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谁想和你有缘分。
“这是我们新设计的团服,”萧晔揪了揪自己的衣服,撇了撇嘴:“我觉得,设计的不咋地。”
沈星想,算你还有点审美。
“但颜色还挺好看的。”
沈星:“……”
“你还没吃早饭吧?”萧晔问。
沈星刚要张嘴回答,萧晔马上说:“没吃吧,这么早肯定没吃,走,我请你吃早饭,上我家坐坐去。”
沈星想拒绝,说自己吃过了,但这么拒绝上司他不知道好不好,看着萧晔亮晶晶的眼眸,诚意十足,实在不好意思拒绝,点点头答应了。
沈星觉得虽然和萧晔上下有别,但是每天一起上班,谈的话越来越多,沈星感觉他对自己还蛮好的,现在和他的相处不再像几个月前那么放不开了。
萧晔和其他团员打了个招呼就带着沈星走了。
秋水公园是个社区公园,离萧晔和沈星住的地方特别近。没走几分钟就到了萧晔租住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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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小区就在沈星上班的路上,他每天上班匆忙地赶地铁,偶尔会顺着楼空隙往里面瞄几眼,隐约能看见里面的树都点缀着粉红色的花,再详细的就看不见了。今天是他第一次进来这里,看到了全景。
“桃花是北方植物,花期也不是很长,但这个小区里一年四季都开着桃花。为了呼应小区名,物业给每棵树都接上了桃花,”萧晔转过头看向沈星,笑了笑,“当然了,都他妈是假花。”
“虽然是假花,但做得还挺逼真的。我租房子的时候,看了好几个地方,但一进这家院子就定下了。”萧晔指着身旁的一棵“桃树”,“你看,多好看,贼浪漫。”
听着萧晔的介绍,看着他眼冒红心的表情,沈星想,萧晔怕不是个少女脑吧。之前在公司里真是一点都没看出来。
桃花源小区的面积很大,植被树木也多。有些东西,一个两个的看不出效果来,当成群连片的“粉色桃林”呈现在沈星眼前时,沈星也有些动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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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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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星还回味着楼下那片桃园,来到萧晔家里又是一波视觉冲击。
沈星觉得独居男人的家里,就应该像他和猴子那样的,可是萧晔的家里却异常整洁,一~尘~不~染。
萧晔家是那种现代简约的装修风格,基调以白色为主,没有过多的装饰,看上去很清爽,好干净,沈星心里啧啧赞叹。但一想起几个月前和萧晔一起走在街边的那个女人……
不一定是独居呢。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个喜欢改错别字、标点符号和文章格式的作者……
我不知道审核员大大会不会是同一个人,不过不好意思啦~相同文章让你看了好几遍~(
☆、第14章 粉红色的男人
萧晔的房间清清爽爽,站在门口就能将客厅景象一览无余,沈星环顾着,突然视线钉在了客厅的茶几。
茶几很普通,就是那种规规矩矩,方方正正的实木茶几。茶几旁边的地上铺了一张圆形的毯子,上面从大到小,从中心到外周,呈顺时针、旋涡形整整齐齐排列了十来个……Hello Kitty?这一个个粉粉嫩嫩排排站的公仔,和这个简洁无味的空间格格不入,显得那么突出。
沈星看了一眼身旁的男人,来自北方,肩宽腿长,皮肤不算白,甚至还有点黑,两道浓密的黑眉又粗又长,鼻梁高挺笔直,眼睛不大不小,单眼皮,眼角略下垂,但是炯炯有神,刀裁一般的下颌硬朗坚毅,两片薄阔的嘴唇紧紧抿着,这张嘴里讲出的话,时而是高谈阔论,时而是风趣幽默,要不是皮肤黑了点,不说是电视剧里走出来的韩国欧巴也差不多。
在公司里,只要这浓眉一拧,眼神一沉,周身气场立马肃杀。看这外形,以沈星的意识,只能把他定位成北——方——大——老——爷——们,跟那些猫公仔搭起来真是违和,沈星只能想出一个说法,“那些Kitty猫……是你女朋友的?”
萧晔正猫腰在鞋柜里翻找拖鞋,没抬头:“你别听公司那帮八卦员工瞎扯,本人还是充满魅力的单身贵族,Kitty猫是本人的属物。”说着直起身,对着沈星的眼睛说:“你呢?小伙儿倍儿帅,有没有女朋友?”
