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万人迷男主[娱乐圈] 完结+番外 (折吱)
“你一只手都受伤了怎么洗?我去吧。行了,就这么决定了。不许有异议。”
肖自南拉住了要去厨房的余风的手,他自己从沙发上起身,打算去洗樱桃。
“我陪你一起?我不碰水,就在边上陪你。”
嗯,这还是可以的。
最终,两人彼此各自让了一步,余风陪着肖自南一起进厨房。
肖自南将樱桃沥水,余风装盘。
肖自南拣了一颗又大又红的,甩一甩水,递到余风的嘴边,“我尝过,林小姐送的樱桃味道确实不错。你尝尝看。”
余风低头,就着青年的手,咬走樱桃。
肖自南仰脸看他,“怎么样?是不是很甜?”
果肉多汁。
余风吐出樱桃核,扔进一旁的垃圾桶,用纸巾擦了手,“嗯,味道确实不错。”
“我也想尝尝看。”
余风伸手,从盘子里选了一颗递过去。
青年却没有张口的意思。
“不想吃了?”
“不是不想吃,而是……不是这样的吃法。”
余风尚未反应过来,青年已然仰起脸,吻上了他的唇。
余风终于反应过来。
他很快就反客为主,一只手搂住青年的腰身,加深了这个甜蜜的拥吻。
肖自南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嗯,果然很甜。”
余风没忍住,又低头吮住了青年的唇。
许久,这盘樱桃才被端出,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
只有他们两个人,肖自南也就没有洗太多,剩下的樱桃就暂时先放冰箱里了。
两人还是之前的姿势。
余风坐在沙发上,肖自南枕着他的腿。
偶尔,往他新鲜出炉的男朋友嘴里送几颗樱桃。
他要是自己想吃樱桃了,嘴巴一张,他男朋友就会把樱桃喂进他的嘴里。
他再一张嘴,男朋友就会伸手,让他把樱桃核给吐到他手里。
两辈子加在一起,这还是肖自南第一次体会到被男朋友宠着是一种什么体验。
肖自南第一天进组的那天晚上,剧组聚餐把胃给喝伤了,现在身体还在调理当中,余风也没让他吃太多。
“少吃一点。”
肖自南这两天在酒店里偷摸着吃了些,这会儿也就不馋这几颗樱桃。
嘴里说道,“成吧,听男朋友的。”
余风奖励地吻了吻他的唇角。
肖自南顺势勾住他的脖颈,仰起头,再次交换了一个亲吻。
肖自南发现,自己就跟患了肌肤饥渴症似的。
只要碰见这个人,就会想要亲亲,想要做更亲密的事情。
其实余风的状况跟肖自南差不多。
只是他性子一贯自律,又比青年年长,到底更克制一些。
“你跟齐奚关系很好?”
话题不知道怎么的,绕到了齐奚的身上。
余风对樱桃本身并没有偏好,肖自南停止了喂食,他也就抽过纸巾,擦了擦手。
“嗯,还行吧。他给我的感觉很像小季清。说起来,算是……爱屋及乌?”
余风擦手的动作一顿,低头看向怀里的青年,“爱谁?”
肖自南手在鼻尖扇了扇,“咦?我怎么依稀仿佛好像……闻见了一股醋味?
“我之前……确实羡慕过季清。”
嗯?
“你羡慕小季清什么?羡慕他比你傻?”
“羡慕他跟你的年纪要更为相仿,羡慕他永远都知道要跟你聊些什么。羡慕你回复他的微信,羡慕你们曾经通过电话,羡慕你难过失意的时候,会找他喝酒……”
水汽在眼眶里凝聚,肖自南低笑,“傻子。”
余风亲吻他的眼皮,那么温柔,“嗯,只做你一个人的傻子。”
—
“咕噜噜~~~”
肖自南的肚皮,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肖自南眨了眨眼,“我是不是煞风景了?”
“是我疏忽了。你从清城坐动车回来,加上晕车,又在屋外等了我这么久,这个时间点肯定饿了。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叫外卖吗?”
他刚才看过冰箱,冰箱里并没有什么食材。
“嗯。因为我跟季清最近都比较忙,所以就让张妈每天来家打扫卫生一次,不用来家里煮饭了。我一只手受了伤,始终不太方便,不然倒是可以打电话,让人直接送食材过来。想要点哪家餐厅的外卖?”
