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琛被这过分的白刺了一下眼睛,自己率先往前走了两步,而后不出所料的听见身后不远处悄悄跟过来的脚步声。
拆迁已经告一段落,东边的施工已经接近尾声 ,另一边却还只是规划,并未开始,一片废墟与尘土都被苍白的雪色覆盖。
“琛哥,我知道错了.....”
陶恂始终就跟在他一步之遥的地方,踌躇了许久,才小声认错。
陶小公子嚣张跋扈目中无人,若是让人听见他这样乖顺道歉,怕是会惊的连下巴都掉下来,沈琛倒是丝毫未觉意外。
“谁告诉你这些事的?”
现在圈子里虽然知道林家陷入困境,但林舒的事情却是没有传出来的,这毕竟是林家最宠爱的小姑娘,并且刚刚结婚,这样的事不到最后一刻是决计不会说出来的。
怕是有人故意叫陶恂听见。
陶恂支支吾吾,沈琛也不急,在原地站定了也不回头,果然不一会儿陶恂就先受不了他身上的低气压了。
“......许四。”同时心里默默致哀。
——不是兄弟卖你,而是不敢不说。
沈琛呼吸微微一窒,行吧,身体好了,马上就出去鬼混去了,怕还是这次回去没被陶伯父打断腿,心有不甘。
实在忍不住回头瞧了人一眼,穿的单薄,隔远看着确实是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近了才能发现这青年才俊怕是快被冻僵了,在他身后亦步亦趋跟着走了有一会儿,眉毛上都挂了一层白霜。
沈琛看不下去,按了按眉心,脸色还是冷峻的,却伸手把自己臂弯上的围巾递了过去。
他穿的不少,方才开了空调有些热,便解了下来出来时顺手搭在了臂弯里。
他递的自然,没有丝毫觉得不妥,陶恂愣愣看着,一时之间却踌躇着不敢接 ,他不接沈琛也不勉强,抬手就准备收回来。
“别——”他这会儿终于反应过来了,慌忙就往前一冲,就抢了过去,“冷死我了。”
这倒不是胡说,确实是冻到了,不看天气预报的陶小公子哪里知道专门穿成花孔雀似的在琛哥面前晃悠,结果刚好就遇见下雪?
冻久了手不灵便,哆哆嗦嗦弄了半天没围上去,反倒塞了一截进了领子里。
沈琛看着那条烟灰色的浅色围巾惨遭毒手,嘴角不自觉就绷了绷,果然不管什么东西到了陶恂手里就没可能还是完好的。
到底还是看不过眼,伸了手。
他比陶恂要高一些,此刻站在高处低头,陶恂正好能看见他那张轮廓锋利的脸,连眉眼都是锋锐的,像是随时能伤人,但不可否认,那的确是一张极养眼的脸。
陶恂的脸是那种精致是好看,风流矜贵,是富贵乡里将养出来的贵气,沈琛的容貌则像是刀,骨骼削瘦但不单薄,眉眼狭长上挑,是老人口中极薄情的长相,哪怕是笑都没什么温度。
看的时间久了心里甚至会无端生出冷意,让人从看见的那一刻起就知道,这不是个好招惹的人。
但此刻低头的时候锋利的眉眼少见的温和下来,让陶恂一种模糊的错觉——沈琛其实也没有那么冷峻。
他穿的单薄,隔的近了甚至能感觉到沈琛身上的温度,陶恂悄悄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也没见沈琛怎么动,似乎只是手指牵了两下,那在陶恂手里乱七八糟的围巾就已经服服帖帖的挨着陶恂的脖子绕了两圈。
陶恂悄悄低头埋在围巾里嗅了一下,有一点极淡的雪松的味道,是他不止一次闻到过的那种某种高级香水的余韵。
——就是找不到的味道。
沈琛走了一段路回头去看陶恂,他还没跟过来,大概冷的厉害,整个人都缩在那儿,脖子已经彻底看不见了,在一片纷纷扬扬的大雪里看着像只畏冷的鸵鸟。
——既然那么畏冷,还穿那样一身出来?