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沈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是有恋人的,可那是一段不能被公开的感情,他是不可能告诉萧晔他有个男朋友,而且那人是李师兄的。
萧晔的眼神很灼热真诚,沈星不想骗他,但也不能告诉他实情,于是他答:“我没有女~朋友。”特别把女字加重,他确实没有女朋友,他有男朋友,也不算骗萧晔吧。
萧晔听后,紧崩的面庞舒展了很多,拿着他刚刚找出的拖鞋示意沈星换上。
本来Kitty猫这件事被一个关于女朋友的问题岔过去了,但是当沈星低头看见萧晔让他换的拖鞋时,不免又满脸黑线。
什么鬼?脚边的拖鞋粉粉嫩嫩毛毛茸茸,鞋面上还是Hello Kitty的头像,一个蝴蝶结迎风招展地系在上面。
别说他了,他家里的妈妈姐姐也没穿过这么可爱的拖鞋,再看旁边,一双四十多码的大脚也穿的是Hello Kitty的拖鞋。萧总不按套路,沈星觉得有点hold不住。
沈星在门口磨磨蹭蹭,扭扭捏捏的,萧晔看不下去了,直接抬起沈星的脚把他的运动鞋拔了,套上了自己的粉Kitty。
沈星无奈,只得穿着粉红色拖鞋进来。
“沈星,你不喜欢Hello Kitty”萧晔问。
“没、没有,挺喜欢的。”沈星的眉心抽了抽,“不过,我一直以为只有女生会喜欢。”
“哪里?Hello Kitty多可爱,应该人人都喜欢才是。”
“……”
萧晔拉着沈星来到客厅的电视柜前,电视柜是那种订制的整体柜子,占了一整面墙,萧晔把柜门一一打开,给沈星展示他的藏品,“外面摆多了会显得有点乱,有一些我就收到柜子里面来了。”
看着一墙的Hello Kitty,沈星的眉心又抽了抽,“这,好多。”
“还行吧,你喜欢哪个?我送你。”萧晔挑挑眉。
“不用了,萧总。”沈星讪笑,“您自己留着收藏吧。”
“真的不用?”
“真的不用,我家没地方放。”
“哦,那好吧,我去做早饭,你随意。”
萧晔让沈星坐在沙发上,把电视打开后自己进厨房忙活了。
就这样,沈星面前放着电视,左边的厨房叮当作响,不时还传来哼唱声,右脚边上排排站着Hello Kitty,再看自己的脚上,粉红色的拖鞋……汗。还好沙发比较正常,就是那种普通的布沙发。沈星觉得很好笑,萧晔居然还有这一面。自己不觉也更放松了些,瘫在沙发上看电视。
早饭很简单,炝拌土豆丝,凉拌西兰花,辣白菜,七个大白馒头和两碗小米粥。
“早饭比较简单,下次带你去吃大餐。”说完萧晔就端起碗吸溜起小米粥。
早饭卖相一般,味道还不错,沈星点点头,特别是西兰花上的油泼辣子,里面还有花生碎和芝麻,特别给力。
沈星吃完小米粥,两个馒头就觉得饱了。
萧晔看沈星这么快就吃完了,说:“别客气,饭管够。”
“不行了,已经撑了。”沈星拍着肚子摆着手,“谢谢萧总,实在吃不下了”。
萧晔把另外五个馒头全吃了,觉得不够,又把锅里剩下的小米粥刮了个一干二净。
饭后,沈星执意要洗碗,被萧晔赶出了厨房,“你们城里的小孩会洗什么碗?看你那双手,啧啧,一看就不像会干活的人。”
萧晔在厨房洗碗,沈星一个人坐在那里无聊,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竟不由自主的在屋内溜达了起来。这间房子也就60平米,以萧晔的年薪,在这个地段可以租到更大的房子,不过他就一个人,60平米也够住了。一间卧室一间书房,书架上密密麻的排满了书,基本是和他的专业、和工作相关的书籍,沈星惊喜的发现还有设计相关书籍。
“这年头当管理者不容易啊,什么都要懂,唉。”不知道萧晔是什么时候站在身后的,突然出声吓了沈星一跳。
萧晔继续说:“有时候我特别羡慕你们这些城里的小孩儿,从小接触的就多,见的广。”
张口闭口城里小孩儿的,沈星不禁问:“萧总你是哪里人?”
萧晔说:“J省Y市三角线乡岔路镇萧家堡子。”
沈星满脸黑线,听老家这地名……好吧,你赢了,你确实挺村的。
“萧总是S交大硕士毕业,也是博学多才的。”沈星稍稍拍个马屁。
“那都是从堡子里出来后的事了,不像你们城里小孩有那么好的教育资源,天姿聪慧的,稍一努力都可以考个名牌大学。我本科考了个特别普通的学校,二本,但在镇上也已经是名列前茅了。村里还敲锣打鼓迎接大学生呢,小地方坐井观天真是不行。好在本科在省会念的,从那时开始才开阔了眼界,S交大很不错,所以我考了那里的研究生,事实证明,名校的各项资源确实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