“还是行香馆的菜色最符合我的口味。不过可惜的是它家并不提供外卖服务。”
肖自南不无遗憾地道。
“你想吃就可以。”
“嗯?你认识老板?”
“算是吧。”
“算是?”
肖自南敏锐地捕捉到余风微妙的用词。
余风先用手机给行香馆的经理发了条微信,点了几样偏清淡的菜肴,让他找人送到阑珊苑来。
两人的午餐算是有了着落,余风放下手机。
他看着青年,“我的男朋友这么聪明,要不你也猜一次。我同行香馆的老板,是什么关系?”
肖自南对男朋友这个称呼,还是非常受用的。
“你的影迷?”
所以才会为爱豆破例?
“不是,再猜。”
肖自南坐起身,眼睛危险地眯起,“该不会,是你的追求者吧?”
余风一怔。
他失笑,摸了摸青年的耳骨,“不是。”
“你参与了行香馆的投资?”
“非常接近了。”
“该不会……”
肖自南陡然睁大了眼睛,“该不会……你就是行香馆的老板吧?”
“我的男朋友果然聪明。”
余风奖励地吻了吻他的唇角。
肖自南还是感到非常地不可思议。
他想到上一次,自己请余风跟邵锦礼去行香馆吃饭,最后结账时,经理以老板今天生日,全场五折为由,给他算了一个非常低的价格。
当时,他并不知道余风就是行香馆的老板,也就信以为真。
肖自南当阿飘的那些年一直都跟在余风的左右,他当然知道,男人的生日根本不在十月份,而是在除夕,大年三十。
也就是说,那天根本就不可能是行香馆老板的生日……
肖自南跟余风问及餐厅经理给他打折的事情,是不是身为老板的他授意的。
果然,男人耳尖微红。
肖自南捧住男人的脸,鼻尖对着鼻尖,“告诉我,男朋友,还有什么事是你为我做过的,而我却不知道的吗?”
“不重要,都过去了。不管过去我曾经为你做过什么,你都不必为此感到歉疚或者是负担。因为我做那些事情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余风轻轻地蹭了蹭他的鼻子。
肖自南一口咬住他的鼻尖,吐出,“这么说……果然还有很多事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肖自南何其聪明,一下子就听出了余风话里隐藏的意思。
余风:“……”
“等等……我第一次进行香馆时,就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该不会,行香馆也是特意为了我开的吧?”
不是肖自南非要给自己脸上贴金,结合男人此前种种痴汉的行为,还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余风浅浅地叹了口气,“给我留点秘密吧。男朋友。”
他的南南太聪明了。
猜到是一回事,男人间接承认又是另一回事。
肖自南已经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他得是上上辈子搭了多少座桥,铺了多少条路,在佛前虔诚地诵过多少遍经,诸佛神明才给了他重生的机会,让他没有错过这么好的人?
“你难道就没有想过,如果我一辈子都没有察觉到你的心意,或者是我知道了,可是依然没有接受你?你就没有想过要放弃吗?”
就像上辈子一样。
直到他出车祸意外身亡,他也始终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原来有人一直这么默默地爱了他这么多年。
“我的傻南南。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两情相悦?在我意识到自己为你动心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有可能会是我的求而不得。”
所以,我爱你这件事,又怎么会因为你不爱我而停止?
—
青年忽然抱住他腰身,将脸埋在他的怀里。
“怎么了?”
肖自南紧紧地抱住余风,他摇了摇头,没说话。
他只是忽然感到一阵没来由地害怕。
万一如同沈柏舟跟安景两人的误会注定会解开,余风注定会在电影粉丝见面会当中被刺伤,他会不会也注定仍然会死于一场意外?
未必是二十五岁,有可能会是二十六岁,二十七岁,三十岁?
上一辈子,他跟余风根本没有太多的交集,可自他死后,这人还是年年都去他的墓前,为他捧一束白色玫瑰,一生未娶,始终孑然一身。
这辈子,他们彼此相爱,甚至刚刚才彼此确立了关系。
他们之间的牵扯跟羁绊远比上一辈子要来得深。
上一辈子余风尚且孑然一身,若是这辈子他当真又发生什么意外……
肖自南仰起脸。
“余风,你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余风温柔地亲了亲他的额头,“嗯,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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