上的化学课,因为夏尔能帮他一起演示实验。
夏尔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阿尔丰斯那天也没事,跟着夏尔去看了一次,当即就惊呆了。等他们回到租住的旅馆之后,他才迫不及待地问夏尔:“你最近就在做这个?和那些人打交道?”当他说“那些人”的时候,他还加重了音。
夏尔一听,就知道阿尔丰斯完全没把人放在心上。不过这几乎是肯定的,从正常人的观点来看,他们这种地位的人和一群穷人混一起,实在有失体面,不是绅士所为。
但谁又知道,见证跨时代发明的机会就在眼前呢?
“如果你没兴趣,就不用来了。”夏尔难得用郑重的语气警告阿尔丰斯,“迈克尔不喜欢你这样的人,我好不容易才得到今天的机会。”
阿尔丰斯眼睛瞪得不能更大了。这什么意思?夏尔就是要和法拉第做朋友?这才半个月啊,就已经直呼名字了吗?“到底为什么?”他完全无法理解。他们这次来英格兰,不是要做一番大事的吗?法拉第这人,一不会织布二不会开矿,到底有什么值得拉拢的?
夏尔没法正面回答这问题,因为理由说出来也无法让人理解,关于他怎么会预知将来的发展大方向。所以他只能含糊地道:“这你就不用管了。”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得在伦敦多住一阵子。”
“这又是为什么?别告诉我是因为要和法拉第出去骑脚踏车?”阿尔丰斯没忍住吐槽。因为他今天看见了法拉第的脚踏车,相当破旧,所以顺口说的时候就用上了。
但夏尔对此的反应是,认真地点了点头。“如果有机会的话。”当然要去!
阿尔丰斯差点要吐血。“……你爱上他了吗?”他想来想去,只能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以夏尔的长相和家世,他还真没见过夏尔这么积极地想认识一个人呢!
“你真的想太多了!”夏尔没忍住直翻白眼。他看上的是法拉第的头脑好吗?如果他能把这事做成——推进法拉第发明电动机的速度,然后拿到电动机的专利权,就能开办许多工厂——这绝对比纺织行业还暴利!所以,不上点心怎么行?
“可是……”阿尔丰斯还想说点什么。
“没什么可是。”夏尔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这事就这么定了。如果你着急的话,现在就可以回利物浦,带愿意离开的人先回巴黎。因为如果愿意走的人多的话,还得分几次坐船。”
再说夏尔就要生气了,阿尔丰斯默默地闭了嘴。但在心里,他更相信自己的推论——想想上次去巴登温泉,他好说歹说才把夏尔拖去的!然后,今天夏尔却亲口告诉他,很乐意和法拉第一起去骑脚踏车……?
说不定夏尔还愿意陪法拉第去交流教会心得呢!说没点别的想法,谁信!
但,难道他不比法拉第帅气吗?如果夏尔喜欢男人,难道不该喜欢他吗?
鉴于阿尔丰斯的关注重点通常都不在正常位置上,在这里必须强调,阿尔丰斯真没爱上夏尔,他这么酸溜溜完全是出于他作为夏尔最好朋友的位置即将不保的嫉妒。
男人的嫉妒心也是很要命的。所以接下来几天,阿尔丰斯一反往常,天天都跟着夏尔出门。然后他就发现,原来他的设想还是太保守了——夏尔根本是抓紧一切时间刷法拉第的好感啊!真的没爱上他?不可能吧?
好在阿尔丰斯虽然牛皮糖,但迫于夏尔的视线,并不敢摆出什么趾高气昂的模样,也不敢把他的猜想公开说出来。
而法拉第呢,对阿尔丰斯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还没到仇富的地步。但有些事情,他也注意到了。
“其实你没必要那么做,”终于有天,法拉第委婉地提醒夏尔,“皇家学会那么多人,而我甚至还不是个学士。”潜台词,比他能干的多了去了。
“那可不一定。”夏尔说了句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听懂的话。
法拉第端详他,又道:“而且我已经有一个赞助人了。”
“他赞助的是化学。”夏尔当然知道这个,满不在乎地道,“但我想请你做一些别的实验。”
法拉第终于露出了一个疑惑表情。“是什么?”他做的化学实验学徒,赞助人不找他做化学、却要做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