大雪簌簌而下,让他不自觉放慢了脚步,不多一会儿,意料之中的听见了匆匆忙忙追过来的脚步声。
莫名就安心了些许。
——
不光是那块地,就连沈琛看中的那几只股票也开始在短时间内突然暴涨,他挑了价格持续上涨的时候抛售,所有人都劝他再等一等,等价格更高,他坚持将所有股票全部抛售,而等他抛售完毕后那只股票就开始了下跌。
凭借着两次大手笔,沈琛极快成了这个圈子里的新秀,也成了年轻一代的指路灯,一有风吹草动先看沈琛也成了老一辈教导儿孙的笑言。
与此同时,沈丛也开始在人前活动,首先就是光明正大的注资入林家,勉强将林家的窟窿填上了 ,但这样一个大公司,每一天都是消耗,能帮一时也帮不了一世。
林朝开始积极寻找出路,找到最后竟然发现,跟着沈琛才是有肉吃的,他的眼光极毒,但凡看中的就没有是亏了的。
林朝有点想笑——那时候自己怎么就那么没长眼睛呢?
但现在说什么也都是枉然了,既然做了选择就不能回头,林朝合上手里的文件,颇有些疲惫的模样,按了按眉心。
“沈少,查出来了,沈琛这回看上了的是京郊城东的那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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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的跟班[穿书]》by奉孝男神
奋斗了几百年终于成为了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顶尖人物,却一遭重生到千年后,成为了一个贵族小少爷的跟班,这个嚣张跋扈又怂包的漂亮小少爷好像还是一本小说前期的反派,而他还得和其他跟班争宠。但最令他绝望的是,他长相微胖,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瘦下来也不是潜力股的胖!这真是令人绝望。
攻:说真的,你这种嚣张跋扈的傲娇性子,搁我年轻那会儿就是被我打脸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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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哪怕是以沈琛现在的风光,在表示对城郊那块地有兴趣的时候还是遭到了不小的阻碍, 就连陶之行都亲自打了电话过来过问。
语气倒并不严厉, 反倒有些温和,以他们的辈分和地位原是不必对一个小辈这样客气的, 但一来沈琛如今风头正劲, 二来, 他家那个混小子不还是得麻烦人家吗?
那个混世魔王除了沈琛也真是无人能制了,在家能把他们给愁死。
现在倒是乖顺多了,跟着沈琛到处跑,哪怕四处奔波竟也没有任何怨言,倒叫他们省心不少。
倒不是他对沈琛没信心, 实在是城郊那破地儿鸟都不愿意呆, 荒了几十年了, 城里发展起来的时候原想把那里做为绿化公园开发的, 结果那片根本不适合种树,离城远, 走过去都嫌弃, 风景也不行, 久而久之就搁置了下来。
陶之行觉得沈琛有点飘了。
毕竟那样的好事可一不可再, 他不能每一次都寄期望于运气。
沈琛听着陶之行说完了,才回道:“好,伯父我会多加考虑的。”
话虽这样说, 但陶之行是何等的老狐狸, 一听之下就知道沈琛准备一条道走到黑了。
放下电话后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若不是看重沈琛, 陶恂又没出息,一直跟着他,以他这样的地位,哪里会是那样闲的无事专门打电话过去过问小辈的人?
“算了,年轻人总要吃些亏才能长些记性。”
陶之行颇有些无奈 ,年轻人爱自己闯荡,他们这些老人想让他少走些弯路,怕也是听不进去的。
再者,沈琛最近确实风头太过了,吃了亏也未必不好,年轻人嘛,多接受点社会的毒打才能知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
而今国内房地产产业兴盛,这是块大蛋糕,但凡手里有些资本的都想扑下来咬一口,皇城根下寸土寸金,对于此的管制也是极严,而城郊那地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坐个车过去都嫌弃远。
沈琛做事果断,一但下定决心便没人能阻拦得了,她对旁人缺乏信任,惯于自己掌控一切,往难听里说就是独断专行一意孤行。
但这样他手中的自由确实是最大的 。
公司不是他一个人的,但沈琛是绝对控股,旁的争着点小股份的根本没什么说话的余地,然后所有人一合计,一致看向了陶恂。
——这位空降富二代手里拿着百分之十五的干股。
平时开会就跟着发会儿呆,看看手机的陶恂:“......”
就连平日里差不多直接无视他的沈琛都破天荒的分了一丝眼神给他。
只是那眼里冷冷淡淡的,毫无温度。
“我听琛哥的!”
——与我无关,不要看我!
陶恂被看的有点小惊恐,恨不得站起来以示忠心。
“陶副总这事儿您真不再看看?”
——这只要是眼睛没出问题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坑,白砸钱进去那种。
陶恂表示:我才不看,琛哥说的都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