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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我的多巴胺 完结+番外 (葡萄架铁蹄下)


  少年扶着栏杆慢慢滑坐到地上,掌心伤口几近洞穿,疼痛取代了睡意,可绝望与巨大的悲伤让疼痛都被忘记。
  他看着那绵延的山路,睁大眼睛看着。
  就像那时候每天他守在这里,等着他的哥哥背着书包回到他这里。
  就像那时候,他不会说话,不会走路,他不被喜欢,不被疼爱。
  一个声音说:“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废物!哭不会笑也不会,哑巴就算了,连路都走不起来!”“因为你我受了多少白眼吗,你知道你那个老太婆是怎么骂我的么?你为什么这么不争气?“你给我滚出去,学不会走路不准再进屋!”有人狠狠给了他一耳光,巨大的力量将小小的身体掀翻。
  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风从山下吹进阳台。
  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然后跑进那山林,倒在那山路,等待可能的谁从山上来。
  有人轻轻将他扶起,拍去他膝盖上的灰,笑着刮了下他的鼻子,说了什么,他没听清。
  然后那个人扔开脚下的石头,牵住他的手,一步一步带他往前走。
  原来他是可以走路的。
  他欣喜,他惊奇,他张了张嘴,想和这个牵着自己的人说说话,他说不出,他着急。
  忽地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哥哥!”他恍然大悟,也想跟着喊,可是忽然之间,他不再是他,他又躺回了这阳台,远远山路上,那个人牵住了另一个小孩。
  可是他从此也有了一个愿望。
  后来他等啊等,终于等到哥哥到这里来。
  现在他等啊等,却始终没能目送他离开。
  年幼时受过的伤,和没能吃上的糖,会被记一辈子的。
  而李无恙从小惦记的那颗糖,那个愿望,早已走远了。
  他却依旧注视着那条幼年时他一直看的山间小路,轻声念:“哥哥,哥哥。”
  END
  完结的一点点想法
  其实是亿点点。
  不过正文已经够啰嗦了,这里就不多感慨了。
  1.爱情不比施爱者更加美好,邪恶的人以邪恶的方式去爱,残暴的人以残暴的方式去爱,软弱的人以软弱的方式去爱,愚蠢的人以愚蠢的方式去爱。
  一个无法无天的自由人的爱是危险的,受爱者得不到任何赠品,只有施爱者拥有爱的赠品。
  ——托妮·莫里森《最蓝的眼睛》我没看过这个小说,不过这一段直接体会就很有感触,感觉很契合多巴胺……2.还有一丢丢番外,我慢慢写。
  这两天缓一缓,我有点秃了。
  3.有不少小伙伴好奇,李和江的渊源,这是我一开始就打算放在最后的。
  李为什么会执着,其实也没有很复杂的。
  并且最后我的视角是李无恙处于混沌状态下的视角,就写得很魔幻很飘的那种感觉==因为我很喜欢这个调调。
  不知道是否讲得清楚了。
  如果很多人觉得写得不清不楚,那么我会再做修改滴。
  4.对于强制爱,可能有些人失望了,甚至会觉得压根木有强制。
  但是在我的理解下,就是强制了。
  小李他……也不可能对哥哥做得太过分的嘛。
  我以前看强制爱,看得总觉得不过瘾,差了点什么(就是情投意合得太快了),所以觉得不太可。
  但自己写,其实还真挺致郁,尤其是这种压抑的,还把现实向掺杂进去的(强制爱不就是图个爽么,你搞啥子现实向哦!)5.感谢大家伙儿的支持,特别有很多眼熟的小伙伴,是我更新的动力源泉!6.其实说得还是有点多了!么么么!


第72章 番外
  “爸爸,以后我还能到你这里来吗?”大约五六岁的小女孩像个小尾巴似的追着父亲的脚步。
  “当然能来了。”
  方景撒着谎,不太敢去看女儿天真的小脸。
  他这一年三十六岁,和前妻一周前离婚,孩子跟着前妻生活,这一天正是他能陪在女儿身边的最后一天。
  此后前妻要带着孩子出国去,而他自己也将离开这座城市。
  听见敲门声时,他不想去开门。
  他没想到前妻连最后一点时间都不愿意留给他和孩子。
  而等他开了门,发现原来是别人。
  其中一人称得上熟悉,是他大约五六年前工作过的工作室老板,在自己出来单干之前,他一直在那儿工作,也是在那里他和前妻相遇、相爱了。
  另外两人则是陌生的面孔,而在前任老板说明来意后,他想起了大约十年之前的一些记忆——他很诧异,却也不敢刻意去看一旁沉默不语、若有所思的青年。
  刚刚开门时一瞥,留下的印象就足够让他惊异,他干这一行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即使是拥有着最好的皮囊,又经过刻意地雕饰,也没有哪个的外在条件能像这青年一般出色。
  大约十年前,他前往一座别墅里给一个小男孩拍十周岁纪念照。
  那一整天的工作经历,因为经历的特殊、客户出手之大方、拍摄对象之古怪,让他至今还有印象。
  那个小男孩当时所表现出的不友好、不配合,是他此后工作生涯里从未遇见过的。
  那时候,小男孩不是躲避,就是故意破坏,他的工作难以进行,只能向陪着小男孩的那个少年——据说是小男孩的家庭老师寻求帮助。
  谁料不过是走近了那少年老师,还没说一个字,他就被小男孩狠狠推了一把。
  那一刻,男孩的目光冰冷,以至于他竟很荒谬地冒出一丝对方想要杀掉自己的念头。
  那目光使他十年后回想起,依旧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他硬着头皮道:“这个我是没有保存。
  很多客人都会把底片要去,所以正常情况我都会存一段时间,但当时……几乎没有拍下什么可以用的。
  我也就没有保存了。”
  当时几乎就没拍到小寿星的脸,还有什么保存的必要,甚至他还因为自己没能圆满完成工作而觉得遗憾。
  前老板道:“那相机呢?可以试着恢复下数据。”
  “那都是老古董了,好几年前我就当废品卖掉了。”
  方景说罢,空气就陷入了死寂。
  他不太明白当时那个对拍照不屑一顾、十分抗拒的小男孩,在十年后为何对那时候的影像有了执念。
  如果是想留存幼时的自己,可拍到的照片和视频中,也几乎捉不到男孩的身影。
  他没有记错的话,除了那个大宅子和身为摄影师的他,所有记录下来的画面中,应该就只剩那个少年老师的声音和身影了吧。
  “这样……那能否麻烦您回忆一下,你卖掉的时间,还有卖给了哪里的回收处?”说话的是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先生,刚刚介绍中,他了解到对方姓沈。
  方景实在是没了印象,他实话实说,“时间大概是0x年夏天,是上门回收的,但我不认识那个人,也记不清他的样子了。”
  沈先生皱了下眉,然后回望自家老板,“李总,你看这……”凝重起来的气氛让方景惴惴不安,前老板已经做了介绍,这是那如雷贯耳的李家新上任的掌舵者,加上曾经对方留给他的印象,他无法不担忧是否会惹恼了对方——会不会怪罪他没有把记录保存,又或者,他们会不会用上什么手段,逼迫自己把相机找回?在他紧张地直咽口水之际,这位李总说话了,“就按他说的先找。”
  他说话时语气很平静,方景松了口气——没有想象中不近人情和恶劣。
  前妻在傍晚时分接走了女儿,方景继续收拾东西。
  大学时的他还有着很远大、很浪漫的梦想,他渴望成为一个永远走在路上的摄影家,不过这种渴望在毕业后没多久就受了挫,理想主义被现实摧折,他也没有资本去坚持,这渴望匆匆结束。
  再后来,可能是物欲的吸引,可能是当下生活的安逸与富足,也可能是深陷入一段爱情,那些渴望全数被掩埋在记忆深处了。
  它们再一次被唤醒,是和前妻办好离婚手续、意识到自己孑然一身、而回忆铺天盖地涌来的那一刻。
  这是他的摄影馆营业的最后一天,没有多少客人。
  很早他便结束了工作,回到家中。
  前妻和女儿的一切都已清空,曾经的爱人带走一切时足够决绝,他试图去寻找他们一同生活过的痕迹,找一丝可以留作回忆的物件,竟也是徒劳。
  他自嘲一笑——好在还有一些他珍藏的照片。
  离婚时在财产上他与前妻没有任何冲突,房子归了他。
  这些年他也有不少积蓄,但还是决定将房子卖了。
  这一番收拾同样不是小工程,他忙了一个夜晚和一个上午,才基本把屋子清空。
  书桌柜子许久没有打开了,一开启,便有一股子霉尘气味。
  他在里头摸索一阵,翻出了十多本大学时的课本,再探到最里头,摸到了硬硬的棱角——是个单反相机,十年前的老款式。
  他有些怔忡,然后想到,昨天他的记忆或许出现了一点差错。
  就在这时,有人来电。
  这一天下午重现了昨日的场景,方景没来得及告诉对方相机的事,那李总就递过来了一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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